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你对于一个人没有爱与期望,自然就谈不上什么恨与失望,哪怕这个人是自己血缘上的父亲。
但是母亲沈氏不同,她没有那些来自现代的思维观念。封建礼法教育之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成国公就是她人生中对于丈夫的执念,永远都不可能放下了。
并且沈忆宸还很清楚,以母亲沈氏的性格,也不可能站在成国公面前说出这般话。她只会一辈子都远远的注视着,这位高高在上的大明国公。
既然如此的话,身为人子,自然得为自己母亲讨回个公道。
听到沈忆宸这声询问,成国公停下了脚步,脑海中浮现出关于沈氏的一些记忆。
说实话,十几年的时间过去,沈氏形象在朱勇的心中,已经变得有些模糊,仅仅是记忆深处一张曾经熟悉的脸庞罢了。
“还是在为你母亲不平?”
朱勇依稀记得,当初在应天家宴结束之后,沈忆宸就提及过自己母亲沈氏,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愤愤不平了。
“抛妻弃子,如何能平?”
“那得不到名分就心生不满,私自携带国公子嗣脱离公府,就没有一点错吗?”
朱勇转过身来,厉声向着沈忆宸质问,在他看来这件事情责任并不在于自己!
要知道对于成国公这般位高权重的勋戚而言,婢女这种奴仆就如同物件一般,不可能每个发生了关系就得给对方名分,国公“如夫人”不是那么好当的。
可能这种观念放在现代有些不可思议,十足的渣男行径,而在古代的礼法观念里面,就显得无比正常。府中奴婢本身就属于主人的私人物件,怎么处置都是家主的权利。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就连侍妾都能当做礼物或者应酬工具,就能明白封建礼教之下,女性的地位是多么卑微。
所以在成国公眼中,自己不给沈氏名分再正常不过,外界也无人会有非议,撑死就是讨论下沈忆宸入宗谱的问题。
相反,沈氏带着国公子嗣连夜离开公府,就是绝对的违逆行为,严重点说是奴仆私逃都不为过。
以国公之尊的身份地位,最终没有处置沈氏,并且还看在子嗣的情分上,给了她一座栖身之所,已经称得上仁至义尽了。
沈忆宸没有任何资格跟理由,来指责自己亏待了他母亲!
“那你知道当年母亲为何离开公府吗?”
“这重要吗?”
成国公反问了一句,任何理由沈氏都没有资格,带着沈忆宸这个国公子嗣离开公府,他只看重结果!
“那是因为……”
就在沈忆宸忍耐不住,准备说出当年事情真相的时候,一道女声从远处传了过来。
“公爷怎么了,大老远就听到你们争吵的声音。”
林氏的出现,让沈忆宸瞬间冷静下来,自己在公府里面依旧处于弱势地位,还无法与这位公爵夫人抗衡。
当年的事情过于久远,就算自己说出来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扳倒林氏,口说无凭的情况下,大概率林氏一番哭哭啼啼的喊冤,此事就不了了之。
但是接下来,自己跟母亲就会遭到林氏的全力报复!
沈忆宸自己倒还好,明着林氏不敢拿他怎么样,暗着现在身旁也有阿牛跟矿工们护卫,想要动手不太容易,短时间内最多使使绊子。
而母亲孤身一人远在应天府,林氏想要朝她出手就太容易了,没有绝对的把握前提下,沈忆宸是不会让母亲沈氏身处险境的。
“公爷,忆宸年纪毕竟还小,有些言语不当你也消消气,发这么大火干什么呢。”
林氏走到朱勇的身边,一副劝和的模样,实际却在言语中暗指沈忆宸逾矩忘了尊卑。
“哼!”
