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为打眼的是一包煮熟的红鸡蛋,沈氏没有多少文化,也不知道诸如六礼束脩这样高大上的寓意,她就觉得红鸡蛋能讨得一些好彩头。
看着母亲准备的东西,沈忆宸又感动又好笑,县试这东西跟乡试以及会试不同,不会连续考上好几天。
都是当天早上进去,即日就出来,并不会在考场过夜,所以只需要准备一日三餐就行。
甚至如果你比较扛饿,考前心态好能吃得下早餐,那么就饿上中午一顿,晚上再出来吃也可以,完全可以不带任何吃食。
而且县试理论上要考五场,也就是说需要五天的时间,实际上最主要的就是第一场正场八股文,其余四场属于锦上添花的考试。
因为只要第一场正场能合格,就已经获得了下一阶段府试的资格。有一些比较年少轻狂的士子们,拿到府试资格后,后面四场都懒得再去认真写,随便凑合一下就交卷走人了。
当然“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些东西都是母亲的一份心意,沈忆宸笑盈盈的接下后,就独自前往县考所在地——下江考棚。
不单单是沈忆宸,此刻整个江宁县的学童们,都已经聚集到考场周围的客栈、酒楼,浩浩荡荡恐怕得有数千人。
正常情况下一个县的学童是没有数千人这么夸张的,但南京毕竟是明朝两京之一,经济实力相对雄厚,很多家庭都供养的起一名读书人。
还有就是江南自古文风鼎盛,科举传世之家数不胜数,导致参考的学童众多,这也是明朝科举分南北榜的重要原因之一。
沈忆宸来到了一家比较熟悉的客栈住下,虽说他家距离考场并不算很远,但古代车马交通太慢了,住家的话每天要浪费大量往返时间,所以还是住客栈为好。
“嘿,忆宸,我可等你好久了,怎么现在才来?”
沈忆宸选择距离县考还有一天时间入住客栈,而赵鸿杰可是在三天之前就已经住进来了。
原因就在于每年县考时间,是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家时刻,脱离了家里各种规矩管束,对于赵鸿杰来说简直就如同天堂一般。
只不过往年也是提早离家的沈忆宸,今年却一直没有出现。赵鸿杰已经坐在客栈大厅之中盼望两天了,看着往来进出的学童们许久,终于等到了沈忆宸到来!
“明天才考,来这么早干什么?”
“干什么还需要问?当然是出来玩耍啊!”
赵鸿杰瞪大眼睛,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沈忆宸莫非真的这段时间读书读傻了,三年两度的狂欢时刻都忘记了。
“我算是明白了,为何你现在还是个学童……”
这不就跟高考前夜睡什么,起来嗨的逻辑一样吗?
“……”
这句话让赵鸿杰无言以对。
没有继续搭理赵鸿杰,沈忆宸提着行李与客栈小二,一同前往了入住房间。
沈忆宸选择的是偏中低端的人字号单间,入住每日需要五十文钱。用大米计价换算,简单粗暴一点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五十块钱一天。
不过从明朝万历年间开始,随着白银不断开采流入,导致银价大幅度的贬低,一两钱可能要比明朝前中期打个五折。到了清朝时期,一两钱的价值更是低到了两折。
单论购买力而言,这个单日房价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偏贵的。但是物以稀为贵,一下涌入数千名学童,各家客栈都人满为患,自然房价也就跟着水涨船高。
还好沈忆宸算是这里的熟客了,同时成国公府外院家塾这群难兄难弟,每三年两次需要在这家客栈“包场”,否则这个价格还住不到。
放好行李,房间里面坐了一会儿后,沈忆宸感到有些无聊。这个时间点,让静下心来看书,他也没那份心境,所以犹豫了一下,还是前往大厅看看赵鸿杰还在不在。
果然考前起来嗨,也不无道理,否则真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只是沈忆宸再次回到大厅,见到的就不止赵鸿杰一个人,还有李达他们那帮外院小团体,单方面正在聊的火热。
为何不是双方?因为赵鸿杰如同一只小弱鸡似的,被李达等众人夹在中间,脸上的陪笑简直比哭都还难看。
“贤弟,你又在欺负同窗了。”
虽然赵鸿杰这家伙朽木不可雕也,但身为好友沈忆宸也不可能看着他被欺负,而选择视而不见。于是走了过去拍了拍李达肩膀,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见到沈忆宸出现,赵鸿杰就宛如看到救星降临,表情委屈的都跟快要哭出来似的,立马紧贴靠了过来。
毕竟现在这里不是学堂了,没有了老师跟成国公府家规保护,真要被李达他们给痛揍一番,都找不到地方说理去。
“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用这个称呼!”
