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小冰河时期的明末,实在不容易。
孙杰骑着战马,徐徐往前,再往前方十里,便是京师门户,宣化重镇。
这里更北了,距离草原咫尺之遥。
要是放在往年,这个时候正是大风时节。
西风会卷着荒漠化的草原上的沙子飞上天空,吹起来遮天蔽日,威力无穷。
此时天地倒是安静许多,并没有沙子,也没有黄土,更没有风。
散布在外面的一个夜不收跑了回来,说前方有人,似乎专程在等。wWW.ΧìǔΜЬ.CǒΜ
这让孙杰来了兴趣,莫不又是皇太极派人过来?
加派了夜不收过去,这才弄清楚的事情的真相。
原来是曹化淳带着人在那里等着,说是有旨意。
孙杰没明白崇祯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领着队伍加速前进。
不久,孙杰看到了站在官道旁边的曹化淳。
曹化淳在西安府见过孙杰一面,不过两人交集不深。
看着骑在战马上的孙杰,曹化淳挤出一个笑容。
本来以为孙杰只是一个小小的贼寇反兵,没想到会有今天。
看崇祯的架势,对孙杰甚是看重。
曹化淳再怎么自命不凡,也不会和崇祯唱反调。
倒是很快就转变了心思,看着过来的孙杰,笑容浮现在脸上。
孙杰跳下战马,来到曹化淳面前。
陈新甲陪在孙杰身旁。
“将军,陛下有旨!”
曹化淳举起手中装着圣旨的盒子,笑呵呵的看着孙杰。
陈新甲认识曹化淳,没想到崇祯竟然会派这个最为得宠的太监过来宣旨。
又看了看一旁的孙杰,心里抓住了什么。
瞬间变了脸色,比川剧变脸还要快。
双手不由自主的拱在胸前,朝着孙杰拱手祝贺:
“恭喜将军,贺喜将军!”
孙杰侧过身子,道:“何喜之有?陈大人可知圣旨内容?”
陈新甲眉开眼笑,解释道:“下官自是不知,可曹公公乃是陛下最看重的内官,此时过来,用意明显!”
曹化淳也没有隐瞒,笑眯眯的说:“陈大人所言不差,皇爷看重孙将军,故而让咱家过来,嘉奖孙将军!”
这没头没脑的话,让孙杰有些纳闷。
这还没打仗,还没立功,就跑来嘉奖?
要知道,自己还是无令统兵北上。
放朱元璋手中,估计脑袋早就挂在西安府城的城墙上随风摇摆了。
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没这样做的。
曹化淳看出了孙杰的疑惑,笑着说道:
“孙将军全然不顾自身安危,统兵北上勤王。乃是当朝将领之典范,故而当嘉奖!”
当皇帝混到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
想一想,倒是觉得崇祯有几分可怜。
说起来,孙杰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和建奴抢人。
京师经营两百余年,人口增长已经来到了临界点。
加上自然灾害频出,兵乱不止,很容易能把百姓带走。
次要目的才是勤王。
“既然这样,那便领旨吧。只是衣甲在身,不便行礼!”
孙杰随口说道,只是冲着曹化淳拱了拱手。
这让曹化淳有些懵。
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一旁的陈新甲一脸汗颜。
辽东的那伙军头嚣张成什么模样了,表面样子都要做的好好的,而你,还没立功呢,这架子就摆上了?
真是大明王朝第一人!
看着孙杰脸上那不容置疑的表情,曹化淳也没什么办法。
后面便是他的四千精兵,难道还敢逼迫?
想了想,曹化淳不在纠结此事。
总不能因为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坏了崇祯的大事吧?
虽然平时喜欢贪些小便宜,可在这种事情上,曹化淳还是坚定的站在崇祯这边。
“倒是风餐露宿行军疲倦,将军自便吧!”
随和的说了这样一句话,便将盒子中的圣旨取了出来。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陕西中路参将孙杰,忠心体国,为国为民……
赐服斗牛,赏玉如意一对,铜瓜锤一双……”
说了一些废话,赐了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明朝赐服有“蟒服”,“飞鱼服”,“斗牛服”和“麒麟服”。
这些服饰,都有着严密的赏赐规制。
明朝中后期,礼崩乐坏,朱元璋制定的那些规矩,也渐渐的走进了垃圾堆。
赐服,也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渐渐开始泛滥,越来越不值钱。
说一句难听的,这东西现在已经不值钱了。
至于赏赐的玉如意、金瓜锤,也是样子货,象征意义大于其本身价值。
换个方向来看,要是把这斗牛服带到现代,恐怕是进博物馆的结局。
明朝的服饰太稀缺了,后面断代数百年,很多衣服都失传了。
尤其是这种带有皇家痕迹的赐服,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现代,也就是孔府收藏有明代的赐服了。
曹化淳让人把装着这些东西的箱子抬了过来,一一展示给孙杰。
从箱子中拿起那身斗牛服。
不得不说,明朝的服饰确实漂亮。
这是一身橙黄色打底的织锦斗牛赐服,纹饰为蟒形、鱼尾、头双角向下弯曲如牛角状。
服装大气,富丽堂皇,看上去便觉得贵不可言。
现代那些山寨货和这个一比,可以直接扔进垃圾堆了。
看着孙杰手中的斗牛服,曹化淳笑眯眯的解释道:
“这是万历年间织造的赐服,是宫中珍藏的一批。上面的斗牛纹,全部由金线织成……”
听着曹化淳的声音,孙杰抚摸着衣服上的纹路。
忽然想到了现代从明定陵出土的那个金丝翼善冠。
当时在博物馆见到时,便惊为天人,感慨明朝工艺超群。
又想到了同时期西方世界的那些皇冠。
怎么说呢,和明定陵出土的那顶金丝翼善冠相比,就像是暴发户和世家一样。
没有任何可比性。
把衣服重新装起来,朝着曹化淳说道:“代本将谢过陛下!
