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愤怒,在香奈儿店虽然热脸贴了冷屁股,出了个不大不小的洋相,但作为名门公子,郭安乐没那么小肚鸡肠,一没去找何以卉质问,二也没去找江辰进行单挑,更多的是对江辰的来路感到好奇。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像他这样的家世,是不可能做出脸红脖子粗的莽撞行动的,这是融入骨髓的一种基因。
像那种受了点“委屈”就急吼吼的要找人算账,这种桥段,大部分只会发生在狗血电视剧里,或者脑残小说中。
现实中真正有点层面的人物,哪会这么沉不住气。
“我也不太清楚。”
郭安乐觉得能在这里找到一个答案,但得到的回应却让郭安乐不太置信。
“连宋哥你都不知道?”
“我也不是做户籍调查的。”
宋朝歌开了个玩笑,随即道:“我只能告诉你,他的女人缘不错。”
女人缘不错,
这句评价,不可谓不中肯。
郭安乐张了张嘴,就像胸口被捶了记闷拳,有点堵。
宋朝歌面露微笑,“不过你也别担心,何小姐与他,应该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宋哥怎么知道?”
“他有女朋友。和他是一个大学的。”
听到这话,郭安乐并没有因此放松,反而黯然苦笑。
“宋哥,你最好不是在安慰我。他如果没有女朋友,我是不是就完全比不过了?”
的确。
这话不像是安慰人,倒更像打击人。
“我可没这个意思。”
宋朝歌嘴角含笑否认,继而理智分析道:“何小姐很少去内陆,和他之前应该不可能发生交集,两人想必是最近才认识。他来濠江,才多长时间?”
宋朝歌下判断。
“所以,何小姐之所以那么做,是故意给你看的。”
“我知道。”
郭安乐靠在沙发上,呼出口气,他又不傻,这么浅显的事情,他当然能看明白。
所以他并没有嫉恨江辰,让他真正介怀的,是何以卉表露出来的态度。
当着自己的面故意拉别的男人一起上车回家,真的就不愿意给他一点机会吗?
郭安乐靠在沙发上,微微仰头,双目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困顿又夹杂着些许迷茫。
“宋哥,你说我是不是该放弃?强扭的瓜不甜,现在放弃,还可以做朋友,我怕坚持下去,就连朋友都没得做。”
宋朝歌看着再度变得摇摆的港城贵公子,并没有直接回应这个问题。
“我之前与何小姐并没有太深的接触,所以了解不深,都是听你在讲述。但现在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郭安乐不解,偏头,“我说要送她回家,她不理会,反而和别的男人一起坐出租走了,宋哥,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才是人生。”
郭安乐一愣,苦笑:“宋哥,你到底找哪边的?”
宋朝歌笑,“正是因为她把你丢在大街上,所以我才觉得她不错。”
郭安乐完全摸不着头脑,故意板起脸,不满道:“宋哥,你是故意看我笑话对吧?”
宋朝歌摇头:“看问题,不能只看表象,得究其本质。”
“什么本质?”
“你知道她是故意演戏,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故意表演给你看?”
这个问题还不简单?
郭安乐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想让我放弃对她的追求。”
“聪明。”宋朝歌称赞。
郭安乐苦笑不语。
“那么你再想想,以何氏现在的处境,她明明可以利用你,暂时虚与委蛇,利用你的能量,帮助家族度过难关,换作大部分女人站在她的位置,我相信应该都会这么选择,但是她并没有这么做。”
宋朝歌慢条斯理道:“她并没有和你玩暧昧,而是给了你一个清晰的态度,不想浪费你的感情时间以及精力,就凭这一点,她就比大部分女人要强了。”
郭安乐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这话听着,好像不太顺耳,至少不是向着他的好话,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又很有道理,让他觉得如果就这么放弃,会很可惜。
“宋哥,你这么说,我好像应该坚持下去。”
宋朝歌没有给出一个直白的建议,只是道:“感情的问题,不比其他,究竟怎么做,还是需要你自己去做主。旁人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
郭安乐看了看他,笑了起来,不禁坐直身,“宋哥,瞧你这话说的,放心,无论结果怎么样,我绝对不会怪你。”
“我还真担心你最后来找我负责。”
宋朝歌玩笑道。
郭安乐心情舒解了不少,撑着膝盖起身。
“干什么去?”
