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片刻之后,三万西征军战士就集结完毕,定远伯石彪跟都督石冲分别领左右两翼,忠国公石亨亲领中军主力。相比较其他勋戚朝着指挥型的统帅方向发展,石亨依旧保持着传统武将的风范,亲临战场一线正面杀敌。
赤斤蒙古卫城外,东察合台汗国猛将阿巴斯,同样率领着三万部族兵马跟两万关西七卫的联军排列在城外,脸上的神情写满了不可一世。
毕竟帖木儿帝国放在中西亚地区,同样算得上强盛无比的超级帝国,自己照样能把敌人给打败,明帝国的兵马又能强到哪里去?
要真有吹嘘的那么强大,十来年前就不会被也先俘虏大明皇帝,并且兵临京师城下。战胜眼前这支明军,那么关西七卫就会顺势投靠,东察合台汗国的实力将蔓延到明国边界。
当年成吉思汗的后裔中,蒙哥跟忽必烈的子孙都有过成为天下共主的经历,为何察合台的子孙不可以,论起血统的尊贵程度,总要比也先这种绰罗斯奴隶要纯正吧?
拿下明国的西征军,就是察合台子孙再度重返中原花花世界的起点!
望着对方统帅横刀立马率领数万大军列阵在城前,忠国公石亨见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家伙是不是没挨过毒打,还敢领兵出来跟大明兵马野战。
“本公真是开眼了,以前听说过一个叫什么叫做夜郎自大的成语,现在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东察合台汗国,看起来与夜郎国相比较,简直不逞多让啊。”
石亨满脸的讽刺,强如天圣汗也先迎战自己,都得靠着策反关西七卫仆从军,然后集中优势兵力来个左右夹击。东察合台汗国虽然从人数上要略多一点,但他哪来的勇气出城迎战,着实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叔父,这不正好省得我们攻城。”
石彪脸上神情充斥着一股狂热,年轻往往意味着更有朝气,石亨憋了一年多都忍不住了,更何况这群石氏宗族的后辈?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让自己的战斧,沾染来自于鞑虏的鲜血!
很快明军在赤斤蒙古卫城前摆好了阵型,整個过程中阿巴斯只是领兵默默看着,并没有趁机发动进攻。他已经打定主意,要用最为暴力跟凶猛的方式击溃眼前明军,让站在城墙上观战的关西七卫首领,臣服于东察合台汗国的强大。
对于阿巴斯的这个决定,不花汗没有下令指手画脚,虽然他的最初目标是趁明军劳师远征打个突然袭击,但谁能想到明军居然自己主动找上门来迎战。
就算给了他们这点喘息时间,也远远比不上阿巴斯的以逸待劳,更别论站在城墙上登高望远,可以清晰的判断出明军兵马的大概率数量。
五万对三万,优势在我!
伴随着阵型的排列完毕,还没等阿巴斯做出动作,忠国公石亨就已经按捺不住,嘹亮的号角跟战鼓声音开始响起,明军将士身上的热血被战争给点燃。
忠国公石亨也是拔出了自己的长刀,策马转身对着身后的三万西征军将士喊道:“你们是大明最为精锐的战士,是北疆最为凶狠的猛虎,现在到了该展现獠牙的时候了。”
“看到眼前那群鞑虏没有,他们就是一个个活着的军功,只要死了便能拿到你们的手中。本公在这里向尔等承诺,一个人头一两银子,打下关西七卫之后,人人都能划得良田百亩!”
家国情怀是重要,可对于古代的士卒而言,主动进攻最为有效的激励手段,那便是银钱跟土地。西征军的将士们心中的都很清楚,他们身上背负着叛乱作乱的原罪,是沈元辅给了戴罪立功的机会。
只有打通河西走廊,拿下曾经属于汉唐的故土,自己才能真正获得英雄般的礼遇,获得大片牧场良田马放南山。甚至可以更为直接的说,西征军能打多远,他们就能得到多大的回报。
为国跟为己这两点,其实并不冲突。
“日月山河永在,大明江山永在,明军威武!”
