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孙守仁入城防守,你当阿史那隼是傻子?放任一支十余万的大军进入洛阳这种大城,那么突厥人就是再勇猛,也不可能拿下洛阳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攻城本就是下策中的下策,伤亡本就比守方大得多,这种情况下,阿史那隼又怎么可能不防备孙守仁。
本来已经和城中几位官吏有所暗中联系,结果硬生生杀出一个太监卫承恩,弄得眼下不得不直接强攻,对此,阿史那隼也是很烦躁的。
不过依旧问题不大,在他看来,三万弱旅,又能防得住多久?
兵法有云,围师必阙,也就是围三阙一,此战法甚至不仅仅适用于攻城战,哪怕是伏击包围都可以。而且即便到了后世,战争中也少不得这般的运用。
其实道理很简单,人都有求生本能,能活着谁也不想死,哪怕这个活命的机会只有那么一丝丝。假设阿史那隼四面皆围,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猛攻,洛阳城的士卒居民绝望之下,横竖是死,索性拼了。
可若是一面风平浪静不见敌人身影,那么守城一方难免会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或许,能逃出去呢?
这一招用了数千年,几乎屡试不爽,而守城一方,也肯定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当。
往往留下的一面,道路崎岖,利于埋伏,如此可伏击截获。但对突厥人来说就没这必要了,道路崎岖,反而是限制了他们的机动性,胯下的战马岂不是浪费了?
所以留下的那一面,反到是最一马平川。
如此一来,城内的那些大户就有想法了。
若是寻常百姓,还会有所顾忌,因为是个人都知道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而且总不能空手跑出去吧,不管去哪,总归需要吃食,再背上东西,速度再次放慢,人家突厥人骑着马,哪怕晚一些才开始追,照旧追上来一通砍。
但这对于大户不是问题,不就是马么,难道他们还没有不成。
反正真让他们死待在城里,与洛阳共存亡,这些大户是怎么都不愿意的。串联自后,一个高门大户的联盟组成,而后一同向眼下城内最高组织者卫承恩施压,要求开城门让他们离开。
“走?可以,金银财宝随意带,粮食留下,城内哪里还藏了粮,也要交代出来!”卫承恩也不啰嗦,立刻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别人不清楚,卫承恩还能不知道这些大户有多少储备?尤其当中还有几位米商,只要获知粮食所在,洛阳城也就能守的越久。
金银钱财方面,卫承恩不在乎,死守状态下,没有任何东西会比粮食更加的重要,到时候便是有钱,也没地方买粮去。
一番威逼利诱,诸位高门大户不得不妥协,毕竟人家卫承恩手中有兵权,现在洛阳城他说了算。最终交代了好些隐蔽粮仓所在,随后这些人带上了大梁金银财宝,马车众多,带着家眷护卫,浩浩荡荡出了城门。
而与此同时,卫承恩却是召集了大量百姓站在城头上,见到这一幕,不少百姓也不由意动,然而下一刻,打远处飞驰而来一大波突厥骑兵。
马车再快,又如何跑得过单骑?
即便追上车队的时候,离城门已经很远了,也能模模糊糊看见一些影子,但众人的脑海中,仿佛听见了人们的惨叫,女子的哀嚎,以及突厥人得意洋洋的笑声。这一刻,所有人都很沉默。
“你们都看见了吗!”卫承恩不知何时爬到了墙垛上,老迈的身躯使得他并不能吼出太大的声音,但好在眼下场面沉寂。
“那就是突厥!他们会切断你们的喉管,砍掉你们的脑袋,逼迫你们的妻女在胯下肆意羞辱,你们的子孙也将世代为奴永不翻身受尽折磨!我们没有退路,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已经给我们做出最好的示范,跑不了,跑不掉,只能死守!
我们没有选择,只有死战到底,为了尊严,为了妻儿家小,为了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卑躬屈膝任人宰割!老头我已经近八十岁了,但仍旧敢站在城头与突厥人血战到底,难道你们堂堂七尺男儿,还不如我一个断子绝孙的老太监!”
