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鸿杰克服犹豫下定决心入伍,准备在锦衣卫南镇抚司找寻一条出路。
最后的沈忆宸坚持科举之路,目送两位同窗,约定来年京师春闱再会。
现在回头再看,无一人应验。
或许这就是人生吧,永远都无法按照自己规划的轨道运行下去。
只是就算赵鸿杰入了北镇抚司,也不是什么不可接受的事情,为何李达的语气中有着一股讽刺愤怒的味道?
这点让沈忆宸很是不解。
“北镇抚司也挺好的,看赵鸿杰如今模样,成熟老练了不少。”
沈忆宸说这话除了缓和气氛外,也是一句真心话。
以前的赵鸿杰只知玩乐,无所事事,每天家塾放学之后就是街头闲逛,耗到夜幕降临才回家。
身份又不如李达这种嫡子,家里没矿等着他继承,除了没有惹事生非,欺男霸女种种恶劣行径,堪称标准垮了的官二代。
更重要是赵鸿杰心思单纯,还胆小怕事,这点放在朋友之间称得上优点,不用担心对方心眼多存在害人之心。
但是放在社会跟官场,恐怕会被人吃的连骨头都剩不下。
今日再见赵鸿杰,至少感觉上沉稳了许多,可能北镇抚司的特殊环境,让他成长的很快。
“是挺好啊,成了阉贼爪牙,能不好吗?”
李达的这声“阉贼”出来,瞬间让氛围降至了冰点,旁边几桌听到的客人,都一脸慌张的看向他,眼神中隐约有种恐惧。xiumb.com
此时的王振虽然没有达到后世魏忠贤的地步,锦衣卫也没有彻底臭名昭著。但是随着太皇太后张氏,以及辅政大臣“三杨”的退出历史舞台,王振在明英宗独宠之下,整个朝堂之内已经没有能制衡他的力量了。
而且随着王振开始排除异己,以刘球事件为起点,在文官群体中的名声已经逐渐崩坏。
众所周知,文官这个群体可能别的本事没有,只要掌握了笔杆子,话语权就牢牢掌控在他们手中。
明面上不敢反王振,不过暗地里,阉贼这个称呼却已经流传开来。加之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就是王振扶植上台的亲信党羽,顺带着锦衣卫的名声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下公众场合喊出来,普通顾客能不害怕吗?
“李达,慎言!”
此刻沈忆宸也一脸严肃起来,警告李达说话要过脑子。
京师天子脚下,谁也不敢保证酒楼客人之中,有没有顾客有这个能力,把话语传到王振耳中。
虽然现在王振不如后世魏忠贤那样,随意操控西厂这样的特务机构拿人,但是一旦被他给记恨上了,后续日子绝对不会好过。
哪怕自己背后有着名义上的成国公,也挡不住王振的权势。
要知道王振在土木堡之变前,权势最巅峰的时期,许多大臣勋戚可是称呼为他为“翁父”,这种谄媚称呼几乎不输于“九千岁”了。
“哼!”
李达恨恨的冷哼一声,然后把头给撇到一边不说话。
毕竟现在已经脱离了学堂进入官场,再怎么头脑简单,也得明白有些话不能说出口。
“李达,我们都是从应天家塾里面出来的同窗,如今身在京师更应互相团结照顾。”
“赵鸿杰就算入了北镇抚司,你也不能称呼他为什么阉贼爪牙。现在已经不是学童时期可以随便言语,一旦流传出去无论是对于赵鸿杰,还是对于你,都有极其严重的后果!”
以前在应天的时候,沈忆宸对于这种同窗的嘻嘻哈哈、胡言乱语可以不以为意。但是在京师脱离了学堂这座温室,任何一举一动都得小心谨慎,说不定在日后就会成为扳倒自己的把柄。
而且不管李达是真生气,还是如同以前那样,看赵鸿杰一些窝囊举动不爽,习惯性的出言嘲讽。
这种情况,沈忆宸都不会再允许下去了。
同窗属于天然的政治联盟,何况这种从小就一起蒙学的,那更是知根知底。身处京师这种虎踞龙盘之地,必须就得精诚团结起来,真正有难最后靠得住的,可能到就是这些幼时同窗。
“大哥,你以为我如此生气,是因为赵鸿杰他入北镇抚司当锦衣卫吗?”
