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真是贵人多多啊,回京这几日可算是得空了?听闻郡主前前后后见了不少人呢,今日可否占用点时间,随奴才入宫一趟?”
眼下正着急着,顾不上其他,程公公就想着沈清菱去平息皇帝的怒火。
这人呐,一旦遇到麻烦事儿解决不了,心里的怒气无处发泄,就想着找个地方找个人发泄情绪。
从前有大祭司帮着陛下解决问题,臣子们对着大祭司,也不敢有太多的言语,不服气都得憋着。
“程公公多想了,都是些生意上的伙伴。人嘛,身边总要有朋友帮衬着,日后的道路也能更顺畅。皇宫也是一样,公公这么多年陪伴君侧,自然晓得这些道理。”
说着,管家立即会意,从袖口处掏出一把斤瓜子塞入程公公手里。
到底是来求人办事,怎么好意思拿人钱财呢?程公公乐呵呵收下,郡主这个人情可算是欠下了,日后做事可都得警醒着点儿。
“原来如此,劳烦程公公多跑一趟,下回让徒弟来就好。他们跟着你学习,你也得学着差遣他们。”淡漠的笑容里带着一丝丝疏离。
没错,沈清菱心疼刚才拿一把金瓜子。
早知道就不给程公公了,自己留着还能买东西吃,近进了别人口袋就别想再拿回来。
尤其像程公公这样的老滑头,更是难上加难。
幸好金瓜子也不贵,稍微心疼一下,沈清菱觉着自己能接受得主。
左右给了对方好处,日后有困难相求,他若不肯帮忙,那就别怪她不留情面了。
睚眦必报,沈清菱向来如此。
他人前进一尺,在理自然会退一步,不在理,想都别想,退半步都不行。
临走前,沈清菱给了管家一个眼神,家里还有个人呢,可不能让人家一直待在宣王府里。
郡主入宫觐见,人还未到,消息已经传遍后宫。
程公公真想抓出是哪个没长眼睛的,有些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说出口,也不怕得罪人。
后宫的嫔妃对沈清菱避之而不及,得知她去乾清宫,还是程公公亲自到王府去请人过来,似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到底发生了何事无人关心,大伙儿只知道沈清菱在皇帝面前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了。
人们都羡慕比自己厉害,地位高的人。同时有一部分对这样的人,不单有羡慕,更生出了嫉妒之心。
“陛下,郡主来了。”
绿枝正给云逸天揉太阳穴,听着沈清菱到来,手劲儿一上来,把云逸天给按疼了。
“陛下恕罪,臣妾许久没见郡主了,心里欢喜得很,不知不觉就……”
“嗯,下去吧,让她进来。”
为何进宫,云逸天不问也知道。
定是为了云清离监国而来。
前朝传得沸沸扬扬,据他所知,民间也在疯传。甚至有人说让云清离监国,是因为他快要不行了。
云逸天听着怎么可能不生气?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只能任由其发挥,否则他真想不到其他解决的法子。
“有些人心急,有的人则是为了自己的私心。那你呢?”一双如老鹰一般的眼睛盯着沈清菱,云逸天开门见山询问,沈清菱反倒是淡定得很。
看样子程公公去找自己,并不是云逸天授意。
无妨,左右她人已经在这儿站着,飞回去是不太可能,回去也得先解决眼前的问题。xǐυmь.℃òm
慕容泽和云殇还在路上,慕容泽如今什么状况还未清楚,怕是不能帮着太子监国。
一众皇子中,当属云清离最合适担负起,那些反对的臣子们,应当是有自己心仪的人选。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生忙忙碌碌不都是为了自己和家人?他们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就好,其余的,沈清菱可不指望这群老古板能给翼国带来新的生机。
按部就班的生活,让他们过得太滋润了。
跟幽鹿城的百姓相比,哪怕是个九品芝麻官,一年的收入也比整个幽鹿城要多得多。
说出来也不怕被人笑话,事实便是如此。
幽鹿城这几年被拖累,人走茶凉,各自为了自己的生活选择离开,谁还关心幽鹿城的死活?保命要紧。
“你怎么选?太子现在,连文章都写不好,如何担负起……”
“自然是大皇子了。难道陛下一开始,培养大皇子,并不是为了让他坐上龙椅?”沈清菱反问道。
培养一个帝王,要花费的钱财和精力,足够云逸天养四五个皇子,再加上几位公主都是绰绰有余。
按照翼国皇室的财力,钱财方面倒是不必担心,最令人担心的,应该是云清离能否对得起云逸天对他的重视。
精心培养,若是没能培养出一位优秀的继承人,云逸天付出的所有都将付之东流。
“大皇子的能力最出色,无论是和太子比,还是跟其他几位皇子相比,没有人比他更合适。再者,大皇子现在无依无靠,嘉妃管理后宫已力不从心,多出来一个便宜儿子,还是自己死对头的儿子……”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沈清菱赶紧捂住自己嘴巴,祈祷刚才的话云逸天没听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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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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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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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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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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