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陆军和海军的协调,还有物资的运输以及配比。
如今国内的战事还没有结束,必须要先好好的谋划谋划。
倭国地处海外,不像大明那么容易攻打,中间还差着一条狭长的海峡。
现在的实力拿下整个倭国不是什么问题,但如今整个天下还没有彻底的收复。
当务之急是先将整个天下拿下再说。
凡事都有个轻重缓急,海军的事情没有什么太大的担忧。
孙杰将郑芝龙留在了天津,以长安号和富平号为基准,组建两支舰队。
等这两支舰队组建完毕之后,就会前往朝鲜。
忙完了天津那边事情后,孙杰也回了长安。
等他坐着汽车来到潼关附近时,就换乘了火车。
如今的铁路已经修到了潼关,黄河大桥正在修建,要不了多久便能完工。
完工之后,从陕西到山西的时间将会进一步缩短。
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火车奔驰在铁轨上,就像是一条巨龙一样。
坐在车厢中的孙杰看着窗外的景色,心中感慨万千。
当年刚刚来到大明时,哪里有这些东西?
那个时候,孙杰出行靠的还是牛车。
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换成了马车以及战马。
如今,铁路都已经修到了潼关,更别说蒸汽机车开始应用。
车厢是钢铁厂建造的,这不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从现代弄了一些生产设备后就能制造。
不过,别想有空调什么的,车厢中只有一盏挂在顶部的电灯。
火车头那边有小型发电机,发出来的电力除了供应车头前面的车灯之外,就是供应车厢顶端的那个电灯了。m.χIùmЬ.CǒM
电灯是白炽灯,孙杰从现代弄了很多,现在库存数量还很多,完全不用担心。
车厢的车窗能打开,大热天里,就靠这种自然风降温。
出了潼关,便进入了渭南境内,铁路是一地的生命线,在修建的时候,经过的州县越多越好。
这条线路在回长安的时候,也会经过孙杰当初发家的富平堡。
如今的富平堡是一个很大的城池,富平县的县令也将县城放在了这里。
城外有一个车站,孙杰在这里下了车。
很久没过来了,今天恰好有时间过来看看。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孙杰走出了车站。
因为是临时起意,城中的那些官员们并不知道。
孙杰也乐得如此,自己一个人逍遥自在的多好啊。
进了城,城里要比之前繁华很多,小商小贩的数量比之前多很多。
各种各样的客栈、酒楼,鳞次栉比的排列在街道上,孙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脸上多了不少笑容。
对于他来讲,这里当然是越繁华越好。
这里位于长安北边,从长安到草原去的火车也要经过这里,成了一个商业繁华之地,城里看起来也就繁华一些。
停在了一家草原风格的饭店门口,孙杰笑了笑。
这是布和他们一家子的分店,如今布和一家子,已经转型成功。
他家的店铺也成了陕西一地有名的连锁店,生意好到离谱,同时也是纳税大户。
从当年草原上的一个枭雄,最后变成一个厨子,这里面的改变还真不小。
要是当年的成吉思汗知道自己的子孙后代会变成这种局面,会不会心生怨恨或者愤怒?
