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饶是如此,荆州方面的驻军表现却也合格。或许的确不察之下丢掉堵阳等地,致使火凤一路南进逼近博望。而大梁荆州驻军也算迅速,至少眼下两万先锋之军已入博望城,加之原有守军,不敢说定然守住,可至少撑到主力军抵达应当不是问题。
大梁可不是萧姽婳那般缺乏兵力,前番荆州之战,大梁已经往荆州进驻不少兵力。到现在火凤暂且只有五万兵力入侵的情况下,并没有太大压力。
所以荆州驻军方面,从得知火凤侵入一事开始,就定下了主动的防守策略。这也是先锋军进入博望城之后,立刻就谋划夜袭之举的缘由,目的不在于以此击退,而在扰乱,打击士气。琇書網
三千人的数量可谓恰好,在保有一定战力的同时,也保持了隐蔽性和迅捷度,一击即退,即便失败,理论上也不会出现大败。
奈何委实没想到,他们一路辛苦,为了隐蔽性绕行少有人知的山间小道,结果却愣是被贼军所谓军师祭酒给发现了。
领军的将领也是好生楞了一下子,以唐赛儿手底下不到一百的士卒,显然不可能干点啥,而且集结一块又不像探查防备敌情的模样,这大晚上的不睡觉,出来干嘛呢这是。
随即猛然反应过来,甭管对方出来干嘛的,这绝对也算是一个机会啊。
夜袭机会固然没有了,但却有一份更大的功劳摆在眼前,军师祭酒诶,贼军军师诶,而且追击之下,只剩三十人紧随其后,这难度可要比去夜袭贼军营地轻松多了。
谁曾想,特么这军师属泥鳅的吧,不带这么顺溜的。上一刻还能看见一点影子,下一刻就不知道躲在哪个地方,这也就罢了,一路上居然还能顺手布置好些陷阱,并且所覆盖范围还极广,压根不能以此来确认对方的方位。
眼看已追大半个时辰,一个人没抓着,己方却因为陷阱死伤了四十五个,简直丢人至极!
好吧,他又哪里知晓,唐赛儿的亲卫,那可都是从湘州训练出来的,越女薇教导剑术,陈硕真负责特种训练。湘州那种地方什么最多?自然便是山了。钻来钻去的,早对山林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甚至亲卫当中,苗家的汉子也占有了一定的比例。
早前便有说过,在湘州,随着与梅山寨的合作愈发深入,已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者。越来越多的苗家年轻人愿意走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对友善的湘州百姓和官吏有一定的好感基础。
而目前出寨的苗人中,地位最高的,自然是一直待在李秀宁身边是为左右手的阿卓,这位几乎从一开始就跟随李秀宁左右的苗家姑娘,早已褪去了少女的青涩,变得愈发成熟稳重,英姿飒爽不下于梁红玉。
跟随这么久,莫说李秀宁愿意悉心教导,就算没有,经历大小战上百,李秀宁打过的战她几乎全参与过,只要不傻,怎么都能学到不少东西。
事实上阿卓早已独当一面,只不过阿卓更愿意追随左右而不是独领一军,这才一直留在李秀宁身边,是以给予的官职上也是不断予以上升,但在外的知名度不高,也就是苗人多加关注,也正因为她,不少苗家人在出来了也选择于湘州入伍。
苗人汉子最擅长的便是山林间行走,不但都有一手箭术本事,一手长刀也使得不差。只要通过审核考核,选为亲卫压根不是什么大问题。
理论上,每十位亲卫里头就会配置两到三名苗家汉子,以应对山林间的突发状况。
但唐赛儿表示,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才!
钻山好啊,还有比山林间更安全的地方嘛?没有!
打不过,往山里一钻。想打人?一出山林再钻回去,你奈我何?