“我痛恨的是他拜阉贼为义父,还助纣为虐帮助阉贼侄子王山,强占故去京卫指挥佥事蒋大人妻妾岳氏!”
“这种认贼作父,丧尽天良之人,我能不生气吗?”
为了防止再被周围顾客听到,李达压低了声音,不过从他那张通红的脸,能看出来此刻内心里面的怒火。
别说是李达了,就连沈忆宸听到这番话,都无比震惊的看向赵鸿杰。
他怎么也想不到在应天单纯懦弱的好友,短短几个月在京师变成了特务鹰犬!
“赵鸿杰,这是真的吗?”
哪怕李达是当面说出来的,沈忆宸潜意识里面也依然不相信,他必须得听到赵鸿杰亲口承认。
面对沈忆宸的质问,赵鸿杰表情有些痛苦,他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然后再次抬起头,直视着沈忆宸的眼神回道:“是。”
“咯噔”一声心脏猛跳,沈忆宸在后世见过太多明代阉党跟锦衣卫勾结的故事了,怎么也想象不到会有一天,自己在这个时代最好的朋友,成为了走狗帮凶。
“我……”
沈忆宸想要说点什么,却话到嘴边,一时不知道能说什么。
现在他终于能理解,为何从一开始,李达与赵鸿杰两人的表情就很古怪。
为什么自己看到赵鸿杰的第一眼,就感觉气质变化很大,甚至有些阴冷。
现在一切都能解释,赵鸿杰走上了一条,自己完全没有预想的道路。
看着沈忆宸说不出话来,赵鸿杰嘴角露出一抹苦笑,然后他低沉说道:“忆宸,你也不用多说什么,路是我自己选的,我不后悔。”
说罢赵鸿杰站起身来:“今天你跟李达好好聚聚,下次我再请你喝酒。”
说完这句话后,赵鸿杰就转身离去,步伐坚定不带一丝犹豫。
“看见没有,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李达无比痛心的说了一句,眼眶都红了。
可能在应天的时候,他曾经欺负过赵鸿杰,但那更多是站在同为武将子弟的立场,觉得赵鸿杰太软弱,应该更强硬些别丢了武将脸面。
放下以往矛盾跟过节来到京师,李达是把赵鸿杰视为自己人看待,觉得是同一条战壕的兄弟。
直至有一天,当他看到王山率领锦衣卫,闯入了病逝的京卫指挥佥事的府邸,准备强占对方妻妾。
而锦衣卫的人群之中,站着赵鸿杰!
那一刻,一同前往京师,并且同一条战壕的兄弟,站在了不同的阵营,甚至是敌对状态。
可以说当时李达受到的冲击,远超今日沈忆宸。
“我觉得赵鸿杰可能有自己的苦衷。”
就算事实摆在眼前,沈忆宸还是帮着辩解了一句,他相信赵鸿杰骨子里面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苦衷就可以助纣为虐吗?”
这句反问,让沈忆宸无言以对,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作恶的借口。
这一顿本以为是他乡遇故知的重逢酒,吃到最后却落寞收场。
走在回成国公府的路上,沈忆宸脑海中始终回想着赵鸿杰的画面,有在应天同窗玩乐场景,也有今日见到后的变化。
有那么一瞬间,沈忆宸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做错了,当初就不应该推荐他入镇抚司。
毕竟特务机构整体大环境如此,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特别以前赵鸿杰那种软弱的性格。
等有机会,还是得与他好好谈谈,让自己变成上层的一把刀,可能到最后将自食其果。
接下来几日,沈忆宸用尽各种办法去打探消息,想要得知赵鸿杰为何会变得如此。这样下次见面后,也能做到知根知底,可以更好的去劝说对方。
结果问了一圈,却一无所获,锦衣卫这种机构的消息,不是那么好打探的,沈忆宸只能暂时作罢。
时间来到了正统九年九月初二,这日成国公府门前热闹非凡,停放着数辆马车,并且还有不少开路举牌的衙役。
这番架势,不知道的肯定认为是成国公朱勇要出行,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今日的排场是为沈忆宸准备的!