不过,布和他们却不会有任何愤怒。
他们倒是觉得这种日子刚刚好。
走访了城中的百姓,这里的百姓基本上都比较富庶。
大街小巷上随处可见二八大杠自行车,一些青年人骑着车子呼啸着而过,不停的打着车铃。
自行车不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在高铁厂开始生产之后,孙杰就把自行车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带到了这个时代。
不过,自行车的车胎目前只能依靠现代,橡胶工业还没有建立。
钢铁厂出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质量那是刚刚硬是,用的都是好钢。
属于那种,一车传三代,人走车还在。
唯一的缺点就是重,要废一把子力气。
这个时代的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费力不算问题。
家里宽松的,骑着自行车上下班。
家里不宽松的,推着自行车拉货。
在后座上弄一个宽阔的架子,能放好几百斤的货物。
现代七八十年代,农村都是这样过来的。
看着眼前的场景,倒是有几分味道。
如果将百姓们的衣服换成墨绿色或者黑色的中山装,再戴一个中山帽,和那个时代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孙杰心里也很高兴。
好不容易穿越一趟,如果不能作出点事,实在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
正是饭点,孙杰随意找了一家饭店,吃了一些家常饭菜,又坐着火车回去了。
从富平到长安就很近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的时间,孙杰就回到了皇宫。
刚刚回去,孙传庭急匆匆的进了宫,前来禀报一件要紧事。
在孙杰离开之后,孙承宗觉得自己抓住了一个机会,于是在长安城附近搞政变,想要反秦复明。
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希望自己能够成功,能够复兴大明。
就像是螳臂当车一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孙承宗知道自己在长安城搞政变的危险很大,但同样的机遇也很大。
要是成功的话,就能对孙杰的势力造成很大的打击。
长安是孙杰的基本盘,要是出现什么问题,对天下的局势影响很大。
本着这个目的,他就安心在长安城附近经营。
只可惜,整个长安城早已经被孙杰打造成了铁板一块,从一开始孙承宗就注定了失败。
果不其然,还没等他有什么大的反应,踪迹就暴露了。
孙传庭自然不会放过他,虽然孙承宗当年在大明那边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老臣,但现在各为其主,也只能将他抓起来。
如今的大秦在孙杰的带领下蒸蒸日上,繁华无比,这么好的局面,怎么能被他破坏呢?
孙传庭搞清楚了孙承宗的确切位置之后,就带着巡检过去抓人。
在他看来,抓孙承宗不过小事一桩,根本用不上正规军。
结果还真是这样,只用了差不多一百个巡检就将孙承宗的造反集团抓获了,一个不留,一个不剩,孙承宗本人也被俘虏。
按照之前的规矩,等孙杰回来之后,再对这些人进行审问。
可这个孙承宗是一个对大明忠心耿耿的人,在孙杰回来的前夜,于大牢中上吊自杀了。
御书房中,孙杰刚刚坐下,端着一杯热茶静静的喝着,看着桌子上孙传庭送上来的奏折,脸上满是感慨。
“真是刚烈,大明的这些臣子啊,倒是有很多忠心耿耿的臣子,只可惜崇祯这个昏君,什么都不会,活生生将这个天下败光了!”孙杰摇了摇头,说道。
明末,是最后的汉家辉煌了。
史官们的春秋笔法再怎么虚构,也无法将这些人的荣光湮灭。
孙杰对这些人钦佩无比,他们的精神值得赞扬。
“孙承宗是一个忠臣,也是一个能臣,本能在老家颐养天年,可偏偏钻了牛角尖,唉,倒是可惜了!”孙传庭叹道。
不过,如何处理成了一个难事。
这种事情,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处理,孙传庭本事很大不错,但在这种事情上,也不敢随意处置。
事关前朝之事,小心翼翼总是没有错的。
孙杰想了想,说道:“这样吧,将孙承宗的遗体送回他的老家安葬吧,他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此事就此揭过!”
“好!”