李达压低着声音,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句话,自从那日诗会过后,沈忆宸每次见到自己都用上了这个称呼。
人少时候还能忍,大庭广众之下,自己这么多小弟在场,被人给称呼为贤弟,还要不要面子了?
“你不是自诩大丈夫吗,打算言而无信?”
沈忆宸丝毫不在意李达的跳脚,反倒笑眯眯的盯着他,这种抗议也不是第一次发生,反正最后这小子都老实妥协了。
果然听到沈忆宸这句话,李达就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没有了之前的气势。
见到李达焉了,沈忆宸也没有继续调侃,其实这段时间慢慢接触下来,他对于李达的印象有了不少改观,或者说发现了对方本质上没那么坏。
就拿“贤弟”这件事情举例,各论各的不过当日诗会一句玩笑话,换做沈忆宸自己,估计事后都不会认真去遵守。而李达却一根筋的言而有信,哪怕再怎么不服生气,也咬牙认了下来。
另外沈忆宸在大明朝呆久了,也见识了什么叫做封建社会的人吃人,相比较各种欺男霸女的官宦子弟,李达不嫖不赌不作大恶,每日放学后也没在外惹是生非,就自己在府邸舞枪弄棒的。
还有这小子把关二爷、岳爷爷当作偶像,动不动就说自己要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好汉。所以每次李达想要惹事或者不服气,沈忆宸就拿出“大丈夫”几个字揶揄,基本上都能收获奇效。
纵向比较下来,思想品德比李达良好的,肯定是大有人在。但横向比较同阶层的官宦子弟,李达放在封建社会已经远超了及格线以上。
“好了,没事的话,赵鸿杰我们换一桌吃饭去吧。”
沈忆宸拍了拍赵鸿杰,示意他起身离开,跟自己到另外一桌去吃饭。
虽然对于李达的印象没那么差,但也并不意味着双方关系多好,保持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最好。
“沈忆宸你打算在这客栈吃?”
听到沈忆宸叫赵鸿杰吃饭,李达开口反问了一句。
“对啊,怎么了?”
“这客栈猪食有什么可吃的,明日就是县考,为兄带你去醉仙楼吃顿好的!”
李达大手一挥,就邀请沈忆宸去外面下馆子。
毕竟当初在诗会上,沈忆宸那副吃相不下于自己,好歹也是同窗一场,今日就大方一回。
“贤弟请客,我要是拒绝,那就却之不恭了。”
在兄弟辈分这件事情上面,沈忆宸也有着自己的偏执,反正不能让李达这小子占便宜。
“那我呢?”
听见李达邀请了沈忆宸,赵鸿杰可怜巴巴的问了一句,要是同窗们都走了,就留自己一个人在客栈,那也太孤寂惨了点。
“一起去吧,你这德行真丢了咱们武将子弟的脸!”
每次看到赵鸿杰这副弱怏怏的样子,李达就气不打一处来,武将世家弟子在外就应该昂首挺胸,气宇轩扬,哪像这小子一样。
只是李达没有想过,他越看赵鸿杰生气,对方反倒就越怕他,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了。
“恃强凌弱,你这行为也没给武将子弟挣到什么脸面。”
沈忆宸以前就没怂过李达,现在更不会惯着他了,每个人的性格都不同,成为武将子弟这种身份并不是赵鸿杰能选择的。
就好比以前的自己,可能在成国公眼中也是给勋戚子弟丢脸了吧。
“我……”
李达本想解释,但是仔细想想,好像欺负弱小确实不是什么大丈夫所为。看到明日就要县试的份上,就不与沈忆宸计较了。
于是他甩袖转身,大步走出客栈,朝着醉仙楼方向走去。
与此同时,白胖子张祺快跑两步,追上了李达问道:“达哥,你现在为何处处都忍让着沈忆宸那个婢生子?”
“对啊达哥,到底怎么回事。”
“现在又不是在家塾,没有先生当靠山,不需要惯着他。”
不单单是张祺,其他外院学童们,也纷纷附和。
最近这两个月,李达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面对沈忆宸别说主动找麻烦惹事。甚至就连对方出言调侃打趣,也选择忍气吞声。
以往是在家塾里面,还能解释怕先生跟家规责罚,不得不息事宁人。现在都已经身处客栈了,为何还是如此?m.χIùmЬ.CǒM
这婢生子不就靠诗词出了点风头吗,又没有被成国公纳入宗谱,李达没道理真怕了他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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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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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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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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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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