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穗子最害怕,也是最期待的一个名字。
害怕是因为他和林跃的二人世界很可能因为这个名字被打破------现在的郝淑雯,在她心里连电灯泡都算不上。
而期待嘛,是因为她、何小萍、林跃三个人有许多快乐的回忆。
一起尝他新做的腌菜被辣哭;一起推着板车去市场买菜,险些误了饭点,被司务长骂得狗血淋头;林跃给她讲解文言文,何小萍在旁边打瞌睡,最后整个人翻进泳池;还有出板报的时候,明明什么都不懂还非要出谋划策……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总之只有在他们两个面前,何小萍才会流露出一个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活泼。
刘峰迟疑片刻,点头说道:“知道。”
林跃看他有些言不由衷:“怎么了?”
“何小萍……她……”
“你这是怎么了?有话直说。”
“我是知道她家住哪儿,但是已经半年多没去找她。”
“为什么?”问话的是萧穗子,刘峰来北京前去找过她,说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何小萍,然后守株待兔,一定要把林跃等回来,不然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刘峰重重地叹了口气:“何小萍认为都是因为我林跃才失踪的,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也不想再看到我,更不会接受我的好意,并警告我离她远一点,打那以后每次过去只确认一下八顿是不是还在,然后便离开。”
萧穗子特别能够理解何小萍的想法,她何尝没有恨过刘峰,但是想到陈灿……如果她恨刘峰,意味着她也要恨林跃,可她真能恨的起来吗?说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无法单纯地恨林跃,也就不能否定刘峰。
何小萍不一样,是,刘峰帮了她不少,可是跟林跃对她的帮助比较,差了太多太多,早在林丁丁用美人计离间林跃和刘峰时,何小萍就劝刘峰好好想想,谁才是不求回报地对他好的那个人,可惜刘峰让她失望了。
这种情况下,林跃不计前嫌救了刘峰的连队,然而代价是他的命。得知该消息后,何小萍还能用刘峰待人的好来说服自己宽恕吗?所有的“一笑泯恩仇”都是因为在意的程度不够。
“刘峰……”
萧穗子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而刘峰始终没有在信里提及在北京的遭遇,现在看来这两年他过的并不好。
“不用担心,我没事。”
他听得出萧穗子的画外音:“都习惯了。”
郝淑雯打断三个人的对话,拉着林跃的手说道:“我饿了。”
“那走吧,先去吃饭。”
看着快步前行的两个人,萧穗子感慨万千:“什么都不用想的人……真好。”
刘峰知道她在羡慕谁,其实他也挺感慨的,如果萧穗子喜欢林跃是因为日久生情,郝淑雯喜欢林跃是因为精神障碍,何小萍喜欢林跃是因为关怀照顾,那么林丁丁呢,时至今日他都无法释然战争结束后去文工团探望时,她对他说的那些话。
为了保住她的清白,他把罪名都揽到自己头上,因此被下放伐木连,本以为她会被这件事打动,但是实际情况是并没有,林丁丁不仅拒绝了他,还告诉他之前回家探亲认识了一位余姓华侨,她很快就要出国了。
那天他是喝了酒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要求林丁丁跟那位华侨分手,林丁丁怎么说的,很感激他的照顾,可是感激跟喜欢是不同的,而就算是自己喜欢的人,还得看看那个人能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她是不会选择他的,无论如何都不会……
正是这场谈话让他彻底清醒了,也是这场谈话令他无地自容,坚定了来北京守候的想法。
他为林丁丁做了那么多,结果不敌现实。萧穗子给他写过一封信,能够从文字里读出她到对陈灿和对林跃的感情纠结。
两个人做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但是付出和回报完全不成正比,倒是郝淑雯,这个曾经一听“林跃”这两个字就炸刺的大姐头,因为突如其来的疾病,成了林跃最亲密和在意女人。
……
十五分钟后。
四人来到位于沙子口斜街的缘赵记。
临近中午,过来这里吃饭的客人络绎不绝,瞧穿衣打扮和说话口音,本地人居多。
林跃要了四碗炒肝,两屉猪肉大葱包子,一碟酸辣黄瓜,一碟花生米,还有一瓶北冰洋汽水,那是给郝淑雯的。
候有片刻,服务员端着托盘过来,先把做好的炒肝拿给几人,包子还在灶上大火猛蒸,得再等几分钟。
来北京有一个星期了,萧穗子还是第一次吃炒肝,这里毕竟是首都,改革开放后,各地美食争相落户,不说两广特产,江淮风味,单单周边地区的美食,什么北京烤鸭、保定驴肉,天津大麻花,德州扒鸡,唐山虾酱,文安熬鱼,香河肉饼……变着样的吃,一个月都不带重复的。
“这汤……好稠啊。”萧穗子拿勺子擓了擓碗里咸香四溢的汤汁,捞起一块猪肝放进嘴里,咀嚼几一阵后眼睛亮起:“唔,不错,好吃。”琇書網
林跃说道:“你是上海人,本帮菜比较清淡,还以为你吃不惯这个呢。”
萧穗子说道:“口味再清淡的上海人,在四川呆了整整十年,也早该适应重油重辣的饭菜了,别说,这炒肝看着不怎么好看,吃起来味道真挺好的。”
要说为什么有这样的认识,很简单,因为掌勺的厨师面前放着一口大盆,里面不仅有切成小块的猪肝,还有一段段的小肠,这对于万事追求精致的上海人而言,有些不讲究,得亏林跃在炊事班当班长的那几年,变着花样地给他们做一些市面上少见的饭菜,什么烤鸭肠,卤鸭脖,泡椒鸡爪,羊杂汤,酱猪蹄……总之经过近十年的洗礼,对于那些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食材,吃喝的时候并不排斥。
林跃说道:“如果你不用勺子会更好。”
这话把萧穗子说懵了,看看碗里的食物,很奇怪他为什么这样讲,要知道勺子可是服务员给放在碗里的。
“炒肝呢,要这样喝。”
他把碗端起来,手拖着底部,放到唇边嗦了一口。
萧穗子说道:“是跟喝面茶一样吗?”
她记得林跃带她喝面茶时,讲过食用要领,后来吃炸酱面,又跟她说了一段关于炸酱的心得,他说炸酱面的酱讲究小碗干炸,就是酱炸好后放置三天,不能坨,不能干,上面要飘着一层浮油。而北城的酱和南城的酱也不一样,南城人喜欢用六必居的,实惠,北城人喜欢用天源的,地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已经不是会做饭更会吃饭的范畴了,而是升华到民生风俗、饮食文化这个层次。
林跃说道:“对,炒肝呢,制作过程需要勾芡,这样做出来的汤汁会比较粘稠,锁住热量的同时更能保持它的风味,如果用勺子不断地擓,汤汁就澥了,味道会变。”
她把碗放下,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盯着他的眼睛问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不是滇南人吗?怎么对北京的饮食文化这么了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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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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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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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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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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