只见沈忆宸身穿圆领青袍举人巾服,头上戴着一顶大帽,从成国公府的正门踱步而出!
可以说从入学成国公府家塾算起,进出两京公府十来年了,沈忆宸这还是第一次走成国公府的正门。
之所以能得到这番待遇,是因为今日顺天将举办乡试鹿鸣宴,而沈忆宸身为解元,是当仁不让的主角!
随着沈忆宸出来,鞭炮喧天、锣鼓齐鸣,站在最前面举牌衙役,也把自己牌匾上面的红布给掀开,只见上面写着“顺天府甲子科乡试解元”!
正常情况下,只有正式官员才能使用这种官衔牌,而今日沈忆宸以解元身份破例举牌!
入座之后,马车缓缓前行,沈忆宸此行的目的地是顺天贡院。
这一路上,沈忆宸可谓是把排面给拉满了,仪仗、奏乐、护卫等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大官出行。
不过当道路两旁的百姓认出官衔牌,知道是顺天府乡试新科解元后,氛围变得更加火热。
普通百姓们纷纷奔走相告、口耳相传,都无比好奇解元到底长的是副怎么模样。甚至一些家中有年轻女儿的,还生出了捉婿之心,想着能不能寻个空档把沈忆宸绑架到自家去!
透过马车的窗帘,沈忆宸看着道路两旁密密麻麻的围观百姓,他终于明白为何要动用这么大的排场接送自己,没这些兵丁衙役护卫的话,宣传开来能不能走到贡院都是个问题。
“看清楚解元郎长何样了没有?”
“解元郎是不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我听闻解元郎还不到二十弱冠,恐怕是大明建朝以来最年轻的解元了。”
“那是你听闻的少了,这届解元郎还在应天府拿下了小三元案首,真真文曲星转世!”
“护送兵役实在太多,否则老汉拼了这条老命,也得把他给捉回家当女婿!”
“别做梦了,有这等好事还轮的到你?”
街道两旁议论、喧嚣声音不绝于耳,热闹程度甚至接近于高中状元的跨马游街。
主要原因就在于,沈忆宸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到连婚娶都没有。
身为大明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解元郎,引得无数人心生好奇,想看看到底是何许人也,有没有机会做自己的乘龙快婿。
并且沈忆宸的背景跟经历同样引人注目,国公爷的私生子,应天府的小三元案首,空降力压北直隶群雄高中解元。
任何一件放在茶楼酒肆的说书人嘴中,恐怕能连吹半个月。
一路这般吹吹打打到了顺天贡院,此刻贡院门口已经站满了新科举子,他们看着沈忆宸的排场,再看看自己只能在门口等候,一股羡慕之情真是油然而生。
甚至很多人心中还有了一种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慨!
