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家伙越老越是精明,如果再给他一百年的光阴的话,云初觉得他很可能会变成妖怪。
封建王朝是个什么东西,云初比李绩了解的还要深,更何况自从春秋结束之后,这片大地上就已经没有什么狗屁的封建社会了。
什么是封建?
封土建国名曰封建。
《诗·商颂·殷武》:“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自从秦始皇开始施行郡县制之后,中华大地上就不存在什么封建制度了。
全天下都是皇帝的,所以人们开始吹捧另外一句古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就是中华文化的优越之处,一句话往往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解释,一种不通就换一种,换一种还是不行,那就再创造一种。
所以,别以为上面的话听起来似乎很滑稽,却不知这样的文化恰恰符合了时代前进的需要。
云初愿意把这种看似滑稽的文化解释认为是——与时俱进。
也就是因为有这个特点,现在的中国人,只要稍微有些学问,还能理解三千年以前的人的思想并产生共鸣。
每一次的改朝换代,其实都只是社会已经没有急需发展的可能,大家在没办法的状态下,打算换一个生活方式而已。
就大唐目前的局面一切都在向好,没人能在这个时候推翻大唐,谁来都不成,因为,百姓们没有推翻大唐的意愿。
“我只在会长安!”
云初认真的对李绩道。
李绩狐疑的道:“你只在会长安?”
云初笑道:“我的最高追求就是长安京兆尹,我估计自己大概能活八十几岁,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后面的一甲子的光阴很短干不成多少事。
所以,我就挑选了条件相对完善的长安,我想试验一下,看看自己能不能把长安建设成我想象中的样子。
所以,您对我不要有太大的期待,因为我只在乎长安,既然这个城市已经起了一个长安的名字,那么,它就该长治久安。”
李绩似乎对云初的话来了兴趣,就坐起身道:“你心目中的长安是个什么样子?”
云初笑道:“日出自长安,日落还在长安,余者,不过是一片黑暗之地。”
“你就这么自信?”
“身为大唐人我必须有这样的自信。”
云初说完话,就朝李绩施礼后,就退出了中军大帐。
李绩的军帐外边,大军云集,全大唐几乎一半的精锐如今都在这座乌骨城外。
李绩如愿以偿的在安市城消耗掉了渊盖苏文的十二万大军,又在渊盖苏文来乌骨城的道路上,再一次消耗掉了渊盖苏文的六万大军。
如今,高句丽的十八万主力大军已经被李绩这个巨大的磨盘给生生的磨成了肉泥。
如果,能在乌骨城,继续让高句丽流血,那么,绝望的情绪一定会在高句丽国内蔓延。
直到现在,李绩依旧没有动用火药,云初估计,李绩是想用火药击溃高句丽人最后的抵抗之心。
瓦解他们再次面对大唐军队的信心。
趁着三十八万大军在辽东的便利,大唐王朝立刻展开了迁徙辽东之民的国策,朝廷上的那些大佬们明白,只有将辽东土地上的百姓聚集到一个个的点上,才有控制,并发展这片土地的可能,否则,叛乱还是会层出不穷。
回自己军寨的时候(本章未完!)
第五十七章势如破竹
,云初特意去了乌骨城边上看了一眼,围困乌骨城的大唐军队,没有做任何攻城的普通工作,仅仅在城池的四周安置了不少的巨型投石机。
这让乌骨城周围看起来非常的干净整洁。
回到自家营寨,营寨里非常的热闹,一头头的牛被悬挂在木头架子上,一些当过屠夫的府兵们正在愉快的分解这些刚刚从奚人部落弄来的牛。
上百口大型行军锅里冒着滚滚水汽,屠夫府兵们从牛身上割下一块块肉,也不清洗就那么直接丢进大锅里去煮,一些野蛮些的府兵,直接从牛身上切下薄薄的一片片甚至还在蠕动的牛肉,直接丢嘴里大嚼。
不仅仅是云初部的军寨是这样,很多负责迁徙本地小族群的府兵们也是一样。
这些天乖乖答应迁徙去营州的部族并不多,所以大家的收获都不怎么少。
根据温柔估算,经过这一次的劫难,辽东想要恢复成大唐军队没来之前的模样,至少需要二十年。
很好,军队本来就是代表着毁灭的一股力量,如果说大唐军队来到辽东,反倒让辽东的经济民生向前发展了二十年,这才是不合情理的。
人在危难中的时候,最好用军事家的眼光来看世界,如果没有军事家的手段,至少也要用强盗的视角看世界。
人在得意的时候,最好用政治家的眼光来看世界,如果没有政治家的本事,至少要用两个以上的视角来审视自己。
在大唐兵马已经处在绝对优势的时候,当大家都在用军事家的眼光看待高句丽的时候,云初认为自己应该用政治家的目光来看待高句丽了。
李绩因为太老了,所以从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就没有一个字是白说的。
什么叫云初应该去百济?