孙传庭拱手领命。
他倒是没有想到,孙杰竟然会如此大方,不仅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甚至还会他落叶归很。
在讲究落叶归根的时代,孙杰的这个决定尤为重要。
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情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没有必要再纠结这事情。
这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
深夜,孙杰在寝宫中抱着儿子。
已经会走路了,身子骨很结实,是孙杰的心头肉。
还和之前一样,孙杰接着给孙问岳灌输各种各样的腹黑知识。
小孩子的可塑性极强,尽管现在不明白孙杰说的这些内容都是什么意思,久而久之,也能潜移默化的改变。
这里欢闹喜庆,一片祥和。
在南直隶的北边,一支支军队开始集结在南直隶的边境上。
这是何琦的第三新编军,和周朝的第十一新编军。
第十一新编军是前不久孙杰新近组建的兵马,其中大部分都是新兵。
山东已经全部拿下了,孙传庭对孔家改造也已经完成。
山东南边就是南直隶,就是金陵。
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两个月之内就能拿下金陵。
一旦金陵被攻破,那就意味着南明彻底没落。
朱明,也将会被孙杰彻底的扫进垃圾堆。
山东那边的预备役尚未到位,那里还需要士兵驻守。
有句话说的好:“山东宁则天下安”。
这个地方太重要了,是南直隶到北平府之间的必经之路,又能通过海路前往朝鲜。
这里又有整个天下最强劲的土匪,山东响马冠绝天下,若没有足够的兵力,很难保证一地安宁。
所以,目前只有两个新编军南下。
不过,除了这两个新编军之外,驻扎在河南的那两个新编军也会同时出兵。
说实话,如果只是攻打,两万兵马足够了。
非对称的战争,以绝对的优势,就能将其彻底消灭。
这场战役,由赵大顶亲自指挥,他的指挥所就在山东南部的枣庄。
统筹南方战役,统领南部兵马。
月亮在夜风中渐渐明亮,一辆辆卡车进入了南直隶的边境。
一座古朴的城池,矗立在大地之上。
“沛县”两个大字浮现其上。
沛县历史悠久,汉高祖刘邦便出生于此。
水脉纵横,位置优越,是一个好地方,是徐州府治下的一个强县。
县城中的士绅们还不知道孙杰的兵马已经南下,他们还在醉生梦死,享受着人生最欢愉之事。
城中最大的士绅叫刘景,据说是汉高祖的后人,威望极高。
他家的钱粮数不胜数,在整个徐州府都有名有姓。
俗话说,守江必守淮,守淮必守徐。
想要守住长江,就必须守住淮河,想要守住淮河,就必须守住徐州。
郑芝龙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之前在徐州囤积了差不多八千左右的士兵。
但在北上之际,将这些士兵全部调离。
目前,徐州的守军只有一些卫所士兵和地主乡团。
维护治安还行,打仗就差得远了。
周琦站在已经安扎好的营地前,举着望远镜看着黑暗中的沛县。
“沛县出了一个汉高祖,是一个好地方啊!
汉亡秦,今秦复汉土。这是不是一个轮回?”周琦饶有兴致的说道。
月亮将前面的城池照的通亮,周琦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后半夜,周琦坐在帐篷中看着一张地图。
“拿下沛县,兵锋直指徐州。一旦拿下徐州,那南直隶就尽在兵锋之内!”
……
周朝的兵马就在周琦的不远处,沛县是徐州府的一个桥头堡。
而徐州又是南直隶伸出去的城池。
想要进入南直隶,就要先经过徐州,然后进入淮河流域,也就是淮安府。
拿下这两个地方,周琦和周朝就在金陵的正北方向。
届时兵马直接南下,以泰山压顶之势,就能直接灭亡整个南明。
这件事情,早已经成了板上钉钉之事。
日出月落,何琦将野战炮摆在了沛县的北边。
火炮的体积不大,威力可不小。
面朝沛县城墙,一番轰炸之后,城墙上的守军溃不成军。
城门直接被炸开,随后周琦领着兵马进驻沛县。
那个刘景带着沛县的士绅,在城门口迎接。
不过,周琦进入时根本没正眼瞧他们。
后续的文官会根据他们这么多年做过的不法事,进行一定的审判。
把他们的家产和地产,尽数分发给平民老百姓。
刘景知道孙杰的做法,可此时此刻,他毫无选择。
虽说早死晚死都得死,但他也想死的晚一些。
很多人口头上说不怕死,可真真正正到了那一天,比谁都怕死。
在沛县休整两天,然后和周朝的兵马兵合一处,前往徐州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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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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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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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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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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