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百度贴吧>336 兄弟齐心
  “杀光这群蛮子!”

  太师也先同样拔出了自己的弯刀,他很清楚想要剿杀撤退的明军,就必须击溃眼前这支殿后部队。

  并且沈忆宸乃明朝驰援军的主帅,拿下他就将复刻俘获明朝皇帝的奇迹,从此明国北方再无可战之兵!

  奔腾的战马撼动着大地,殿后军的重甲将士们双手死死握住长枪,一排排的耸立在荒原之上,将用血肉之躯硬生生的扛住蒙古骑兵的冲锋。

  他们身后是明军的强弓劲弩,以步弓跟强弩的射程优势,来压制住蒙古骑兵的马弓,逼迫敌人无法使用最为擅长的骑射战术,避免被无限制的“放风筝”消耗。

  事实上中原农耕民族跟草原游牧民族战了上千年,对于骑兵进攻方式的破解之法,早就已经了然于心。

  但是有应对办法,并不代表着就能轻松应对,步兵对骑兵始终存在着天然劣势。一旦防线出现漏洞,就会带动整个军阵的崩溃,茫茫荒原上没有结阵的步兵,下场可想而知。

  唯一的取胜之道,只有两个字,那便是纪律。

  严密的阵型、精锐的武器、高昂的士气、以及铁一般的纪律,就是步兵面对骑兵的立身之本!

  千年来几乎是明牌的战法,太师也先怎会不知?

  他派出去打头阵的蒙古骑兵,不是常规的轻甲骑射部队,而是之前在鹞儿岭击溃成国公部的具装骑兵!

  并且有了明英宗朱祁镇这個运输大队长的支援,太师也先的具装骑兵部队,无论装备质量还是人员数量,都得到了一次质的提升。

  现在也先手中这支王牌重甲骑兵,比鹞儿岭要更加的精锐跟强大,瓦刺的铁骑要在正面击溃明军防线!

  阳光照射在战甲上,折射出一种别样的金属美感,长枪阵的老兵们看到敌军的具装重甲,明白第一轮的冲击力将会无比惊人。

  于是纷纷打气高呼道:“弟兄们握住手中长枪,这次势必让鞑虏有来无回!”

  “都给老子站稳了,别像没吃饱饭一样腿脚轻飘飘的!”

  “沈提督这两年来好吃好喝招待着,咱得拿出来点本事给他看看!”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沈提督就在后面看着,谁怂谁就是孙子!”

  相比较士兵们的加油打气,孟大这名战场老兵却稳如石佛,精确计算着蒙古具装骑兵抵达军阵的距离。

  五百步、三百步、两百步、一百五十步。

  “强弓,放!”

  随着孟大的一声令下,殿后军阵营中的八斗及其以上的强弓手开始松开了弓弦,漫天的箭雨朝着蒙古具装骑兵飞射过去。可这种极限距离的抛射面对重甲,除非特别倒霉射中了缝隙处,几乎是没有多大的杀伤力。

  “一百步,弩箭,放!”

  先秦汉唐时期那种射程高达数百步的强弩,到了明朝中后期跟清朝,随着火器的逐渐普及,慢慢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哪怕明朝前中期以弓弩为主,也仅仅只复原了宋朝的神臂弩,射程被压缩到了百步左右,不过箭头的穿透力却达到了常规弓箭的两倍以上。

  强弓的抛射几乎无法对具装骑兵的重甲造成任何损伤,强弩的短距离直射,终于破开了蒙古骑兵重甲的薄弱处,冲锋在最前排的士兵纷纷应声倒地,然后被马蹄给践踏成为肉泥。

  但百来步的距离,对于骑兵冲锋而言,不过是十来秒的事情,强弓劲弩压根就齐射不了几轮,转瞬间便冲到了明军的跟前。

  “迎敌!”

