听到汽车声,兰母便迫切的迎到门口。
下车的江辰尴尬的笑。
“吃饭没?没吃的话,我去……”
“伯母,不用了,我已经在剧院吃过了。”
江辰赶忙道。
“吃过就行。进屋。”
兰母招呼道,也不去管后面的女儿。
“回来了,小江,来,坐。”
屋内的兰父招手,很聪明的不去提江辰消失了一下午的问题。
“小江,听老马说,你在演戏方面,很有天赋。”
这话乍一听,似乎有点像在骂人。
可江辰不会误会,同时也知道这个老马指的应该是村剧院的院长,同时也是村委会副主任。
他刚才就和对方喝过酒,虽然年岁已高,但和年轻人一样豪爽,而且也没什么架子,听说他与兰佩之是朋友,对他更是热情。
“马主任那是客套话。”
“诶,别这么说,有什么好谦虚的。老马那家伙我清楚的很,很实诚,他可很少夸人,这么久来,除了佩之,他夸过的也就只有永文了,现在又多了个你。”
永文。
江辰脑海中下意识冒出上午见过的那张脸。
“而且听老马说,你的表演,已经有当年永文的风采。”
“小江,老马真的打算让你参演?”
兰母插话问道。
江辰点了点头,“马主任确实有这个意思,只不过……”
兰父根本不等他把话说完。
“小江,怕啥,他既然认同你,而且都开口了,你就答应呗,你行不行,他还不知道?肯定比那些毛头小子强。”
兰父叹息:“只不过你恐怕很难找到像兰兰这样的搭档了。”
兰佩之从前在剧院表演的那会,与她搭档的,就是那个全名叫尚永文的男人。
这是下午江辰在村剧院了解到的。
他咨询过,可是很遗憾,因为当时条件有限,并没有任何影视资料流传下来。
“小江,我看你也别推辞了,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可以让兰兰教你,她小时候,呵呵,整个村子可都是赞不绝口。”
兰父引以为傲道。
可是江辰压根不敢去看兰佩之。
回来的路上,他坐在车里,一路可谓是提心吊胆,唯恐这尊血观音气急败坏,把他给人道毁灭了。
他有自知之明,在阿房宫,连那位虎痴都打不过,更别提能秒杀虎痴的人兰佩之了。
而且在农村这样的地方,想找个毁尸灭迹的位置,再容易不过,随便找个山沟或者土堆一买,亦或者河里一扔,可能一二十年都不会被发现。
不过好在对方还有理智,即使江辰一路都在体验车内凛冽的气息,可至少安然无恙的重新回到了兰家。
“姐,你怎么早就休息啊?”
武圣囔道。
江辰看去。
兰佩之头也不回的上楼。
第二天。
“嘟…嘟…嘟……”
一大早,一辆甲壳虫就停在了兰家门口。
和兰父兰母打了声招呼,江辰出门,坐车离开。
“姐,这家伙是不是在追求你?”
二楼露天阳台,武圣趴在栏杆上,懒洋洋望着远去的红色汽车。
“别瞎说。”
狗蛋蹲在旁边。
一藏獒,一小孩,一女人,画风格外奇特。
“那你干嘛带他回来?”
武圣扭头,“你瞅瞅爸妈,尤其是妈,都快把他当女婿了,昨天你说他回去了,还把你一顿数落。”
兰佩之眺望远方,默不作声。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带对方回来。
当时在机场,好像根本没考虑那么多。
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有些不太妥当。
尤其。
是那个青年在这里的种种表现。
貌似是有教养,有礼貌,可似乎,有点“用力过猛”了。
“姐,你和我说说呗,你俩到底什么关系?我保证,发誓,任何人都不会告诉,不然随便你怎么收拾我。”
武圣抬起手。
他年纪太小,当然不知道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他只觉得,学校里的那些女生,哪怕是高年级的,都丝毫无法提起他的兴趣。
“生意上的朋友。”
沉默了会,兰佩之如此概括。
武圣撇了撇嘴,收回目光,重新看向红色汽车离开的方向。
甲壳虫已经消失在视野。
“姐,如果真像你说的,那你可得注意了。”
“什么意思?”