震天的战号响起,忠国公石亨犹如汉唐时代两军主战单挑一样,一马当先就率领着一万骑兵右翼冲了过去。
接着都督石冲则统领着一万步卒,挺着长枪保持阵型不断朝着前方的蒙古人阵营正面挺近,最后便是定远伯石彪,他比自己的叔父石亨更加彪悍,直接手持两柄大斧,带着一万骑兵从左翼迂回进攻。
其实打阵地战,同等装备的前提下,步兵并不弱于骑兵。往往步兵被骑兵给屠戮,是在于对方用战马的机动性不断消耗,最终维持不了阵型崩溃,骑兵肆意追击的情况下才会演变成一场屠杀。
见识到明军骑兵从左右两翼展开钳形攻势,阿巴斯脸上流露出一抹冷笑,压根就没有把敌人给放在眼中。他的身后可是有着赤斤蒙古卫城的城墙,明军最多就是绕到侧翼,根本就无法完成抄底。
再加上自己兵力处于领先优势,忠国公石亨却选择主动进攻,阿巴斯都不知道该说是对方勇武,还是说对面狂妄到有些认不清楚自己实力。
既然如此,那就选择擒贼先擒王,阿巴斯毫不犹豫率领着三万东察合台的兵马,朝着左翼方向明军帅旗所在的忠国公石亨冲了过去,打算利用自己优势兵力歼灭对方。
另外就是让关西七卫的两万人,借助着城墙掩护保持防守姿态,只要不在短时间内被明军给突破就行。同等数量的对战,再加上处在防守的一方有城墙为倚靠,阿巴斯相信就算是关西七卫的兵马再烂,应该也能拖一段时间。
“长生天保佑!”
同样熟悉的蒙古战号声响起,瞬间再度出现了万马奔腾的场景,虽说东察合台汗国只派过来五万兵马,但这五万人是全骑兵部队,并且还是跟帖木儿帝国交手过多次的精锐部队。
他们同样有着属于自己的强者骄傲,在没有交过手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认为自己弱于汉人!
短短的上千米距离,很快的便让两支兵马狠狠对撞在了一起,但是双方的伤亡画面,却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场景。第一排对撞的兵马中,东察合台骑兵绝大多数纷纷落马,然后便被敌我双方的战马给踩踏成为肉泥。
而明国这边的骑兵们,落马的人数并不多,他们还有着余力继续向前冲锋!
对于这种局面,跟随着大部队一起冲锋的安巴斯,整个人都惊呆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引以为骄傲的蒙古儿郎,会在明军面前显得那么不堪一击。
可是东察合台的儿郎们,并不缺乏跟明军一战的勇气,自小马背上长大,骑术上面还要领先于汉人,那问题出在哪里?
阿巴斯心中的疑问,随着两军混战在了一起,就很快得到了答案。明军这边的甲胄,除非是借助着战马全力冲锋,才有可能破甲斩杀。但凡挥舞兵器的力道不够,就只能在战甲上面留下一道痕迹,根本就造成不了任何伤害。
相反明军战刀,砍在东察合台骑兵身上,就如同划过一张白纸般,很轻易的就能把甲胄给撕开。曾经汉唐兵马,就是靠着甲坚刀利,杀的匈奴跟突厥仓惶北窜,留下来一汉敌五胡的威名。
现如今千年过去,明军的甲胄跟战刀,再度有了一个质的提升,对北方的游牧民族出现了装备碾压!
“也先这奴仆贱种,难道给了我们东察合台假的明国兵器?”
阿巴斯愤怒朝着身旁副将怒吼一句,要知道东察合台汗国答应联手作战的前提,是由蒙古汗国提供装备后勤。并且对方保证这批甲胄战刀,是当年明朝皇帝亲征的明国制式装备,绝对没有任何的水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当年明国二十万大军折戟草原,就算能侥幸捡回一条命回到关内,身上的战甲跟兵器都脱的精光,用丢盔弃甲四个字来形容毫不夸张。
这些武器甲胄蒙古汗国自己装备的大半,剩下的库存便提供给了东察合台汗国。但问题是明国皇帝亲征带来的制式装备没错,却并不意味着能等同于装备精良。
相反明英宗朱祁镇时期,朝廷就已经贪腐盛行,户籍制度弊端凸显的非常严重。就连保家卫国的军户都垮了,地位同样低下的工户匠户,又能好的到哪里去?