  伴随着孟大最后一声号令,前排长枪手纷纷把枪尾插在了泥土之中,以四十五度角对准了冲刺前来的蒙古具装骑兵。同时身后的弓弩手们,开始拔出了腰间的刀剑,准备跟冲进来的骑兵展开近身肉搏。

  沉闷的撞击声在明军阵地各处不断响起,重装战马奔驰带来的冲击力,甚至能把最前排的士兵给撞飞数米之高。

  望着前方战阵的残酷景象,沈忆宸下意识紧紧握住了剑柄,这是大明最骁勇的战士,这是汉家最血性的男儿,可这一战过后无数人将长眠在荒原大地上,化为历史的一抹尘埃!

  长枪阵的血肉之躯,终究还是停滞了蒙古具装骑兵的冲锋,没有了速度的加成,骑兵就不再是古代兵种的“战争之神”。

  刀斧手趁机而上,直接斩断蒙古战马的马腿,骑在上面的重甲骑兵顺势而倒。还没等挣扎着站起身来,就有无数把利刃洞穿他们的喉咙,再也发不出任何的声响。

  望着自己最为强悍的具装骑兵,居然没能洞穿明军的阵型,太师也先脸上的神情,终于浮现出一抹凝重。

  与此同时,之前鹞儿岭退去的黑衣人,不知何时又出现在了也先的身后。

  “太师,沈忆宸没你认为的那么好对付。”

  “你这是在称赞对手吗?”

  也先没有回头,语气中却有些意外。

  “称赞?”

  听到这个词语,黑衣人脸上出现一副自嘲冷笑。

  “是我曾经小看了这个婢生子,才会沦落到今日的下场,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听到这话,也先却不以为然的说道:“本太师就算小看了他又如何,实力才是决定胜负的唯一因素。”

  强者自然有强者的自信,太师也先用了十年时间一统蒙古,降伏女真,威压朝鲜,纵横漠北万里河山。

  如今更是兵不血刃的赢下国运之战,俘获了明朝至高无上的皇帝朱祁镇,又岂会把沈忆宸摆在同一级别的对手位置?

  战场的僵持只是暂时的,很快部族亲卫就将从侧翼杀入明军阵营,那时候就是南蛮溃败的开始!

  “太师兵强马壮,自然不用把沈忆宸放在眼中。”

  身后黑衣人恭维了一句,然后继续说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如果能击溃沈忆宸的驰援军,能否把成国公父子几人交给我?”

  一直神情自若的太师也先,面对黑衣人这话,脸上流露出一股玩味的神情。

  然后转过身来问道:“怎么,你打算弑父杀兄吗?”

  没错,一直站在太师也先身后的黑衣人不是别人,正是成国公府的二公子朱佶!

  “何为父兄?我只知道杀母之仇,不共戴天!”

  朱佶满目狰狞,当年国公夫人林氏赐死,他眼睁睁的看着母亲被下人套上白绫吊死。

  那个曾经高高在上的父亲大人,面对自己的哀求跟哭喊,就站在屋内冷血无情的望着母亲咽下最后一口气。

  同床共枕二十余年的枕边人,朱勇又何时挂念过夫妻之情?

  你不仁,我不义,从此没有什么父兄的说法,只有敌人!

  也先没有兴趣介入成国公的家事,不过朱佶这副仇恨的模样,倒是很合他的心意。

  能在明军决策层身边,埋下一颗暗桩,带来的收益不可想象。

  这一次能全程掌控亲征军的动向,除了大同镇守太监郭敬前期充当了回双面间谍,提供了重要情报外,后期朱佶称得上功不可没!

  “好,我答应你。”

  太师也先非常爽快的应了下来,明朝皇帝都已经在手,一个成国公彰显不出价值了。

  就在也先话音落下的瞬间,博罗茂洛海率领的部族亲卫,终于绕到了沈忆宸殿后军的侧翼。

  传统的蒙古控弦之士,其实就跟明国的卫所军户一样,平常时期处于一种半农半兵的状态。只有在部族首领或者大汗征召的时候,才会拿起武器随军作战。

  但每个蒙古部落,都会有一支完全脱产的亲卫,担当着职业军人的角色。

  这便是部族亲卫,蒙语称呼为“那可儿”。

  骑兵作战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机动性,太师也先让具装骑兵去直接冲阵,并不意味蒙古人会放弃自己最为擅长的进攻方式。

  某种意义上来说,具装骑兵的硬碰硬,就是为了掩护部族亲卫的侧翼进攻。

  这一招蒙古人在战场上用过无数次,甚至打造出一个辉煌的蒙古帝国,现在无非是故技重施罢了。

  “禀告提督,左翼瓦刺亲卫出现了!”

