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无限循环著>019 以牙还牙
  “沈忆宸这个后生不简单啊……”

  泰宁侯陈瀛开口感叹了一句,之前见到沈忆宸硬刚朱佶的时候,他就觉得气势不凡,现在更是证明了自己的猜想。

  “确实,反应敏捷且回击精准,很符合老夫脾气。”

  魏国公徐显宗附和了一句,这群人都是人精,朱缙从开始挑衅针对他们就看出来了,只是没想到沈忆宸反击的如此漂亮。

  听到同僚们的称赞,成国公朱勇心情却很复杂。

  虽说前几天发生的事情,他隐约察觉沈忆宸变化很大,但长久以来的印象跟了解,想要突然改观几乎是不可能的,朱勇依然看不上这个婢生子。

  而这一切在今天这场宴会上,可以说完成了一次颠覆。沈忆宸目前的表现,已经不能仅仅用变化来形容,简直跟换个人没什么区别。

  朱勇不知道面对沈忆宸这种改变,自己是否应该高兴。毕竟除了血缘上的父子关系外,他对于这个儿子并没有多少感情,所以才会五味杂陈。m.χIùmЬ.CǒM

  “沈忆宸,你……”

  面对这种堪称“群嘲”的场面,朱缙心态彻底被破防,又急又恼之下直接指向沈忆宸,想要破口大骂。

  但就在这个时候,身旁有一锦衣学子站起身来,拉住朱缙手臂摇了摇头,制止了他冲动行为。

  随后转头看向沈忆宸说道:“沈学弟才思敏捷,身为曾经同窗,在下佩服。真乃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既然如此,在下也有拙作一首想要请教沈学弟,不知学弟是否应允?”

  如果说之前朱缙只是把沈忆宸架起来,那么现在这位锦衣学子,几乎相当于公开向沈忆宸下战书了。

  放在寻常文人家宴上,这种过于锋芒毕露的挑衅行为,可能会被制止打断。但今天在场大多是武将勋戚,而且与明朝中后期纯靠袭爵的不同,这里上过战场的比比皆是。

  看热闹不嫌事大,有些彪悍的武将勋戚,甚至拍桌叫好,等着沈忆宸“应战”。

  “麻烦了,沈忆宸诗词肯定比不上他。”

  陈青桐小声嘀咕了一句,脸上写满了担忧。

  “小姐,还没比过怎么知道,刚才沈公子应对的不是很好吗?”

  雪儿很是不解,沈忆宸讽刺朱缙占了上风,看起来也不弱的样子,为什么小姐“未战先怯”了?

  “你是不知道,这人名叫曾蒙简,二十岁就高中举人。如果不是恰逢父亲去世丁忧,可能现在已经是进士了。”

  “哪怕如此,正统十年的乙丑科取士,他高中几率也是十拿九稳,内院先生甚至认为他能取得三鼎甲成绩。”

  “这么厉害?”

  听完陈青桐的解释,雪儿也莫名为沈忆宸担忧起来。毕竟只有状元、榜眼、探花才能称之为三鼎甲,这种天之骄子想要赢他,难度可想而知。

  别说雪儿了,就连沈忆宸自己,现在都想着怎么打退堂鼓。这位曾蒙简当年在外院家塾就一骑绝尘,以绝对优异的成绩进学内院家塾,堪称明代学霸!

  但很多时候,不是想退就退了,毫无疑问今天对方不找回这个场子,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事已至此,至少要做到输人不输阵,沈忆宸骨子里面不是认怂的人。

  “好,就请曾兄赐教了。”

  “不敢当。”

  曾蒙简很客气的拱手回礼,一副翩翩君子的做派,实际上两人已经擦出了浓浓的火药味。

  “酒酣豪情满胸中,笑谈不尽意无穷。”

  “诗书作伴心自远,琴瑟相和韵更隆。”

  “中间谩借留侯扇,左右还成少傅文。”

  “更有新诗酬旧友,却怕刘项不识书。”

  举手抬足之间,曾蒙简就作出了一首七言律诗。并且相比较之前朱缙那偏浮华庸俗的文风,这首诗立意豪迈,直抒胸中志向,让人感到大气磅礴。

  “真是首好诗,有唐宋之遗风!”

  坐在沈忆宸这桌一名年逾半百的官员,听到曾蒙简诗作后,满意的直接鼓掌叫好,很明显非常欣赏。

  “孙提学目光如炬,此子却有大才。”

  旁边一位官员也称赞道,并且把对方称之为孙提学。如果沈忆宸没记错的话,目前应天府提学官名字就叫孙鼎,兼御史之职,看来就是这位了。

  好家伙,县考的主考官周知县坐在旁边,院考的主考官孙提学是同桌。不出意外的话,府考的主考官应天府丞应该也在这桌,直接就把院试三位主考官给集齐了!

  这要是今天给他们留下个学问不佳的印象,那估计明年的童生怕是又得泡汤,更别说考个秀才获取功名了。

  “成国公,你这家塾里面真是卧虎藏龙啊,难怪能弱冠中举。”

  主桌上面,泰宁侯陈瀛适时恭维了朱勇一句,他很清楚今日这场宴会的目的,看来这个曾蒙简的才学,将得到很多人青睐。

  “不错,如果此子八股经义也有这水平,那么乙丑科取士,说不定会问鼎文魁啊。”

  襄城伯李隆附和了一句,然后笑嘻嘻的对着陈瀛打趣道:“泰宁侯,难怪你会让爱女到成国公府就学,看来哪天我也要送个孙儿到成国公府来了。”

  面对宾客恭维,朱勇也是连忙摆手自谦,不过内心里面也有着几分得意。确实曾蒙简学问了得,间接也证明了成国公府家塾实力。

  要知道明朝勋戚大多数是武将封爵,在文人眼中就是没文化的大老粗,如果成国公府能做到文风鼎盛,岂不是文武双全了?

  就在这一片夸赞恭维声中,朱庆宇突然站起身来奉承道:“曾师兄真是逸群之才,这首诗作让在下佩服不已。特别是最后一句,堪称画龙点睛之笔!”

  朱宇庆这句话一出来,内院学子们哄笑声一片。就如同之前沈忆宸暗讽朱缙诗作最后一句一样,曾蒙简这首诗的最后一句,也是在讽刺沈忆宸。

  “却怕刘项不识书”这句诗,引用了唐代章碣的《焚书坑》,原句为“刘项原来不读书”。

  这句话原本意思,是文人讽刺秦始皇焚书坑儒控制言论毫无意义,结果被刘邦、项羽两个没读多少书的人给推翻了。

  曾蒙简把这句诗一改,用在了沈忆宸身上,讽刺他不读书,刚好呼应他目前的“学童”身份。

  甚至可以这么说,曾蒙简这首诗作之所以能得到这么高评价,除了写得好之外,还做到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展露出自身极高的学问水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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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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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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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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