“死战!”
“和突厥杂种拼了!”
“死战!”
“死战到底!”
在经历一阵嘈杂喧哗之后,最终所有人的声音汇聚到了一起,凝聚成‘死战’二字,绝望叫人压抑,压抑使人爆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需要怎么做还用想么。
“围三阙一?杂家当年,也是跟随先帝亲征过的啊。”看着这一幕,卫承恩心下大定,只要城内众志成城,凭借数十万居民的数量,洛阳城未必受不住,至于那些惨死或者被俘的大户,呵,终究不过是卫承恩手中的棋子罢了。
所谓老而不死是为贼,在皇宫大内这种地方顺利活到现在,而且还身居高位,卫承恩早就成了人精,那些大户的举动,早就在卫承恩的算计当中了。
若不是因为忠心,他卫承恩想要活命逃走,甚至索性投降获得重用,又算什么难事呢?
而另一边,潭州与诚徽州交界处的山中,一处简易的木屋内,辛宪英正在侃侃而谈。
“十余万对阵二十余万?乍一看此战应当如此,甚至洛阳城的兵力都不能算进去,因为谁都知道战力薄弱,连守城都成问题,更莫说主动出击了。然而事实的情况是,完全并非如此!”
辛宪英一身纯白鹤氅,头戴葛巾,手中还拿着一把羽扇,此等装扮自然偏向男子,不过到也有几分高人隐士的味道,不用说,准又是周少瑜的恶趣味,不过辛宪英似乎也并不讨厌便是。
“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由此可见攻城之难,而突厥向来擅野I战不擅攻城,此时只要城中有人能维持局面引导一二,使得城内百姓死守,那么,城中任何一个人,都能算作战力!
然而这仍旧不够,说到底,普通百姓并非兵卒,战力有限,即便拼死,也难挡突厥的勇猛,若是几万突厥大军,或许无妨,但此次突厥却是二十余万!在突厥人尤擅箭术的情况下,城内防守并不得取得兑子上的优势,是以,洛阳城,仍旧必破无疑!”
听到这,吕玲绮不由奇道:“既然必破,此战又如何能胜之?”
“突厥之利,在于马,可若是马无用了呢?”辛宪英伸手一指脚下,道:“就将此屋比作洛阳城,若是战马冲进,可还有用武之地?”
“巷战!?”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如何还能不明白?众女不由一齐惊呼。
“然,便是巷战!”辛宪英点头道:“洛阳城的主干道或许宽阔,但以突厥人的性子,又如何可能不去劫掠?突厥军纪向来松散,一旦入城,基本不可能约束,届时势必大军分散,四处掠夺。
破城之前,突厥即便强大也会付出不小的代价,洛阳城的意义太大,一定的伤亡是值得的,就以死伤五万来论,破城后仍有二十万,但洛阳如此大城,二十万固然不少,但四散开来,也算不得太多。
只要时间有所准备,多设障碍,又有房屋小巷为依靠,突厥人的马匹以及箭术都将失去效用,换言之,只能下马近距离搏杀,而没有选择的洛阳的居民只能选择拼死。但仍旧是挡不住的。
而这时候,就该孙守仁出场了。
是以,此战关键,在于洛阳能否死守,此外,便是孙守仁,能不能做到在突厥人毫无察觉之下靠近洛阳,并及时杀进城中死战。
但即便一切顺利,此战过后,无论是洛阳城还是孙守仁的麾下军队,也都将元气大伤。是以这一战,势必要迅猛,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让突厥损失惨重,死到他们觉得肉疼无法再轻易入侵,说到底,打到现在,与太后高玉瑶为首的朝廷一方,还没有过任何的动作。
只要突厥死伤过大,内部矛盾就会扩大,更会忌惮大梁的反扑。是以,洛阳之战,关乎着整个局势走向,而我们,应当做好任何可能的充分打算。”
“精彩!”周少瑜拍着手掌,眼神无比的欣慰,原本还担忧拔苗助长,但现在看来,辛宪英的天赋果然不是盖的,完好的吸收了所教的一切并为己用。
“那以你之间,怎样的结局,对我们最有利?”周少瑜不由继续发问。
辛宪英沉默一会,这才道:“虽然不忍,但不得不说,突厥赢,才是对我们最有利的。”xǐυmь.℃òm
“何解?”周少瑜对这个答案并不意外,但也想听听更详细的说法。
“洛阳作为陪都,其意义不言而喻,此战若突厥胜,大梁朝廷威望势必大降,同时孙守仁麾下军队也将被打烂,只能退守荆州重新集结兵马,而这时候,朝廷方面也不得不派军与突厥直面对抗,两军消耗,对我们自然是最有利的。
而反过来想,若洛阳胜,也就是说,不单孙守仁善战无比,洛阳城内也势必有一名效忠朝廷的奇人,二者相加,又有兵力优势,我等若想胜之,难度可想而知。”
