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明晃晃的宫灯下,好闻的檀香萦绕在殿宇间,元冠受正在吃早饭,摆在案几上的是一碗粟米粥,一屉肉包子,还有一碟野菜炒的咸菜。
很多年来,只要不在外面打仗,不宴请群臣,他的菜谱几乎是固定的。
元冠受用勺子舀着粥,似是想起了什么,吩咐道:“记得让他们给夜照雪多喂点豆粕,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上战场。”
身后没有任何声音传来,迟疑了几息,柴妃轻声说道:“至尊...”
“哦...我知道...我知道...我怎么会忘了呢”
喃喃自语着,元冠受陡然放下了勺子。
双手放在脸上,过了好久才放下。
“小柴胡,又要劳烦你给你家三郎披甲了。”
“你是主子,我是奴婢,哪有什么劳烦不劳烦的。”
“也是,都劳烦了这么多年了。”
已经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母亲了,她的身段跟十六年前比,却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两人进了内室,柴妃从挂甲台上卸下扎甲的甲胄部件,一件一件地给元冠受披挂。
先是一层金丝软甲,护住前胸后背,然后是佛狸甲的组件。
护臂,裙甲,胸甲,披膊,腰带,兜鍪,她披的很仔细,很慢,每个扣子都紧紧地扎着,元冠受坐着也没有催促,看着柴妃在自己身前忙前忙后。
有时候想想,一年年劳师远征,一年年兴兵征战,不知不觉已经十六年了,正光五年的那个秋天,好像在记忆中有些模糊了。
当年在北海王府的那个早晨,小柴胡也是这般为自己披甲,邙山大营中多亏了这身甲胄,否则深陷数百甲士的合围中,若是无甲胄哪还有命活着回来,也就没有以后的故事了。
“系好了。”
元冠受握着柴妃的手,笑道:“系好了?再检查检查。”
柴妃把手抽了回来,拍了他一下。
“不正经。”
“那我可走了。”
柴妃抓住了他的手,认真地看着元冠受,道:“我等你回来。”
“嗯,放心吧。”
柴妃一直目送皇帝出了寝殿,在禁军的护卫下远去,清晨的风有些冷,直吹得她眼眶有些发红。
..................
“老伙计,我来看你了。”
御马监的马厩里,似是知道主人会来一般,今日的夜照雪显得极为焦躁。
夜照雪的毛色没有从前那般黑亮了,里面生了很多灰白色的毛,皮毛不再像锦缎那样柔润,显得有些干枯,即便是马夫细细理顺了,还是朝四周叉着。
马蹄周围白色的毛发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它已经站不起来了,但听到了主人的声音,还是睁开了浑浊的眼睛,卧立不安地来回扑腾着腿,试图站起来。
战马的寿命只有二十岁左右,作为被阉割的军马,夜照雪没能留下自己的后代,如果它是人类,此时已经七八十岁的年纪了。
“我知道,我知道,你还想陪我去打仗对不对?我也想。”
元冠受一屁股坐在马厩的草上,轻轻地抚摸着夜照雪的毛发,安慰着它。
渐渐地,夜照雪不再挣扎着让自己站立起来,而是就这么看着它的主人。
马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大滴大滴的落下来。
“我记得啊,那时候是在秦州的渭水河畔,有一次我带着你围猎,你调皮,去追野兔子,结果把自己差点摔着,你还记不记得?”
“哈哈,我都还记得呢。”
“大家都有这一天,我也会有老的时候,到了那时候披不动几十斤的甲,拿不起槊,只能躺在床上回忆以前的快意时日。”
“我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趴着,在高阳王府里耍脾气,还踹了我三脚。那时候你多有劲啊,可是我更有力气,十六岁的时候,力气能扛起一座大鼎,直接把你按在了地上。那时候多好啊,下雨天不会骨头痛,随便的跑着跳着都不用担心闪了腰。”
“我给你写一首诗吧,我好多年没写诗了。”
元冠受从腰间抽出那把胡刀,在马厩的地面上一笔一划地刻着。
春风仗剑欲何归,烂醉洛水马蹄湿。
梦里征鞍常伴汝,只恨再无少年时。
“夜照雪,我走啦,我们的故事,我都让杨炫之记到他的《洛阳伽蓝记》里了,本来他还想写你三蹄子把我踹死的,后来说起这件事,我扣了他一个月的俸禄。”
夜照雪呜咽着,似是累了,闭上了眼睛。
“哦对了,去年官员们要给我挑陵寝的位置,我嫌不吉利,要是真有那一天,寄奴刀和佛狸甲我就不带走了,还要还给他们的主人呢,就留你就刻在石壁上陪我吧。”
..................
长安东门,旌旗蔽天,甲光耀日。
禁军各卫精锐已经整顿完毕,步骑六万人,其中羽林卫已经先行赶赴战场,白袍卫在河东,长安的便是监门卫、虎贲卫、千牛卫、金吾卫。
“都到齐了?”
“回禀至尊,长安禁军和京畿道、渭北道的兵马都到齐了,蜀地和关陇其余各道需要等羊侃、蔡佑两位柱国整军后出发。”
“嗯,一共多少人?”
“禁军四卫六万人,府兵共三万六千五百人,民夫四万余人。”
“那就走吧。”
元冠受看了一眼长安城,该交代嘱咐的事情,他都做完了,西魏能征惯战的将军们,这次几乎都被征召了,剩下的事情,就要交给这最后的决战来裁决了。
“至尊,等等!”
一骑赶来,是李苗的儿子,中书舍人李嗣。
“李侍中,还有什么要跟朕说的吗?”
“父亲大人要至尊等等。”
元冠受未加思索,点了点头。
过了半晌,一辆马车来到城门外,李苗在侍从的搀扶下走了下来。
元冠受调转马头迎了过去,问道:“昨日军略不是议完了?子宣还有什么要对朕嘱咐的吗?”
“咳....咳...愿与至尊同去。”
元冠受沉默了片刻,问道:“若一去不返?”
李苗笑了笑,深深一礼。琇書蛧
“便一去不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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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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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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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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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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