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李雪婷嘴角颤抖,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林兰:“引狼入室?在您心里我就是个坏女孩对不对?可您知不知道,我……我才是江夏,是你的女儿夏夏……”
“不,她不是!妈,她不是!”
小江夏在李雪婷找到供销社这边的时候就暗觉不好,不料,正如她想的那样,李雪婷竟然借用她的身份,以达到欺骗她妈妈的目的,怎么办?
她该怎么办?
小江夏焦急地大声喊着,却根本阻止不了李雪婷把话说出。担心妈妈真被李雪婷给骗到,小江夏使出浑身力气,想要冲破身上无形的束缚,拿到身体的掌控权。然,无用,她即便用力挣扎,影响到李雪婷的只是头部吃痛。
在黑暗中,她急得团团转,急得一声声高喊:“妈!她不是我,她不是……”
用意识遏制住小江夏想要取代她掌控身体的目的,李雪婷忍着头痛,脸色苍白地看着眼神怪异,静静地看着她,半晌不说话的林兰,她由着泪水和额头渗出的冷汗滴落,带着哭腔唤林兰:
“妈……妈……我是夏夏,我是夏夏啊,你不相信吗?我真得是江夏,是你和爸的夏夏……”头部痛得要命,以至于李雪婷的声音都在发颤。
两人站的位置距离供销社大门口有段距离,又是在僻静的阴凉地儿站着,加之这会子午饭时间刚过没多久,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并不多,
因此,即便有人看到林兰和一十五六岁的少女面对面站在那说话,好奇女孩儿为何会泪流面面,但介于是他人的私事,顶多朝林兰和李雪婷站的位置看眼,没哪个上前多嘴问询。
“你脑子没毛病吧?”
林兰掩去眸中的异色,皱眉看着李雪婷:“我闺女好好的,你怎就成了我闺女?或者,你想把传说中的鬼怪故事搬出来,告诉我我闺女是孤魂野鬼,你才是我闺女,一不小心跑到李家孙女身上,是这样吗?”
事实本来就是这样,然,林兰哪里知道她不过随口这么一说,竟把真相道破。
而李雪婷连连点头:“妈,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我是夏夏,一直在咱家那个是孤魂野鬼,是她抢了我的身体,妈,你还记得吗,我是为了给弟弟多吃口饭,生生把自己饿晕的……”
林兰面部表情依旧平静:“你是《聊斋志异》看多了吧?那是本书,是蒲松龄根据听来的故事加工出来的神狐鬼怪写出来的小说,不过,我建议你看过就好,千万别搞什么封建迷信。”
“妈,我没搞封建迷信,妈,我说的都是真得,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妈……你仔细想想啊,一个七岁大点的孩子,她怎么可能天才到一年就读完小学,怎么可能小小年纪就做出那么多……”
不待李雪婷把话说完,林兰表情生变,压低声音怒斥:“够了!我闺女脑子好,一年读完小学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再说,我家就我闺女读书好吗?
我家老大跳级,早早就参加高考,考上首都的重点大学,我家老二同样跳级,去年高考更是以省状元的头衔,上了国内另外一所重点大学,
我家老三老五也有跳级,一个即将参加高考,一个正在读初中,按你的说辞,难不成我家的孩子全都有问题?”李雪婷被林兰一通质问,半晌处于惊愣中,冷眼看着她,林兰嗓音清冷又说:
“你说你是我闺女,可你真得是吗?就你的品行,哪里像我的孩子?娇纵、任性、自私、装模作样,你自己说说,你身上有哪点像我家的孩子?
莫名其妙亲近我们家,不知何故要我闺女的命,事后丝毫不知悔改,反倒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依旧来我家走动,小姑娘,告诉我你有心吗?”
