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年代俏田妻>第105章 确定
  他心里的疑团尚未解开,再者,根据奶奶的意思,要他在大梨树好好待一段日子,且他提早回京市也没什么事,倒不如就在多呆几日。贺曜闻言沉默好一会,有气无力说:“随你吧,这里说起来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我就当陪着你在这修炼佛性,不用感谢,谁让我是你哥呢?!”江家人热情好客,在吃住这两方面看起来比他想象中的农家人生活要好太多,尤其是昨晚吃的那道西红柿炒蛋和鱼香茄子,那味道真真令人回味无穷,就是现在想想,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晚上吃的那几道菜,好像出自两个人的手,我这么说,不是指哪个做的菜不好吃,是那道木耳炒蛋和鱼香茄子,吃起来比国营饭店的大厨做的都好。你说着两道菜是这家里谁炒的呀?”砸吧砸吧嘴,贺曜又一次戳戳程隽朗的背,语气里充满好奇。

  程隽朗感到很无语:“你不觉得自己的思维太过活跃?”前面还想着什么时候回城,转瞬又想到吃上,脑子里可真够天马行空,想一出是一出。暗自吐槽到这,程隽朗蓦地想到什么,只见他神色一怔,旋即毫无症状地坐起身。

  “怎么了?你这突然间起身,难不成尿急?”贺曜眼里写着疑惑,嘴上却挂着痞笑打趣。程隽朗像是没听到他说什么似的,脸上表情很是明显地变了又变,熟悉的饭菜味道,这是不是说……猜测,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测。

  ——莫名得想要亲近。

  ——孤魂野鬼?

  ——熟悉的饭菜香。

  还有相似的名字,以及懂医、连续跳级,对了,字迹,她给他的回信中,字迹异常熟悉。思量到这,程隽朗漆黑如墨的眸中禁不住染上一抹他不自知的柔色,不是猜测,他这一刻基本上可以断定,名叫江夏,救过他的小丫头,就是叶夏,就是那个令“陆向北”心动,来自平行时空的异世女子,说直白点,叶夏其实就是他前世的爱人。

  对,是爱人,不是简简单单,只有亲情,没有爱情可言的妻子。记忆中陆向北一家在鞍市团聚安家,夫妻两人已然交心,这一点他完全可以肯定。梦中有关陆向北的人生在一家人相聚鞍市,安家鞍市戛然而止,但他的眼睛、耳朵、直觉都告诉他,陆向北夫妻俩真心爱着彼此,是那种从灵魂深处的爱恋,他们之间不是普普通通的夫妻相处,是在爱情基础上,养孩子,甜甜蜜蜜过日子。

  “问你话干嘛不吭声?”贺曜跟着坐起,轻推推程隽朗的肩膀,眉头紧皱,言语中满满都是疑惑。“睡觉。”程隽朗没看对方,给出两字做回应,接着重新躺好。心里虽已有底,但现在是夜里,不急在这一时。再就是,真要他此时此刻站在她面前,他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缘由?程隽朗暗自苦笑。融合陆向北那部分记忆后,明明他们是同一个人,他却无法共情,无法把陆向北的人生真正带入到他身上。

  嘴角紧抿,为什么呢?程隽朗在心里自问,难道和他本身的性格有关?和他尚未忆起陆向北后面的人生有关?说起性格,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程隽朗自觉性情属于内敛淡漠类型,而非像有的人,一眼看中合适的异性,就情感外露,想着法儿接近对方,从而达成所愿。他会观察,会确认自己的心意,再慢慢向对方表达自己的好感,看对方对他是否有意,一旦发现只是他单方面的意愿,那么他十之八九会掐灭心思,免得给他人造成困扰。

  至于前世“陆向北”直接娶妻,说起来,是养父的遗言所致,因此,在新婚后,陆向北基于为人夫的责任,有向妻子打开心扉,希望通过接触,夫妻二人慢慢了解对方,培养出感情,和睦幸福地过日子。其实就是新婚后爱。然而另一半却畏惧他,甚至无言排斥,不愿与陆向北沟通,只是墨守成规,履行一个做妻子的义务,为陆向北生儿育女。被妻子排斥,换作任何一个男人,应该都会感到不适。m.χIùmЬ.CǒM

