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接连的大战惨败,已经泯灭了纳哈勒的勇气,他脑海中更多的是想法是保存自己辽东三万户的实力,而不是选择跟身后追击的明军血战,来证明谁才是草原上的霸主!
“大济农,我们被部族牧民拖慢了脚步,明军的追击距离越来越近了!”
曾经蒙古大汗脱脱不花的部将,现如今投靠纳哈勒成为辽东三万户之一哈木格,用着慌张的神情向首领禀告着目前的状况。
八河地区是瓦剌部的发源祖地,虽然纳哈勒的辽东三万户跟女真三部主力成员,均不是以前的瓦剌族群,但是在生死危机的逃亡情况下,还是有着不少瓦剌族人选择跟随大军一起撤退。
普通牧民自然做不到军人那样的令行禁止,很多人还不愿意舍弃自己的牛羊牧群,以至于连累了纳哈勒部的行军,根本跑不过后面轻车简从的福建卫兵马。
换作是一般的牧民,纳哈勒估计动用强硬手段,直接甩掉这群包袱。如果心肠再狠一点把他们引导向明军,还能起到拖延时间的作用。
问题这群牧民可是瓦剌祖地的部族,纳哈勒要敢这么做的话,先不说他会遭受到天圣汗也先怎样的惩罚,单单是族群里面的名声败坏,就能断了他争夺蒙古大汗头衔的念想。
谁会接受一个背叛了自己族群的蒙古大汗?
没办法,纳哈勒哪怕心中万分不愿意,依旧不敢抛弃这群跟随的族人,只能想尽办法劝说他们放弃一切辎重,提高逃亡的速度摆脱明军追击。
但是这种劝说收效甚微,要知道牛羊就是普通蒙古牧民的立身之本,草原上的严寒要远胜中原地区,损失了牧群那简直无法活过这个冬天。
纳哈勒的建议,无非就是早死跟晚死的区别,那还不如尽可能多保存牧群赌一把运气。
偏偏纳哈勒起家的那批最为亲信的将领,还都是瓦剌部族的,他们跟祖地这群牧民大多沾亲带故,有意无意的配合帮衬着牧民的行为。
最终结果就导致行军速度极为缓慢,博罗茂洛海率领数千兵马用生命拖延的时间,就这么被轻易的浪费掉了。
哈木格不是瓦剌部落的人,他是鞑靼部的人,相比较起来就没有那么多顾虑。意识到明军的危机迫在眉睫之后,就直接明说了瓦剌牧民的问题,期望济农能果断做出抉择。
“明军还有多远?”
“按照这个速度下去,一两個时辰就能追上。”
“派出去给父汗传递军情的信使,有人带回来消息吗?”
“没有,目前无法确定大汗身在何处,估计他的优先目标是八河地区的部族祖地。”
听完哈木格的回答,纳哈勒心情愈发沉重起来,自己率领兵马已经离开八河地区两天了,意味着很大可能等不到蒙古汗国的主力援军。
单单靠着自己这一支残兵,有能力抵挡追击的明军吗?
“追击的明军有多少人?”
“万人左右。”
哈木格说完之后,纳哈勒沉默了起来,说实话换作以往面对万把人的明军,他真的完全不会放在眼中。可现在这接近两万人的残军,就是自己的老本了,要是赔了就相当于在蒙古汗国中没有说话的份量。
“女真三部还能征召兵马吗?”