宋朝歌问。
“想想该给以卉准备什么生日礼物。”
郭安乐呼出口气道。
宋朝歌摇了摇头,笑道:“行,去吧。”
郭安乐朝外走,忽然,脚步一顿,回过头:“对了,庚龙去哪了?”
“我有点事交代他去做。”
郭安乐点了点头,也没多问,“宋哥,那我先走了。”
“啪嗒。”
门打开又关上。
郭安乐走后,宋朝歌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
下午五点刚过不久。
距离庚龙被带走,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
想必。
也该回来了。
的确。
或许是在警署吃了顿晚饭,华灯初上,这座东方赌城迎来喧嚣热闹夜生活的时候,被警署署长亲自带走的庚龙重新回到星濠,毫发无损。
宋朝歌今晚并没有去赌场消遣。
“宋少。”
庚龙进入房间。
“回来了。”
这次的行动失败引起了相当恶劣的后果,庚龙深知这一点,但同时他也明白,重复多余的请罪没有任何意义。
“宋少,我已经暴露了。”
宋朝歌置若罔闻,没有任何波动,走到酒柜边,取出一瓶欧颂,“怀疑只是怀疑,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得讲证据的。”
他又拿出两个高脚杯,开酒倒入,随即端起一杯,递给庚龙。
“你那两个手下,处理掉没?”
宋朝歌端着酒杯问,俊逸的脸没有太多的表情。
“我已经让他们暂时隐匿起来了。”
宋朝歌淡淡一笑。
“讲义气,也是得分情况的。通缉令应该已经在准备了,一旦他们被抓到,你想过后果没有?”
“不会……”
“你是说他们不会被抓到,还是说不会出卖你?”
庚龙没有闪躲,与宋朝歌对视,“他们都跟了我快十年,绝对值得信任。”wWW.ΧìǔΜЬ.CǒΜ
宋朝歌端起晶莹剔透的高脚杯,抿了口酒液。
“我不是怀疑他们的忠诚,我相信,他们对你一定是死心塌地,不然你也不会带他们来濠江,但人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也有漏洞,人也是有软肋的。”
宋朝歌平淡笑道:“你也是老江湖了,我相信怎么去撬开一个人的嘴,你肯定比我更清楚。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人才是不会说话的,而且也能避免他们少受点苦。”
庚龙端着酒杯,“……宋少,可不可以送他们出国?”
宋朝歌沉默了下,“出国,也是一样。”
继而,他扬起杯子,朝庚龙示意了下。
“江湖儿郎江湖死,他们应该有这个觉悟。厚待他们的亲人吧。”
这话一出,等于断绝了斡旋的余地。
庚龙脸皮紧绷,终究还是慢慢的抬起酒杯。
“噔。”
两个酒杯碰在一起。
响声空灵清脆。
宋朝歌微笑。
“cheers。”
江湖上的事,确实应该在江湖上解决。
得知消息后,江辰也与一位大哥级人物进行了联络。
不管薇拉那边什么想法,起码确认了庚龙的嫌疑性后,这件事情,他就很难置身事外。
那些延边杀手,十有八九就是冲他而来,薇拉应该巧合成为了他的挡箭牌。
即使这些理由,很难去解释,解释了,薇拉也不会听,但江辰觉得,自己理应出一份力。
“为什么不联系警方?”
