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恶模样,就是在外人看来场面有些惊悚。
“照顾好娜哈,我才会真正的感激你。”云初凑到跟前也加入了抓石子的行列。
“我用不着你感激我,纵观你近日所思所想,你在全力以赴的逃避战争。
小子,你觉得你能逃得掉吗?”
云初笑着将石头丢起来,灵巧的用手背接住,再把手抖动一下,石子再次飞起,凌空捉住需要的三颗石子,放在小桌子上道:“只要我足够谨慎,就一定能逃掉,来犯的突厥人没有你说的那么强大,守卫龟兹的府兵也没有你认为的那么软弱。”
“你杀侯三做什么呢?他就是一个奴隶人,你身为强者,应该有悲悯之心,更何况他还是你的族人。”
云初无声的笑了,没有回答老羊皮的话,只要他没有亲眼看到自己杀人,云初就不会承认。
“看样子,你该是一个天生的唐人,我以为你杀他的最大原因是因为他接受了我的收买,背叛了唐人这个光明的名字是吗?”
云初顾左右言他。
“你为何能在龟兹城里来无影去无踪呢?”
老羊皮笑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这个院子的隔壁也是我的院子,隔壁院子的隔壁,也是属于我的。”
云初心头吃了一惊,瞅着老羊皮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整座龟兹城都是属于你的,这种错觉呢?”
老羊皮同样笑而不答,还伸出自己皱皱巴巴的手往娜哈嘴里填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沙枣。
云初站起身认真的朝老羊皮施礼道:“如果我战死了,请帮我照顾好娜哈,不为别的,就为了佛爷说的那句有意思。”
老羊皮伸出一根手指在娜哈微微上翘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如果你死了,她将成为一个尊贵的公主,如果你没死,我想,她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比公主还要愉快。”
娜哈被老羊皮逗得哈哈大笑,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喜欢眼前这个长得很像猴子的人。
云初从地道出来的时候,胡姬们已经把庭院清洗的非常干净,同时,按照云初的吩咐洗干净并且用柳枝水煮过的麻布也被撕成四指宽的布条晾晒在烈日之下。
城外的突厥人似乎还在等什么人,或者在等机会,这让云初非常的不理解。
要知道梁建方大将军就是在等这样的机会,好把突厥人一次解决。
小小的意外,让何远山他们非常的兴奋,只要突厥人多浪费一天时间,他们活下来的概率就大了一分。
“云初喝一杯解解乏!“
刘雄似乎比谁都高兴,见到云初就把自己心爱的酒壶丢过来邀请他喝酒。
云初对这个时代里所有的酒都没有太大的兴趣,主要是酿酒的过程一点都不卫生。
西域人喜欢喝大麦酒,也就是青稞酒,这种酒的度数依旧偏低,大多数合起来甜丝丝的。
至于另一种叫做“阿日里”的奶酒,估计应该是马奶酒的前身,这种酒发苦,发酸,像酸奶多过像酒。
酿酒的过程本身就是细菌转化的一个过程,控制好了是酒,控制不好就是害人的毒药。
仅仅为了品尝那点微不足道的酒精冒这么大的险,不值得。
“突厥人没有攻城的打算。”刘雄见云初不喝酒,就自己咕咚了一大口,愉快的对云初道。
“没有看到突厥人制造梯子,也没有看到突厥人在城外叫骂。”
掌固张安的情绪也非常的高昂,在一边快速的补充。
“他们的骑兵甚至没有朝城头射箭……”另一个掌固更加的兴高采烈。
从这几个人的反应来看,他们其实也不喜欢打仗。
云初笑了,对何远山道:“书上说攻城无非是三个方面,从外边攻进来,派奸细从里面打出来,里外一起攻击守军夺下城池。
既然外边没有动静,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城内?”
何远山摇摇头道:“我们上一次发现地道,私自劫杀了那些突厥奸细已经是越权了。”
“越权了?丁校尉?”
何远山打个哈哈就把话题给岔过去,只说今晚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云初再看看刘雄,发现这个家伙似乎也不想继续说话,把身子靠在城墙上,闭着眼睛假装睡觉。
云初意识到可能问到了人家忌讳的地方,也自然不再询问,既然战事没有开,自己这个专门收拢伤兵的掌固,自然也就无事可做。
眼看着天黑了,云初就回到了老羊皮的宅子里,从地道里抱出已经睡着的娜哈,安置在胡床上,自己也躺在胡床上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一个小小的人数不足六千的龟兹城里破事还真是多。
说真的,他已经有些厌烦这里的破事情了,早日离开回到长安去过一点正常人应该过的日子才是正经。
晚上的龟兹城里因为牲口多,平日里最沉默的骆驼这时候却不怎么听话,看到天上的有了月亮,就会“啊啊啊——”的拖着长音叫唤,声音非常大,一个开始叫唤了,剩下的骆驼只要有事没事都会叫唤,和鸣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人恨不得抹掉骆驼的脖子。
就在云初昏昏欲睡的时候,一阵激烈的砸门声惊醒了他,猛地坐起来,而娜哈也第一时间钻进了他的怀里。
临时充作门子的哑巴战战兢兢地打开门,云初已经把娜哈送进地道里去了。
七八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抬着一张门板走进了院子,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汉子沉声道:“郎中在哪里?”
