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剑,全场没人表演过,沈清菱算是头一个。
从前没少见过,这会儿沈清菱也是依样画葫芦,照搬。
手里的剑,是从慕容泽身上拿来的,剑柄上的宝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看就知道是何人之物。
答应那一刻,沈清菱已经想好了怎么应付。
她自己的佩剑太短了,用来舞剑不合适,和敌人搏斗时,近战比较有利,用来舞剑有点大材小用。
慕容泽的佩剑份量不小,沈清菱的手腕有些吃力。
没办法,有人来挑衅了,你不应战不就是退缩了么。
难也得上,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可不能给自己丢脸。
一顿操作行云流水,沈清菱在脑海中想象电影里的画面,把自己想象成女主角。
一样拿着一把剑,一样是被逼着上台表演才艺。
那么多人看着呢,她要说自己啥也不会,用不到明日,整个京城就传遍了,说她目不识丁,说她一无是处。
人云亦云,有些话只要说出口了,自然会被人听进耳朵里,记在心里。
以讹传讹,人们第一时间一定会觉得自己听到的就是事实,毕竟耳听为实嘛,何人愿意花时间去验证事情的真伪呢?
“好。”
不知何人起的头,不少人跟着鼓掌。
郡主舞剑,手里拿着的,还是大祭司的剑,谁人敢说一句不好。琇書網
除非是想早日到地下去见自家祖宗。
“真不愧是宣王的女儿啊!郡主好风采,还要恭喜大祭司了。”
客气的话谁都会说,既然提到自己,不表个态不好,慕容泽自然是要站起身来打声招呼。
“多谢傅尚书夸奖,本座这把剑乃是大师铸造,寻常女子拎不动。”
的确很重,沈清菱亲身作证。
他怎么就这么喜欢与人不同呢?剑身的花纹是挺好看的,可这重量不是一般的重啊,是她那把小短剑的N倍。
正常重量的佩剑她不是没拿过,和慕容泽这么重的,可是头一回。
她的手腕已经是酸到不行,慕容泽这剑啊,要是上阵杀敌,敌人没死先把自己累死。
“还给你。”
一把丢给慕容泽,沈清菱可不会亏待自己,玳瑁递来热毛巾擦手,沈清菱把毛巾拿来敷手腕。
酸啊,这人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坏掉了,一把剑那么重,这人的手腕得多有力气啊。
吃饱了闲着没事干,还不如多干点正事。
不过仔细想想,慕容泽能干什么正事?他的职位是大祭司,又不需要批改文书啥的,每日坐在祭坛那儿和鬼神聊天?
咦,想想就觉得瘆人,沈清菱赶紧吃口肉压压惊。
自己研究出来的配方就是好,口感和味道方面都是一等一的好,御膳房也有御膳房的好处。如果云逸天不坚持十年如一日的口味,或许御膳房能研究出来更好的美味。
内卷这种事情,在古代也发生。
剑也舞完了,接下来的歌舞杂技,自然没有沈清菱的舞剑精彩。
“可惜咯,若不是郡主被赐婚,下官真想为我家中大儿谋求一份好姻缘。公主们咱们可高攀不起,眼瞧着各宫娘娘都盯着呢,不知各位有何想法?”
身着官服,自然聚在一处谈话,原是聊着前朝的话题,话锋一转,谁知突然变成为自家儿郎谈婚论嫁。
“傅大人有所不知,这云琪公主的确不错,可豫妃娘娘在宫中地位并不高啊。”
“同样都是妃位,嘉妃不过是多了一枚凤印罢了。”
凤印,那可是皇后的象征。哪怕嘉妃现在没有封后,她如今的地位和皇后无二。
“傅大人您是老糊涂了吧。这嘉妃娘娘手里有瑞王殿下,豫妃自然比不上。若是现在能怀上一位小殿下,那也来不及咯
君王年事已高,如今到了不惑之年,还未到知命之年,可君王不爱惜身体……
唉,感叹者多,发愁者也多。
谁人不想攀高枝呢?可如今最佳人选已有了归属,谁人都不敢得罪的人,抢过来啊。
帝王开了口,自然有人做媒,该操心的,是他们自家儿郎的婚事。
不单是儿子的婚事要担心,女儿也得谋划好前程啊。
两年不到,如今已封了三位王爷,接下来,是否会封其他几位王爷呢?人人都在期待着。
越多越好,皇子们就像君王手里的棋子,这些棋子究竟会在棋盘上什么地方出现,就得看下棋之人如何布局。
宴会过半,豫妃时不时向外张望,沈清菱离得近,看得清楚。
完全心不在焉的人,豫妃的心思都写在脸上,沈清菱想不知道都难呐。
宫内歌舞升平,宫外却是刀剑相向。
兵器,皆是上好的,一路杀到皇宫宫门前。
皇宫内卫都被调走,一路上无需担心,连着舞刀弄剑都不用,一路来到乾清宫外。
皇帝正参加宴会呢,乾清宫这会儿没人,但依旧有不少侍卫守护着。
此处是他们此行最艰难的一处。
要去宴会厅将狗皇帝抓住,就必须绕过乾清宫。
乾清宫坐落在正中央的位置上,想要避开只能走小道。
兵符可以调动不少皇宫内卫,可乾清宫的侍卫归皇帝一人管,他们不会轻易离开乾清宫一步。
领头之人站在拐角处,四下观察没有绕过去的可能,这条捷径是行不通了。
乾清宫的守卫是皇宫内卫之中,身手是最好的,要想使唤他们,除非能坐上那个位置上。
等坐上那个位置,何人使唤不得?
绕过乾清宫,要花费半个时辰才能到达。
一路畅通无阻,每个人手握着长剑,心中秉承同一个信念。
杀了狗皇帝,他们的家人,就能获得更好的未来。
一心为命的好帝王,他们才有未来。
坚定内心的信念,一路追随领头人的脚步。
见过京城的奢华,他们便知道皇宫内有多奢靡。
十几年没有战火,京城一片祥和,身处在皇宫之内,皇帝更是享人之福。
皇宫内金装琉璃瓦,何处不都是老百姓的血和泪?
为何他们能享受这些,而他们却要在贫瘠之地受苦受难?过着吃不饱穿暖的生活?
河里的鱼已经抓得干净,连路过的虫子都是他们最好的一餐,周围几座城无人收留,逼得他们无处可去。
当真要他们活活饿着?身为君王,只知贪图享乐,哪有关心过自己的子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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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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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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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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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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