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有什么忠诚可言。
当年大明朝还在的时候,他屡次中不了进士。
在明末这个时代,要是朝中没有关系,以一阶举人身份,想要当官,何其艰难。
当官有没有门路,又不甘心只当一个小举人。
心中对当官的渴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减,反而因为时间的流逝越发炽烈。
当他知道福王宣布“监国”时,立马就像兔子一样快,跑去当“门客”。
尽管没有本事,但这并不想影响他胡说乱言。
这次跑来出使陕西,心中未尝没有投降的心。
本就是一个重利轻义的人,能做出这种事情,自然不奇怪。
皇宫就在眼前,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要是能够踏进一步,一步登天也是寻常。
这样的人,怎么会轻易的放掉这么好的时机呢?
心中愈发火热,被士兵架住的李朗不断的扭动着身子,朝着皇宫的方向移动,嘴里不停的大喊:wWW.ΧìǔΜЬ.CǒΜ
“我是从洛阳过来的使者,我要拜见陛下,我有大事要启禀陛下!”
声音很大,也很急促。
可这些士兵,根本不会在意他说些什么,只想把他从这里扔出去。
刚往前走了没两步路,孙传庭忽然出现在了这里。
孙传庭刚刚出去办事回来,便看到了拉拉扯扯的这一幕。
“这是怎么一回事?”孙传庭的脸上多了不少疑惑。
“大人,这个小人说他是从洛阳过来的使者,要拜见陛下。可陛下并未召见!”一个士兵老老实实的回答。
李朗就像是找到救命稻草一样,一脸谄媚的朝着孙传庭迎了过去。
尽管他并不认识孙传庭,也不知道孙传庭是干什么的。
但是看这些士兵对他如此尊敬,恐怕应该是个大官。
脑子虽然不正常,但是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寻常人还是比不上。
腰板瞬间弯的就像是一张弓箭一样,脸上也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这位大人,我是从洛阳过来的使者,这是我的印信!”
说着话,从怀中取出一枚巴掌大的金色印信。
这家伙,平时竟然还带着印信,看来是早有准备啊。
孙传庭从这家伙手中接过印信,查看了一下。
没什么问题。
将印信重新交给了李朗,便问道:“我暂且相信你的身份,只是,你来这里干什么?
你们使团,没有召见,禁止过来拜见陛下,这是常理,你不知道吗?”
李朗脸上的笑容更多了,他再次朝着孙传庭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笑呵呵的说道:“大人,我确实有一件事情要禀报陛下!还请大人通融通融!”
“这样吧,你先跟着我来吧,我先看看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孙传庭,说着,就带着李朗往文参院的办事处走去。
没多久,便来到了文参院当中。
孙传庭的办公室不大,里面摆放了几张桌子以及一些书架。
文书什么的并不多,除了当下要处理的之外,之前的那些文书,现在基本上都在档案室中。
取来一把椅子,放在了李朗的身后,示意他坐下。
可这个李朗是一个拍马屁的好手,他脸上的谄媚更胜了。
“大人,我站着就行,我站着就行!”
说什么都不坐,弯着腰,奴性十足。
“行,既然你要站着,那你就站着吧!”
孙传庭也懒得和他纠结这些事情,于是问道:“你见陛下想要干什么?你的目的是什么?”
“是这样的,我是从洛阳那里来的,我是福王的使者。
这是福王那边的情况,以及如今洛阳城和周围的具体情况!”
说着,李朗从怀中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高高的捧起。
这个操作直接把孙传庭看懵了。
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一个势力的机密。
除非是心腹之人,外人休想得知。
可这个李朗,居然反其道而行之。
孙传庭眉头紧皱,从中察觉到了一丝阴谋。
事出无常必有妖,此事,绝对不是这么简单。
“你想要干什么?这些东西,你拿给我,又是为了什么?!”
孙传庭没有接,正襟危坐在李朗的面前,注目凝视。
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猜想,不过没有想到李朗会如此厚颜无耻。
李朗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
他并没有觉得尴尬,也没有将手中的信封重新装回去。
在孙传庭的注视之下,他那谄媚且带着讨好的声音,在办公室中再度响起:
“是这样的,从小人进入潼关之后,就领教到了陛下的强大。
陛下之兵,犹如天兵,威武雄壮,军纪严整......”
也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一个又一个奉承之语,从他的嘴里蹦出。
“行行行,你到底想要说什么?直接说,不要这样拐弯抹角!”
孙传庭揉着自己的脑门,一副头疼的样子。
“是这样的,我想弃暗投明!”
李朗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将手中的信封举得更高了。
“你说了半天,就是这个目的?!”
孙传庭看着李朗,声音大了几分。
语气一转,又接着道:“真是有意思,一般来说,能出使一地的使者,都是心腹之人。
福王虽然不堪,但好歹也是大明藩王,你是福王的使者,按理来说,应该以福王为主,怎么刚到长安,就把你家的主子扔了?
这要是传出去,好看不好听啊!”
说实话,这就是一个滚刀肉。
之前从洛阳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明了李朗是一个什么货色。
可孙传庭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无耻到了这种地步。
作为福王的代表,刚刚到达长安,就想着把自己的主子卖了。
这种操作,哪怕是秦桧,也要汗颜。
你好歹也该做一些遮掩吧,此时竟然连遮掩都不想做,真是离大谱!
“嘿嘿!”
李朗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他那弓着的腰更弯了。
“大人,常言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福王昏庸不堪,将洛阳一地的百姓当成牛羊看待。
他和唐王本是朱家一家,可同室操戈,兄弟相残,实乃天下之大不义之事。
此次小人前来出使,就是看到了他们昏庸的内心,所以才会前来陕西,已实现小人之弃暗投明之心......”
