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晃动的微弱光芒之下,眼前的女子竟显的更出尘了一些,仿若仙子。
她撩了撩鬓角的头发,走近了一步,胸脯几乎贴近了沈毅的脸庞,然后伸手轻轻抱住了沈毅,似乎在哭,又似乎在笑。
“妾便不能来么?”
能这么跟沈毅亲近的女子,只有两个人,其中沈家的大妇还在建康,而且身怀六甲,自然不可能到淮安府来,那么剩下的就没有旁人了。
福州叶氏女叶婵,沈老爷养在东南的“外宅”。
不过说是沈毅养的外宅,也并不准确,因为沈毅并没有给叶婵花过什么钱,反倒是叶婵这个小富婆,挣了钱之后,时常补贴给沈老爷。
应该说是,在东南养着沈老爷的外宅。
这位“外宅”的身材很好,沈毅坐着她站着,被这么抱住,便闷的几乎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之后,沈毅轻轻推了推她,她才放开的手。
沈大老爷长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眼前的叶大姑娘,笑着说道:“不是不能来,是问你怎么来的。”
“福州商会的生意大了,妾身便来建康,跟建康的几個商号谈生意。”
说到这里,她微微低着头。
“本来想着,到了建康之后,怎么也能见公子一面,哪怕被家里的大妇打上一顿,只要能见到公子,也是值当的。”
她低着头,眼睛有些发红。m.χIùmЬ.CǒM
“谁想到到了建康之后,公子已经不在建康了。”
她抹了抹眼泪,开口道:“我问许员外,许员外也不肯说你在哪里…”
“一直见不到公子,也去不了沈家,妾身便准备回福州去了,前些天准备动身的时候,几个宫里的公公找到了妾身,说能带妾身来见公子…”
听到这里,沈毅才默默点头。
叶婵要来见他,这并不奇怪,他奇怪的是,叶婵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既然是宫里的人安排,那就应该是孙谨带她过来的,这么一说,就不奇怪了。
想到这里,沈毅伸手握住了这个小富婆的手,微笑道:“先前许复跟我说过,说婵儿可能要到建康来一趟,不过朝廷的任命下来了,我有急事,不能在建康久等。”
他对着叶婵微笑道:“看来福州商会的生意极好,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生意做到建康来了。”
叶婵被沈毅握住手,心里的委屈再也忍耐不住,她又一次上前,把沈毅闷在了怀里,紧紧的搂住沈老爷的头,眼泪便如同断了线一般,一滴一滴的落在沈大钦差的头上。
“一年时间,生意再大能大到哪里去?公子你还这样取笑妾身…”
叶婵虽然主事叶家三年,但是今年也就是二十岁左右,正是热恋的年纪,沈毅在福州的时候,这位叶大姑娘尚且感觉不到什么,沈毅一离开福州,她心里便似空了一块。
不说茶不思饭不想,闲下来的时候,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与沈毅约定的“几年”时间,并不好过。
因此沈毅离开之后,她一门心思铺在了福州商会的事情上,直到有一天,商会需要到建康采买一批药材,她这个大当家,便自告奋勇,来了建康。
她心中委屈,便一直哭个不停,过好一会之后,沈老爷才挤出脑袋,喘了口气,苦笑道:“好了婵儿,再抱下去,我胳膊没事,倒被你给憋死了。”
听到沈毅这句话,叶婵连忙放开,借着烛光看了一眼沈毅的胳膊,沈毅的右胳膊至今还打着吊带,挂在胸前。
方才他在纸上写字,都是用的左手,写的七扭八歪,很是难看。
看到沈毅挂着布条的胳膊,叶婵忍不住又要抹眼泪:“公子你不是文官么?怎么伤了胳膊?”
“文官有时候也不得不提刀杀人。”
沈老爷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蜡烛,轻声道:“晚上的烛光太暗,婵儿看不分明,等到明天天明,你便能瞧见,为夫比从前又勇武了几分。”
这个少年书生微微抬起头,对着叶婵微笑道:“自来淮安,已经有十个齐人,死在了为夫手上,可以说是勇冠三军。”
“淮安都司军中,人人称我为血手人屠沈子恒。”
这句话,自然是沈老爷玩笑之语。
不过他说的话,并不是吹牛,这几次战事,沈老爷在内卫的保护下,亲自上阵数次,虽然没有杀十个人,但是最起码砍了十个人。
死没死,就不知道了。
沈老爷这句玩笑话,并没有逗乐叶婵,叶大姑娘看了看沈毅的右手,又借着烛光,看了看沈毅桌子纸张上那些有些歪歪扭扭的字,便有些伤心,又抹了抹眼泪。
“怎么受了伤,还要在这里写东西?偌大一个淮安府,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么?”
“识字的人自然有。”
沈老爷用左手伸向叶婵,叶大姑娘会意,微微弯下身子,让沈毅给她拭去眼泪。
擦干眼泪之后,沈毅才轻声道:“只是识字的人当中,可信的没有几个,唯一一个能给我代笔的,还是淮安知府,他也有很多事情要忙,不可能一直在我这里,给我当个文书。”
此时,沈毅还有些伤,因此能交托出去的事情,基本上都交托出去了,此时放在他桌案上的这些,无一不是大事,无一不是机密。
这些,是沈老爷的权柄所在,是不能与人的。
说着,沈老爷看了看桌子上的文书,忽然眼睛一亮,笑着说道:“我没有练过左手写字,本来一个人在这里,不知道要写到什么时候,正巧你婵儿来了,总算有人,能替我代笔了。”
叶婵本来还有些伤心,闻言心里又有些感动。
因为这些不能轻易示人的东西,沈毅愿意给她看,甚至愿意让她代笔。
她擦了擦眼泪。走到桌子旁边又磨了点墨,这才走到沈毅面前,伸手搀扶着沈毅。
“公子,你是起身坐在旁边,还是让妾身在旁边写?”
沈老爷伸出左手,环住了她的腰肢。
“胳膊受伤了,腿又没有受伤,婵儿坐在我腿上写就是。”
叶婵脸色微红,刚想推脱,就被沈毅抱在了自己的腿上。
现在的沈老爷,跟当年那个江都的文弱书生大不一样,他这些年颇为注意锻炼身体,再加上几年军伍,让他的身子骨强壮了许多,叶婵哪里是他的对手,被他直接一只手,束缚在了怀里。
叶大姑娘脸色微红,不过也没有如何反抗,深呼吸了一口气之后,提起毛笔,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纸张,问道:“公子,这个凌将军说…”
“说西线暂时安宁,天气越来越冷之后,北边的胡人也安分了不少,不过北边的斥候似乎多了起来,他抓了十几个。”
“凌将军请示公子,说战船未到,他想在附近暂借一些渔船商船,用来训练水师。”
“这样等朝廷的战船到了,也不至于不熟悉水战…”
沈老爷想了想,开口道:“嗯,就写同意,注意不可强逼渔民商户借船。”
叶婵微微点头,她深呼吸了一口气,提笔在纸上,按照沈毅的话回复。
当写到“强逼”两个字的时候,叶大姑娘忽然“呀”了一声,慌忙从沈毅腿上站了起来,她回头看了沈老爷一眼,满脸红霞。
“作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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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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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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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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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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