为何从古至今不少人都喜欢往山里头钻,这不是没有理由的。尤其唐赛儿这种自身性命为上的存在,善于钻山的简直不要太合适。
是以别的妹子或许是按正常比例选择亲卫。但是唐赛儿,十个有八个是梅山寨出来的,剩下两个,那基本也是山里头长大的猎户出身。
就这么一批人,再由唐赛儿带领,别的不敢多言,但在山林成片的地方,那就是绝对的主场。
“报,前方丛中发现贼军留下的衣甲。”博望城夜袭军,一名斥候赶回向将领汇报。
“衣甲?”这将领也是疑惑之极,下意识就觉得这是个现今或者误导的诱饵。
没办法不这么觉得,这般那般的小手段障眼法,已经让他们彻底追丢了目标,这时候又冒出来衣甲,如何不多疑。可惜眼下实在是没有其他线索,再怀疑也只能先去看一看再说。毕竟算算时间,至多再有一个时辰,贼军的援军就该抵达了。
随着搜索扩大,在发现衣甲的地方又陆续发现其他的衣甲,不多不少,正好三十件。
将领拿起一件仔细观察,毫无疑问,这都是最上等的皮甲,若是兵刃不加以打磨并力道足够,一般的攻击说不得无法砍穿。再看衣物,很寻常的贼军制式军伍之服,以黑为主,并没有多余奇特之处。
那么问题来了,相比起铁质铠甲,皮甲的防护性或有不如,但胜在轻便。一身皮甲加身,并不会多么影响行动。是以完全没有必要脱下来选择丢弃,而且还是这种上等的皮甲,还是很难得的好不好。
“难道又想误导本将什么?”此将领不由暗想。旋即摇头,管他什么意思,难不成还敢以三十人硬碰他三千不成?既然衣甲在此,又发现了少数未清理干净的脚步,那至少说明他们来过此处。起身,大喝道:“搜!不得放过寸草之地。”
然而他打死都不会想到,他要搜寻的贼军,几乎就在他眼皮子底下!
先来捋一遍大致情况,博望城的夜袭军于西南而来,另一边唐赛儿于东面的博望坡出发。中途两方相遇,唐赛儿奔逃,方向为北。夜袭军紧随其后,自然也转向为北。
如此一来就简单了,不管之前是什么方向,现在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一路向北。夜袭军一点点由南边搜寻而来,直到斥候发现此处的衣甲,这才跳过一段直奔此处。
换言之,中间一段距离是没有仔细搜寻过的。
而根据惯性思维,区区三十人,且一直处在逃亡的位置,加之后方不断搜寻追击,那么理论上只剩继续往北一途,至多再加一个东面。因为东面还能绕路与贼军主力汇合,而若往西,那就入了大梁统管的地盘了。
往南?那不是他们来的方向嘛?压根就没想过好不好。
思维盲区!大抵便是这意思了。
脱掉衣甲,一是为饵,以此吸引夜袭军将领迅来此处。这一点唐赛儿很有自信,有先前一系列的小手段将他骗的不要不要,愈发谨慎之后必定多疑,如此情况定然会亲来现场观察,而不是命人带回。
而将领一动,其麾下兵马不可能还在原地慢慢搜寻而来,自然是紧跟着一齐赶来,即便有所搜寻那也就是顺便多瞄几眼。这种强度的搜寻,对于借着夜色且人数稀少的唐赛儿一方而言,想要躲避过去压根不是难事。
而脱掉衣甲的另一个理由。
皮甲再轻,那也是有重量的,短时间内或许影响不大,可若长时间于山林奔袭,随着时间推移每重一斤都是一种煎熬,是对体力的浪费。
这种时候,当然要以机动性为上,而不是防护性,反正以他们加之唐赛儿自身不过三十一的数量,傻了才去近距离和三千人搏杀,是以有和没有一个样。
至于说是上等皮甲?唐赛儿还真不是那么稀罕,她清楚的很,和突厥阿依努尔关系极为亲密的周少瑜,又怎么可能会缺制作皮甲的原材料?大不了再要就是了。
总之,除却唐赛儿自身本来就没穿皮甲,所穿衣物也是周少瑜为其准备的迷彩,其他全部亲卫,全将衣服换成了隐蔽性更强的迷彩之装。
一行三十一人,就躲在博望城夜袭军赶来的路上,此刻将领下令搜寻,下意识便忽略了来时的方向,压根不知道,他们的后方,有人正伺机而动。
没错,唐赛儿准备实行斩首行动!
