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提及此人。
沈北,好似陷入回忆当中。
想当年,沈家二老在世之时,与君城苏家,乃是过命交情。而沈北的童年时光,总是伴随着苏挽歌的陪伴。她与沈北同龄,青梅竹马,自记事以来,一同念书,上课下课,几乎每天都打闹在一起。
这个陪伴,长达十八年之久。
十八岁!
她,长成了一个身材惹火,美丽的绝品女人,人称苏家一绝!
他,是一个面黄肌瘦,满脸俊秀之气的书生。
那一年。
二老过世以后,他决定前往北境。
那一年。
她送他离开君城。
并且,与之约定,归来后,你若未娶,我若未嫁。
你娶我,我嫁你!
七年,匆匆时光,如流水一般逝去。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
……
半个小时后。
日暮西山,黄昏渐凉。天,就快黑了。
君城,君悦大酒店!
顶楼上,帝王厅。大红的落地窗被拉开,沈北站在窗前,望着君城繁华的夜景。夕阳退却,黑暗笼罩,整个君城,亮起了色彩缤纷的灯光。
街道上,行人成群,汽车匆匆而过。
此情此景!
不禁是让沈北想起了那人,想起了那些事儿。
嗒嗒嗒~~!
脚步声缓缓自客厅响起。
“唐衣,我大嫂有消息了吗?”沈北头也没回,便开口问道。
只是身后停顿一下。
沈怡看着自己的这位小叔,抿嘴道:“小叔,是我,沈怡!”
沈北转过身来。沈怡已经在唐衣陪同下洗了个澡,并且,唐衣给她准备了一件新的衣服。经过一番梳妆打扮以后,眼前的沈怡,模样很是美丽。
和大嫂蔡玉琴,如出一辙!
“沈怡,你越来越漂亮了。”沈北笑道。
沈怡抿嘴一笑。
但见沈北心有杂念,沈怡从身上拿出了一张门票,递向了沈北。
“这是什么?”沈北微微一愣。
沈怡的手中,是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地点就在,君悦大酒店附近的体育馆里!
沈怡说道:“小叔,苏挽歌小姑,现在是一位当红歌星,今天晚上九点,她的演唱会在体育馆开始。你有七年没有见她了,这七年,挽歌小姑一直在等你回来。这是她的演唱会门票,小叔你过去看看吧!”
苏挽歌!
听着沈怡的话,沈北的目光举无所措。
当初,离开君城的时候,她目送沈北离开。而这七年,边境战事吃紧,沈北未顾及家中一切。
如今,可还有脸与她相见?
“小叔,挽歌小姑真的放不下你。门票我给你放在这,你就去看看吧,我去休息了。”
沈怡抿了抿小嘴,将门票放在了桌子上。
而后,回了房间。
这张门票触动了沈北的心弦。
七年不见,苏挽歌成为一位当红明星了?
她,实至名归,有这个能力!
“要不?就去看看吧?”
……
夜幕到来,朱灯彩绘,城市,姹紫嫣红!
本该是寂寥的秋夜。
但此时,君城体育馆,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巨大的海报挂于体育馆周边,那上面,是一个穿着短裙的妖艳女人,满头红发,靓丽。却又不失高贵,成熟之色。
她就是苏挽歌!
苏挽歌,二十岁出道,二十二岁成名,如今二十五岁的她,已经是坐拥粉丝几十万,名声,甚至比北境守护还要响亮,横贯日月!
人称,最美歌神,清风挽歌!
今晚。
便是苏挽歌在君城举行的演唱会。
体育馆大厅。
人头攒动,无数来自五湖四海、八方四面的苏挽歌粉丝,尽数到场。不少人举着海报,神色激动,静待演唱会的开始。现场,好不热闹。
晚上九点。
在粉丝的静待之下,一身短裙的苏挽歌,终于登上今晚的舞台,满脸笑容。
时下,会场欢呼不绝!
在欢呼的粉丝群中,沈北,静静的在后方站着,望着舞台上,开始载歌载舞的女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以此来形容苏挽歌的美,也再适合不过了。
她的歌声,婉转而又凄美。
歌词之中,透露着沧桑之感。
那一年。
她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歌手,她写下一首离别,荣获音乐界金奖,何等风光?
那一年。
他是一个刚刚入伍的士兵,还不知前路渺茫,誓要守护边疆,马革裹尸还!
那一年。
她开展巡演会,前往各大城市,名震四海。
那一年。
他身负重伤,送往医院,生死犹未可知!
那一年。
大雪纷飞,她是君城最有才的天之娇女。
那一年。
号令三军,他是北境,最大的王!
会场欢呼四起。
原是演唱会已进入尾声。
见她安好,沈北心中已经放下。
时下。
人头攒动,他决定离开这里。
不过。
舞台上的苏挽歌,却好似看到一道身影。当她的目光,自舞台之上落于沈北身上的时候,她却是微微一怔。m.χIùmЬ.CǒM
这个男人好生熟悉。
“是他吗?”
……
君城,中央大街。
离开演唱会的喧嚣,沈北独自一人行走在阔别多年的街道上。
正打算返回君悦酒店的沈北,在这个时候突然接到了袁弘打来的电话。
“喂,守护,小侄子找到了。”
袁弘的声音响起。
沈北闻言,神色微微顿下,道。“在哪?”
袁弘道:“我联系了我在崇州的不少朋友寻找了一下,最终调查出来,今天下午四点,因天正集团那边有股份纠葛需要小侄子,所以,张志远的儿子张威,下午就将小侄子接回了君杭。不过……”
“不过什么?”
“小侄子的腿,被张威给打断了!”
沈北,皱了皱眉头。
腿,打断了?
“张威在哪?”
“张威这小子跟他老爹一样,有钱了,在君城结识了一帮朋友。我调查了一下,他们现在正在天君大酒店举办什么舞会,那里有很多人!”
……
挂断电话。
当沈北重返君悦酒店的时候,唐衣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上了车。
沈北道:“走,天君酒店!”
“是!”
唐衣点头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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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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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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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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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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