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实证明,这个姓朱的战友不是何小萍,是朱克,心情白白复杂了好一阵子,还以为是林跃那边出了什么事呢。
朱克给她打电话过来,目的很简单。
算算日子的话,距离文工团解散已经快十个年头了,他想开个战友会,邀请她去上海参加。
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说会认真地考虑一下。
朱克提议开战友会……谁会去参加呢?林跃和郝淑雯会不会去?
如果她去了,会不会尴尬?如果她不去,那以后还能再见吗?
朱克没有说林跃和刘峰去不去,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远嫁海外的林丁丁会去。
……
三个半月后。
春夏之交的上海正是雨水繁多的时节。
萧穗子从火车站出来,上了一辆出租车,报了酒店地址后便看着被雨水迷蒙的车窗发呆。
纠结了整整三个月,她还是来了。
也不知道会见到谁,有没有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他和何小萍……怎么样了。
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在锦沧文华酒店门口停下,萧穗子看了一眼前面屏风一般的高楼,心想朱克和小芭蕾可以啊,看来这几年没少挣钱。
从车上下来,有服务生帮忙拿行李。
“我是来参加朱克先生举办的战友会的。”她跟前台小姐道明来意。
“哦,这边请。”
服务生引着萧穗子进入电梯间,按下12楼的按键。
少时,轿厢门开启,服务生带着她走到最里面的包房门口,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萧穗子点点头,迈步进屋。
里面先是一静,然后是热情的招呼声。
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朱克站起来迎到门口:“同志们,咱们文工团的大作家到了,来,大家鼓掌欢迎。”琇書蛧
啪啪啪啪~
房间里响起一片掌声。
萧穗子朝里面看去。小芭蕾,谭早,卓玛,孙艳艳,胡美,齐宝塔,伍小豪……
来参加战友会的人还不少,粗算一下这就十七八个了,要知道文工团以前也才100多人,照这个水平,今天起码能来20%吧,文工团解散后,回乡的回乡,调岗的调岗,结婚的结婚,天南海北,各自生活,能凑齐二十多号人已经不错了。
“来,穗子,里面坐。”
朱克很热情地把她让到小芭蕾旁边。
“坐了好几个小时火车,累了吧?来,先喝点水。”
胡美端起茶壶,给她倒了一杯绿茶,齐宝塔的脸倒映在杯子里,有些恍惚,有点扭曲。
一别十年,再见到曾经的战友,怎么说呢,亲近中透着几分疏远,疏远里有一些茫然,茫然的尽头又沉淀着感动,还有一点点对光阴流逝,不舍昼夜的感慨。
“哎,穗子,听说你新出了一本书,叫《芳华》,销量怎么样?”孙艳艳关切道。
萧穗子点点头:“唔,还行。”
“何止还行啊。”小芭蕾说道:“之前朱克打电话联系穗子的时候,她在海南举办签售会呢。”
朱克说道:“我还特意叫小蕾去书店买了一本呢。”
他老婆本名常红蕾,因为小时候学过芭蕾舞,文工团里的人就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小芭蕾。
谷</span>“是不是啊。”伍小豪拍着桌子说道:“我记得穗子的爸爸就是一名作家,这也算是子承父业了吧。”
“这叫青出于蓝胜于蓝。”
“对,对,对,青出于蓝胜于蓝。想当初在文工团,穗子可是远近闻名的板报能手,一晃眼,现在成了大作家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谁说不是呢。”
萧穗子听着这些人的吹捧,一直保持微笑,其实她很想问他们一句,我新出的书你们看过没有。
朱克说他让小芭蕾去书店买了一本,现在看来八成没读,不然也不会一字不提书中内容,毕竟书里出现的人物,都能在文工团的人里找到原型。
她更愿意听他们讲小说内容,聊过去的事情,而不是感慨她有了多大的名气,一本书拿了多少稿费。
“朱克,你不是说林丁丁会来吗?”
“是啊,她昨天还给我打电话呢,不过今天上午又说手边有件急事,晚到一会儿。”
“哦。”萧穗子点点头,放在身下的手抓着椅子边缘:“今天还有谁会来?郝淑雯……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朱克看向卓玛:“卓玛,你是从北京来的,让你联系的人怎么样了?”
“我没见到郝淑雯,她家保姆说郝淑雯她妈把人接回成都了,应该会在那边住一段时间,不过我把给她的邀请函留下了,至于会不会来……就不知道了。”
郝淑雯有精神病,朱克和林跃关系不好,而且当初他立功回来,在文工团的演讲搞得大家又难受又难堪,所以众人打心底不愿意林跃来参加这场聚会。
“我是真希望她能来上海,因为错过这次,谁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了。”
是,混的一般的不希望看到郝淑雯和林跃,但是朱克和小芭蕾真心希望他们能来,因为可以显摆下自己的成就啊,业界排名前十的演艺公司的老板,文工团那批人里有几个比他们身价高?卓玛刚还说在北京舞蹈学院当老师挣不到多少钱,打算过来上海跟他们混呢。
这以前表现平平的人飞黄腾达了,当然要在那些表现突出的战友、伙伴、同学面前显摆一下,秀秀优越,不然赚这么多钱有什么意思呢?现如今这个年代,富贵不还乡,锦衣夜行,那不叫低调,那叫傻叉。
咚咚咚~
这时门口响起的敲门声打断屋内众人的攀谈,随着服务生推开房门,一个打扮洋气的女人由外面走进来。
白色连衣裙,有金属扣的方跟鞋,肩上挎着一个香奈儿包,手腕上的金表着实扎眼,不过更扎眼的……还是圆了两圈的脸,众人一时半会儿没有认出她的身份,直到萧穗子试探性地问了一句:“是,林丁丁吗?”
“你是穗子!”
林丁丁倒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对比以前相貌基本没变。
“咳……丁丁,欢迎回国。”
虽然很意外林丁丁怎么长这样了,但是作为战友会发起人,朱克还是一脸热情地将她迎到萧穗子身边坐下,毕竟他们可是一个宿舍的舍友。
其他人也都站起来,笑着跟她打招呼。
小芭蕾感觉自己扬眉吐气了,要知道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卓玛,这几个人可是文工团名列前茅的美人,现在呢?林丁丁胖成这样,郝淑雯得了精神病,卓玛因为婚姻不幸,整个人特别显老,只有她,这几年保养的不错,谁见了都说她细皮嫩肉,身材苗条,不像是三十多岁的人。
当然,萧穗子不错,但那是知性美,跟她的性感时尚完全不一样。
“哎呀,文工团一别都十年了,丁丁,你老公对你一定很好吧。”
“那是。”林丁丁晃了晃手上的钻戒:“看到没有,这是他送我的结婚十周年礼物,今天刚买的。”
“哇,钻戒哎。”
“真好看。”
“真羡慕你能嫁一个这么好的老公。”
“……”
众人议论纷纷。
咚咚咚~
便在这时,门口又想起敲门声,服务生把门推开,几个呼吸后一个人的脸切入众人视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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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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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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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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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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