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高原上的高平军临时营地,万俟丑奴愤怒地摔碎了杯子,不顾奔波数百里来驰援他的曹泥脸上怪异的表情。
“尉迟菩萨真的渡河西去追蔡佑了?”
宿勤明达不敢置信,这般简单的诱敌计策,怎么就能轻易上钩?来报信的万俟仵的属下信誓旦旦地再次确认了一次,这次,帐内的高平军诸将皆尽鸦雀无声。
“这菩萨,糊涂啊。”
叱干骐驎哀叹了一声,军帐内的气氛有些尴尬,远道而来的曹泥搓了搓手,心里暗笑,高平军这帮人竟然如此愚蠢。
可没等他笑多久,又有一军士在帐外高呼:“有紧急军情!”
“进来说。”
万俟丑奴收拾了一下心情,如今高平军和薄骨律军合在一处,足有一万八千余骑,与魏军骑兵数量相差无几,便是失了尉迟普萨的小三千骑,也不算是不可承受的损失。
只不过,原本安排尉迟普萨和万俟仵在苦水东岸,只是为了凭借苦水分散魏军的注意力,使其犹豫不定。
本来以高平军的机动性加上地利优势,魏军主力是怎么都不可能抓得住尉迟普萨所部的,可这憨货倒好,一股脑地自己过河把大好头颅送给魏军砍。
然而,进到帐里来的人却并非是万俟丑奴所想象的高平军斥候,而是一个陌生的面孔,甲胄也非高平军样式。
披着皮甲风尘仆仆的汉子进帐看了看里面,找到了曹泥,俯身在他的耳边窃窃私语了一番。
“什么?”
刚还在嘲笑高平军愚蠢的曹泥瞬间脸色变得阴晴不定。
“曹兄,若有事不妨直说,如今你我两家唇亡齿寒,万不能生了间隙。”
曹泥苦笑一声,无奈地说道:“万俟贤弟,实不相瞒,刚接到线报,魏军大股轻骑从西安州出发,足有一万余众,越过黑、白两座盐池,经木根山下的长城,向俺的薄骨律镇(今银川市)奔袭而去了。”xǐυmь.℃òm
众人面面相觑,曹泥的薄骨律军,是高平军的重要奥援,若曹泥忧心老巢遭袭而撤军,这又置高平军于何地。
见高平军诸将的面色有些不善了起来,曹泥的手,也悄悄摸上了腰间。
“唰~”
一把刀被拔了出来,扔在了地面上,却不是曹泥的刀,而是万俟丑奴的佩刀。
万俟丑奴神色沉重,凝然道:“曹兄,今日我这条命,就交到你手上了。若是曹兄为了保全薄骨律镇就此折返,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做出这种选择是人之常情。
但曹兄也请想想,纵使回援及时,魏军被击退,那我高平军被困在高原上,天渐渐冷了,粮食也吃一顿少一顿,这毕竟是一万多个人,等高平军被魏国皇帝剿灭,到时候,就轮到曹兄你了。真到了那一天,又有谁能来救曹兄呢?是柔然人?是尔朱荣?”
曹泥一时之间也是进退两难,他晓得万俟丑奴说的有道理,可眼下高平城已经没了,丧家之犬是高平军,而非他薄骨律军。
说到底,没有真逼到绝路的时候,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得过且过。
先救了自己家里,再管高平军死活。
更何况,他曹泥也不一定要去给柔然人当奴隶,带着部众投靠尔朱荣也是一个选择。现在薄骨律镇东面的夏州千里无人烟,根本就没有西魏的军队能够阻拦他跨过黄河进入河东。
心思电转,曹泥的面色却未有变化,他扯开嘴角勉强地笑了笑道:“万俟贤弟,俺晓得你说的有道理,只是...”
万俟丑奴晓得自己仓促直接扯出的理由并不足以让曹泥信服,见曹泥有了推脱之意,便明白,如果今日让曹泥带着人回援薄骨律镇,那高平军就将彻底自生自灭了。
当然了,万俟丑奴还有一种选择,就是跟着曹泥掉头向北对付奔袭薄骨律镇的魏军骑兵。
但人都是自私的,就如同曹泥不肯把家当扔在这里,而不回去守卫家园一样,万俟丑奴也不愿意带着高平军去帮曹泥救援薄骨律镇。
换而言之,其实高平军和薄骨律军的联合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利益结合,双方谈不上什么交情,也没理由为对方卖命,只不过是出于对抗魏军并保住自身地盘的目的才走到了一起。
当曹泥的地盘受到了当下直接的威胁时,他便也没有理由去帮助万俟丑奴的高平军了。
因为,曹泥帮助高平军的目的在于不让魏军进攻自己的地盘,他想把高平镇当做战场。
“啪!”
瞅见万俟丑奴隐晦的颜色,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宿勤明达哪还不明白大哥的意思,摔杯为号,帐内高平军众将齐刷刷抽刀向曹泥等人砍去。
“呲~”
鲜血溅在土灰色的帐篷布上,给这次的鸿门宴染上了一抹血色。
随即,在高平军的临时营地里,大规模的杀戮开始了,不愿意投降的薄骨律军被砍杀,军官一个不留,而这些主体由游牧民组成的骑兵队伍,眼见事情不妙,炸了窝似的四散逃窜。
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薄骨律人很有经验。
就像是草原上千百年来发生过的争斗一样,只要他们四散奔逃,敌人就无法将他们全部抓住,毕竟高平军仅仅比薄骨律军多两千余人罢了。
而经过数十天的逃亡生涯,他们还会沿着黄河,寻找到贺兰山的方向,继而重新回到家乡聚集起来,选出新的首领。
到也不需要太多的寻路技巧,这这片土地,无论是高原、戈壁、荒漠、草原,只要顺着水流的方向,就能找到黄河。
黄土高原上,失去了首领的薄骨律镇部落民骑上他们矮小而富有耐力的马匹,开始漫无目的的奔逃,高平军仅仅收拢了不足两千的降兵,其余六千余人,都逃散了出去。
在当天夜里,万俟丑奴收到了尉迟菩萨的死讯,尉迟菩萨死于背部中箭,原因是蔡佑见重甲步兵军阵被冲动了阵脚,下令所有弓弩不分敌我攒射。
然而,身披重甲的魏军重步兵,显然是不怕弓弩攒射的,死在那片狭小山谷中的魏军,因为友方弓弩而死的,微乎其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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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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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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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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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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