“估计也就只能再征召万人左右,他们这些年得到的利益不够,很难获得完全的效力。”
纳哈勒兵马主要来自于两部分,一部分是鞑靼残部跟兀良哈残部,以及一些蒙古边缘小部落。另外一部分,就是归顺的女真三部。
蒙古同族可以投靠纳哈勒,那么同样可以投靠阿失帖木儿,毕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很明显大汗次子掌控的地盘更大,资源更多,跟着他才有肉吃。
相反纳哈勒面临明国辽东军跟漠南军两面夹击,科尔沁蒙古的地盘岌岌可危,很有可能面临汤都喝不上的处境。想要在逆境情况下征召蒙古同族,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就只能把目标放在不受待见的女真三部身上。
可问题是女真三部这些年跟着纳哈勒,同样没获得太大的好处,反而在这次战争中伤亡惨重。只不过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不能去投靠左右蒙古两翼,硬着头皮也得跟纳哈勒混下去。
但真要突破女真三部能接受的伤亡底线,他们很有可能造反或者说背叛纳哈勒。大不了到时候往着外兴安岭方向跑,做回最为原始的野人女真状态,总归比战场上当炮灰送命强。
感受到纳哈勒心中的犹豫,哈木格忍不住劝说道:“大济农,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境地,要么抛出一切累赘快速逃亡,要么就停下来励兵秣马与明军进行一战。”
“继续逃跑把背面露给敌人,那是最为愚蠢的行为!”
哈木格这番话说的非常直接,两军作战如果一方无法结成阵型,那么面临的结果将是一边倒的屠杀。毕竟现在己方这边还占据着兵马人数优势,不至于到了无力跟明军一战的地步。
战,不一定会输,跑,却一定会死!
纳哈勒毕竟征战沙场多年,这点道理他还是懂得,放弃部族等同于放弃未来的希望,这是一条绝对不能选的道路。那么剩下来只有一条路可走,停下整顿兵马与明国追兵血战,来一场绝处逢生。Χiυmъ.cοΜ
“好,传令下去,本济农将率领儿郎们与明军一战,成吉思汗的子孙永远不是懦夫!”
看到纳哈勒终于再度燃起战意,哈木格脸上流露出振奋的神情,当即抚肩领命去传播号令。
另外一边的福建卫兵马,冯正已经接连追逐了纳哈勒部两天时间,中间除了让战马短暂的休息,几乎是没有任何停留。说实话他都没有想到一支残部这么能跑,看来在生死存亡的威胁之下,人还挺容易爆发出潜力。
就在冯正部继续向前行军的时候,前锋部队的哨骑飞驰而来,朝他拱手禀告道:“启禀冯都司,前方鞑虏停下了窜逃的脚步,好像是准备与我军一战。”
停了?
听到这个消息,冯正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爆发出豪放的笑容道:“纳哈勒这条丧家之犬终于跑不动了,不枉本都司与弟兄们追击了足足两个昼夜。”
“传令下去全军穿戴甲胄,准备迎战!”
随着冯正的一声令下,跟随在他身旁的孟大开口道:“冯都司,鞑虏这份架势看来是准备亡命一博了,要不要派人联络后方的武将军?”
孟大很清楚鞑虏有着接近于双倍的兵力优势,追杀的情况下人数毫无意义,可是当做出亡命一博的决定,那么想要歼灭他们就没有那么容易。
为了以防万一,最好是等后方的武锐三千营,两支明军兵马集合一处,就能对纳哈勒部占据绝对优势。
“武将军的三千营经历过一场大战在后方休整,如果要他们紧急行军赶到这里的话,恐怕会异常疲惫扩大伤亡。再说三千营再如何急赶慢赶,至少也需要一天时间才能抵达,鞑虏不会等这么久的。”
听着冯正的回答,孟大点了点头,确实想要等到三千营到来再发动进攻,有些过于理想化。于是乎他干脆拱手请命道:“冯都司,末将愿意率领本部弟兄打头阵,泯灭鞑虏想要抵挡的勇气!”
孟大是沈忆宸当年出镇福建,收服的第一名底层军官,这些年他凭借着赫赫战功,硬生生从一个小小的百夫长,升迁到了卫指挥使的官衔。
并且他这种从底层士兵,一步步杀到指挥层的主将,往往能赢的士卒们更大的尊重,更愿意与这种将领一同出生入死。孟大知道敌军有着人数优势,那么就得拿出愈发凶猛的攻势,才能把对方给快速打崩。
战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一旦出现局部崩溃,就容易演变成兵败如山倒。
“好,那就由孟卫司来拨得头筹!”