“妈!我真得是夏夏啊,我真得没有骗你……”
不能慌,绝对不能慌,眼下已使出王牌,就得达到她要的目的,李雪婷在心里告诉自己,她哽咽着说:“是,我是使坏让那孤魂野鬼滚下山坡的,可我忍不住啊,妈……
她抢了我的身体,抢了我的爸爸妈妈,抢了我的哥哥弟弟,抢了属于我的一切,看到她取代我生活在咱们家,我心里又难受又恨她,就想着要是她没了,爸爸妈妈和哥哥弟弟就又能是我的了……
妈,在京市见到你和爸爸那一刻,我就想和你们相认来着,可我怕吓到你们,怕你们不相信,就……就暂时待在李家……”
小江夏是个乖孩子,这会儿她已经被李雪婷所言,逼得骂人:“坏女人!你不要脸,你不是我,你骗不到我妈的,坏女人……”
她妈妈很聪明的,不会被坏女人骗到的,一定不会!“你是不是还想说就为想要我们认回你,不得不想着法儿接近我们一家人?”
林兰眼里冷意尽显,然,李雪婷却像是没看到似的,她一个劲点头:“是这样的,妈,确实是这样的,我想要认回您和
我爸,
认回大哥、二哥、三哥和小弟,妈,你就相信我吧,咱家那个的的确确是孤魂野鬼,她很恶毒的,不仅抢了属于我的家人,
还抢了我喜欢的男孩子……妈,我喜欢程隽朗,从我不知道怎么跑到这个身体后,就喜欢上了程隽朗,原本家里人说过,等我成年,
就和程爷爷程奶奶商谈,给我和程隽朗定下亲事,结果……结果那个占了我身体的孤魂野鬼横插一脚,她抢了程隽朗
……妈,
你说她怎就那么喜欢抢我的东西,先是抢了最爱我的家人,接着又抢了我喜欢的男孩子,这是想把我逼死吗?”
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滴落,李雪婷捂住胸口位置,装作很难受很难受的样子:
“就因为那孤魂野鬼,我的心脏出了问题,妈,医生说我随时都有可能晕厥,甚至有可能晕厥后再也醒不过来……妈,你要是真喜欢那孤魂野鬼,我……
我可以让她继续做咱家的女儿,但你不能让她再住在咱家,并让她和程隽朗分手……妈,可以吗?我不是不近人情,毕竟我现在是李家的孩子,没法光明正大回到咱们家,回到你和爸爸身边,但我是你和爸爸的女儿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变……”
林兰笑了!
原来是这样!
给她说些荒谬之言,为的不过是想借她的手拆开她闺女和准女婿的姻缘。
说得通了,现在一切都说得通了!
接近他们家,和他们家做干亲,使坏取她闺女的命,一计不成,被他们家断了干亲,又在今日胡言乱语,意欲迷惑她,由她做主毁掉闺女的幸福。
这算盘打得好啊!林兰真相给李雪婷的一而再的算计鼓掌,同时,她心里一阵阵生寒,小小年纪,就城府不浅,再过个数年,害人的手段岂不是更多?按捺住心底怒火,林兰冷笑:
“你总算说出你的目的了,但你是不是觉得我傻,会听信你一番奇言怪论,伤害我自己的闺女,把隽朗那孩子推到你身边?你要真是这样想的,那我可以告诉你,去做梦吧!”
不想再和一个不知所谓的小丫头多费唇舌,亦不想再听其胡言乱语,林兰转身,欲回供销社,谁知,李雪婷一把抓住她:“妈!你不能走,我说的句句属实,你得答应我让那孤魂野鬼和程隽朗分手!”
林兰掰开她的手,转过头语带嘲讽:“就你的品性,即便没我闺女,隽朗也不会看上你的,程家更不会要你这样的孙媳妇儿!小小年纪不学好,为一己私欲,就想着害人性命,面对你这样恶毒的小姑娘,我是看都不想看一眼。”
语罢,林兰收回目光,提步前行。
恶毒?
说她恶毒?
说她品性不好?
说程隽朗不会看上她?
说程家不会要她这样的孙媳妇儿?
凭什么?
这该死的女人凭什么这样说她?