  但日子总得往下过,陆向北心里即便再苦闷,也始终担负着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妻子被陆家老太太磋磨,导致意外离魂而亡,陆向北心里无疑是愧疚的,可人死如灯灭,孩子要养,生活要继续,加之在人前,他的妻子仍在世,对方又是真心实意疼爱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完整的家肯定比支离破碎的家更有利于孩子们成长。

  于是,陆向北接受平行世界来的“叶夏”以他妻子的身份,以孩子们母亲的身份,与他们爷几个组成一个家,把日子过下去。相处过程中,双方因人格魅力互相吸引,生出感情,从表面夫妻变成实际意义上的两口子,共同抚育、教养几个孩子,说实话,这样相处下来的感情,真得是水到渠成,令人羡慕。

  了解到陆向北这部分记忆,程隽朗是羡慕的,且为之动容,却就是尚未达到共情,尚未把陆向北的角色完全带入他的人生中,以至于现在心神恍惚,觉得自己难做到自如地站在叶夏面前,与其相认,说他就是陆向北,就是她前世的爱人。

  心里有事,这会儿换成程隽朗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见状,贺曜愈发疑惑,他推了推程隽朗的肩膀:“有事就说,没准哥哥能帮你呢。”真是奇怪,突然坐起,又突然躺下,脸上明明写着“我有事”,但偏忍着不开口,这小子是信不过他还是觉得他能力不足,帮不上忙?

  “睡觉,我能有什么事。”知道贺曜是出于好心,程隽朗抿了抿唇,缓声淡淡回应一句。“真没事?”贺曜不信。程隽朗“嗯”了声,唇角微启:“骗你做什么?睡吧,明早要是起晚,咱俩都没面子。”贺曜没再做声,躺回自己的位置睡好。

  清凉的月色如水般在窗外脉脉流泻,不知不觉间,程隽朗阖上双眸陷入沉睡。

  ……

  “干爸干妈,我来啦!”吃过早饭,李雪婷兴匆匆来到叶夏家里,不等人走进堂屋,张嘴就唤江安和林兰,结果在看到叶夏,看到程隽朗的一瞬间,脸上笑容一滞,须臾后,恢复自然,笑得一脸天真无辜,和叶夏打招呼:“小夏妹妹好,”接着,将视线挪向江学言:“二哥好,这几天我经常听大哥三哥还有小五提起你呢,能看到你,我真得好开心。”而江学言和叶夏此刻皆是一脸懵懂。

  干爸干妈?她(他)怎么不知道?为何昨个回到家没人向她(他)提起?李雪婷自是留意到两人的面部表情,心里一阵得意,她将视线落向程隽朗和贺曜:“隽朗哥,贺曜哥,你们怎么也来到大梨树啦?”

  心里有事,这会儿换成程隽朗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见状,贺曜愈发疑惑,他推了推程隽朗的肩膀:“有事就说,没准哥哥能帮你呢。”真是奇怪,突然坐起,又突然躺下,脸上明明写着“我有事”,但偏忍着不开口,这小子是信不过他还是觉得他能力不足,帮不上忙?

  “睡觉,我能有什么事。”知道贺曜是出于好心,程隽朗抿了抿唇,缓声淡淡回应一句。“真没事?”贺曜不信。程隽朗“嗯”了声,唇角微启:“骗你做什么?睡吧,明早要是起晚,咱俩都没面子。”贺曜没再做声,躺回自己的位置睡好。

  清凉的月色如水般在窗外脉脉流泻,不知不觉间,程隽朗阖上双眸陷入沉睡。

  ……

  “干爸干妈,我来啦!”吃过早饭,李雪婷兴匆匆来到叶夏家里,不等人走进堂屋,张嘴就唤江安和林兰,结果在看到叶夏,看到程隽朗的一瞬间,脸上笑容一滞,须臾后,恢复自然,笑得一脸天真无辜,和叶夏打招呼:“小夏妹妹好,”接着,将视线挪向江学言:“二哥好,这几天我经常听大哥三哥还有小五提起你呢,能看到你,我真得好开心。”而江学言和叶夏此刻皆是一脸懵懂。

  干爸干妈?她(他)怎么不知道?为何昨个回到家没人向她(他)提起?李雪婷自是留意到两人的面部表情,心里一阵得意,她将视线落向程隽朗和贺曜:“隽朗哥,贺曜哥,你们怎么也来到大梨树啦?”

