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北魏天骄>第三十四章 佛狸甲
  拨开珠帘,身着朝服的太后也在看着元冠受。

  “虎背狼腰,面冷如霜,好俊的郎君。”

  心中暗赞一声,胡太后的眼神不禁有些迷离,微微合拢大腿,清了清嗓子问道:“将军少年英雄,可有婚配?宫外贵女不乏美人,便是那哀家怜惜的紧的小可人儿,也有一二,可为将军指婚。”

  元冠受低头恭敬地说:“臣暂无婚配,蒙太后抬举,感激涕零。可如今国朝烽烟四起,叛乱未平,臣想建功立业于沙场,若有闪失,恐辜负太后美意。”

  胡太后掩着唇,笑的花枝乱颤,点了点元冠受,说道:“也罢,男儿大丈夫马上取功名是个正途。即如此,那哀家赐你一副甲,沙场之上护你平安。”

  “来人啊,把佛狸甲给哀家抬上来。”

  听到“佛狸甲”,旁边的小皇帝元诩心中一紧,连忙转头要喝止,却被胡太后眼神示意把要说出口的话给硬生生吞了下去。

  这一切,低着头看向地毯的元冠受并没有看到。

  不多时,几个侍女吃力地抬着一口老旧的箱子过来,放在了珠帘之外的地面上。

  “去看看吧。”

  元冠受打开老旧的箱子,里面是一副甲胄。

  暗红色的甲叶像是麒麟的麟甲一样,在阳光的照映下闪烁着血色的冷意,元冠受拎起胸甲仔细观看。

  一片甲叶由三层构成,最上方是厚厚的赤漆钢片,显然最差也是百炼钢,质地非常坚硬。中间的那层是薄薄的红宝石片,色泽暗沉,诡异地像是吸饱了血一般。最下方则是上好的黑料毛皮做底,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柔软而韧性极佳。

  元冠受暗自猜测,第一层钢片是用来防护普通刀剑的,普通的铁炼出来的刀剑恐怕难伤甲叶分毫。

  第二层红宝石片,是用来抵挡钝器或高速冲击的箭矢,颇有点后世坦克上常备的陶瓷装甲那个意思了,相对“脆弱”的陶瓷和宝石等矿物,对抗穿透力和冲击力较强的攻击时效果反而比钢铁要好。

  第三层的毛皮,则是为了增加缓冲和甲胄的舒适度,不让冰冷沉重的甲片直接接触衣服或皮肤。

  甲叶之间用细细的绳索相连,这绳索仔细观察之下,也不是凡品,最里面是一条极细的钢索为核心,外边缠了绞在一起的皮料和金丝。就是这等复杂精致的东西,仅仅只有牙签那般粗细,就遍布了整套甲胄。

  这甲胄,一看就是当世极品。光是做工,恐怕就要数十个工匠耗费数年才能做出来。如此贵重的甲胄,胡太后就这么赏赐与他,不知道是何用意?

  “甲胄贵重,臣寸功未立,不敢收如此重赏。”

  “怎么,两次拒绝哀家,是对哀家有不满吗?”

  隔着珠帘,胡太后娇媚的声音变得清冷了起来,元冠受连忙放下甲胄,躬身道:“臣不敢!”

  “那便拿着!男儿大丈夫如此婆妈,怎提扫平逆贼,替君分忧?”

  “是!谢太后、皇帝厚赐!”

  “这才对嘛,那哀家便为你讲一讲这副甲胄的来历。”胡太后饮了口酒水,缓缓说道:“佛狸甲,乃是太武皇帝拓跋焘所披甲胄。”

  佛狸,佛狸,难怪这么耳熟。

  辛弃疾那句“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便是写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和刘宋元嘉北伐的故事。

  元嘉年间,宋武帝刘裕之子刘义隆举倾国之兵由巴蜀、襄樊、淮南三路北伐,史载:南朝大发青、冀、徐、豫、二兖六州民丁,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又令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民家资满五十万,僧尼满二十万者,捐四分之一家资,过此率计,事息即还。

  元嘉北伐,宋朝人力上五丁抽二,财力上从王公贵族到富户僧尼,强制捐献四分之一家产,可谓是穷兵黩武都不足以形容其程度。

  然而刘义隆一把梭哈的豪赌,被熬到了秋季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率领的十万铁骑从中原一路反推到了长江北岸,瓜步山上的拓跋焘和建康城里的刘义隆隔着长江干瞪眼。拓跋焘小字佛狸,渡江无望后于瓜步山上修了一座佛狸祠,随后率军北还,这便是元嘉草草之事。

  知道这副甲胄是拓跋焘之甲,元冠受不禁悠然神往。

  “当年太武皇帝披此甲,攻灭胡夏、北燕、北凉,北击柔然,南下长江。天下英雄,无出其右者。甲胄珍贵,然而无人使用,放于库房也不过是吃灰罢了。人常说宝刀配英雄,宝甲也是同理,希望你以后不要辜负太武皇帝的威名。”

  “感太后恩重,臣万死难报!”

  看着眼前雄俊的郎君感激涕零的模样,胡太后抿嘴笑着说:“哪要你万死,如今皇城内外,宵小环伺,还要将军好好保重,才能保卫皇帝和哀家呢。”

  这句话,不经意间透露了胡太后的真实目的。如今的皇城内外,谁是宵小,自然不必多提了。

  “给元将军披甲。”

  这...元冠受面红耳赤,还是在宫女的伺候下脱去了身上的扎甲和上衣。

  胡太后走下来,抚摸着元冠受的伤疤和最近痊愈的伤口,颤声道:“听说这些伤口,乃是前些日子与叛军作战所受,将军真乃国家栋梁。”

  美妇的手指划过身上的肌肉与皮肤,元冠受的毛孔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

  珠帘之后,看着母亲与他同龄的男子如此亲近,小皇帝元诩的眼神开始变得冰冷。xǐυmь.℃òm

  母亲的那些桃色传闻,随着年岁渐长,他当然知道。内心里小皇帝觉得母亲的行为遭到全天下的耻笑,这非常丢人,今天又亲眼见着母亲借着收买人心的机会,这般轻佻地对臣下赤着的胸肌缓缓抚摸。

  元诩又丢脸,又愤怒,甚至在复杂的情绪催化下,他感到了“仇恨”。

  他恨不得周围的一切都毁灭掉,他想杀了欺压孩视他的元乂,想杀了水性杨花沉溺男色的胡太后,甚至想杀了让他感到“嫉妒”这种情绪的元冠受。

  皇帝也是会嫉妒臣下的,同样的十六岁,皇帝嫉妒元冠受充满男子气息的身材,而自己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他也嫉妒元冠受夺走了母亲对他的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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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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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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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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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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