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以前的双真,如今不就是变成三真了?
陈硕真,杨妙真,朱淑真。嗯,看来古代对女孩起名,真这个字还是比较偏爱的哈。
一番作弄打闹,天色渐晚,周少瑜提议回家,不过朱淑真却是看着夕阳有几分不舍,微微沉吟,低声吟道:恋恋西湖景,山头带夕阳。归禽翻竹露,落果响芹塘。叶倚风中静,鱼游水底凉。半亭明月色,荷气恼人香。
“好一个荷气恼人香。”周少瑜乐呵呵的赞了一句,想起自己在后世买过的那本《断肠集》。
《断肠集》便是朱淑真流传于后世的诗集,周少瑜记得介绍当中有这么一句话:让我们回溯近千年的时光,回到那个时代,去看那名花倾国两相欢,去看那温暖年岁里生香灵动的少女泼墨吟诗填词。纵使命运鬼祟薄凉,但人间,总是有情的,时隔千年,依然有人记得,她的诗,她的貌,倾国倾城。
此刻的朱淑真,淡青裙衫,清新素雅。青丝飘舞,一直玉钗斜插头顶,又多了几分调皮。
这首诗将景色赋予了一种幽静的色彩,不过是荷香罢了,却偏生恼得了朱淑真,若是别的情况,或者便是别的解释了,但此刻,真要说恼到她的,不就是周少瑜,这家伙作弄了她一下午,可坏可坏了。这是借诗,表达她不愿此刻离去,无论是对景,还是对人,对情,都不舍得此刻离开。
一首吟完,模样颇有几分娇痴,周少瑜面带柔色,轻抚长丝,笑道:“好好好,既然舍不得走,那咱们就再多玩会。”
这是以个孤寂而真实的女子,她的一生都在追求至诚的爱情,然而却一直未得,枉费一腔情思,最终郁郁而终。
朱淑真通音律,爱文字,诗书六艺,才学无所不能冠绝古今。想多自己追求她,多多少少有些作弊特意的意思,便有些内疚。
说到底,周少瑜终究不是朱淑真所幻想的那种才华惊才艳艳的男子。
不过那又怎样呢?
诗词固然美,周少瑜也知欣赏,却唯独不擅创作,但那又怎样呢?若是只是穿越之初,周少瑜怕是自觉配不上此等女子,不过现在,周少瑜有着充分的自信。
即便不抄袭,周少瑜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穿越众,无论眼界,见识,都非他人可比。而且,这么长时间,周少瑜已经学会了很多,学精了很多。
不擅诗词?无妨的,人朱淑真也不仅仅只是会诗词罢了。音律,书画,都是可以交流的么,而且,只要自己能读懂朱淑真的词,又有何妨?
历史上的朱淑真最终郁郁而终,那是因为没有自己的出现,但现在,情况不是完全不同了么。
朱家的家境真的不错,虽然地位并不高,但非常的富裕,拿朱家的宅院来说,光院子便有东院西院之分,可见其占地面积的大小。当然了,若是没有一个好的条件,朱淑真又怎么会可能有机会学习。但终究是比不得李清照那般环境的,所以朱淑真有这等才学,真真是下了苦心,自身也极其喜好。
不过终究也不过是刚出阁的闺中女子,性子仍旧以天真烂漫为主,固然少不得一些个自怜自怨,但总归不可能有后来那般的孤寂幽怨,所以,那就让这个向往美好的性子一直保留吧,而不是最终郁郁寡欢,一切破灭。
如此想着,周少瑜却是将古琴摸了出来,周少瑜的琴,自然是师父蔡邕的那把正宗焦尾了,至于系统出品的焦尾,那是蔡昭姬的专属,自然也是在蔡昭姬的手里。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莫不是?”朱淑真美目一亮,随即又有点不可置信,若真是焦尾,又如何还保存的如此完好。至于凭空取物,到是已经知晓了,虽仍旧惊讶,但也有底。
周少瑜笑笑也不解释,这事以后自然会知道,盘坐于一旁的大石上,手指一拨,琴声悠扬,不过这一回,却不仅仅只是弹了。
“苹叶软,杏花明,画舡清。双浴鸳鸯出绿汀,棹歌声。春水无风无浪。春天半雨半晴。红粉相随南浦晚,几含情。”
这是一首很简短的古曲,名为《鹤冲霄》,最初成熟印载时间为早清,但真正出处,却是明初时,一位名为东皋禅师的僧人东渡岛国之后流传下来的。
这是首地地道道的爱情古曲,明媚而又含蓄。至于为啥是僧人传下,好吧,岛国那边的僧人,本来就可以娶妻生子的么,或许东皋禅师东渡之后,也融入其中了吧。
周少瑜的唱腔偏低沉,但富有磁性,朱淑真听的霞飞双颊,美目盼兮,只觉再美好不过。只可惜,实在太短太短了,仿佛才刚一开始便停了下来。
之后两人,你吟诗作词,我抚琴轻唱,你来我往,情意绵绵。
月上梢头,才发现天色不早了,相视莞尔一笑,这才准备动身。
马车旁,周少瑜捏着朱淑真的小手准备扶她上得马车,哪想这妮子却是左右一瞧,发现左近无人,面色一红,径直扑进了周少瑜的怀中。
“奴,奴就是觉得忍不住想要亲近,周郎不会因此看轻奴吧。”朱淑真把脑袋往周少瑜的怀里一埋,声音轻微跟蚊子一般。
周少瑜好新鲜,勾搭过这么多妹子,又有几个会这般主动的。
“莫不是忘了那首圈儿词?又怎么看轻。”周少瑜也是实在人,直接就抬手搂住了朱淑真的细腰。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朱淑真抬起头来,双目水汪汪的。
这小模样有点勾人了,周少瑜眨眨眼,果断低头……
嗯,咱什么都没做,就是尝了尝胭脂,检验一下胭脂的质量如何,有没有掺假什么的,尔等千万莫要多想。什么?伸舌头了?这不是闹么,利用味觉才能更好的分别嘛,对不对?
咦?这胭脂,似乎有点儿问题?嗯,不急不急,待咱再多尝尝,好生分辨一二先。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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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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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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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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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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