  分散在军阵周边的斥候,第一时间就传递来了瓦刺亲卫的消息。

  听到这个军情后,武锐策马向前,朝着沈忆宸拱手道:“提督,末将愿领军迎战!”

  武锐脸上的战意简直溢于言表,他迫切的想要与瓦刺亲卫再次交手。

  因为鹞儿岭一战,客观来说福建骑兵是处于劣势的,要不是太师也先目标放在朱祁镇身上,不想过于纠缠下去宣布撤退,可能武锐率领的援军要伤亡惨重。

  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但要是怕了不敢接招,那绝对不是武锐的秉性!

  武将世家子弟,从爷爷辈开始就随永乐大帝北伐,到后来父辈担任成国公亲卫,又与蒙古人打了几十年。

  家族传承,岂能在自己身上蒙羞?

  “我要的不是迎战,是战胜对方,你能做到吗?”

  部族亲卫就相当于也先手中的王牌,同时还是追击溃兵的主力部队。m.xiumb.com

  只有战胜他们,沈忆宸的殿后部队才能赢得撤退的时间,这一战旗鼓相当都不能接受,必须赢!

  “打不垮瓦刺亲卫,末将就死在土木堡!”

  武锐直接立下了军令状,他同样清楚这一战的重要性,自己输了就意味着殿后军侧翼将很快被突破,连同沈提督在内的两万多袍泽,可能没几个人能活着回到后方的怀来城。

  “你打不赢,我也会死在土木堡。”

  沈忆宸淡淡回了一句,然后朝着身后的李达、苍火头等人说道:“现在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本提督将亲率大军迎战瓦刺亲卫,尔等可有胆量赴死!”

  武锐有着大明虎贲的血性跟勇武,这点沈忆宸毫不怀疑。

  可他率领着仅存的几千福建骑兵,是打不赢一万瓦刺亲卫的。

  沈忆宸依旧没有足够的后备军,他更不敢随意抽调完成列阵的殿后军。

  唯一能增援武锐的,只有他自己的亲卫!

  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有破釜沉舟的决绝,沈忆宸的殿后军已经到绝境。

  要么赢,要么死。

  “有我去就够了,大哥你不能冒险!”

  危急关头下,李达立马就忘记了沈忆宸的提醒,依旧用着应天府的旧称。

  “何为冒险,难找我呆在中军就一定安全吗?”

  沈忆宸厉声质问了一句,私人关系哪怕亲如兄弟,都不能放在军中影响决策。

  “李守备请勿多言,遵命吧。”

  卞和一边说着,一边取下腰间的佩剑,做好跟沈忆宸生死与共的准备。

  瓦刺亲卫的出现是个危机,同样也是个良机。

  与其时刻防备着他们侧翼偷袭,还不如主动迎战决一生死,说不定还是一道生门!

  “是,末将遵命!”

  话说到这个份上,李达明白已经到了决战的时候,某种意义上来说,能与沈忆宸以及应天府的兄弟们同生共死,算是满足了他从军的初心。

  “铮~~”的拔剑声响,沈忆宸策马来到骑兵部队面前,用着自己最大的力气吼道:“狭路相逢勇者胜,本提督将会跟袍泽弟兄们一起,把眼前这群鞑虏斩于马下!”

  “明军必胜,大明必胜!”

  “大明必胜!”

  数千骑兵发出自己的怒吼,然后催动着身下的战马奔腾,义无反顾的朝着瓦刺亲卫来袭方向杀了过去。

  哪怕人数还不到瓦刺亲卫的一半,但迸发出来的战意跟气势却丝毫不弱于对方,这才是真正的背水一战!

  沈忆宸没有像之前一样坐镇中枢指挥,他同样催动战马冲了过去,那面硕大的“沈”字帅旗就跟随在他的身后。

  帅旗不倒,明军永不言败!

