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林震已经完全没有把沈忆宸,给当作普通后生学童看待,此子这种学识跟见解,日后必成大才
“状元公过赞了,晚生不过是侥幸。”
沈忆宸表现的很谦虚,这里面有一部分是客套,另外一部分是真的愧不敢当。
因为良法善治这种答案,认真来说也不是沈忆宸独创出来的,而是后世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得出来的经验。
“敦声兄,既然忆宸已经完成考校,那么你现在也就要兑现承若了。”
“不然的话,我可就要夺人之美,收沈忆宸为关门弟子了。”
孙提学带着惋惜语气说出这句话,相比较林震,他更早见识到沈忆宸的才华。
只不过当时在家宴上时机不妥,加上自己提学官的身份,双方并没有任何交流。
现在面对沈忆宸的表现,他愈发感到欣赏,如果不是李庭修跟林震两人有言在先,孙提学真打算横刀夺爱,收沈忆宸为自己关门弟子了。
“提学大人厚爱,晚生愧不敢当。”
“没什么不敢当的,状元公都要收你为弟子,老朽更是收的。”
听着孙提学这种明示话语,林震笑呵呵说道:“宜铉兄,你别忘了自己可是提学官,贸然收一名学童为弟子,不怕到时候院试,有人说你徇私?”
“老朽督学半生,行得正坐的直,不怕被人嚼舌根子。”
“大宗师鞠躬尽瘁,乃我辈之楷模。”
李庭修起身行礼,他自己就是一名蒙师,所以对于孙提学这种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的人,很是尊重敬佩。
“却是如此。”
林震点头赞同,只有亲身经历过督学,才明白其中难处,也更佩服孙提学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
说完之后,林震把目光看向了沈忆宸说道:“忆宸,对于经义,你可有所偏爱?”
既然想要选一经为自己的本经,那么前提是对某经感兴趣,这样学习起来才能事半功倍。
“回状元公,晚生并无特别偏爱。”
“那治《尚书》如何?”
听到这句话,沈忆宸心中大喜,因为这意味着林震要收自己当子弟了!
因为林震还未中举之前,在长泰县学读书,专攻的本经就是《尚书》。
高中成为状元之后,林震的经义水准,更是成为文学大家,在明代《尚书》领域有很高的地位跟权威性。
“弟子愿治《尚书》为本经”
听懂了林震的意思,沈忆宸也赶紧打蛇顺棍上,直接把自称都由晚生改为了弟子。
“好,那老夫就收下你这个弟子。”
林震也是爽快,直接就认了沈忆宸为弟子。
孙提学随即祝贺道:“恭喜敦声兄,喜得爱徒。”
“忆宸,切记以后要勤奋向学,莫损了状元公名声。”
李庭修嘱咐了沈忆宸一句,以状元之尊收一学童为弟子,这就是一份莫大的恩情。
以后沈忆宸的言行举止,学问高低,不仅仅代表着他自己,还代表着自己业师林震。稍有不慎,就会让状元公蒙羞。
“学生明白。”
沈忆宸拱手称是,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状元公弟子享受荣光同时,也担负着厚望。
李庭修嘱咐完之后,就起身走向院外的马车,从车内提过来了一个包袱。
“维初,这是?”
看着李庭修突然拎着一个包袱走进来,林震有些不明所以。
“既然已经拜为业师,怎能不行拜师礼,这是六礼束脩,忆宸你准备拜师行礼吧。”
听到李庭修就连拜师的六礼束脩都准备好了,林震哑然一笑,自己这个老朋友,还真就抱着必成的把握前来的啊。
其实这点林震还真是想错了,否则李庭修就不会暗中备好六礼束脩,而会叫沈忆宸提前准备。另外也不至于放在马车里面,直到林震亲口答应才拿出来。
两人虽为同乡同年老友,但李庭修毕竟进士落榜,而林震却大魁天下,身份落差这种东西,总归还是有的。
用旧情来“裹挟”林震收沈忆宸为弟子,是李庭修不会也不愿做的事情,他想让沈忆宸用自己的才华来打动对方。
所以收为弟子这件事情,李庭修并无把握,如果成功那么备好六礼束脩就用来行拜师礼。如果失败了,这些东西就当从未准备过,他也不会让沈忆宸知道。
东西都准备好了,沈忆宸首先行盥洗礼。就是在先生带领之下,把手放在水盆中正反各洗一次,然后擦干,意为净手净心,去杂存精。希望能在日后的学习中专心致志、心无旁骛,这也是表示对拜师的诚意和尊重。
盥洗礼完毕就是叩首礼,不过首先拜的并不是老师,而是先跪拜至圣先师孔子,然后再拜先生,以示对先师和先生的敬重。
接下来就是赠送六礼束脩了,这六礼分别为芹菜(寓意为勤奋好学,业精于勤)、莲子(莲子心苦,寓意苦心教育)、红豆(寓意红运高照)、红枣(寓意早早高中)、桂圆(寓意功德圆满)、干瘦肉条(以表达弟子心意)。
一切形式走完,最后就是敬茶,当先生喝下这口茶,会对学生进行训话,内容一般是门规以及对学生的希翼。直到这一步结束,才算是真正的完成拜师礼。
“忆宸,五经里面诗、礼、易偏向于仁义道德,而书、春秋偏向于家国天下。你身为成国公勋戚之后,为师希望你当以天下为己任,以万民为根本。”
“是,弟子谨遵先生教诲。”
“另外为师现担任昭文书院讲学教授,如你有意愿,可以前往昭文书院进学。如不愿,经义上有所疑问,也可以随时到这间院落找我。”
林震毕竟不是沈忆宸的专职塾师,他还担当着书院教授一职,无法做到像李庭修那样日日教导。
所以摆在沈忆宸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去昭文书院进学,而昭文书院是应天府最好的书院,拥有数位名儒大家,整个南直隶士子都趋之若鹜。
二是沈忆宸不愿意换学校的话,那么就只能到这间院子来请教学习,相对来说要麻烦许多。
“回先生,我还是习惯在公府家塾就学。”
沈忆宸并不想去什么昭文书院,因为说实话四书五经对于他而言,是纯粹的应试教育需求,而不是真正想要在学术上面有所追求。wWW.ΧìǔΜЬ.CǒΜ
只要能够用考上科举,在哪里学习是无所谓的。
“不忘蒙师之恩,很好!”
很显然林震误会了沈忆宸,把他拒绝前往更好的学府,误认为是不舍得李庭修。对于这种尊师重情的品性,林震很欣赏。
当然,这种误会沈忆宸也不会傻到去揭穿,只能一笑了之。
“对了,还有件事情,冬至那日将在秦淮河畔举行一场诗会。到时候许多南直隶有才之士,都会前往参加,而为师就是这场诗会的主审。”
“之前初闻《临江仙》之时,为师就打算邀请作者赴会。现在你已为我弟子,省去了邀约繁琐,到时候就直接去参加吧。”
林震本以为这种名扬天下的诗会,沈忆宸会欣然前往,结果没想到沈忆宸在听到之后,居然还面露难色。
“先生,这个……弟子能不能选择不参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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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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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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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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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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