“江南是庚龙的大本营,警方如果知道,很难瞒过他的耳目,我担心他会先一步杀人灭口。”
“我还算了解庚龙,他对自己人,应该没这么残酷。”
电话那头是廖向东,作为和庚龙齐名的角色,并且曾经都隶属兰佩之的阵营,他绝对有进行评价的资格。
现在的江湖固然不再是曾经那个江湖,但做老大,终究还是得具备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简单点说,就是异于常人的人格魅力,不然凭什么混到这个地步,凭什么让那么多人为其卖命。
庚龙确实心狠手辣,但江辰也知道,对方对待外人,肯定与自己人不一样,但同样,在京都,他也见识到了庚龙对刀疤脸的壮士断腕。
江湖义气,也是存在一个阈值的。
“从他安排那两个人离开濠江,就说明他并不算暴虐无道,但是当别无选择的时候,恐怕就容不得他讲仁义了。”
廖向东沉默。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的确。
为了自保,几条手下的命,确实无关紧要。
“行,我来处理。”
“麻烦廖哥了。”
这就是人脉的重要性。
江南固然是庚龙的大本营,但廖向东肯定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他既然答应,就说明有一定的把握。
江辰不是一个喜欢麻烦别人的人,从小到大皆是如此,哪怕在东大上学时,那般囊中羞涩,可他找罗鹏开口的次数,屈指可数,宁愿累死累活的去四处兼职。
但是时过境迁,现在他越来越感受到一个道理,有时候,还确实需要去麻烦别人,人际关系,就是在一次次的“麻烦”中,越走越近。
与此同时。
镜头拉远,顺着走廊一路前沿,来到薇拉房间。
“小姐,这是庚龙的资料。”
老六将一份文件放在茶几上,有点像是个人简历,但是比个人简历厚,足足一沓a4纸,由此可见信息之详细。
第一页刊印的,赫然是庚龙的照片。
“绰号九纹龙,38岁,祖籍淮州……”
薇拉拿起恐怕比警方数据库还要完善的资料,起码在警方数据库里,一些太过暴力血腥的事迹,应该是没有记录的,可这上面却显示得清清楚楚,包括庚龙的发家史,犯下过多少罪行,或许算不上全部罗列,但也足够骇人听闻了。
就算在国内,想要弄到这么一份资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别提外国人了。
可这份资料就如此清晰的出现在了薇拉手中,距离庚龙被带走,过去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在江辰面前表现得风平浪静的薇拉懒散的翻阅了一下资料,看着这些足以让人头皮发麻心头泛寒的记录,却无太多表情波动。
“就这些?”
“小姐,目前收集到的信息就这些,剩下的,还需要一点时间。”
“在这里,这应该叫做古惑仔吧?”
“古惑仔是港城的称呼,在东方内陆,应该称作黒社会。”
老六恪尽职守的进行解释。
“黒社会。”
薇拉念叨,面带嗤笑,然后将资料随意丢在茶几上。
“他现在还在警署吗?”
“被放了。”
对此,薇拉并没有怒火中烧,相当通情达理。
这里是濠江。
怎么能去指望人家不帮自己人,而来帮她们外人呢?
“小姐,我觉得,这件事是不是有点奇怪?”
老六看着那张照片,“他与我们,没有任何瓜葛。”
“你想表达什么?”
薇拉微微抬头。
老六立即闭嘴。
“你难道没遇到过疯狗?疯狗咬人,是不讲道理的。”
疯狗咬人,不讲道理。
这个理由确实精辟。
“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闻言,老六一语不发,迅速转身,离开房间。
“火。”
立下大功的贴身女保镖走过来,递出一个火机。
薇拉是不抽烟的,她重新拿起那份资料,“噔”的一声,打火机蹿起火苗,资料被点燃,很快燃烧起来。
薇拉拿着燃烧的资料,任由火势蔓延,就要烧到手指的时候,松开手。
燃烧的资料掉入垃圾桶,薇拉翘着二郎腿,把玩着火机,欣赏着垃圾桶在灼烧下逐渐变形,火光倒映在她的瞳孔中,分外瑰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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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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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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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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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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