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离开那年,他刚七岁!
沈明死,沈家破败,母子三人,已然分散。
张志远眼神涣散,目光呆滞。
呼吸变得沉重。
他不确定自己再不送医,还能不能活。
遥想当年,他跟随沈明左右,为天正集团工作。后来,有人找他,以天正集团为利益,给沈明布下一局。沈明死,天正集团过继到沈冬身上。
他架空沈冬,得到天正。
由此。
他张志远从原先一个卑微的上班族,一夜之间突飞猛进,坐拥天正集团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突然间,身价过亿,从贫穷,到暴富。
富有,让他变的自大,变的狂妄。
然这富有没有几天,谁又能料到,沈家老二居然给他来了这么一招。
……
“救我……救我……”
此时,张志远将目光投向装修公司的几位领导。
可众人何曾见过如此场面?
别说求救,哪怕一个电话,也未曾敢打。
“不说,皮肉之苦,难免要受!”
沈北一笑。
左手旋即一拳,正中张志远肚子。这一拳,崩出张志远一口血,于妖艳的玫瑰一样,在空气中绽放。瞬间,五脏*,浑身痛苦。
可沈北,恰恰避开了他的要害。
而不至于让张志远,快速死亡!
“我侄子,在哪?”
同样的话,沈北问了第二遍。
张志远已经彻底瘫痪,若不是沈北抓着他的脖子,恐早已倒下。
咳出一口鲜血。
张志远眼泪纵横,恐惧到,两腿乱颤,甚至,浑身哆嗦。
“我……我利用他之后,把他送出君城,去了崇州。就在三天前。”张志远回道。
“我大嫂呢?”沈北再次问了一句。
张志远摇头。
沈家之事错综复杂,沈明的老婆蔡玉琴,则是一个非常妖艳的女人。虽已年过四十,但风韵犹在。也许,早已被人得到,带离君城。
张志远回道:“我不知道你大嫂在哪。”
沈北闻言,眉头微微挑起。“不知道?那你就要死了!”
张志远早已崩溃,眼泪滚滚而下。
后悔!
真的是在一瞬之间。他根本就不知道,今天会突然间发生这种事情。他有一万个原以为,可到头来,都被时局打乱。自从得到天正集团,他张志远的老婆孩子,也都沉浸在荣华富贵当中。
他认为所有人于他而言,都是蝼蚁。琇書蛧
“沈老二,不,是沈爷爷,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我这就将天正集团还给你。求求你了,不要杀我,要杀,你就去杀朱阮天,你大哥的死,和他也有关系。”张志远痛苦的说道。
“朱阮天,已经先你一步,被我杀了!”
轰~~!
张志远一阵晕眩。
朱阮天死了?为何他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沈爷,求你了,不要,我,我错了……”
“求……”
咔嚓……
脖骨断裂,张志远的尸体,被沈北丢到了地上。
他的脸上,还挂着临死前的绝望。
……
沈北这时脱掉了手上沾满鲜血的白色手套。
他的双手,本是用来杀敌人的,可也未曾想过,有朝一日,会杀自己人。
人心难测!
冷暖自知!
时下,那些装修公司的大老板全部颤抖的看着沈北,无人胆敢说话,更没有人,敢离开。
眼前的沈家老二,让他们体会到了,何为心狠手辣。
“你们还不滚?”
沈北转过头,看向众人。
这字一落,众人,旋即作鸟兽散。
沈北转过身子,看了一眼早就已经被唐衣抱在怀里的沈怡。而后迈步走去,拧开院子里的水龙头,洗干净双手,并且洗了一把脸。
唐衣从包里掏出纸巾,递给沈北。
“唐衣,打电话通知冷扶,让他派两个人将张志远的尸体收走,头给我留下。还有,去朱家将朱阮天的头拿下,明天,我要祭奠我大哥……”
沈北冲唐衣道。
唐衣点点头,正要打电话。
沈北突然想起什么,再道:“对了,你让袁弘亲自派人前往崇州,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我的小侄子沈冬,要完好无损的带到我面前。”
“是,守护!”
唐衣应道。
……
擦好脸。
沈北看向沈怡。风有些大,漫天尘埃,夹杂着落叶。他的心至今还无法平静,大嫂与小侄子一天找不到,他就要煎熬一天。
这时。
沈北道。“沈怡,以后这个家,小叔来当。沈家的繁华,小叔再建。等找到你妈妈和弟弟,我们一家,再一起搬回老宅如何?”
沈怡看着沈北,目光呆滞。
她从身上的身上,看到了一种不凡的气度,这气度卓绝、大气,却又狂暴、寒冷。眼中的小叔,已不再是七年前的小叔。
他,完全变了。
“嗯,好!”
沈怡应道。
沈北一笑,伸手抚了抚沈怡的头发。转过头,冲唐衣道:“唐衣,我们走吧,时间不早了,先找个酒店住下来。”
唐衣开车。
沈北和沈怡坐在后座。
这一路上,叔侄二人开怀畅聊。而沈怡的问题也有很多,比如沈北在北境遇到了什么,发生了什么,又做了什么?当年北境萧河战乱,很多人都以为他卷入战乱之中,客死他乡……
但只有沈明一人始终坚信,我二弟,还活着!
总有一天,他会回来。
只是,沈明未能等到这一天的到来。
沈北也一一回答沈怡的问题。
只是却对北境守护一事,暂未提及。
……
可,就在这时。
沈怡转过头,看着沈北。
“小叔,你还记得她吗?”
这话,让沈北微微一呆。
她?
时光匆匆!
光阴流逝。
她?是那个,整日里跟随在自己身边,脾气时好时坏,偶尔会有大小姐脾气的坏女孩儿?
是那个,曾经天资聪慧、精灵过人,各项成绩顶尖拔萃的天之娇女?
遥想当年,父母健在,童年时的欢乐,少年时的天真。不管走到哪里,总有一佳人相伴。她会坚强,也会脆弱,会骂他,也会安慰他。
昔日里的欢声笑语。
在这一刻仿似历历在目。
童年时期的陪伴,少年时期的告白,每一幕,都是如此的记忆犹新。
她是谁?
她是,苏家大小姐,苏挽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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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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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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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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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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