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唐人的餐桌子>第四十章这是谁的部将?
  骆驼疯了。

  它们疯狂的撕咬能见到的任何东西,包括同类,只因为城门洞子里太过狭**仄,骆驼们就一头冲出了龟兹城,奔跑的如此之快。

  随即,就有更多的骆驼随着五十头精壮的骆驼离开了城池,朝它们想要去的方向狂奔。

  城外就是广袤的平原,人,没有办法控制骆驼的去向,所以,只能追随骆驼的脚步向前冲。

  很快,城门口就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云初一个人孤独的站在城门上,目送他们远去。

  骆驼的惨叫声惊醒了何远山跟刘雄,他们迷茫的从地上坐起来,不解的看着大队的人马冲向突厥人的营地。

  片刻之后,何远山就好像屁股上安装了弹簧一般从地上窜起起来,二话不说,就跳上战马,举着长矛,急火流星般的冲出了城门。

  刘雄咬着牙犹豫了好久,最后仰天咆哮一声,也跟着何远山冲出城,去完成自己最后的承诺。

  “杀啊——”何远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显得极为孤独而绝望。

  “杀啊——”刘雄的声音也同时响起,只是他的声音中带着一股子浓郁的不甘。

  “杀啊——”老猴子用他特有的西域强调的声音也喊了起来。

  云初让开路,指着拴在城墙下的战马对老猴子道:“那里有马,有长矛,有弓箭,也有数不尽的敌人,你可以出去杀个痛快。

  “心里面是不是很不舒坦?”

  云初摇头道:“我马上就要成功了,没有不舒坦。”

  老猴子笑嘻嘻的道:“羯斯噶冲出去了,塞来玛冲出去了,就连你一向看不起的何远山跟刘雄也冲出去了,只有你留下了,不敢直面战争。

  不过,这样挺好的,做大事者必定惜身,不可为了小利忘命。”

  “我给过他们机会,他们不肯接受我的好意。”

  “嗯,看到了,你把皮甲给了塞来玛,还在她的背后绑上了盾牌,还教会了她如何举盾防御,挺好的。

  你还用侵神药让何远山跟刘雄睡了一场好觉,蓄养了他们的精力,让他们可以精精神神的去送死。

  总体上说起来,你是一个好人,应该说,你是一个前途远大的好人。”

  云初的避开了老猴子极有侵略性的目光,低声道:“我要照顾娜哈……”

  “放心,娜哈交给我照顾,她以后会成为一个公主的,而且是一個最尊贵的公主。”

  “我还要烧掉龟兹城,掩护那些伤兵……”

  “不用,我帮你烧。”

  “我……”

  “有我在呢!”

  云初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拳头捏紧了,又松开,最后,他长出了一口气,从堆积在墙角的破烂铠甲堆里,找了一套合身的烂铠甲穿戴好。

  背好了六杆短矛,寻找了一柄结实的长矛,将唐刀横着绑在小腹上,还把弓挂在马鞍山,箭收在一只箭筒里,准备的非常完善。

  就在他骑上枣红马的时候突然吼叫道:“我草你老猴子的八辈祖宗!”

  说完话,枣红马就急不可待的驮着他杀出了龟兹城。

  老猴子瞅着云初远去的背影收起了笑容,冷冷的道:“你真的以为你制造了因,就不必承受果吗?

  敢制造因,能承受果的人,才能走的更远。”

  就在此时,靠近桑林地方向的一段城墙轰然倒塌,灰尘未曾散去,一队黑甲骑兵从缺口处涌了出来,笔直的杀向桑林地。

  老猴子身后,突兀的出现了十几个突厥人打扮的壮汉,每一个看起来都强壮如山。

  “去看着点他,如果他还活着,就不用理会,如果他死了,就把尸体带回来。”

  “不用保护他吗?”一个满脸都是靛蓝刺青的壮汉问道。

  “不用,佛说过了,他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壮汉们匆匆下了城墙,随即,就冲出了城池。

  枣红马的速度极快,清晨的冷风扑面而来却扑不灭云初心头的那股子无名的怒火。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鲁莽的出城去找突厥人死战。

  他很想掉头回去,可是心头的那股怒火却越烧越旺,让他难过的几乎要喷出火来,只想着如何将整个大地焚烧成一片白地。

  没错,如果他真的爱塞来玛,那就该跟她一起闯突厥人的营地,保护她安全离去,去过她想过的生活。

  如果他真的把唐人的身份当回事,他就该陪着何远山跟刘雄一起去光荣战死!

  “你们都想要老子死是吧?老子就死给伱们看!”

  说话的功夫,云初的战马已经闯进了被骆驼踩踏的乱七八糟的突厥人的营地。

  云初一枪杆子抽倒了一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的突厥小子之后,他才发现,这里的突厥人正在哭。

  大哭的还是突厥人的妇人,儿童,勉强能上来的都是刚才被他一枪杆子抽飞到半大小子,环目四望,这里几乎看不到一个成年的男性突厥人。

  战马继续突进,如今无人之境。

  几百头疯狂的骆驼在突厥人连绵不绝的营地里硬是踩踏出来了一条笔直的大路。

  没有遇到一合之敌,枣红马昂起脖子长嘶一声,一蹄子踹飞一个想要偷袭云初的突厥小子加速从帐篷区域穿过,它喜欢这种无敌的感觉。

  穿过帐篷区,云初一个人都没有杀死,不是他没有本事杀死这些拦路的半大小子,而是,当长矛马上就要刺穿这些少年的身体的时候,长矛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滑到一边去。www.xiumb.com

  云初知道,这是他脑袋里的另一个云初在作怪,在那个云初的心中,见到群中受苦是要有同理心的,见到孩子摔倒是一定要搀扶的,看到老人讹诈是一定要拆穿的,至于杀人……在那个云初心中根本就没有这个选项。

  营地里没有成年突厥人,那么,成年突厥人都去了哪里呢?

