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肚子里面有多少墨水,沈忆宸自我认知清楚的很,诗会这种玩意越隆重,那对于诗作的要求就越高,到时候拿什么作品去参加啊?
靠自己原创吧,估计是过去丢人的,特别是在《临江仙》名扬应天府情况下,外界对于自己期望肯定非常高。
哪怕小宇宙爆发真写出一首佳作,有了《临江仙》珠玉在前,写的再好也会被人认为江郎才尽。
实在不行做文抄公吧,明代又不是唐宋那种诗词盛世,而是有名的诗词中衰之世。压根就找不出多少能稳压《临江仙》的作品,就算有其他同等佳作,也得看情景适不适合。
总不可能秦淮河畔风花雪月,你来一首边塞诗,也太不应景了。
所以沈忆宸尽量避免参加这种文人雅士聚会,我本俗人,还是不凑这个热闹了。
只是这种回答放在林震他们几人耳中,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了。
前面沈忆宸拒绝去昭文书院,还能解释尊师重情,而冬至诗会是多少文人士子梦寐渴求的场合,一般人还没有资格参加。
现在机会都摆在沈忆宸面前,他还拒绝了?
“忆宸,就算你不喜追名逐利,参加冬至诗会也能开拓眼界,广结天下士子,百利而无一害。”
林震开口劝说了道,这种好机会他不愿意沈忆宸错过。
“对啊忆宸,冬至诗会一年一次,乃南直隶最大的文人盛会。如若错过的话,明年大比之年想参加都没有空闲了。”
李庭修也在旁边附和道,名气很多时候对于科举也有帮助,你一个名扬天下的才子文章,主考官也得多看两眼。
“所言在理,老朽届时也会到场,看看今年的南直隶,是否依旧文风鼎盛。”
面对几位先生大佬们劝说,沈忆宸实在没脸说自己不去的原因,是因为心虚不太敢去……
所以此刻也只能硬着头皮道:“长者命不可违,那晚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拜师跟冬至诗会的事情告一段落,教学经义什么的也不急于一时,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他们几位老友叙旧了。
几个人把酒言欢,情到深处还时不时高歌一曲,颇有一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味。沈忆宸就这么作陪到了夜晚将至,才与李庭修一起乘坐马车,返回成国公府。
“忆宸,为师今日很高兴,很高兴!”
下了马车,李庭修很明显喝多了,不断的拍着沈忆宸肩膀,强调他的喜悦之情。
“学生明白!”
沈忆宸敷衍了两句,然后眼神示意车夫把先生给扶进去。
“还有忆宸,以后会有很多人把目光盯在你身上,言行做事切记要沉稳冷静,莫让别人抓了把柄。”
“先生,我知道。”
从家宴之后,沈忆宸已经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被很多人所关注,如果今日拜师状元公再传出去,估计就更引人瞩目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沈忆宸他懂。
简单嘱咐几句,车夫就把李庭修扶进了成国公府,而沈忆宸也转身朝着回家方向走去。
只是当他走出角门小巷的时候,却发现迎面走来了两位熟人。
“忆宸哥哥,今日不是月假吗?你怎么会在这里。”
陈青桐看到沈忆宸出现后,言语中满是欣喜,今天是家塾的月假,理论上学童们都不会来到成国公府。
“书本上有一些问题不解,所以过来请教一下先生。”
今日跟李庭修去拜林震为业师之事,沈忆宸不想广而告之,也最好不要从自己嘴中传出去。
因为这种事情一旦由沈忆宸公布,未免有炫耀夸弄之嫌,悠悠众口还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子。
到时候传到林震或者孙提学他们耳中,在还没有彻底了解品性的情况下,无法保证是否会多生事端。这两人现在是沈忆宸科举道路上最大的靠山,他可不想因为自己多嘴而留下什么误会。
“是吗?沈忆宸,你现在变了许多。”
旁边青年男子听到沈忆宸回答之后,淡淡回了一句。
“见过大公子。”
沈忆宸拱手行礼,这人就是在成国公府家宴上,有过一面之缘的朱仪。
虽然两人年纪相仿,并且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兄弟,但朱仪是朱勇的嫡长子,未来的成国公。事实上身份地位相差悬殊,所以沈忆宸只得尊称首先行礼。
“不必多礼,笃志好学是件好事,要是父亲大人得知,他应该会很欣慰。”
对于大公子朱仪的话,沈忆宸不知该如何表示,甚至对方是真心还是试探,他都不敢确定。
因为从小到大,他跟朱仪的接触,可能比二公子朱佶还要少。抛开双方身上血缘关系不谈,比陌生人强不到哪里去。xiumb.com
但恰恰在帝王公侯之家,血缘关系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之一。并且有了朱佶的先例,沈忆宸现在对于成国公府的兄弟之情,没有丝毫信心可言。
可能是感受到了沈忆宸的拘谨跟防备,朱仪于是笑了笑转而对陈青桐说道:“青桐,你与忆宸也是许久未见,好好聊聊,那我就先回府了。”
“好的炎恒哥,你先回去吧。”
陈青桐朝朱仪挥了挥手,另外一边沈忆宸也是拱手相送。
看着朱仪从侧门进入成国公府后,陈青桐立马跳到沈忆宸的身侧问道:“忆宸哥哥,你等下还有其他事情吗?”
“没什么事情。”
“既然无事,听说今晚南市街有烟花爆竹表演,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
本来沈忆宸是打算出言婉拒的,因为随着县试时间日近,加上之前文化底子又差,得抓紧时间好好补补,颇有一种当年高考来临前的紧迫感。
但是看着陈青桐那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以及对于明代南市街夜景的好奇,沈忆宸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
“好,我们去看看。”
“嗯。”
陈青桐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然后领着沈忆宸朝南市街走去。
南市街是明代南京城最繁华的商业街,用现代词汇来形容,可以称之为明代南京CBD,热闹程度不输于秦淮河畔的旧院跟江南贡院。
此刻已经夜幕降临,但南市街车马行人接踵摩肩,简直如同现代都市夜生活。沈忆宸与陈青桐二人,穿梭在人流之中,听着旁边店铺跟小摊,不断传来各种吆喝叫卖声。
陈青桐兴高采烈的四处打量着,她身为泰宁侯独女,想要如今日这般自由游玩,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特别是与沈忆宸同游,还是第一次。
“忆宸哥哥,你看那花灯好漂亮。”
“忆宸哥哥,这个簪子你觉得好看吗?”
“忆宸哥哥,那盒脂粉好香啊。”
……
随着时间推移,陈青桐逐渐放下了对沈忆宸的拘束与生疏,如同天真烂漫的小女生一样,仿佛回到了孩童时期的那种亲切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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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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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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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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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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