果然听到这句话后,朱勇板着脸冷哼一声,直接就拂袖而去。
毕竟在他的观念里面,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沈忆宸就算身为人子为母不平,有可以理解的地方,但也不能忘了尊卑责怪自己这个父亲。
看着成国公离去,林氏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从今早成国公带着沈忆宸出去,她就一直担心不己。
身为枕边人,对于朱勇情感上的变化,可能没有谁比林氏更清楚了。
如今成国公这般照顾沈忆宸,绝对不仅是为了成国公府的繁荣昌盛,还明显的夹杂着父子亲情的因素。
单纯利益交换还好,一旦有了父子亲情,加上沈忆宸如今的成就跟才华,将来会对自己母子二人造成极大的威胁。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朱勇跟沈忆宸不愧是父子血脉,一样的固执,一样的要强。每次这两人单独在一起,到最后都会争执一番不欢而散。
只要自己能抓住机会挑拨离间一下,说不定会让成国公对这个儿子产生厌恶之情。
嘴角冷笑转瞬即逝,当林氏转身看向沈忆宸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
“忆宸,公爷要强了一辈子,你就尽量顺着他点,父子之间何必这般争争吵吵呢。”
“如若实在感觉委屈,你可以与我诉说一番,我再帮你好好劝劝公爷就是。”
“晚辈明白。”
沈忆宸语气很平静,没有丝毫林氏所期待的不成熟表现。
因为他很清楚林氏这番话目的是什么,真把自己当成了叛逆期中二少年,会不知好歹的找个人埋怨朱勇吗?
就算自己与朱勇再怎么理念不合,沈忆宸心中也很明白,两人在血脉关联之下,利益方向是一致的,想挑拨离间没那么容易。
“没事你就先回屋去吧,我会好好劝劝公爷的,不用担心。”
望着沈忆宸这淡定架势,林氏就明白这小子不太好忽悠,再联想到自己儿子那不争气的模样,心情就更为难受了。
同样是成国公的儿子,差距为何就这般大,连个放养的婢生子都比不上!
“谢过朱夫人。”
沈忆宸神情冷漠拱手称谢,然后转身就朝着西厢别院走去。
拜访完钱习礼这位主考官,算是了却了沈忆宸会试前最后一桩大事,接下来的时间里,便开始了“闭关苦读”的生活。
甚至随着春闱考期临近,大明府道举人士子们齐聚京师,举办各种扬名的诗会、讲学活动,沈忆宸都通通没有参加,而是静下心来在公府读书。
毕竟解元功名,只能保证自己大概率金榜题名,并不能保证自己荣登榜首。以钱习礼的性格就算有所优待照顾,也不可能过多违背士大夫原则,想要出头还是得靠真才实学。
于是几个月下来,沈忆宸为数不多的出府,大多是去拜访林震与自己在京师的文官人脉。
人际关系这种东西,是需要维持跟运营的,否则对方就算再怎么欣赏自己,你长时间跟个隐形人似的,“感情”也会变淡了。
另外就是与李达喝过几次酒,聊了聊关于赵鸿杰的情况。
自从那日在祭祀大典,沈忆宸远远的瞥见一眼后,他就托人前往北镇抚司投了拜帖。
结果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回应,也不知道是赵鸿杰没有收到拜帖,还是收到了因其他事情给耽搁了。
像北镇抚司这种特务机构,寻常官员想要拜访都不容易,更别说目前沈忆宸还没有官身,所以除了等待之外,就别无他法了。
虽然李达因为赵鸿杰锦衣卫身份跟帮凶作为,憋了一肚子的火,但怎么说也是应天府一同长大的伙伴。在听到沈忆宸说联系不上后,也是到处托关系,想方设法的去打听消息。
结果却依然一无所获,赵鸿杰就宛如消失了一般,找寻不到任何踪迹。
这种莫名的情况,让沈忆宸心中感到有些不安,总觉得会有大事发生。
冬去春来,沈忆宸在京师的成国公府里面度过新年,面对万家灯火喜气洋洋,他却并无多少家的感觉。
不过在临考前的最后冲刺时刻,沈忆宸收到了门房送过来的一封书信,是自己老师李庭修手写的。
信中写道他已经入住了应天会馆,让沈忆宸好好备考毋需担心,也不用专门去拜访看望自己云云。
因为李庭修很清楚,对于备考春闱的士子而言,一寸光阴一寸金,他不想打扰到沈忆宸。
收到李庭修的书信,沈忆宸按耐不住内心喜悦跟激动,直接就把老师的嘱咐抛之脑后,叫了辆马车就往应天会馆的方向赶去。
相比较沈忆宸去年六月到京时的冷清模样,此时的应天会馆可谓是人声鼎沸,各路书生在这里挥斥方遒,好不热闹。
“曾兄乃应天经魁,才华横溢自不用多说,今年春闱定当独占鳌头!”
