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年已经来到了跟前,从马上翻了下来。
“爹,你电话通知我有贵客?在哪呢?”青年一下马,立刻开口询问。
塔干显得有些激动。
能够让自己的儿子结识一位贵人,那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塔干将儿子拉了过来。“沈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可可西-塔里。”
“儿子,这位是当朝北天王,这是北天王夫人,这是北天王麾下第一女将唐衣小姐。”塔干连忙介绍了起来。
那可可西塔里听到父亲的话,顿时一阵激动。
瞪大眼睛看着沈北,可可西塔里说道。“您就是北天王?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想不到,您竟然是如此的年轻。您的夫人,也实在是太美了。”
“北天王和你年龄一般大,你看看人家,才二十八岁就是一朝之主,再看看你,比得了吗?”塔干数落了一句。
可可西塔里挠头一阵憨笑。
沈北则冲他道。“我看我们两个年龄差不多,你叫我沈北就行了。况且,现在是战尊的天下,跟我没关系了,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好,沈北,快上马吧,我媳妇已经在准备晚饭了。”可可西塔里作了个请的手势。
沈北点了点头。
塔干一声吆喝,一匹棕色骏马跪在了地上。
塔干牵着缰绳,道。“沈北,快上马吧。”
“好。”
“可是,沈北,我不会骑马,有点害怕。”苏挽歌看向沈北。
她从来没有骑过马,更不知道应该怎么骑。
沈北冲苏挽歌一笑,道。“你抱着如歌,我抱着你,快上来!”
苏挽歌嗯了一声,抱着女儿坐在了沈北面前。
马站了起来。
塔干抚了抚马头道。“疾风啊疾风,今天,你算是走运了。你可知道你背上的这位是何人?”
马打了下*。
“哟?你还不服气?这位可是咱们夏朝,举世无双的北天王,夏朝历史上四大天王之一,也是最年轻的一位。疾风,今天你驼它,算是你的福分。”
这匹马名叫疾风。
棕色,长得非常威武。
疾风似乎是听懂了塔干的话,仰头一声鸣叫,突然间拔腿狂奔了起来。
“哇~~!”
策马奔腾,狂风席卷。
沈如歌在苏挽歌怀里兴奋极了。“骑大马喽,骑大马喽!”
看着狂奔而去的烈马,唐衣笑了一下,随即翻身上马。
“驾~~!”
拖动缰绳,烈马狂奔!
塔干,可可西塔里,以及塔干的妻子也都纷纷上马,追了上去。
数匹烈马狂奔,在大草原上,尽情的释放着野性。
……
疾风的狂奔下,耳边劲风呼啸。
苏挽歌的长发打在脸上,有些睁不开眼睛。
她将头发拨到了耳朵后面,仰起头含情脉脉的看着沈北,说道。“老公,谢谢你陪着我和女儿。”
沈北冲苏挽歌一笑。
“如歌,还要再快一点吗?”
“快……快……”沈如歌兴奋的说道。
“那抓紧了。”
苏挽歌嗯了一声。
沈北微微起身,疾风跃起,这匹骏马,再次加快速度,一跃数米腾空,发出狂野的吼叫。
“这匹马好快哦!”
苏挽歌有些兴奋的说道。
就在这时,唐衣骑着马追了上来,笑道。“姓沈的,看看我们谁快!”
说完,唐衣拖动缰绳,率先超了过去。
沈北一笑,一把拉住缰绳。
“驾~~!”
疾风发出鸣叫,瞬间如同一道疾风一样,拖着长长的残影,在苏挽歌的尖叫声中,沈如歌的大笑声中,犹若一辆汽车一样,很快便追上了唐衣。
唐衣眼见沈北追来,再次策马奔腾,双方一前一后,在草原上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相互追逐了好一阵子,方才停了下来。
马不再奔跑,而是行走着等了塔干等人一会儿。
没过多久。
塔干和他的儿子可可西塔里追了上来。
可可西塔里说道。“沈北,你身下的疾风,可是我的马厩里面,性子最烈,脾气最爆,速度最快,最不服管教的一匹马,我平时都不敢骑它。”
“是吗?”
“不错,看样子,这匹马认可你了。沈北,从今天开始,我宣布,疾风就是你的了。桃源流水三千尺,好马送给有缘人!”
“记住,它的名字,叫疾风!”
……xǐυmь.℃òm
半个小时后。
来到了一处蒙古包外,周边的村民们都在忙碌着准备晚饭。
沈北几人牵着马走进了村庄。
塔干将马牵到了马厩里。
可可西塔里带着沈北几人往家中走去。
沿途的村民看到沈北几人,似乎并没有惊讶。
在这里,外来旅游的人似乎有很多,也带动了这里的旅游业,所以村民们屡见不鲜了。
“我们的村子叫做黑水河,这些都是黑水河的百姓。”
可可西塔里一边走,一边介绍道。
“为什么要叫黑水河?”苏挽歌疑惑道。
“乌苏木草原上有一条河,河水是黑红色的,历史记载,在上古时期,这里是一处战场。因为死了太多的人,鲜血汇聚成河,就形成了黑水河。”沈北代为解释了一下。
“看来,沈北你对乌苏木草原很了解,不愧是北天王。”可可西塔里赞许道。
“他脑子里装的都是世界地图,要是不知道这些,恐怕也打不起仗来。”唐衣道。
“这倒是实话。好了,我们到了。”
来到蒙古包外。
还未进门,可可西塔里就叫了一声。“媳妇,晚饭准备的怎么样了?我们的贵客来了,还不快出来迎接。”
里面走出来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同样是乌苏族打扮。
不过,相对要朴实很多。
“客人来了?是什么贵客啊?”
“夏朝举世无双的北天王,和他的夫人,以及北天王麾下第一女将唐衣。”可可西塔里道。
“那……快请进。”女人激动的迎接道。
“这是我媳妇,你们叫她雨木就行了。”可可西塔里道。
“雨木你好。”
苏挽歌冲雨木打了声招呼。
雨木一笑,说道。“你们大家快进来吧,晚饭我已经准备好了,正好,我们家刚杀了一头牛,鲜牛肉和牛奶特别可口,你们应该都没吃过。”
入乡随俗。
沈北几人走进去,席地而坐。
塔干和他的妻子走了进来,拿来了几瓶酒。
“这是我们这里特产的马奶酒,今天,让你们尝尝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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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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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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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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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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