  “干爸干妈,我来啦!”吃过早饭,李雪婷兴匆匆来到叶夏家里,不等人走进堂屋,张嘴就唤江安和林兰,结果在看到叶夏,看到程隽朗的一瞬间,脸上笑容一滞,须臾后,恢复自然,笑得一脸天真无辜,和叶夏打招呼:“小夏妹妹好,”接着,将视线挪向江学言:“二哥好,这几天我经常听大哥三哥还有小五提起你呢,能看到你,我真得好开心。”而江学言和叶夏此刻皆是一脸懵懂。

  干爸干妈?她(他)怎么不知道?为何昨个回到家没人向她(他)提起?李雪婷自是留意到两人的面部表情,心里一阵得意,她将视线落向程隽朗和贺曜:“隽朗哥,贺曜哥,你们怎么也来到大梨树啦?”

  眼下荒年刚过去一年,大梨树这边靠山靠水,加上她的金手指帮助,这两年大家伙的日子比旁的地方要好过不少。就拿白面馒头来说,各家各户不说每日能吃上,但一个月吃那么一两次还是能办到的,不过,农村人日子过得简朴,大家硬愿用细面到供销社换粗面,蒸二合面、三合面馒头吃,都不舍得糟蹋白面。

  因为大家无一不知,细粮换粗粮换得多,吃的时间久,细粮还可以拿到黑市上买给吃国家饭的,这样可以给家里换几个油盐酱醋钱,或者换张这个票那个票,好给家里买紧缺品。八月天,山里的夜比之山外明显要寒凉一些,要是睡前什么都不盖,半夜铁定得被冻醒。

  “喂,你睡着了没有?”贺曜和程隽朗睡一个屋,许是换了个地方,又许是没有睡意,贺曜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不由戳戳程隽朗的背。“想说什么?”程隽朗背对着贺曜,正要入睡,被对方伸出手指在背上戳了下,禁不住蹙眉。“我睡不着。”贺曜说:“你陪我说说话。”“这里不是自个家,明早你别想睡懒觉。”假期里,贺曜起码睡到八点钟起床,然后把自个拾掇一番,吃过早餐,开始听程隽朗补习功课,这会子一听程隽朗所言,立马苦闷说:“我是不是来错了?”

  “没人拉着你到这来,你想回去,明早就可以动身回去。”程隽朗一点情面都没留,闻言,贺曜哼了声,说:“我偏不如你的意,你什么时候离开这儿,我什么时候跟着走人。”顿了下,他叹了声,又说:“这里很凉快,出门就是山,明天咱们去山上玩玩。”“你最好不要到处乱跑,我听江二哥说过,他们村周围的山里偶尔有大家伙出没。”为免贺曜偷偷一个人上山,程隽朗觉得吓唬对方一二很有必要。但真计较起来,其实也不算吓唬,毕竟谁都断定不了深山里的大家伙何时跑出来。

  “你该不会说这大梨树周围的山里有狼和老虎出没吧?”贺曜的语气明显不信。“有没有老虎和狼出没我不知道,但野猪肯定是有的,你要是觉得自己能干过野猪,可以背着我独自进山。”程隽朗凉凉地说着,听得贺曜半晌没有做声。

  原以为对方就这么安静下去,直至入睡,熟料,约莫过去数分钟,后背再次被人戳了下。“咱们要在这里玩多少天?”来山里玩儿他就图个新鲜,要他长时间待在这里,绝对会闷得慌。“出发时,伯母有给我钱和粮票,明个我就把咱俩的伙食费给林姨,至于什么时候走,我现在没确定日期。”

  “出发时,伯母有给我钱和粮票,明个我就把咱俩的伙食费给林姨,至于什么时候走,我现在没确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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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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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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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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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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