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字能在神州大地延续数千年,到现在在上流阶层依旧根深蒂固,自然有一定的道理。
金海实业东海总部董事长办公室,一对原本差距悬殊的夫妻磕磕绊绊携手走过数十年,似乎还是没能破除冥冥中存在的某种诅咒。
“和孙家的婚事,你打算怎么办?”
孟美玲看向生活了半辈子、到现在都被自家一些人称作“凤凰男”的男人。
不可否认,当初她一意孤行,不顾家族反对,下嫁给一个普普通通的贫寒大学生,要说爱的死去活来,肯定夸大其词,更主要的,是对“父母之命”的一种抗争。
显然易见。
结果是她赢了,如愿以偿的逼迫家族妥协,父母当时的愤怒、痛惜和无奈,迄今历历在目。
“以后你不要后悔。”
婚礼前一天晚上。
父亲只和她说了一句话。
后悔。
当初的凤凰男如今已脱胎换骨,在东海滩叱咤风云,连自家都得仰其鼻息。
自己当年的叛逆,竟然逐渐演变成了一段慧眼识珠的佳话。
偌大的东海,不知道多少女人羡慕自己。
坐在了金海主母的位置,要说后悔,那也太矫情了些。
可是孟美玲也没体会到太大的幸福感,或者说从几十年前的那场婚礼开始,今天的一切就已然注定。
相差甚远的两个阶层所形成的三观鸿沟,终究不是一时的新奇可以掩盖的,短暂的欢愉过后,是数不清的矛盾与争吵。
她赢了,可赢得并不彻底。
今天的女儿,和当年的她,何其相似。
“我把茜茜叫过来问一问。”
施振华想将事情了解清楚。
“以那丫头的性格,你把她叫到公司来,是不是想闹得所有人都知道?”
孟美玲质问道:“她难道就没有和你提过,不愿意和孙家联姻的事?”
“说过,我还以为她只是在和你怄气。”
施振华微微皱着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在外人眼里,他确实是叱咤风云的大亨,可家里却一团乱麻。
“你当时和孙家谈这事,茜茜真的同意了吗?”
“当然。”
施振华斩钉截铁,“这事还是她自己提的,她说孙家那孩子还不错,所以我才会和孙家商量,不然你觉得我会为了利益去出卖自己的女儿?即使会,孙家也还没有这个资格。”wWW.ΧìǔΜЬ.CǒΜ
说到这,这个崛起于微末的男人身上弥漫出一股让人不敢逼视的霸气。
“那事情就很简单了。”
孟美玲望着气派恢宏的办公室,凝声道:“那丫头应该不可能有这个胆子去戏弄你,她可能‘移情别恋’了。”
“移情别恋?”
施振华拧眉。
“她突然这么抗拒和孙家联姻,那么只有这一个可能。”
施振华目露思索。
“东海还有哪家的孩子,能比孙西余更优秀?”
“女人选男人,不是只看优秀与否,当时你又比得上谁?”
施振华顿时沉默下来。
孟美玲也没有再提陈年过往,轻轻呼出口气,“应该就是那个她主动投怀送抱的男人了。”
“什么叫主动投怀送抱?”
施振华没太听明白。
“你的掌上明珠,找酒店拿钥匙,主动开了人家房门送上去,听懂了吗?”
施振华一怔。
“荒唐!”
“她是我施振华的女儿!谁配她这么做?!”
“你在这大吼大叫有什么用?”
他确实财势彪炳不错,但孟美玲可不惧他,
“有本事你去管教你的女儿去,她不仅不知道羞愧,甚至和我说起这话的时候,还洋洋自得,不然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停她的卡?”
施振华现在才终于有点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那丫头闹出更大的事情前,和孙家中止婚约,反正你们目前也只是口头商定,并没有正式订婚;要么,逼迫那丫头就范。”
孟美玲冷静道。
“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施振华问。
孟美玲看向他,没有逃避。
“逼迫她就范。”
干脆果决。
没有丝毫犹豫。
施振华皱眉。
“你不是一直反对政治联姻吗?”
孟美玲端起茶杯,抿了抿,可发现已经凉了,重新放下。
“我虽然最近两年不在国内,但孙家那孩子我了解,品性温良,是谦谦君子,茜茜嫁过去,绝对不会受委屈,她嫁过去,这辈子都可以无忧无虑。”
施振华嘴唇动了动。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孟美玲平静道:“我当年确实很反感这样的联姻,但不代表这种方式,就一定不好。至少两家知根知底,在价值观、人生观、消费观上,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再者说,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像你这样的人,现在还能冒出几个?”
“美玲,上次你夸奖我,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施振华感叹,“当浮一大白啊。”
孟美玲沉默。
施振华将她杯里的水倒掉,重新沏了杯热茶。
“你说的没错,茜茜如果真的嫁到孙家,的确可以无忧无虑,但是她的性子,比你当年还要烈,你觉得她会屈服吗?”
“由不得她。”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孟美玲或许也想不到,自己会变成自己当初最讨厌的样子。
这就是生活最无奈的地方。
身份不同,年纪不同,看问题的角度就会不一样。
换作任何一个女人站在她的位置,都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施振华摇了摇头。
孟美玲皱眉,“你难道还想放任那丫头胡作非为?”
“我是说,手段没必要那么刚烈,我们只有这一个女儿,非得逼得她恨我们?”
“那你说怎么办?”
“不急,先喝茶。”
施振华笑道。
见他这个时候还漫不经心,本不想再争吵的孟美玲胸口不自觉蹿起一阵火气,可是还没来得及说话。
“施董。”
敲门声传来。
“进。”
施振华不慌不忙。
秘书陈州推门走近,弯腰,双手递出一张纸条。
“给孟董。”
陈州立即转移方向。
孟美玲接过,等秘书出去后,低头看了眼,疑问道:“这是谁?”
施振华淡笑。
“应该就是你宝贝女儿移情别恋的那个小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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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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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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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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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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