工部打造的东西,虽说还不至于到明末那种垃圾的程度,但也绝对配得上粗制滥造。更何况距离土木堡之战十来年过去,武器装备同样是需要保养的,以蒙古汗国的“工业水准”,最多就是磨磨刀保证不生锈,战甲这种金属冶炼锻造的程度,就完全不行。
而在另外一边,沈忆宸任命徐有贞担任工部尚书,他的职责可不仅仅是负责大兴水利,各种官办工业同样在他的管辖范畴之内。
徐有贞这个人的极端性格,放在官场权力政斗上面很容易钻牛角尖,走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境地。可是放在各种督造监管上面,就非常的尽职尽责,让沈忆宸十分放心。
同时搭配着明朝户籍制度的改革,提高“工商”阶层百姓的地位,再加上官方采购银钱方面给够,武器装备的质量出现提升简直太正常不过。
这还不算沈忆宸修建大明科学院,鼓励各种新兴实干派的发展,蝴蝶效应影响到了冶炼业锻造各种合金,出现了强度更高的金属来制造战甲兵器。
忠国公石亨为什么如此感谢沈忆宸,迫不及待想要赚取战功来回报。就在于他憋在嘉峪关这一年多时间里面,沈忆宸保障的不仅仅是他的粮饷,还有优先供应他武器装备。
毕竟西征军是当时大明唯一一支主动出击的兵马,当然得把最好的装备用上。戴罪立功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弃子,沈忆宸心中始终把西征军给看作为家国跟民族开疆辟土的勇士,这是他们应得的待遇。
不过东察合台汗国在武器装备大幅度落后的情况下,也并非那么多不堪一击,他们毕竟是在中亚同样身经百战过的精锐。并且其中有想当一部分战士,装备了从西亚传过来的大马士革钢打造的弯刀。琇書網
哪怕以目前明军装备的甲胄精良程度,依旧挡不住大马士革钢的破甲,很快西征军也出现了不少伤亡。只是这种逐渐稳定的局势,伴随着忠国公石亨率领着亲卫宗族子弟,杀入最核心的战场打破。
石亨身高八尺,长的虎背熊腰,是华夏标准的传统武将身材,哪怕什么都不做就站在那里,就能给人带来一种压迫感。再加上他惯用的兵器是一把改良的斩马刀,全力挥舞下来的威力甚至能连人带马给劈成两半。
当年正是靠着这种勇猛,京师守卫战时期硬生生杀的不可一世的蒙古铁骑退去,尊称他一声“石爷爷”。
十余年过去,石亨已经年过四旬,比不得当初那春秋鼎盛的状态。可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做宝刀未老,纠缠拥挤的战场上,身旁方圆十米的距离内简直没人敢上前与之一战。
“还有谁!”
看到身旁东察合台骑兵的恐惧神情,石亨横刀立马带着满脸的血污,朝着周围怒吼了一声,宛如一个从地狱归来的杀神。
面对这样的挑衅叫阵,东察合台骑兵已然被他吓破了胆,硬是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应战。哪怕石亨此刻已经算得上深入,有机会做到“斩首”行动,依旧只剩下旁观的份。
看到东察合台将士们的畏惧,看到了忠国公石亨的不可一世,阿巴斯明白再这样下去,己方这一边的士气要被石亨一人给打垮。
抱着振奋士气以及想要证明自己更强的想法,阿巴斯策马狂奔一路砍倒几个挡在前路的明军士兵,就这么杀到了忠国公石亨的面前。
强者永远是战场的焦点,两人的目光瞬间就对视上,眼神中燃烧着熊熊战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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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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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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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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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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