以后,必定以功劳回报!”
说了一句场面话。
“好好好,定然会原句说与陛下!”曹化淳笑眯眯的说道。
忙完了事,曹化淳便带着随从走了。
从明朝中期开始,宣旨,成了肥差,宣旨官员往往会索取好处。
可今天曹化淳一分钱没要,不仅如此,还一直说着好话。
总而言之一句话,实力决定地位。
……
有了崇祯的旨意,从各处关隘经过时也没有之前那样麻烦。
也就三两天的时间,便来到了京城城外。
待遇比孙传庭好多了,驻军通州,并且将通州原本的卫所兵调走,把原有的营地全部腾出来,交给孙杰。
孙传庭驻军昌平,虽说也是在京城附近,可比通州远多了。
通州就在京城正东,走路也不过小半天的时间,若是骑马,速度更快。
刚刚到通州,刚刚把队伍安顿好,崇祯的旨意又来了。
原来是召见崇祯进宫面圣。
孙杰现在是陕西中路参将,说句难听的,这个价格的将领,压根没有面见皇帝的资格。
要是放在往常,被召见的参将肯定会觉得自家祖坟冒青烟了。
可孙杰嘛,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没有任何感觉,平静的吓人。
崇祯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稍作收拾,带着陈虎以及十来个侍卫去了京城。
京城是天下首善之地,按理说,应该井然有序,百姓安居乐业。
可如今,倒是像一个庞大的贫民窟。
杂乱不堪,随处可见低矮的民居和大量的窝棚。
道路上到处都是跪地乞讨的难民,面如菜色,容貌槁枯,眼窝深陷。
和西安府城外并无差别,数量比之还要多。
更可怜的是那些孩子,呆呆的坐在地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四周,毫无生气。
那瘦板的身材,恐怕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路上没有青石板铺路,东一个坑西一个坑。
坑里面污水堆积,恶臭难闻。
天上盘旋着瘦鹰,似乎把这些饥民当成了猎物。
明朝末年,京城周边天灾人祸不断,那些难民们纷纷往京城涌去,想要讨一条活路。
可城中的老爷们如何会让这些“肮脏”的泥腿子打扰到自己的好生活?
便把他们挡在城门外。
后来,难民越来越多,最后挡不住,便放了一些到了外城。
孙杰骑着战马,从这些人面前经过。
路两边的难民们只是轻飘飘的看了孙杰一眼,便把目光放在了别处。
木讷,呆板,毫无生气。
马蹄阵阵,越走越远。
终于进了内城。
朝廷律令,内城禁止纵马。
可现在这个环境,谁管?
五城兵马司早就空了,剩下的那些也和京城的地头泼皮无赖混在一起,哪里还管事?
街头上随处可见奔驰的马车。
这便是京城中那些权贵们的子孙。
也只能如此了,他们哪里会骑马?
终于来到了皇宫外。
和记忆中的没有差别。
朱红色的宫墙威严耸立,富丽堂皇。
明黄色的屋顶庄严整肃。
脱了铠甲,在曹化淳的带领下,走进皇宫,来到了暖阁。
站在暖阁外面,曹化淳弓着身子,轻轻敲响了房门。
“嘎吱!”
一个值守的小太监从里面打开了门。
“将军,请进!”
曹化淳带着孙杰走了进去。
终于,孙杰看到了这个帝国掌控人,看到了大明崇祯皇帝。
给人一种很诡异的感觉,即年轻又苍老。
眉宇间有几分威严,两鬓的头发白了不少。
里衣衣领上有几块补丁,尽力用外衣遮住,可还是显露了出来。
笑容浮现在他的脸上。
“来人可是孙将军?”
崇祯声音柔和!
孙杰拱手抱拳,道:“臣,孙杰,拜见陛下!”
来的路上,曹化淳向他简单的介绍了礼仪。
像这种非正式场合面见皇帝,也不需要跪地行礼,就按照平常那样就行。
“平身平身!”
崇祯连连说道。
又看向准备过来的曹化淳,忙道:“赶紧去搬椅子来,赐座爱卿,赐座爱卿!”
显得有些急躁,就好像生怕怠慢了孙杰一样。
这种作态倒是不常见,他毕竟是皇帝。
孙杰自然也看出了崇祯的态度有些问题。
一个皇帝,怎么面对自己这个臣子时,有些紧张的样子?不应该啊!
事出无常必有妖,孙杰起了警惕心。
曹化淳从一旁搬来一把椅子,放在了孙杰身后。
孙杰告了一声谢,坐了下来。
崇祯将桌子上的奏疏毛笔之物全部收了起来,坐在书桌后。
“倒是没想到爱卿竟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面容俊威。本以为是个五大三粗的武夫,倒是让朕极为意外!”
崇祯一脸惊讶的看着孙杰。
崇祯见过不少武将,要么粗鄙不堪,要么不识大体,要么模样丑陋。
唯独孙杰让他意外,让他眼前一亮。
人都有好“色”的品质。
秀色可餐说的有些过分,但能愉悦人的心情。
在见到长相俊美的人时,心情往往会舒服一些。
“谢陛下夸奖!”
孙杰站起,朝着崇祯拱了拱手,态度谦和,谁也说不出什么道道来!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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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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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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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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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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