  两股骑兵就这样对撞在了一起,鲜血、残肢、断刃充斥着整个战场。沈忆宸此刻大脑已经完全成了一片空白,只知道把手中的利剑,朝着蒙古人身上砍过去。

  炙热的血液溅射到他的脸上,一副浓郁的血腥味直冲脑门,沈忆宸都分不清这是敌人的,还是自己麾下将士的,或许这才是最为真实的战场。

  “朱佶,难怪你会栽在这个弟弟手中,他确实有着一股你们大明书生没有的狠劲。”

  看着沈忆宸的帅旗,居然出现在明军骑兵冲锋的阵营中,太师也先语气中流露着一股掩盖不住的欣赏。

  文官能血性到如此地步,与麾下将士共生死,真是罕见。

  “何止是沈忆宸,成国公的嫡长子同样有着这股狠劲,否则他们怎么会成为血脉兄弟。”

  朱佶语气阴鸷无比的回了一句。

  朱仪以身作饵,自服毒药栽赃母亲的事情,朱佶事后已经查清楚了。

  这一招的狠绝,确实让朱佶有些大开眼界,从而也让他走向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你也不差。”

  太师也先意味深长回了一句,朱佶现在的报复举动,狠劲哪一点输给了朱仪跟沈忆宸?

  成国公三个儿子,真是个个“人中龙凤”。

  “是啊,我们可是流着同样的血脉,当然有着同样的狠劲。”

  朱佶听出了太师也先话语背后的意思,但他并不在乎,甚至还自嘲了一句。

  自己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可是尊崇的父亲大人跟两位“好”兄弟逼得!

  “不出意外的话,你很快就要大仇得报了。”

  太师也先看着远处战场局势,给出了一个结论。

  沈忆宸是有文官不具备的悍勇跟血性,可成吉思汗的子孙更加不缺。

  质量跟数量上的差距,想要靠着背水一战的决绝就战胜瓦刺亲卫,那也太小看草原霸主的底蕴。

  明国骑兵被歼灭,只剩下时间问题。

  战场上的沈忆宸重重喘着粗气,哪怕苍火头等人誓死护卫,他胸前的战甲依旧被瓦刺亲卫划开了一道大口子,隐约能看到里衣上渗出的血渍。

  数轮对攻冲锋下来,沈忆宸率领的明军骑兵,给予了瓦刺亲卫重创,甚至在数量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伤亡比几乎是完全相同的。

  但这远远不够,明军骑兵至少要一比二,乃至一比三的伤亡比,才能有彻底击败瓦刺亲卫的可能。

  沈忆宸从始至终就没有如同皇帝跟文武群臣那样,小瞧过也先或者瓦刺大军,每一次都拿出了全部的实力应战。

  可有些差距,并不是靠着一腔热血就能弥补,他已经做到了力所能及的极限。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沈忆宸亲率大军殿后,可能战场上的明军殿后部队早就已经崩溃了。

  “沈提督,末将无能,可能今天战胜不了瓦刺亲卫了!”

  武锐来到了沈忆宸的身边,脸上充斥着羞愧神情,身上已然有着数处刀伤,最深的地方已经能够见骨。

  “胜负乃兵家常事,你已经尽力了。”

  沈忆宸没有责怪武锐,或者说他对于这种结果,早就有心理准备。

  “大哥,趁现在还有一战之力,我们掩护你突围出去!”

  李达也靠拢在沈忆宸的身边,想要战胜瓦刺亲卫的希望渺茫,但杀出重围还是有机会的。

  “临阵脱逃吗,我这个做大哥的,何时这么没骨气了?”

  沈忆宸苦笑着回了一句,这时候自己突围,就等同于放弃了战场上的数万大军。

  就在李达打算继续劝谏,甚至准备强行带着沈忆宸突围的时候,瓦刺亲卫后方传来了“咚咚咚”的沉闷响声,这是大规模骑兵发起冲锋的独特音符。

  与此同时,一面高高飘扬的“朱”字大旗,出现在殿后明军士兵的视线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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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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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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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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