听完辛宪英的说法,周少瑜不由一愣,前半段他是想到了的,但是后半段却是没有注意,但经过辛宪英这么说,事情也的确如此,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有一个善战的统领,对军队的影响何其大。
对于孙守仁来说,他无比庆幸洛阳城内出了一个卫承恩,孙守仁的思路,几乎和辛宪英无一二般,但此等战略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洛阳城死守,并且在城破之前,能给突厥大军造成的伤亡越大越好。
拖围三阙一的福,孙守仁能够派出宁死不泄密的死士前往通信,而卫承恩也完全同意了孙守仁的办法。此法固然会使得洛阳损失惨重,但对于只忠心皇室的卫承恩来说,只要洛阳皇宫仍旧立在那里,在日月轮换的过程中继续见证大梁的历史,那么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城中大户出城并被突厥围杀或俘虏的事情迅速在城内传开,没有人再会对那条看似平静的道路抱有期望,在整个洛阳城的一心死守之下,突厥付出的代价很是不小,这让阿史那隼异常的烦躁。
突厥的部落姓氏制度使得他们很难真正的团结,若一切顺风顺水,什么都好说,但若死伤到一定程度,立刻就会反弹,每个部族的人数是有限的,勇士的数量更是有数,一旦死伤太多,那么整个部族的战力就会大打折扣,而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后果只会有一个,那就是被其他强大的部族吞并。
不会有族长乐意看见自己的部落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一旦战力消耗太大,便再也不会出战。
不得已,阿史那隼只能亲自做出表率,每次冲锋攻城,各部族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派出人数,而阿史那隼则占大头。只有如此,才能继续攻下去,不然众人离心离德,还怎么打。
对此,阿依努尔是乐得其见的。
说到底,还是阿依努尔现在的实力太弱小了,而发展起来的难度也大,既然如此,那么大家都弱小下来,何尝又不是一个好法子?
此次洛阳之战,阿依努尔只带了三千兵马前来,相比起二十多万大军,这么点人数都不够看的,又凭借身为女性的优势,长袖善舞之下,没人要求阿依努尔派人出场,是以任凭他们打生打死,也都和阿依努尔没什么关系,当然了,到时候洛阳若是被攻下,阿依努尔能够分享的战利品自然也要少上许多。
一天接着一天,战况日益惨烈,城内男子的征召,也从十四到四十五岁,变成了十二到五十岁,不仅如此,还将城中健妇也都召集了起来进行紧急的简单训练,在不得已之下,便是妇人也需要站上城头防守。
城内不好过,城外的突厥也不好过,若不是墙头上的守卫出现了更年幼与更年老的,阿史那隼甚至都怀疑这仗没法打了。
但到了现在,便是阿史那隼不想打也得打,如此大的伤亡,若是无功而返,势必威望大跌,到时候又如何掌控全局?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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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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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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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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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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