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瞬间开始高涨的士气,周少瑜惊呆了都,都还没往上冲呢,就露个脸,这些个莽汉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啧啧,这威望,若是杨妙真是男儿身,那还有杨安儿什么事,怎么也该是杨妙真做首领了。
杨妙真掂量了几下手中的琉彩虹,挥了挥,感觉了一下重量,虽然还没用它对过敌,但直觉已经告诉她,这是一把绝好的剑。
“儿郎们,随我杀过去!”
“喔……!”
杨妙真当先,直接冲上了大船,周少瑜紧随其后,看着杨妙真的背影,前面还没有注意,这般一看,其实杨妙真挺瘦的,估摸着,也是日子并非过的那么好吧。
此刻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刻。
周少瑜集中精神,前头有杨妙真打头,周少瑜放心的很,登上大船,咻的一箭直接秒杀了一个鞑子。
再瞧杨妙真,果然是很听周少瑜的话,实打实的来了个尽管砍,一剑劈下,连刀带人全部劈开,那叫一个骇人。
周少瑜微汗,这偏瘦的身体,力气到是不小,反正周少瑜自信没这个本事,他目前在力量上,依旧还是短板。
这并非是说周少瑜的力气真的很小,其实若是此刻再扔回后世,力气绝对算很大的那一撮人。
但在古代,当真不显眼。
真真不要小看古人的力气,那都是实打实练出来的,举个比较片面的例子。
假设后世举办一个简单的举重比赛,也不需要多种,就八十斤,扔一堆二十岁出头的男子上去,也举不了多少下。
但是若换成农民或者民工,即便到了四十岁,几十个都举给你看。
没办法,因为他们重活做的多,常年累计之下,练出来的力气,而在古代,生活条件艰苦,好些事情不做也得做,而且更多的时候是在没有填饱肚子的情况下。
日积月累,别的不敢说,一膀子力气肯定不小。
至于说专门的武者,那就更了不得了。
常言道,穷文富武。
这并不是说读书开销就少,其他的各种开销不说,单单书籍这一项,谁都知道这是奢侈品,不便宜。
还有练字,一开始习字,可以用个木棍在地上划拉,但也不是长久之计,地上写的好,不代表毛笔就写的好,笔墨纸砚,也是一大开销。
一大家子几十号人的产出,估摸着供养出一两个书生,那就算不错了,这还是省吃俭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
可见所谓‘穷文’,也不‘穷’到哪里去。
但再怎样,依旧也有‘空子’可以钻,没钱买书,可以找人借然后抄录,没钱买灯温书,可以凿洞取光什么的借光,反正只要能温习,哪怕只能勉强果腹,功名一考,立马翻身。
而习武,打小便要开始苦练,压榨身体潜力,各种药材跑不了,习武嘛,伤筋动骨的再正常不过,你不得花钱?本来就开销老大,偏生还不受重视,人家书生再穷,金榜一提名,立马翻身,至于武人,呵呵了。
扯远了,总之周少瑜的力气其实并不算多小,只是对比之下,就有点比不上了,毕竟这副身板的年纪不大,就算加上穿越的好几年,也不会大到哪去。m.χIùmЬ.CǒM
更莫说,周少瑜的锻炼力度并不是很强,毕竟没打算当个冲锋在前的武将么。
至于杨妙真,或许应该说天赋逆天?若是给她条件重新生长一次,啧,不敢想啊。
杨妙真在前头杀的嗨,此等宝剑在手,简直天下我有,只可惜这把剑是属于张出尘的专属,若是杨妙真拿着她的专属长枪,太期待了简直。
周少瑜咻咻跟在后头放冷箭,两人战果颇丰,不敢说杀得金军节节败退,但所占领的加班范围愈来愈大,后头跟上的红袄军人数也多了起来,场面逐渐占据优势。
但这最多也只是一时而已,金军的人数远比红袄军多得多,而且人家也不是什么乌合之众,是以时间拖得越久,对红袄军也就越不利。
必须速战速决,夺船,然后杀出重围飘洋入海。
许是金军都知道红袄军的这个女人不好惹,慢慢的都以缠斗为主,避免靠的太近被宰掉。
另外,就是后头那个放冷箭的简直太恶心了有木有,必须绕过去杀掉!
被人近身,周少瑜顿时就开始紧张,谁都不想挨刀么,感觉到自己身后一阵凉意。
想也不想,周少瑜瞬间收弓,左手握住刀鞘,右手握住刀柄,猛一转身,瞬间拔刀一记斩出,同时左手也握了上去增加力道。
噹的一声,兵刃相交,这把武士刀虽然不是系统出品,但无论如何也是现在几百年之后的产物,而且虽然不愿意承认,岛国的铸刀技术在古代的确是很可以的。
要知道岛国的古代,武士阶层为了铸造一把好刀,很可能用尽家资才能打造出一把顶好的刀来,这玩意可是稀罕物,并非粗制滥造的存在。
偷袭的金人,手上握的刀直接被斩断,断掉的大刀完全无法阻挡继续向下猛斩的武士刀,‘啊’的一声惨叫,从靠近右侧脖子的部位,斜线往左向下,一条巨大的伤口出现,血线直喷。
“呸……”被喷了一身血的周少瑜恶心坏了。
莫看这一下周少瑜也是连刀带人都给砍了,可差距和杨妙真大发了,武士刀本来就是利于挥斩的,更莫说其中爆发力最强的拔刀术。
而杨妙真拿的是剑,用的还是单手,可见杨妙真强多了。但越是如此,周少瑜越是不爽,虽说自己练李秀宁都打不过,但差距还是有限的,并且逐步缩小当中。
至于梁红玉,好吧,慢慢来,不急,毕竟梁红玉虽然强,也没强到让人没有任何奔头的低头,再怎样,梁红玉最最擅长的,还是箭术,周少瑜还是颇有自信迎头赶上的。
可眼下出了个杨妙真,这差距,太打击人了。
一杆长枪几近无敌,还尤善骑射,站着射箭和骑马射箭,这里头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反正周少瑜完全不行,难度太大。
正愤愤的想着,顺手又宰了一个,就听杨妙真大笑道:“哈哈,好刀法,小子不错,凑合,快,枪来!”
姐姐,你这是杀过瘾攒够气,准备开无双了么!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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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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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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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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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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