“赵兄客气了,天下有能者众多,在下愧不敢当。”
“叙州府刘朴庵十六中举,乃当世神童,却能沉稳下来国子监进修三年,如今对于魁首恐怕是志在必得。”
“按兄台之言,应天昭文书院徐东海不是更厉害,今年才十五,可谓年少英才!”
“可传言徐东海是应天兵部尚书徐大人的堂侄,此子成绩恐有水份。”
“不才认为……”
沈忆宸站在店门口,听着从里面传来的各种恭维与客套声音,甚至其中隐约有个熟悉的名字,不由一抹笑意浮上嘴角,让他回忆起许多在应天府的往事。
“客官请进,本店有上好的客房,包您满意。”
看着沈忆宸站在门口,店小二立马就迎了上来,招呼他进店入住。
对于京师各种会馆而言,三年一届的赶考之年,就是生意最为红火的时刻,必须得抓住客流赚票大的。
“我不住店,是来寻人的。”
“公子请问找谁,小的替你通传一声。”
这种时刻住在会馆的,基本上都是应天举子老爷们,所以哪怕沈忆宸并没有住店意思,店小二也没有怠慢。
“应天举子李庭修。”
“请问公子如何称呼?”
“沈忆宸。”
沈忆宸?
听到这个名字,店小二立马瞪大了眼睛看向沈忆宸,难怪看着有些眼熟,这就不是去年来会馆住过一天的顺天解元沈忆宸吗?
“小的见过沈解元!”
店小二立马向沈忆宸行礼,同时因为心情有些激动,声音不自觉大了许多,让店内很多举子们都听到了。他们纷纷好奇看向门口位置,想看看到底是哪位解元郎来了应天会馆。
同时心中也有些疑惑,好像去年应天府乡试解元郎,并不姓沈啊。
“这个年轻人是解元?怎么看着有些眼熟啊。”
“我也感觉很是眼熟,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姓沈的解元郎,莫非是去年的应天小三元案首沈忆宸?”
“就是沈忆宸!他在顺天府参加的乡试,夺取了解元头衔。”
沈忆宸毕竟在应天府参加过多场童子试以及冬至诗会,见过他的文人士子还是挺多的。
就算过去一年,记忆中的模样有些模糊了,只要加上解元这个特定身份提醒,还是很快就能回想起来。
一时间,整个应天会馆内议论纷纷,甚至很多人起身朝着沈忆宸走去,拱手向他行礼打招呼。
“沈解元,许久未见,不知是否记得在下?”
“失敬,原来是沈解元大驾光临。”
“久仰了,沈解元。”
此等场面,让之前还在接受吹捧的曾蒙简,脸上表情无比难堪。
直娘贼,真是走哪都阴魂不散,每当自己要出风头之时,这小子就冒了出来,连在跑到京师都是如此!
同时应天昭文书院的徐东海等人,看到沈忆宸备受瞩目后,脸色也是有些阴沉。
毕竟当初在应天府童子试,被沈忆宸稳压一头,可谓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如今好不容易中举风光大半年,又要在京师面对这个家伙,谁想重回阴影之下啊!
“诸位客气,在下真是不敢当。”
沈忆宸面对这些应天举子的恭维,也是不断拱手回礼,表现的非常谦虚,丝毫看不出有年少得志的傲慢气息。
一番回礼下来,沈忆宸在人群角落中,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正满脸微笑的打量着自己。
“学生沈忆宸,拜见先生!”
不管自己如今身份地位如何,也不管身处何种场面有多少人看着,沈忆宸看见李庭修之后,毫不犹豫的向他躬身行了个弟子礼。
老师永远都是学生最好的榜样,沈忆宸是在李庭修这里学会了,什么叫做立学先立德,什么叫做士大夫精神,莫不敢忘!