沈忆宸这时从马车上下来,首先拱手致歉道:“抱歉诸位,在下来晚了。”
这次虽然情况跟应天童子试庆功宴相同,但沈忆宸是真来晚了,并无任何立威之心。
原因就在于一路上围观的人太多,哪怕有兵丁衙役开路,也行驶的异常缓慢,造成了事实上的最后到来。
“无妨,沈解元客气了。”
“在下也是刚到不久,沈解元并无来晚。”
“沈解元有君子之风,在下佩服。”
之前顺天府绝大多数考生,都不知道沈忆宸来赴考,就算取中后唱名,最多也就是听说过他的名字,谈不上了解。
现在经历过几天的传播发酵,基本上沈忆宸这个名字在顺天文坛给传开了。大家都知道应天府的小三元案首,空降顺天夺取了解元魁首,并且流传的几首诗词也能对得上人。
还有更重要一点,就是在顺天府科举,沈忆宸可没有被成国公府舞弊等丑闻缠身,外界眼中他是有真才实学的年少英才。
于是就算沈忆宸来晚了,众人对他也很是客气恭敬,不像当初在应天府那般带着敌意。
不过一片互相客套的声音中,还是夹杂着一丝“异响”。
“解元郎今日真是好风光啊。”
只见孙绍宗站了出来,看似恭维的说了一句,实则暗带讽刺。
那日唱名之时,孙绍宗被沈忆宸给当众驳了面子,此等丢了脸面之事,他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
只不过沈忆宸一直深居简出,也没有在顺天府公子哥圈子里面混,加之背后还有成国公朱勇当靠山。就算孙绍宗想要找回个场子,也没那么容易。
今日鹿鸣宴,本身就心情不爽的等了半饷,结果还看到沈忆宸如此大排场的过来,颇有种你小子装逼给谁看的感觉。
别人会给新科解元三分薄面,在有过节的前提下,孙绍宗可不会给,所以才出言挑刺。
看见是孙绍宗说话,其余的新科举子们都噤声不语,他的背景跟权势,在京师这块地界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家族有实力跟孙绍宗掰手腕的没几个,既然没这个实力,当然只能闭嘴别惹事。
与此同时,人群中的萧彝挤了过来,他望着沈忆宸轻轻摇了摇头。
示意他这种小挑衅打个哈哈就过去算了,不要再去招惹孙绍宗。
别说萧彝了,其他新科举子们心中也是类似想法,孙绍宗无非就是想找回个面子。沈忆宸就算给他个面子,众人也能理解,不会因此而低看一眼。
审时度势,仍不失君子之风!
只是让在场众人大跌眼镜的一幕发生了,沈忆宸没有去硬刚孙绍宗,也没有出言示弱给对方个台阶。
就如同没有听到孙绍宗这句话般,拱手朝着其余众人说道:“诸位既然等候已久,在下也不敢拖延,现在已经中门大开,进去吧。”
说完之后,沈忆宸面带笑容,把目光放到了孙绍宗身上。
意思很明显,那就是现在要进入贡院赴宴了,老子是解元当走第一个,你小子老老实实站在我后面排队去吧!
这番言语举动一出来,贡院门前其余新科举子们,很多都发出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沈忆宸的这番举动,简直比直接出言反唇相讥还要离谱,堪称是直接给了孙绍宗一巴掌!
要知道以往沈忆宸在其余士子心中印象,是那种儒雅谦谦君子的风格。虽然仅仅在唱名时候高调露了一面,但表现出来的礼数无比周全,不管是谁,对方身份高低如何。
只要你向沈忆宸行礼,他绝对会以礼相待。甚至就连遇到了孙绍宗这个麻烦,都不忘长鞠一躬向众人告辞。
所以在他迟到后致歉,依然有人称赞他君子之风的原因。
结果万万没想到,沈忆宸强硬到了如此地步,丝毫不给孙绍宗面子!
可能这种行为在别人眼中很离谱,毕竟对方是地头蛇,让他三尺又何妨?
但是沈忆宸本身就在顺天勋贵圈子里面长大的,他太了解这些纨绔子弟的尿性了。
你一旦服软低头,得到的反应回馈,绝对不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而是这孙子好欺负,能愈发的在他面前逞威风,从而形成心理上的优势。
而且更重要一点,就是沈忆宸今日是解元,是举子魁首!
一举一动在众举子眼中,都代表着这个人日后行事作风,就算沈忆宸不在乎这点言语挑衅,他也必须得竖立起一个强硬形象。
谦谦君子并不意味着软弱,特别日后入仕为官,让别人不敢随意拿捏很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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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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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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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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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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