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北魏天骄>第一百五十四章 会使诈
  “罪将不求赏赐,但求至尊能保全士卒性命。”

  元冠受微微颔首,倒是个知进退的。

  毕竟莫折部千金买马骨的例子在哪里摆着,连伪秦皇帝都在长安好吃好喝的安生过日子,这些叛军的将领才对投降没了那么多心理障碍。

  若是当初莫折部的大将都被元冠受一刀砍了脑袋,恐怕宿勤明达、叱干麒麟也不敢投降了。

  “嗯,那便随朕入城吧。”

  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元冠受甩了甩猩红的披风,示意给叱干麒麟一匹马。

  叱干麒麟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说道:“启禀至尊,罪将觉得,伪高平王万俟丑奴,可能会从北面出城,经贺兰山北走大漠。”

  “无妨,朕自有安排。”

  元冠受摆了摆手,今夜是务必要将高平军留在黄河以南的,彭乐那黑厮想必此时已经去追万俟丑奴了。

  贺兰山南,黄河浮桥。

  这是薄骨律镇与北方草原大漠商贸往来的唯一通道,不同于洛阳邙山以北的黄河大桥那般横跨黄河气势恢宏,这座黄河浮桥,仅仅是以铁索、羊皮筏、破木船、木板所构成的。

  在青门峡流经后,此地的黄河流速尚算平稳,没有什么大的风浪,然而黄河毕竟是黄河,白日里小心度过浮桥也便罢了,在这天色尚未破晓的一片漆黑中,想大军度过黄河,可是一件难度非常高的任务。

  渡河这种事情,谁先渡过去,谁的生存几率就大一些,因此匪气未去的高平军,难免在各部渡河的先后顺序上发生了争抢,甚至不乏拔刀相向。

  “你们干什么?”

  万俟丑奴被这些愚蠢的部下气的几欲吐血,都到了这种生死关头了,还在自相残杀。

  且说,从薄骨律城北门夺门而出的高平军残部,一路上经过不断的掉队、非战斗减员,只剩下不到六千人了,而就是这六千人,面对身后紧咬不放的魏军,还要继续分出人手去断后。

  故此,真正渡河的高平军,其实只有五千人不到,这已经不及高平军在孝昌三年吞并部分六镇兵后全盛时期的三分之一了。

  用马鞭狠狠地抽打了几个内讧的士卒,不停地抡动手臂,让万俟丑奴的额头也见了汗。

  寒风彻骨,冷不丁地冻得万俟丑奴一哆嗦,他把马鞭塞进战马侧方的兜囊里,摸出酒袋,拧开塞子“咕噜噜”灌了一口烈酒,方才觉得身子暖和了一些。

  “过了多少士卒了?”

  “大王,已经过了一千多人了。”

  万俟丑奴皱了皱眉头,连声道:“太慢了,太慢了。”

  可黑夜之中缺乏灯火,队伍士气低落且纪律涣散,如何能快速渡得了河呢?

  至于万俟丑奴,他倒是想先渡河去黄河北岸,但是理智告诉他,如果自己去了黄河北岸,南岸的高平军见主帅先走,百分之百会原地溃散乱成一团,所以他必须留在南岸监督高平军过河。

  “噗通~”

  远处微不可查的轻响淹没在黄河的浪涛中,不知道哪个倒霉蛋被同伴挤下了浮桥。

  焦躁之中,不知怎地,酒精上头的万俟丑奴的脑海里,忽然回想起了幼童时与三个结义兄弟,去私塾趴墙角时听到的一首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

  往昔情景历历在目,纵使自诩英雄一世的硬汉,见到眼前这般戚戚惶惶的丧家犬景象,眼角也不仅滑过几滴浑浊的泪水,又迅速被江风吹去。

  可没有时间再伤感了,身后的盖世疯狗已经率领大股骑军追了上来。

  “万俟丑奴何在?彭爷爷取你狗命来了!”

  彭乐一声爆喝,瞅准燃着不少火把的高平军渡河处,率军掩杀而来。

  人未至,大喇叭似的嗓门已经把声音传到了,高平军闻声更加慌乱,士卒争先恐后挤上浮桥,一时间像是饺子下锅一样“噗通”声音不断,不知道多少高平军士卒在黑夜中被卷进了黄河。

  仰头饮进酒囊中残余的烈酒,万俟丑奴看不清魏军有多少人,不过却已不在意了。

  如今既然无法全身而退,北走贺兰山,那唯一的选择就是拼死一战,求得一条生路。

  事实上,若是万俟丑奴早早下定决心,或许现在已经拼出一条生路了。

  也不知道是高平王当得久了变得惜命了,还是北走薄骨律镇让他的心理底线变低了许多,万俟丑奴错了过一次又一次的拼命机会,直到现在被魏军逼到了绝路。

  背水一战,或许可以死中求活。

  然而,魏军的具装甲骑在战前一分为二,除了分配给了库狄干一部分,剩下的,全都在彭乐这里。

  除了具装甲骑,彭乐所部还有大量的半甲骑兵,即人有扎甲,马有简易防护的皮甲。

  大地在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中飞速地倒退着,热血在彭乐的胸膛中澎湃不休,手中的长柄精钢狼牙棒轻而易举地借助马速在不断收割着高平军士卒的性命。

  此刻,黄河边上的夜战,毫不掩饰地凸显了乱世人命如草芥的廉价。

  “来得好!”

  万俟丑奴既然已经决定背水一战,心中再无逃跑的念头,挥舞手中长枪迎战上去。xǐυmь.℃òm

  见彭乐撕开了高平军中军仓促构成的护卫线,万俟丑奴率领亲卫直直地挡住了彭乐所部具装甲骑的去路。

  “哈!”

  一声怒吼,兵器相交,万俟丑奴只觉得虎口一震,手臂也有些发麻,敌将竟然如此悍勇,这反倒激起了他的战心。

  万俟丑奴这个高平王,毕竟是真刀真枪从战场上打出来的,拨转马头,也不顾开始呈现出崩溃趋势的高平军,万俟丑奴认真地对付起了围绕他纠缠的彭乐。

  “去死!”

  万俟丑奴长枪抖动,直取彭乐要害,彭乐不敢大意,连忙招架开来。

  而两马从对冲纠缠到了并行,马速越来越慢,直到被挤在乱军中寸步难行,两边的亲卫也都在努力向主将靠拢着。

  “吃俺一棒!”

  彭乐的狼牙棒高高举起,万俟丑奴不敢怠慢,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从彭乐腕甲处,却猛然弹出一团不明物体,紧接着,白雾炸开,眼睛感到一阵剧烈的刺痛。

  下一秒,万俟丑奴的脑袋就被彭乐带着兜鍪一起砸掉,滚落在了地上。

  “莽夫,让你知道什么叫你彭爷爷的智慧。”

  不怕莽夫敢玩命,就怕莽夫会使诈。

  彭乐狡诈地嘿嘿一笑,美滋滋地捡起地上的人头,放声大喊:“万俟丑奴已死,尔等还不速速投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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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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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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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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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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