夜袭军绝大多数人马都已向前搜寻,而将领自然是在最后,好方便遇事第一时间统揽全局。而其身边,眼下不过三百。
三十一对三百,想要以一当十仍旧不是个轻松活,但怎么都比一对百强多了。再且,不急,总有机会的。
其实以唐赛儿的性子,基本断无可能去主动选择这等冒险方式,真这么干只能是一个原因,没得选择了。
唐赛儿也很无奈啊,随着时间推移,敌人的搜查力度明显加大,这时候山洞再隐蔽也变得不安全,只能继续赶路。若是再多给她一些时间探查周边地形,她绝对不会选择往这边跑。再往前一段距离,在登上较为陡峭的山路之后便是一处断崖,她能怎么办?
只能行此险策,想办法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安全混过去。
本来呢,唐赛儿大可就这么离去,如此自然安全无忧,妥妥的。
但她又忽然想到,现在已经不必当初了。
在明朝时候,她是老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也不会跳出来反对,也没有其他方面的负担和顾虑,基本就是随心所欲。
可现在呢?
就这么离去固然没有问题,相反还会获得小部分认可,但是这样就足够了么?
莫要忘了,周少瑜之所以让她过来是干嘛的?火凤也最大力度支持,好为将来顺利统兵而铺路。可打铁还需自身硬,再铺路,也要在自身足以让人信服的情况下,然后立下大功彰显能力又哪是那般容易的,难道当真混吃混喝,然后坐等火凤将摆好的功劳送到她眼前?
我唐赛儿丢不起那人!
再说了,那厮追了我一个时辰了,啥时候这般狼狈过。不报复委实心中不快啊。
那便试一试,以我唐赛儿的保命能耐,就算失败了也不怕。
唐赛儿表示,咱已有了全盘的计划。
加上自身,统共三十一人,实际上再此埋伏的,只有二十五人。其余留人已经在敌军经过后,迅速弓起身向东南疾行,在那个方向,有一条湍急的溪流。
大致可以理解为后世的漂流,但危险程度肯定远超。后世的正规漂流,那肯定是安全为上,各种防护措施不说,对于有危险的地点可能还会做出整改。
而唐赛儿这里显然不可能有这个时间,离去的六人能做的,就是最快的速度造出几个简易却牢固经得起数次冲撞筏子,届时无论斩首行动成功与否,唐赛儿都会选择往此迅速退却,而后以漂流的方式,最快速度离开战场脱险。
此举一旦成功,定能立下偌大威望,以区区三十人,不但躲过三千人的追击搜索,甚至反其道而行,兵行险招斩首敌将且成功脱出,到时候谁敢说不服?
‘真不知若是李秀宁在此,又会如何应对啊。’潜伏中的唐赛儿舔了舔唇,心中不由暗想。
那绝对是让她感受到最大压力的存在,唯一庆幸的是李秀宁乃自己人。对于她,唐赛儿其实是服气,但同样也是有一定竞争之心的,哪怕明知自己必然有所不如,当初的演练能一胜一平也是取巧,但总归要有点小野心不是。
想到就算李秀宁在此可能也一定会有太好的法子,唐赛儿就心生一种满足的成就感。
嘛,反正她又不在,就当她没法子好了,嗯嗯,没错,这么看来,还是我厉害一点嘛。唐赛儿美滋滋。
就在这时,几声特别的虫鸣声传出,唐赛儿眼神一凝,这是他们的暗号,意味着前方有变,机会,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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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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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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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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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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