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沈北苏挽歌唐衣>第174章 天命
  第二天。

  一夜落白!

  昨晚,下了一场雪。整个君城,都覆盖了一层白色。

  今年的冬天来得较为早了一些。

  “昨晚,睡的怎么样?”

  裹着羽绒服,穿着长筒靴的苏挽歌下楼。

  客厅里,蔡玉琴正在准备早饭,见她下来,开口询问。

  虽说这个家,一直以来苏挽歌从不陌生。

  但今天却和往日里,有着不同的感觉。

  怎么说呢?

  这大概就是,家的感觉!

  “睡的很好,天,突然间变冷了,昨晚下雪了?”

  蔡玉琴一笑。“你应该再在床上待会儿呢,以后做早饭的事儿,都交给大嫂。说来,这天已经立冬很久了,这场雪,总算是下了。”

  苏挽歌搓了搓手,帮忙择菜。

  两人正说着,沈北自楼上走下,顺手拿起了扫把,朝外面走去。“我去给大哥扫扫墓上的落雪,一会儿就回来。”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放下菜,苏挽歌连忙追上。

  ……

  天莽山,也是一夜白头。ωωω.χΙυΜЬ.Cǒm

  大小坟头无不是被白雪覆盖。

  “冷吗?”

  下了车,沈北抓了抓苏挽歌的小手。

  这天的确有点冷,寒风刺骨,但还可以忍受。

  摇了摇头,满眼柔情的望着自己的男人。“不冷!”

  沈北将自己的长袍,披在了苏挽歌身上,拿着扫把走向沈明的墓碑。

  后者心中微微一暖,跟着走了过去。

  两人用心打扫着坟头上的落雪,擦干净墓碑。墓碑上大哥生前的照片,在寒风中尽显悲切。

  “我们走吧。”

  落雪扫罢,沈北揽着苏挽歌,朝山下走去。

  大雪过后的路很滑,需步步小心。

  经过昨晚摧残,两腿稍微有些发软,股中隐痛的苏挽歌,每走一步,都十分的小心谨慎。

  直到沈北将她扶到车上坐下。

  “今天,我去一趟天南!”上了车,沈北冲她道。

  “去天南?不是三天后才去吗?”

  本来打算三天后再去。

  毕竟新婚大喜之后,常人都有蜜月可度。但昨晚,自梦见五弟一来,沈北打消了这个念头。

  唐天爱这个名字,也不止一次的出现在沈北的脑海当中。

  但向来温顺懂事的苏挽歌,随后就点了点头。

  大丈夫,当心系家国。

  作为弱女子,唯有在家等待着丈夫归来。

  而且,也绝不让他分心。

  “好,我和大嫂在家里,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又不是不会回来,有必要噘嘴吗?”沈北开车,转头笑道。

  苏挽歌带着几分不舍。

  昨晚刚刚同居一晚,今晨却要离开。没有哪个女人不希望每天晚上,最爱的男人抱着她睡觉。

  苏挽歌努嘴想了想,这一次和以往不同。

  现在的她,可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

  不管走到哪,他都要时刻的想到自己。

  “那你去吧,我会听话的。但你要答应我,一定要想我。”

  苏挽歌伸出小拇指,想要和他拉钩。

  这都是小孩子才会做的约定。

  但不知为何,沈北笑了笑,和她的小拇指勾在了一起。“我答应你,每天想你一百次!”

  噗嗤!!

  苏挽歌娇笑了起来。

  “一百次有点少,最起码也要一千次一万次。”

  说完这句话,便勾住沈北的脖子,在他脸上蹭了蹭。

  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

  而这,只是其中一种。

  将苏挽歌送回沈家,沈北并没有再进院子,驱车离开。

  苏挽歌独自一人返回家中,蔡玉琴早饭已经做好,不见沈北回来,多少有些疑惑。“挽歌,怎么就你自己回来了,沈北呢?”

  “大哥的仇已经报了,但他的心事还没有放下。”

  苏挽歌抿嘴一笑。

  闻言,蔡玉琴略微叹气,按住苏挽歌的肩膀,说道:“挽歌,真是为难你了,这才刚刚结婚了,他就走了。”

  苏挽歌摇了摇头,笑道:“短暂的分别,是为了将来永久的重逢!”

  ……

  天南,这是一座西境最大的城市。

  放眼西境千万里,天南市,是无数年轻人的梦想城市。很多西境学子们,渴望于在天南市有所成就。

  这里,同时还存在着西境最大的四个家族。

  唐家,宇文世家,杨都豪门与皇室宗亲!

  这座城市的竞争,也是空前激烈!

  时至下午。

  天南市,天玥公司。

  公司总部的办公室内,一身职业套裙,双腿裹着肉色丝袜的高冷女人坐在沙发上。绝无仅有的高贵、成熟的气质,散发在整个办公室里。

  只是,那张粉嫩可雕的脸蛋上,神情却极为的紧绷!

  “唐总,您想好了?真的愿意卖掉整个公司,要去参加拍卖会吗?”

  女助理站在一旁,手中拿着一份合同。

  那女人本名唐天爱。

  也正如袁弘递来的消息一样,是天南市千玥集团的女总裁。这家公司,由她与闺蜜亲手成立。

  但是今天,唐天爱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卖掉公司,去参加一场,拍卖会!

  出身天南唐家的唐天爱,自小不受家族待见。半年前,重病缠身的父亲过世,留下了一把出自于三千年前历史长河中,遗留下来的宝剑。

  那把剑,有着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天命!

  父亲的遗愿当中,包括着对这把剑的守护。如今,天命落入他人手中,今天晚上,于天南第一大酒店,拍卖这把剑。

  唐天爱作出一个决定,无论如何,她都要将父亲留下的东西,拿到自己手上。

  这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

  “我决定了!”

  看着女助理递来的一份合同,唐天爱甚至没有任何犹豫。

  这话落下,女助理点头,道:“只要您签上字,盖上章,天玥公司就不再属于你了。唐总,一定要想清楚,即便是卖了公司,您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天命!”

  唐天爱转过头。

  眸子里,有恨、怒,但更多的,则是无奈。

  “他肩负不起这个责任,如果我再不负责任,我父亲九泉之下,又怎么能够瞑目?”

  适时。

  唐天爱拿起笔,于这张出售天玥公司的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并且,盖上了印章。

  “拍卖会下午八点开始,我们,可以过去了。”女助理收回合同,开口说道。

  唐天爱站了起来。

  今晚的天命,她将视死如归。

  “无论如何,我都要拿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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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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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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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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