  这不用解释,云初就看到了成年突厥人,他们正在疯狂的围殴何远山跟刘雄。

  而这两位已经厮杀的快要精疲力竭了,刘雄仗着甲胄跟强壮的身板还能坚持,何远山的甲胄上不时地会腾起一溜火星,这是突厥人的弯刀砍在甲胄上造成的。

  能穿这种山文甲的必定是唐人的大官,所以,何远山也承受了比刘雄更加密集的进攻。

  “嗖嗖嗖”三枝羽箭从不远处射过来,云初继续张弓搭箭,云初的手还没有长成,力量不足,指缝里只能夹住两支箭,再多,就没法拉弓了。

  羽箭的力量虽然还有不足,但是,在唐人锋利的羽箭加成下,还是有三个正在围着何远山殴打的突厥人被羽箭射穿了脖子。

  面前突然少了三个人,何远山也知晓这是援军来了,精神振奋之下,用力捅穿了一个敌人,才要欢呼援兵来了,却只看到云初一个人骑着马在他们的战圈外边绕着跑,一边跑,一边射箭。

  骑射八支箭这是云初拉弓射箭的极限了,所以,当八支箭射完之后,他就从背后拔出短矛,迎着两个阻击他的突厥骑兵杀了过去。

  三匹战马交错而过,云初肋部传来一阵剧痛,随即低头,另一柄弯刀从他的头顶掠过,斩断了铁盔的帽缨。

  好在手里的两根短矛已经递出去了,刺在了那两个突厥人的身上。

  当两具身体从战马上跌落的时候,云初才要喘口气,背部又震动了两下,随即,剧痛再一次传来,他中箭了。

  何远山大叫一声,迎着云初冲过来,经过云初身边的时候,他不杀敌人,却把一柄短匕首插在枣红马的屁股上。

  “跑啊——”何远山大吼大叫,替云初挡下了追击他的敌人。

  云初已经很想跑了,他以前还觉得自己武艺不错,已经做好上战场的准备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别说跟丁大有那种人相比了,就连何远山,刘雄这种他看不起的人相比,也有差距。

  腰肋像是被砸断了,一点感觉都没有,脊背上中的两箭,却让他痛入骨髓。

  背后的短矛连续被他丢了出去,只中了一根,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胸口却笃笃笃的中了三箭,好在唐甲最重胸口防御,三枝以石头为箭头的羽箭并未穿透这种甲胄,让云初逃出生天。

  刘雄的战马已经被射的跟刺猬一样,终于不堪重负倒在地上,不等他站起来,七八根长矛就向他刺了下去。

  云初只觉得眼前突然多了一层红色薄膜,脑子里已经不记得别的东西,挺着长矛就杀过去拯救刘雄。

  刘雄站起来了,是被几根长矛捅穿之后提起来的,他用双臂夹着长矛,一边吐血,一边冲着云初大吼道:“快跑啊——”

  不等云初作出反应,枣红马可能被刘雄的样子吓坏了,再加上它的屁股好痛,就朝一个没有人的方向狂奔了下去。

  “快跑啊——”何远山满是期望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同时,还有一群羽箭从他背后追了过来。

  这一刻,云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箭垛,突厥人的羽箭总能准确的射中他。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中了多少枝箭,反正后背已经麻木了。

  枣红马的跑的好快,还能在快跑的时候轻盈的越过满地的骆驼尸体。

  “不好,突厥人已经反应过来了。”云初虽然后背很痛,他还是很自然的开始担心塞来玛的安危了。

  太阳出来了,是从云初背后升起的,还把云初跟枣红马的影子拉的老长。

  然后,云初就看到了自己跟刺猬一样的影子,而枣红马也不好受,它的屁股上同样插着两根羽箭——跟一把刀子。

  天山脚下最会养马的族群是哪一个族群?

  这必定是塞人部落。

  塞人部落中最好的养马人是谁?

  这必定是羯斯噶。

  两年前,羯斯噶就看中了这匹枣红色的小马,小马刚刚可以骑乘的时候,就迎来了它的主人云初。

  有天山龙马血脉的枣红马奔跑的时候步幅极大,在全速奔驰的时候,没几下,就把追兵甩的远远地。

  只是,倒地的骆驼越发的多了,带着尖帽子的塞人尸体也多了起来。

  “啊——”云初痛苦地嚎叫起来,枣红马跑的太快,以至于他看不清楚尸体堆里是不是有塞来玛。

  不知什么时候,在云初快速穿越一条小峡谷的时候,峡谷两侧的丘陵上,站满了军队。

  “啧啧啧,被射的跟刺猬一样,还能如此勇猛,这是谁的部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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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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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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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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