说明这个老贼现在已经开始担忧平灭高句丽之后的治理问题了。
只是,云初不接他的话,就打算以一个小小的五品定远将军的名义跟着大军胡混,等大军进入高句丽的繁华地带之后,在猛猛的抢劫一阵子,这样一来,万年县的富足程度又会攀上一个新台阶。
就在云初窝在乌骨城迁徙辽东小部族的时候,契苾何力跟薛仁贵又打下了那岩城,丸都城跟国内城,也就是说他们那一支大军,已经突破了鸭绿水,进入了高句丽核心地域。
于是,李绩这边也开始动弹了,不再给乌骨城的守军任何机会,巨型投石机一刻不停的往城墙上砸巨石,直到四面城墙都被砸塌之后,十万大军,就从四面八方一口气涌进乌骨城,一时间,乌骨城内的唐军人满为患。
破乌骨城的时候人太多,云初部是作为后军进城的,进城之后发现这座城里的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被标注好了记号,这些财产属于那一支军队的一目了然,云初部进了乌骨城之后,连一颗钉子都没有抢到。
李绩似乎很乐意看到手下的将领们这样做,在巡视了各部劫掠成果之后轻飘飘的拿走了三成,剩余的全部归将士们所有。
在破城之后,李绩甚至没有问守城的高句丽大将的去处,直接就下达了进攻泊沟,大行这两座高句丽唯二还在鸭绿水南岸的城市。
自从有了巨型投石机之后,唐军就爱上了攻城这种事情,纷纷盼望着大帅能够点他们的将,好去攻打这两座城市。
云初部,郭待封两部分到了大行城。
不得不说,李绩的策略的正确性是无可比拟的,在辽东诛杀了高句丽大部分的精锐力量之后,再向高句丽腹地进行的时候,几乎是用势如破竹可以来形容。
在看到城墙高大的大行城之后,不论是郭待封还是云初都没有担心怎么攻城,都在思考如何能让自己部队的利益最大化。
郭待封担心此去大行城不能获(本章未完!)
第五十七章势如破竹
得太多的缴获,又觉得自己不如云初聪明,就向云初请教。
“宇初兄,贞观二十二年的时候,青丘道行军大总管薛万彻曾经带领三万人马利用水师攻破过大行城。
还把大行城搬运一空,我们现在就算是打下了大行城,小弟担心这是一座空城,毕竟,用八年时间让一座被劫掠一空的城池重新繁荣起来很难啊。”
云初见郭待封在认真的向自己请教,就大大方方的道:“当年薛万彻抢走的东西有多丰富,你作为永徽四年抄没薛万彻家产的人应该是晓得的吧?”
郭待封小声道:“查抄无数,马车拉赃物足足拉了整整一夜,其中铜器就不下三万件。”Χiυmъ.cοΜ
云初笑道:“大行城盛产铜器,八年时间,足够他们再生产出无数件铜器,同时你也不要忘记。
当年薛万彻是孤军进入了鸭绿水,不但要跟泊沟城主所夫孙的一万多人马激战,还要应付乌骨,安地等几处城池派来的援兵。
虽然薛万彻斩杀了泊沟城城主所夫孙,击败了乌骨,安地几座城池派来的援兵。
那么,你认为留给薛万彻搜刮大行城的时间又有多少呢?
我们兄弟此次进攻大行城,有很大的可能是兵不血刃的拿下这座城,然后再用扫地一般的功夫清扫一遍大行城,收获一定很不错。”
郭待封听了云初的分析之后,这才安定了一些,却马上开始担忧抢不过云初部。
他带领的军队自从来到辽东,就一直在奋勇作战,且损失严重,仗打了不少,缴获却没有几个。
这让他麾下的将士们对他的怨言很大,这一次进攻大行城,郭待封跟麾下的将士们对此充满了期待。
“城破之后,你们尽管去接收城主府,府库,粮库这些重要的地方,只要把港口留给我们就好了。”
云初说完之后又发现郭待封依旧是一脸的为难,就不耐烦地道:“要不然,你要港口,我去接收城主府,府库,粮库这些好地方。”
郭待封艰难的张张嘴,还是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总觉得云初在骗他。
他也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第五十七章势如破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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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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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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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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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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