“我觉得,他对你没安好心。”
兰佩之眼神闪了闪,偏头,“你怎么知道?”
“男人的直觉。”
武圣这小子掷地有声。
年龄虽小,但好像懂得很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瞅瞅他,实在是太不正常了,买那么多东西,而且还死赖着不走,脸皮贼厚。他要是对姐你没想法,打死我都不信。”
兰佩之彷如远山般的眉微不可察的凝了凝。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时至今日。
她已经根本不会去考虑有男人会对自己产生什么想法。
可刚才武圣的一番话,却有点暮鼓晨钟的味道。
沉下心来,仔细甄别对方一系列表现,确实,好像不太正常。
兰佩之心头不由滋生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怪异情绪。
“姐,你喜欢他吗?”
武圣随意的问道。
毕竟喜欢这个词,对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根本没太大的分量。
“我说过了,只是生意上朋友。”
“那你喜欢永文哥吗?”
武圣又紧接着好奇道。
藏獒俯下身子,趴在了兰佩之脚边。
“是不是身子骨又痒了?”
兰佩之不轻不重。
武圣讪讪一笑。
“姐,我只是问问嘛,他们不都说,你和永文哥,小时候很登对吗。而且永文哥和你一样,可是到现在都没结婚。”
这番话,也就一母同胞的小兔崽子敢说出来了。
见亲姐不回答,武圣眼珠转了转,又聪明的改了个角度。
“姐,你不喜欢永文哥,那永文哥是不是喜欢你?按理说,你们这么久的朋友,你难得回来一次,他应该来看你才对,可是这都过了两天,他都不见人……”
武圣话还没说完,就敏锐的意识到危险,撒丫子掉头就跑。
“姐,你是个女人,得注意形象。”
说罢,他双手捏着嘴做了个鬼脸,知道不能再继续待下去。
“狗蛋,走了!”
他跑下楼。
藏獒站起,摇头晃脑的跟上。
兰佩之站在二楼,发丝随微风浮动,不见悲喜。
————
“你居然是兰姑的朋友。”
甲壳虫里,田雪一脸惊奇。
江辰表情古怪。
姨、姑、姐、小姐……好像每个人对那尊血观音的称呼都有所不同。
不过辈分这个东西,一向很复杂,有时候刚出生的孩子,都可能是成年人的长辈。
“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
田雪赶忙摇头,不过脸色惊奇并没有减少。
“你这么看我干什么?没见过帅哥?”
江辰调侃。
田雪噗嗤一笑。
“切,脸皮真厚,你很帅吗?我怎么看不出来。”
虽然才认识一天,可因为性格都很开朗的关系,再加上又是差不多年纪,所以没什么隔阂,熟悉得比较快。
“那是你眼光不行。”
田雪笑着摇了摇头,她确实没怎么遇到过如此自夸自耀的男人,可不知为何,竟然没有丝毫反感。
“行,你说的对,是我眼光不行,可是帅又有什么用?男人又不能靠脸吃饭。”
江辰莞尔。
这姑娘留着精致的齐耳短发,应该是发型师精心设计,很契合她的脸型,莫名的,江辰想到了同样留起短发的艾倩。www.xiumb.com
“怎么了?”
田雪疑惑的问,
“没什么。”
江辰挪开目光。
“兰姑可是我们村子里的名人,她为村子投了很多钱,剧院也是她资助扩建的,我听很多人都说过她的故事。”
说起兰佩之,田雪一脸的崇拜。
“那你刚才怎么不进去打声招呼?”
江辰笑问。
田雪吐了吐舌头。
“我不敢。”
江辰笑容更甚。
“她又不会吃人,有什么好怕的。你没见过她?”
“没有。”
闻言,江辰有些惊讶。
“不过我见过兰姑的弟弟,可调皮了,总喜欢牵着那头藏獒吓唬人。”
“你应该很少回来吧?”
