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跃对这个问题解决办法是杨双树依然弹贝斯,胡亮由主唱兼副旋律吉他手改为主唱兼主音吉他手,不要副旋律吉他手了,而他自己嘛,接替老孙头打架子鼓。
不提胡亮和老杨,最让人傻眼的是林经纪以前就练过不到一个月的架子鼓,虽然精通吉他后再学贝斯、架子鼓什么的可以很快上手,但是他给大家的承诺是三天,三天成长为一个熟练鼓手。
三天成长为一个熟练鼓手?
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今天,三天到了,是他交答卷的时候了。
孙彤觉得他有点飘。
不,不是有点飘,是很飘,来集安没两天,东北人的豪爽、义气没有学会,吹牛的毛病倒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第一次见面时她对他的印象真的很好,成熟稳重,待人和善,帅气潇洒,还有工作时散发的气场,特别吸引人,但是现在……内心的好感没了一半。
“好了。”林跃说完话拍拍手:“这是缝纫机乐队重组以来第二次排练,想来大家对《塑料袋》的曲子已经背熟了,希望这次能有一个好的发挥,咱们开始吧。”
他走到架子鼓后面坐下,冲胡亮点点头,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从副旋律吉他手到主音吉他手,看得出来有点紧张,站在那里清了好几次嗓,胡亮方才缓拨琴弦,低声歌唱。
已经记不清楚,我从哪里来。
忘记了为什么,而存在……
一分钟后,胡亮唱到高潮,架子鼓那边一声嚓响,然后是节奏感满满的鼓音,不赶不慢,每一次敲击都打在鼓点上,鼓音和琴声纠缠,镲响透亮,刺破贝斯与吉他的旋律。
歌词循环,又是一遍。
杨双树放下吉他,回望架子鼓后面的林经纪,真是活见鬼了,三天前林跃拉着他加班教打鼓的时候,动作还有些滞涩,敲起来硬邦邦的,三天后再见,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听那节奏,听那衔接,流畅的好像练过好几年的。
“好。”老孙头在后面拍手叫好,他是真服了,这个BJ来的年轻人太厉害了。
孙彤走过去,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林跃好一阵:“你以前真没学过打架子鼓?”
她无法接受眼前一幕,感觉世界观都被刷新了,三天学到可以上台演奏的程度,他还是人吗?
林跃说道:“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跟着学长玩过几次。”
他没有撒谎,当初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世界,吉他社里可不只是吉他手,还有玩贝斯和架子鼓的,当时本着好玩的心思学过一段时间的基本功,可以弹奏些低难度曲子。
要说废寝忘食地练习,也就这三天时间,在超越常人的记忆力,听力,肢体协调性帮助下,硬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以流畅地演奏比较复杂的曲目,应付流行乐和摇滚乐是没问题的。
胡亮凑过来说道:“你听他瞎说,他以前绝对玩过架子鼓,不然练三天就能打到单跳200+?你当我是被糊弄大的啊。”
林跃反问:“单跳200+很高吗?”
这是问话,也是实话,因为在他看来单跳200+真不高,随便练练就这成绩,再快他都能不费力地打出来,不过这玩意儿除非去乐团演奏那些高难度曲目,一般组乐队玩摇滚、流行、说唱什么的根本没必要。
胡亮指着他说道:“你就是个骗子,大骗子,绝对不是什么经纪人,你以前绝对是玩音乐的,还是很牛的那种。”
孙彤认真地想了想,觉得这还真不是瞎说,上回排练时他的吉他弹得很专业,还能清晰无误地指出她爸爸敲错的地方,现在练了三天就能把架子鼓打到这种程度,要说他以前没玩过音乐,谁会相信?
“行了,行了,别管我以前是干什么的,现在能打好架子鼓就是最大的贡献。”林跃站起身来,走到黑板跟前,把后面的纸往前一翻:“这首歌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杨双树和老孙头儿看到歌词愣住了。
“这不是建国写的歌吗?”
希希望林跃说道:“对啊。”
“她写的歌就不能唱了吗?”林跃说道:“唱,我还偏要唱给她看。胡亮,行不行?”
“行。”胡亮瞄了一眼乐谱:“怎么不行。”
“既然行,那就来吧。”林跃回到架子鼓后面坐下:“给几人一个开始的手势。”
镲声响亮,琴声叮咚。
胡亮开始唱男声版《丁建国的歌》。
秋天的哭声。
无聊的晚风。
婴儿的轰鸣。
凌晨的清醒。
……
一遍。
两遍。
三遍。
结束演奏,胡亮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望林跃说道:“跃哥,你怎么一点汗都没出?”
林跃没有理他,对众人拍拍手说道:“一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工作日晚上要进行最少三个小时的练习,周末每天起码八小时,有问题吗?”
胡亮愣住了:“这么紧迫?”
眼见众人全都一脸茫然,他轻咳一声道:“如果没有问题,一周后我们就要登台演出了,算是缝纫机乐队复活后的首秀吧。”
“登台演出?”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胡亮还想再问,林跃拍拍手说道:“谢谢大家,时间不早了,请回去休息吧,明天晚上我们在这里不见不散。”
杨双树等人松了一口气,说起来他们还真有点怕那位经纪人,别看他很年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说出的话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权威性,难道说这就是大城市经纪人的独特气质吗?
不对呀,程宫不是这样的。
杨双树想不通这个问题,最终只能摇摇头,上了大破车。
这时林跃陪着孙彤走过来:“我记得你的职业是纹身师对吧。”
她似笑非笑地道:“怎么?你想在身上纹点什么?”
“这个就没必要了。”
“不喜欢还是过不去心理那关?你不会是跟那些老古董一样,觉得这么做太轻浮了吧?”
“没有。”
“既然没有,要不要我帮你纹点什么?”
林跃:“……”
“放心,不收你钱。”
林跃心说自己有【变色龙LV2】,想要什么纹身没有,哪里用得到孙彤帮他纹。
“我有,有纹身。”
“哪儿呢?给我看看。”她一下子来了精神,好像第一次认识林跃:“像你这么稳重的人也会纹身?我不信。”
林跃说道:“你怎么这么多事?”
她忽然凑近几分,贴着他的耳朵坏笑道:“不会是,纹身的地方太私密,不好给别人看,还是说,是以前喜欢的人名字,一提起就会勾起伤心事?”
得,果然是个古灵精怪的丫头。
“行了行了,快上车吧。”
孙彤站在缓慢向前的大巴车上,把头探出窗户:“我一定要看到你的纹身。”
“你这是在玩火。”
林跃大声说道:“老孙,管管你女儿啊。”
“啊?你说什么?”老孙头扒着车门,一脸困惑地看着他。
林跃一脸无奈地摆摆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转身走了。
一周后。
胡亮从大破车上跳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一幕,许久才回过神来,咽了口唾沫说道:“跃哥,你是怎么做到的?”
Ps:看到有书友说,那我再多写几章吧,主要这部电影基本没有大反派,喜剧电影嘛,角色设定也挺脸谱的,不适合致青春那种写法。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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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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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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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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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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