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沈忆宸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许逢原心中燃起了希望,这位可是应天府大名鼎鼎的年少英才,说不定能想到常人所不及之处。
“没有。”
沈忆宸摇了摇头,最终还是没有把自己的方法说出来。
因为他所谓的方法,说穿了就是与叶宗留等人去干走私,把货物卖到倭国去。
瓷器、丝绸等等物品,别说是放在倭国,就算放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称得上是硬通货,利润至少能达到本土市场的五到十倍。
但问题是明朝的海禁,一直到隆庆帝才正式解除,距离现在还有一百多年历史呢。
如果仅仅是违反海禁也就罢了,毕竟这种事情自己只是给出一个方案,做不做还得看许逢原自己的选择。
不做对方传播出去,也无法因言定罪,做了本身就是走私犯,更不会乱说。
关键还是在于叶宗留等人目前官府通缉犯的身份,虽然还没有到真正的举旗造反地步,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与他们打交道是要冒着巨大的风险。
没有绝对的信任,一旦走漏风声,后果将是灭顶之灾,就连自己都会受到牵连。
所以沈忆宸哪怕很清楚货物走私到倭国能赚大钱,也不敢在这种没有彻底了解对方底细的前提下,就说出走私门路。
“唉,是在下病急乱投医了,沈案首怎会了解商贾之事。”
许逢原摇了摇头,沈忆宸怎么也是成国公之子,正宗的勋戚子弟,商贾这种自降身份的事情怎么可能有所涉及。
“抱歉许兄,鄙人帮不上忙。”
“谈何抱歉,这事本就无关沈案首。”
“对了沈案首,今日看你赶早出门,是有何要事吗?在下对于京师相对比较熟悉,说不定能帮上忙。”
今天早上起来,许逢原本来打算继续找沈忆宸畅聊的,结果没想到他早早就已经离开。
昨夜宿醉还赶早出门,必然是有什么要紧事情,虽然自家现在也面临生意上的难题,不过说不定能帮上点忙。m.χIùmЬ.CǒM
“正准备与许兄说这事,在下是回会馆取行李,今日就要离开。”
“沈案首不是要准备乡试的吗,为何如此匆忙离开?”
“鄙人已寻到其他住址。”
“那沈案首的新址在京师何处,这样空闲之时在下也能登门拜访,继续把酒言欢一场。”
本来沈忆宸是没打算告知自己要搬到哪里去,结果没想到这许逢原,还打算来找自己喝酒。
于是他只能回道:“成国公府。”
听到是公府,许逢原脸上表情由兴奋变成了怏怏,要是别的地方都还好说,成国公府那是真进不去啊。
“唉,那以后想要见沈案首一面,可能都难了。”
“没事,有缘自会相见。”
沈忆宸说完之后,就拱了拱手算是告别,然后转身前往二楼的房间去取行李。
他跟阿牛两人所携带的东西都不多,很快就收拾完毕,下楼与王掌柜结算了房钱。
只是在离开会馆的时候,走出老远都还能看见许逢原站在门口,那依依不舍的目光让人看到,恐怕会误以为是不是有什么断袖之癖……
再次来到成国公府,有了令牌之后门房态度恭敬许多,这东西代表着的可不仅仅是进出凭证,更多是成国公的重视。
除了成国公直系跟极其亲信之人,其他人是不可能拿到令牌随意进出公府的。
西厢房别院处,吴管家早就已经等候在此,看见沈忆宸过来,立马招呼下人接过他手中的行李,并且领进了小院。
“沈公子,这是三小姐未出阁时居住的院落,不过已经空置了数年。院内家具用品什么的都叫人给换过,另外还补充了一些书籍文具。”
“沈公子,你看看是否还缺了什么,老仆叫人一并给补上。”
听着吴管家的话,沈忆宸扫视了一眼屋内,家居用品基本上都已经全部换新。
书架上除了常规的四书五经以及注释外,还有着最新的时文集、八股范文选集等等。
书桌上笔墨纸砚什么的,也都准备妥当,单从纸张的雪白程度上看,远比沈忆宸以往自用的宣纸强上许多,可以说吴管家这方面用心了。
“各方面都好,谢过吴管家。”
“沈公子毋需客气,这是老仆应做之事。”
说完之后,吴管家从身后叫出来两个女婢说道:“沈公子仅有一好汉跟随,很多事情恐有不便,这两位女婢就留下来以供使唤。”
“你们两个,还不向沈公子行礼。”
叫出来的这两名女婢,齐刷刷的站在沈忆宸面前,侧身行礼道:“婢女小兰,婢女小竹,见过沈公子。”
别的方面都还好说,就是留下两个婢女,沈忆宸还真有些不习惯。
另外一点就在于,这种“朝夕相处”的婢女是成国公的人,相当于自己一点隐私都没有了,他不太放心。
而且话说回来,就算是自己想多了,成国公才懒得关注小虾米,沈忆宸也难保别人没有这份心思。
当年母亲经历过的事情,沈忆宸可是记忆犹新,相信国公夫人林氏肯定也清清楚楚。连当家嫡夫人都能遭逢“意外”,自己一个外人就更加没有保障。
“吴管家,在下已经习惯独处一人,有什么事情招呼阿牛也已足够,这两位婢女就不必了。”
“沈公子,是有何处不满意吗?”