沈忆宸这番大礼举动,也是让在场众人有些瞠目结舌,角落里面一个不起眼的中年文士,居然会是沈忆宸的老师?Χiυmъ.cοΜ
同时很多人脸上流露出羡慕神情,培养出一个解元郎的学生,而且还是成国公之子。依托这递薪传火点功劳,日后恐怕能享福咯。
“忆宸,你我师生,毋需多礼。”
李庭修微笑着虚抬一手,脸上写满了欣慰。
为人师表最大的成就,莫过于看着自己学生成才傲然于世。
如今沈忆宸这般被众人所敬仰,一副鲜衣怒马少年郎的模样,自己夫复何求?
“先生所教之德行,学生莫不敢忘,礼不能废。”
沈忆宸内心里面,一贯讨厌古代的各种礼教规矩,但是面对李庭修行弟子之礼,他是真心实意的。
“好,好,为师没看错人。”
听到这话,李庭修的眼眶有些泛红,他并不在乎沈忆宸对自己有尊重,表现的礼仪有多么谦虚茫,让自己在众举子面前多有面子。
他看到的,是沈忆宸年少成名后,没有忘记自己当初的传道授业,没有忘记君子言行,没有迷茫在京师的功名利禄中!
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才是读书人的毕生准则!
礼拜李庭修后,沈忆宸就与他坐在会馆的角落里面,无视周遭众人好奇打量的目光,与他说起了自己到达京师后的一些经历。
其中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沈忆宸喋喋不休的说着,李庭修安静聆听。可能只有在自己的老师面前,沈忆宸才能脱下城府伪装的面孔,如同家塾孩童一般毫无顾忌。
不知不觉,时间已临近中午,从会馆的后厨方向飘来了饭菜的香气。
沈忆宸这才惊觉过来,自己光顾着与老师倾诉自己经历,忘了还未给李庭修接风洗尘了。
“先生,京师的致膳居饭菜号称一绝,还请移步让学生替你接风洗尘。”
那日沈忆宸初见李达的时候,被他给拽着去吃了一顿,有没有宫中御厨出手不敢保证,但是饭菜味道确实不错,刚好可以带着李庭修也去尝尝。
“不用了,为师不喜奢华,就在会馆清淡吃点就行。”
李庭修摆了摆手拒绝,他一向节俭低调,更不想让沈忆宸破费。
就在沈忆宸准备继续劝说的时候,从会馆外面突然跑进来一名身穿长袍的士子,满脸悲愤的高声喊道。
“奸逆乱政,文道无光,大司氏竟于国子监门前遭受荷校之刑,简直斯文扫地,令天下文人士子受辱!”
“吾等读书人当重气节,轻生死,还望诸生与吾一同声震阙庭,上疏天子还以朗朗乾坤!”
听到这位士子的言语,应天会馆内众举子可谓一片哗然,立马就群情激愤起来。就连沈忆宸见过不少大场面,面色都瞬间凝重无比。
所谓的大司氏就是国子监祭酒,用现代方式形容就是国子监大学的校长。
但是国子监的地位,可不是后世任何一所大学能比拟的,除了是明代最高学府以外,还肩负着审查优秀文人士子的学业。
再加上古代尊师重道,不知有多少文人官员,与国子监祭酒存在名义上的师生关系。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区区从四品的祭酒文官,能获得与六部阁臣同等的“大司”开头尊称的缘故。
至于荷校之刑,就是颈上带枷锁的意思。古代号称刑不上大夫,明代“廷杖”最为臭名昭著,被后世所熟知。但其实除了廷杖之外,荷校也是一种精神上羞辱文人士子的刑罚。
让国子监的校长颈带枷锁,还是在国子监的门口受刑,给自己万千弟子看到折辱。
也不知道是哪位高官想的主意,把羞辱方式用到了极致,难怪这名高呼的士子如此悲愤,这不是相当于挑战天下的文人士子吗?
如若处理不好,恐怕会生出大动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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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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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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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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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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