说起来,云初新建的这个伤兵营只有一个郎中,这个郎中自然就是云初。
见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云初就站出来拱手道:“伤兵营掌固云初在此。”
为首的大汉见出来的是一个面色黧黑的少年唐人,忍不住皱眉道:“没有其它郎中了吗?”
云初笑道:“出门向西走六百步,那里是折冲府校尉的家,诸位可以去那里寻找别的郎中。”
为首的壮汉掏出一面满是纹饰的铜牌,在云初眼前晃一下道:“救他!”
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云初还是看的很清楚,牌子上写着三个篆字——不良人!
当这三个字进入云初的眼帘之后,他的大脑立刻就进入了疯狂的搜索模式。
很奇怪,他看过那么多的文书,没有一个文书上提及过这三个字。
但是,这个人既然把这面牌子对着他这个二级吏员胡乱晃荡,就只能说明,人家的位置在自己之上。
这也不对啊,云初进入大关令衙门之后,读书,读文书的主攻方向就是大唐的官员配置,至于这个不良人他是真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思绪只是一刹那,云初接下来就让这些不良人将伤者放在一张木床上,随即,就有五六个胡姬举着油灯出现,将整个房间照耀的亮堂堂的。
能以跳舞出卖色相赚钱的胡姬自然是美丽的,尤其是在油灯下,每个人的脸上被油灯铺上了一层柔和的淡黄色光芒,这就让原本皮肤粗糙的胡姬们的面色变得柔和。
云初小心的用剪刀剪开伤者的衣衫,发现这个家伙的两条腿上全是大小不一的伤痕,有几道伤痕已经能看到骨头了。
大腿血管也正在滋滋的向外喷着血,云初用麻布条子用力的绑住此人的大腿根,断裂的血管流淌出来的血从喷泉状,变成了滴水状。
看看伤者苍白的面容,以及完全失去血色的嘴唇,云初对为首的壮汉道:“伤者身上最大的血管断了,流血太多,可能救不活了。”
“什么叫可能救不活了,也就是说,也可能救活是吗?”
云初皱眉道:“救活他做什么呢?就算是救活了,他的两条腿都要被砍掉,这可能比杀了他还要残忍,我有一种药,他喝了之后,就会陷入昏睡中,在不知不觉中死去,这应该才是对他最好的治疗方式。”Χiυmъ.cοΜ
“你这个狗日的庸医!”其中一个壮汉被云初的一番话刺激的三尸神暴跳,照着云初的面门就是重重一拳。
云初灵活地避开这一拳,再一次对为首的不良人道:“你应该明白,我说的才是真话,任何告诉你说能把你同伴救活的人才是庸医。
如果此时是寒冬腊月,或许有那么一两分活下来的机会,现在是酷暑,他的伤口马上就会溃烂,发臭,长蛆虫……你好好地想想,还要不要让他遭受这样的罪。”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还是那个要打云初的壮汉哽咽着问。
云初来到壮汉身边惋惜的道:“我的本事不足以治疗这样的伤患,再加上这里没有无菌室,没有消毒剂,没有青霉素,没有合适的手术刀,而我的医术还达不到接续血管的水平,再加上我现在还没有办法把你们的血灌注到他的血管里给他续命……
说真的,他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就算孙神仙亲临,也救不活他。”
云初的话说的极为诚恳,虽然他说的东西这些人闻所未闻,但是呢,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说的是真心话。
听了云初的话,那个悲伤的壮汉扑在昏迷过去的伤者身上嚎啕大哭。
“就算孙神仙亲临也救不了他,这是真的吗?”
为首的壮汉沙哑着嗓子确认了一下。
云初考虑了一下,觉得孙思邈应该没有办法救治这个全身血快要流光的人,就郑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如果你以后见到孙神仙,可以当面问他。”
壮汉的同伴拉起那个悲痛欲绝的人,为首的壮汉来到伤者身边,替他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就一只粗大的手放在伤者的脖子上,低声道:“来世还做兄弟!”
说罢,手上青筋跳动用力的扭动一下,那个伤者的脖子就歪向一边,吐了一口长长的气之后,就岿然不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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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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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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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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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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