“没有,仅仅个人喜好罢了。”
吴管家对于沈忆宸在应天的生活环境也很清楚,他没有经历过真正勋戚子弟的锦衣玉食,更没有奴仆成群的照顾。
所以这种不习惯,还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沈公子如此说了,那就暂且不安排婢女,如若哪日觉得不方便再与我诉说就好。”
“好。”
“如无要事,老仆就不打扰沈公子了,先行告退。”
“吴管家慢走。”
沈忆宸拱了拱手,礼送吴管家离开小院。
看着公府众人离开,阿牛把房门给关上之后,重重呼出一口气说道:“宸哥,不知为何在公府总感觉有股压力,我刚才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出错。”
“别说是你了,就连我都有。”
沈忆宸笑着回了一句,别看他举止得当,但恰恰就是太过于得当,本身就代表着是一种拘束。
但这也是正常,堂堂超品公爵府邸,自己一个称得上是外人的婢生子,那有随便放肆的资格?
没入宗谱,不算宗亲这句话,沈忆宸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身为外人,就得有做客的觉悟。
不过为了缓解下阿牛的紧张,沈忆宸还是补充道:“这也不是多大事情,慢慢就习惯了,再说这西厢别院也没有外人,你想做什么都可以由着性子来。”
“等来日如若能高中举人,我们再搬出去就是。”
古代有句俗话叫做“穷秀才,金举人,银进士。”
这并不是说举人身份地位就比进士高,而是中举之后,收入各方面与秀才功名相比较,将产生一种质变。哪怕就是后面再中进士,提升幅度也不如秀才到举人这步。
这点就如同中秀才是阶级质变一样,反正都是见官不跪,中举人莫非还能踩在板凳上,比官员高出一头不成?
“宸哥,都听你的。”
阿牛只是有种见大世面的紧张感,其他也并没有什么,有了沈忆宸这两句宽慰就安心许多。
放置好行李,沈忆宸与阿牛两人便在成国公府住下。几日下来说实话除了公府这块招牌外,其他处与客栈也并无多大不同。
每日除了有家仆送来吃食,就没有任何人打扰,可谓相当的幽静。
就在沈忆宸逐渐适应了京师生活,考虑着是不是要去拜访一下乡试主考官,以及业师林震所给的人脉时,小院里面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位也不是别人,正是成国公的嫡长子,沈忆宸的大哥朱仪。
上次见面,还是在成国公府家宴上,当时两人只有简单的一句对话。相比较朱佶,身为嫡长子的朱仪,还是有着几分大哥风范的,至少知道在重要场合之下维系表面平和。
不过双方关系,也就仅此而已,哪怕幼年沈忆宸还在成国公府居住的时候,也跟这个大哥没多少交流,现在就更没有了。
“我这几日不在公府上,听闻你进京赶考入住在公府,所以过来见见。”
“谢大公子关心。”
沈忆宸表现的很客气,哪怕并无感情,甚至某种意义上关系尴尬。
只要对方不主动招惹,表面上的礼仪沈忆宸从来都是做到十足。
“毋需客气,毕竟你我身上有着相同血脉。”
这句话出来,可是把沈忆宸搞的有些懵,啥时候朱仪与自己关系有这么亲近,都论起相同血脉来了。
是不是下一步,还要展现一下兄友弟恭?
看到沈忆宸没有接话,朱仪并不在意,转而说道:“我从父亲那里得知,你想要引荐翰林侍讲周大人。”
“恰好我与周大人熟识,如果方便的话,我明日可以带你一同前去拜访。”
朱仪的话,让沈忆宸有些心动,毕竟成国公朱勇打声招呼的效果,肯定比不上有人带自己入府引荐。
只是他有些不明白,朱仪为何要这样做。就算自己是个婢生子,威胁不到他袭爵的地位,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成为不了他的助力。
与成国公打交道多了,也见识过朱佶敌视的态度,再加上公爷夫人林氏的威胁。
现在的沈忆宸,对于成国公任何一人,都抱有防备之心,哪怕这个所谓的大哥朱仪也不例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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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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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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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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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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