巴拉巴拉,李朗又是一大堆。
这话听得孙传庭一阵头大和无语。
“行了行了,你还是先闭嘴吧!”
孙传庭打断了李朗的声音。
孙传庭敢肯定,自己要是不打断的话,恐怕这小子能说到天黑。
良久之后,一道悠长的叹息在办公室中响起。
孙传庭站了起来,往外面走去。
在出门时,留下一句话:“你还是现在这里待着吧,我去禀报陛下,至于陛下见不见你,那就不是我能管的了得!”
“行,多谢大人!”
李朗谄媚的说着感谢。
孙传庭走在去皇宫的路上,心中五味杂陈。
整个大明,就是因为这种人太多了,不然的话,也不至于会变成这个样子。
一想到自己当初和这些人共事过,孙传庭就一阵的恶心。
来到御书房,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给孙杰重复了一遍。
听着孙传庭说的话,孙杰来了兴趣。
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恶心的人,和钱谦益有一拼。
“陛下,这种恶心人的人,不如直接驱逐!”孙传庭站在孙杰的前方,说着自己的看法。
孙杰摇了摇头,他倒是不这样认为。
这种货色虽然不堪,可用处还很大。
好说不说,身上最起码还有很多学问。
大明朝,能考中举人的人,可以德行不行,可以能力不行,但他们的知识储备,绝对不差。
这种人最好的去处就是草原,给那些牧民教授儒家汉学。
这是废物再利用,好歹也有些作用。
带着这样的想法,孙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科尔沁那边的教书先生还差很多,这种读书人,正好可以去那里。
还有西边的准噶尔部,那里的情况如今和科尔沁差不多。如今,整个草原都需要教书先生,这种人对咱们有很大的用处。驱逐或者直接杀了,反而落了下乘。”
草原是什么地方?
那是一个蚊子比苍蝇大,冬天冻死牛,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一个地方。
把这些养尊处优的读书人扔到那里去,是对他们最大的折磨。
一想到这些读书人在草原上睡不着觉,半夜起来打蚊子,孙传庭就一阵兴奋。
就该这样,就该如此。
草原不算什么,最起码距离中原不远,花费点时间,还是能回来。
以后投降孙杰的那些读书人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结果最好的,便是在朝鲜和倭国当“老师”,再差一点,就是爪哇、东南亚,再差就是中东东欧。
最差就是美洲、西方甚至非洲。
去了那里,这辈子就别想回来了。
“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做吧,把使团的那些人,先处理一下,顺从者,生,不顺者,死。
里面的读书人,就按照李朗的处理方式来吧!”孙杰说道。
所谓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只是一句空话。
这句话只能用在两个实力差不多的势力身上,如果势力相差太过悬殊,谁会在乎?
道德是用来约束弱者的,能约束强者的只有对等的实力。
有枪有炮,就能为所欲为。
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一个李朗,还不至于让孙杰亲自面见处理。
至于他手中那些关于福王的底细,孙杰压根没有兴趣。
花费那么多钱,往各地扔的那些探子可不是吃干饭的。
李朗视若珍宝甚至可以当做筹码的东西,在孙杰这里,也不过是废纸罢了。
......
孙传庭办事速度很快,两天之后,一支车队朝着延绥镇那边而去。
延绥镇西北方向的河套地区,便是科尔沁的放牧之地。
这里的牧民已经被孙杰按照里甲制重新安置,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置里长,一般是以懂鞑子话的军中老卒充任。
孙杰军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之前在延绥镇招募的士兵。
这些人长期生活在这里,很多人都会说鞑子话。
同时驻守二十到五十士兵,不过都是预备役。
每五个里设置一个社学,同时规定,凡适龄儿童,不分男女,必须进入社学学习。
若有违背,一旦查出,罚款,禁止参与边事贸易。
牧民们基本上没有读书情节,不像内地百姓。
很多牧民们见现在边事贸易火热,为了扩大规模,舍不得手中的劳动力。
所以,很多孩子都被他们强制留在家中。
如果不制定严令,恐怕没几个牧民愿意把孩子送到学堂。
正是因为孙杰严令,所以这些牧民们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学堂。
在学堂中,这些孩子会学到正儿八经的儒家汉学。
就这样学个七八年或者十几年,草原上的烙印将会越来越少。
过上一两代人,就会彻底的同化。
一座砖瓦结构的学堂竖立在一条小河流旁边,学校的校长站在大门外,看向面前道路的尽头,望眼欲穿。
一个满脸皱纹,面目苍老的中年人站在这里,不顾北风呼啸。
他便是这个学堂的校长,便是历史上那个“赫赫有名”的钱谦益。
他来这里当校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和温润的江南相比,这里简直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寒风呼啸,北风凛冽。
哪里有在江南时快活。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吃的也都是一些粗茶淡饭,想要吃好的,就得去几十里外的市场去买。
钱谦益可是“大儒”,杀了他实在太便宜了。
被孙杰扔进工地改造过一段时间,然后就来了这里。
至于跑,根本没那个可能。
学校附近就是一个里,里面的驻军时不时就会过来。
加上这里又是荒郊野岭,跑出去就是一个死。
这几年,把前半辈子所有没吃过的苦都吃了一遍。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老师,赶紧来些人吧不然的话,我这把老骨头,早晚要完蛋啊!”
钱谦益揉着自己疼痛不已的膝盖,自言自语的说道。
道路尽头出现了一辆卡车,不久之后停在了钱谦益的面前。
在士兵的控制下,李朗抱着一床铺盖,走下了卡车。
看着眼前的荒郊野岭,看着周围的茫茫苍野,以及从北边呼啸而来的寒风,李朗心如死灰。
“我只是想投降,为什么要把我扔到这里?!”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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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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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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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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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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