李雪婷眼里写满愤恨,盯着林兰挺着大肚子,走向供销社的背影,眸中闪过一抹恶毒,三两步上前,朝着林兰的背脊就猛地推了下。
察觉到有危险靠近,林兰紧躲避慢躲避,还是被身后的力量碰触到,她想要稳住身形,奈何脚下一个趔趄,终还是没能稳住,
情急之中,她只能一手护住肚子,一手撑向地面,免得自己摔得太严重,失去腹中宝宝。然,她虽然有极力保护腹中的宝宝,虽然有撑住地面缓冲跌倒时的力度,可身下依然有温热涌出。
而李雪婷在林兰跌倒的一瞬间,就拔腿跑远。魏大姐见林兰出去半晌没回供销社,想着林兰挺着七个来月的肚子,不放心地从供销社出来,
想看看到底被什么事给绊住了,不成想,她这前脚刚踏出供销社大门,便听到林兰喊救命,便看到有人从眼前疾速跑过。
循声望过去,魏大姐登时双眼大睁,边跑向林兰便朝供销社里面喊:“大家快出来帮忙呀,林兰出事了!”
听到魏大姐的急切惊慌的声音,江顺两口子率先跑出供销社。
说起来,林兰打算上到这个月底,就打算找人顶替她上班,等她生产、做完月子,再重新回到岗位上,这事儿她已和供销社领导说好,哪成想,会在今日出这么个意外?!
再就是,江安不放心媳妇挺着个大肚子上岗,奈何林兰坚持要做完这个月,为确保孕妇有个好心情,这个疼老婆的男人只能做出妥协,
但却有和江顺两口子打过招呼,并拜托魏大姐,白天上岗多留意点林兰,以免林兰有个什么事儿,好及时通知他。
……
从班车上下来,想着自家妈挺着个大肚子仍在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叶夏就没有急着回大梨树,决定到供销社,替她妈站半天柜台,下班后,娘俩到姥姥姥爷家坐会,再然后她骑着姥爷家的自行车,和来接她妈下班的老爸一块骑车回村里。
可她下车走出差不多百米距离时,心里陡然间莫名一慌,接着,只见她脚步加快,不,准确些说,她拎着行囊快走十来米,直接朝着供销社方向奔跑起来。
叶夏相信直觉,因为她的直觉向来很准。这早不心慌晚不心慌,就在她决定去供销社看望母上大人途中,莫名心神难安,只怕母上大人出了什么事。
如是想着,叶夏奔跑的速度不由自主再度加快。
进供销社,来不及喘气,她就看向母上大人的柜台,不其然的没看到人影。
“夏夏!”
供销社里的售货员们基本都认识叶夏,一是叶夏本就有名气,二是叶夏长得漂亮娇俏,作为林兰的女儿,假期里只要在家,没少来供销社给林兰送午饭,这一来二去的,很容易被大家熟识。
加之叶夏会说话又有礼貌,她一到供销社,但凡和她见过面的售货员们,都很喜欢这个漂漂亮亮,特会读书的小姑娘。
“王叔。”
看向唤自己的中年男人,叶夏先是微笑着打声招呼,继而问:“我妈……”
她话尚未说完,中年男人就说:“你妈出事了,十多分钟前被送去了卫生院。”
道声谢,叶夏转眼不见人影。
卫生院急救室。“病人情况很危及,需要做剖腹产手术,咱们卫生院没那个条件,你们赶紧想法子把人送往县医院!”
其实这年代,就算是县医院,也不一定能做剖腹产手术。
“怎么办?怎么办呀?”
牛萍萍抓住自家男人的手,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二哥还没村里赶过来,你说咱们现在该咋办?”
“我……我再去给大队上打个电话,让大队上派拖拉机过来!”
整个公社就只有他们大梨树有拖拉机,这要把人送往县医院,就眼下的条件而言,拖拉机无疑是最快的。
江顺说着,就欲走人。
“孕妇家属最好快点,这再耽搁下去,怕是要一尸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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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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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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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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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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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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