对于孟大以及他那一部兵马的实力,冯正是想当信得过,他也知道跟纳哈勒部,不能陷入焦灼的鏖战中。毕竟当人的求生本能爆发出来,士气再低迷的残部,都能爆发出无尽的力量。
敌军越强,对己方的杀伤就越大,福建儿郎远赴千里来到草原作战,冯正有义务把他们活着带回故里,否则无颜面对家乡父老。
“末将遵命!”
孟大领命而去,很快整支福建卫兵马就如同战争机器一般,极其缜密的开始运转了起来,仅仅在一个时辰之后,全副武装的明军就出现在了纳哈勒的面前。
大漠的夕阳,照射在明军的甲胄上面,映射着耀眼的金属光芒,把“金戈铁马”这个成语用画面给活生生的演绎了出来。
见到敌军如此强盛的一幕,纳哈勒脑海中浮现出当年在科尔沁草原上,他率领着五万蒙古大军,迎战沈忆宸四万明军的场景。
那时候蒙古汗国同样占据着兵力优势,自己同样意气风发,对面领军的统帅除了沈忆宸外,同样有着那个叫做武锐的将军存在。
那一战下来,整个科尔沁草原被染成了血色,最终是靠着大将阿木尔,率领着瓦剌两万部族亲军拼死殿后,纳哈勒才得以逃脱升天跟天圣汗也先汇合。
这么多年过去,夕阳把草原再度染成了血色,自己又遇到了无比类似的场景。难道这一次还会重蹈覆辙,长生天的子孙们将永运长眠在这块土地上吗?
想到这些,纳哈勒长长的呼出一口气,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决绝的目光。自己当年败了一次,如今没有再败第二次的资本,与其一辈子屈居人下,在弟弟阿失帖木儿的权势下苟且偷生的活着,还不如英勇的战死在沙场。
只见这个时候纳哈勒拔出了腰间的弯刀,调转马头面对着身后的辽东三万户士兵,用尽全身的力气呐喊道:“蒙古的儿郎们,本济农可以告诉你们,我们现在已经陷入了绝境。”
纳哈勒话音落下,不少人脸上流露出惊慌的神情,毕竟心里面猜测是一回事,得到统帅确定又是另外一回事,能活着没有谁想要死去。
特别是力主纳哈勒迎战的哈木格,他没有想要大济农会如此“实诚”,直接把现在面临的困境告知了士兵们。本来士气就想当低迷,这要是瞬间瓦解崩溃了,那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
就在哈木格绞尽脑汁,想要帮纳哈勒找补的时候,对方却继续说道:“卫拉特蒙古一战,我们跑到了八河地区。”
“八河祖地一战,我们靠着博罗以及友军的牺牲,再度跑到了现在的地方。”
“这一路逃亡下来,眼睁睁的看着多少兄弟战死,看着多少族人被明军屠戮,看着我们世世代代生存过的祖地,被明国南蛮子践踏。”
“本济农在这里问你们一句,身为成吉思汗的子孙,你们难道是一群只知道逃跑的懦夫吗?”
纳哈勒发出这嘶吼的一问,瞬间两个眼眶变得通红。他问的不仅仅是蒙古士兵,其实这还是扪心自问,曾经不可一世的蒙古铁骑,什么时候变得只能靠着逃跑,才能苟延残喘的活着。
什么时候自己的族人跟祖地,成为了汉人眼中的两脚羊,可以肆意的追猎屠戮,毫无反抗之力?
纳哈勒不想再做一个懦夫,他需要用这一战来拯救自己,来拯救长生天子孙的骄傲!
“不是~~!”
如同雷鸣一般的怒吼,回应着纳哈勒的问题。
确实但凡有一点血性的男儿,就无法接受自己的族人被异族给欺压杀戮。大济农说的没错,自己与战友们以及族人们确实陷入了绝境,与其当个懦夫被追杀,被羞辱,被嘲笑。
还不如回首反击,说不定能成为拯救族人的英雄,哪怕仅仅只有刹那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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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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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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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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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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