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颠簸,三人终于抵达边关,此行的最后一站,幽鹿城。
鹿城,若是城中无鹿,岂不是让人啼笑皆非?
出发前,沈清菱做了大量了解。
之所以叫幽鹿城,还真跟鹿有关。
这座城池距离京城甚远,但地理位置特殊,是周围不少国家,眼里最想得到的宝贝。
地理位置决定幽鹿城的重要性。
物资缺乏的城池,为何能成为他国眼中的香饽饽?此事还得从幽鹿城名字的由来说起。
幽鹿城的历史里,似乎一直都叫这个名字。哪怕地属他国,不归在翼国的版图内,它依旧是幽鹿城。
名字由来已久,据说是因为跟这一头鹿有关。
与其他地方相似,幽鹿城的百姓信奉的神明,乃是具有灵性的三脚梅花鹿。
三只脚的梅花鹿,当真存在?
如果在其他地方,或许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在幽鹿城百姓眼里,三只脚的梅花鹿,是真实存在的。
他们信奉的鹿仙,在幽鹿城每一处神庙里,鹿仙只有三只脚。
三只脚如何走路?幽鹿城的百姓回答,鹿仙是神仙的坐骑,走路还需要用脚?想去哪儿,直接飞过去就是了。
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老师常常念在嘴边,当真见了这三脚鹿仙,沈清菱怀疑是否真实存在。
要么是直立行走,两条腿走路,要么四条腿走路。
三只脚,真的能走得动?
神话里的一切都被神话了,不可信,沈清菱还想知道,那位传说中的神明,别不是慕容泽吧?
在翼国,慕容泽可以说是超越统治者的存在。
敌国来犯,扬言倘若翼国战败,他们会优待慕容泽。只因他能与神明沟通,预知未来。
“不是,你想多了,要真是他,那他不得有五百岁?这幽鹿城啊,在翼国建国以前就存在于此,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小的城池,后来慢慢扩大到现在的规模。占据军事要地,幽鹿城的大小,可以跟京城睥睨,但是这物资条件嘛,自然没有京城好。”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幽鹿城一年只有两季。
炎热的夏日,还有严寒的冬日。
酷暑难耐,将士们每日身上的汗水都能把自己浸湿。到了寒冬,一日换六次岗,若是一日三次,怕是要冻死更多边关将士。
幽鹿城的气候条件十分恶劣,造就了幽鹿城出武将。不包括朝堂上,只会纸上谈兵那些。
真正能被称之为武将,是那些浴血奋战在最前线,守护国家子民和土地的将士,他们才是真正的武将。
先前京城已飞鸽传书,一行人抵达幽鹿城,在告知对方身份,并拿出信物后,城门缓缓打开。
物资匮乏,造成幽鹿城人口流失严重。
家境富裕的,大都搬到附近的城池去生活,剩余年老体弱的,只能待在幽鹿城,等待支援。
在他们身后,是送来补给的军队。
为首的男人,穿着坚硬的盔甲,身/下的马儿踏着坚定的步伐。身后是运送粮草的车队,还有各种补给。
“你们先让一让,让军队先走。”
侍卫对着为首的云殇大喊道。
幽鹿城全城百姓的生死,拿捏在他们手里,士兵在幽鹿城享受到的,是最好的待遇和尊敬。
云殇能理解,吩咐人挪到一旁去,让补给的军队先过。
为首的男人似乎注意到,幽鹿城不可能出现商队,几年来寸草不生,地里颗粒无收,如何与之交换物品?
难不成,要拿他们的补给去跟他们交换?
万万不能做这糊涂事儿,百姓糊涂了,身为守城的士兵,可不能做这糊涂事儿。
“喂,你们来幽鹿城做什么?难道不知幽鹿城如今,是座荒城,什么都没有?你们商队要是想在幽鹿城做坏事,收敛他人财物,可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城中的百姓每日都得靠我身后的补给过日子,可没有什么好东西跟你们交换。实相的,赶紧走人,别在这儿挡路。”
一路上,为了避开他人的窥视,沈清菱提议他们扮成商队,于是乎身后的所有东西,还有他们身上的装扮,都是商队的模样。
也不怪男人会误会,若不是有信物在,守城的士兵也不会允许放他们入城。
“蒙将军,这几位,是从京城远道而来的贵。城主前几日交代我们兄弟,确认过信物后,便可放他们入城。”
“京城来的?”男人小声嘀咕着。
路途遥远,不在京城好好享受,到他们这穷凶僻壤来做什么?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京城来我们幽鹿城做什么?若是皇帝真好心,大可让人送多些粮食过来。眼下冰雪未化,幽鹿城只能靠其他城补给,这儿可不是好玩的地方,快回去吧。”
男人好心提醒,是希望他们这些从京城来的富贵人,别在这儿受了委屈,回京城后到处编造谎言。
他们小地方,可承受不起这些。琇書網
“蒙将军误会了,我们是有事到此地,并非来游玩山水。陛下自知幽鹿城困境,我等到此地,便是为视察情况,好做出解决的方法。”
靠这一张巧嘴,云殇俘获了京城不少贵女的芳心,也结交了不少朋友。
蒙将军听了云殇这番话,心里有些动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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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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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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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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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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