“嗯,逢年过节,或者放假的时候才有时间。”
江辰知道这姑娘的职业,在电视台工作,很契合她的性格。
“你是第一次来吗?”
田雪扭头问。
“你说呢?要不我昨天会在那傻等。”
田雪忍俊不禁。
“兰姑也是,怎么……”
说到这,她突然醒悟,赶忙停了下来,“我什么都没说。”
兰姑可是村子的大恩人,怎么能说兰姑的坏话。
江辰笑而不语。
“你不会是兰姑的男朋友吧?”
田雪突发奇想,惊疑不定的偏头瞅江辰。
“怎么可能。”
江辰迅速否认。
虽然昨天兰佩之没有发作,可如果他敢在外面胡说八道,那结果就不一定了。
田雪古怪的不断瞟他。
“真的不是,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
江辰苦笑解释。
“普通朋友,兰姑会带你回来?”
的确。
女人带男人回家,在神州的传统观念里,意义非同一般。
尤其还是在农村。
“……这个是因为我在锦官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兰小姐才带我回来。”
“兰小姐。你不是说你们是朋友吗?还叫这么客气。”
田雪一副你不要狡辩的眼神。
江辰张了张嘴,却发现无言以对。
田雪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耕。
“还真是巧了,你知道吗,我们排的这个戏,兰姑曾经就演过。”
“是吗?”
江辰意外。
“嗯,是真的。不过那时候兰姑可比我们要小多了。”
江辰眼神闪了闪,听到这,试探性问道:“她什么时候离开的村子?”
“这个我也不是太清楚,好像十多岁就出去了。你想想,一个女孩子这么小一个人去外面打拼,得多辛苦。所以我很佩服兰姑。”
听意思。
兰佩之好像没怎么上过学。
至少。
应该没太高的学历。
可是。
她的外貌不去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她的气质,以及那恐怖的武力值,是哪来的?
一个女孩子离开家乡,独自去外面打拼,险恶的讲,不误入歧途就不错了。
沁园的夏晚晴就是个鲜明的例子,就是因为家里的重男轻女,才迫于无奈的拍卖自身。
“是啊,我也很敬佩她。”
江辰配合着感叹,半真半假道:“我从未见过像她那样的女人,所以这次来村里,我很珍惜这个机会。我想看看什么样的地方,才能培育出她那样的女人。”
“失望不?”
田雪俏皮的扭头问。
江辰本来想说些客套话,可最后还是笑了笑,坦诚道:“有点,这个村子,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所以每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命运得靠自己掌握,就像富兰克林说的那样:我从未见过一个早起、勤奋、谨慎、诚实的人抱怨命运不好,良好的品格,优秀的习惯,坚强的意志,是不会被假设所谓的命运给打败的。”
田雪声线亮丽。
“燕雀,也要有鸿鹄之志!”
“行啊,不愧是干传媒工作的,挺会鼓舞人心的。”
江辰打趣。
“那可不是。”
田雪一脸傲娇。
两人都笑了起来。
“不过你如果想了解兰姑,有个人应该最合适。”
“尚永文?”
“你知道?”
田雪诧异。
“昨天见过。”
“嗯,就是他,他和兰姑从小就认识,他读书很好,可是因为家里,放弃了。到现在还留在村子里。”
田雪虽然没有明说,但语气里难以避免的流露出一丝惋惜。
“你现在出演的,就是他曾经演过的角色。”
昨天在兰父兰母的劝说下,江辰已经答应了试一试,所以今天田雪才会来接他去排练。
“你这么一说,我压力好像有点大啊。”
“你怕什么,我都不怕。”
田雪笑道:“我这个角色,还是当初兰姑演过的呢。”
江辰莞尔。
“咱们只是公益演出,所以不需要有太大的压力。”
田雪朝江辰眨了眨眼。
“也是。”
江辰点头。
“不过也要努力,即使比不上兰姑他们,也不能太过丢人了。”
“我只能说尽力而为。”
“不能尽力而为,要全力以赴,知道吗我的梁兄。”
“明白了,英台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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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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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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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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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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