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于前一次他去建康之时,与许复两个人坐着运货的马车出发,这一次一行人的人数就要多很多了。
除了沈毅和两个小丫鬟之外,还有许复以及他的四個小伙伴,以及……
沈三公子沈陵夫妇。
能把沈陵带出江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毕竟大伯沈徽是个非常古板的人,如果跟他明说沈陵是出去跟沈毅一起干“买卖”,那么沈陵就算上吊,也离不开江都。
不过借着给沈家的新生儿还愿的理由,沈徽总算没有阻拦,同意沈陵跟着沈徽一起去建康看看。
本来沈毅沈陵两兄弟的意思是,让沈陵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去建康,这样一年半载都不用回来了,但是孩子太小,才几个月大,不太适合出远门。
毕竟这个时代的交通条件太差,坐马车一定会有颠簸,再加上幼儿夭折率太高,不适合离开江都。
因此沈陵在年初八这天,就把老婆孩子送回了娘家暂住,他自己跟沈毅一起去建康,准备等过几个月孩子大一些,身体好些,稍稍经得起折腾了,再把老婆孩子接到建康去生活。
沈陵是个有些“浪荡”的性子,本来在江都好吃好住,不愁吃喝,老婆孩子热炕头,他是不太舍得离开江都的,而这一次他之所以这么坚决的离开江都,跟着沈毅一起去建康,主要是因为…
父子矛盾。
他与父亲沈徽之间的矛盾愈发深重,而且在这个极重孝道的时代,不管父子俩谁对谁错,沈陵永远是要低头认错的一方。
沈徽回到江都没多长时间,沈陵就已经憋了一肚子气了。
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下定了决心要离开江都。
当然了,以沈陵的性格,他这么做并不是要奋发图强,也不是要离开“舒适圈”,实在是因为沈徽的归来,让江都这个舒适圈对于他来说已经不舒适了。
初九早上,三四辆马车在沈家门口集结,需要带的东西统统装上马车之后,沈徽沈章两个人,站在府门口送各自的儿子离开。
沈章站在自家大哥身后,犹豫了一下之后,开口道:“大兄,要不要送到城门口?”
“要去你去。”
沈徽瞥了一眼沈陵坐着的马车,闷哼了一声:“老七去京城,是为了考学,乃是正经事情,他去京城做什么?无非是跟着去打打秋风,出去玩耍几天,不是看在我孙儿的面子上,怎么也不能让这小子跟去建康。”
说完这句话,沈徽闷哼了一声,负手回院子里去了。
沈章犹豫了一下,走到沈毅面前跟沈毅说了几句话,大概的意思是他要陪着沈徽说说话,就不去城门口远送了。
大冷天的,沈毅本来也不想让老爹送那么远,闻言连连点头,笑着说道:“爹你去忙你的就是,咱们这一次人多,三哥找的这几个车把式,据说都是练家子,出不了事情。”
“嗯。”
沈章对着沈毅笑了笑:“去建康之后好好考,考不中的话就早些回来,为父给你张罗一门亲事,给咱们家传宗接代之后,再去专心学问不迟。”
过了年,今年沈毅已经十六周岁,虚岁已经十七了。
这个年纪在后世可能还是孩子,但是在这个时代,很多人十七岁都已经当爹好几年了。
沈毅愣了愣神,然后摇头苦笑道:“爹,这件事不您操心了,孩儿不着急的。”
“你今年要是能中进士,为父自然不急。”
沈章捋了捋下颌的胡须,笑着说道:“京城里的那些贵人老爷们,喜欢榜下捉婿,我儿今年如果能金榜题名,说不定会被京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看中,成为他们的乘龙快婿。”
榜下捉婿这种事情,的确是真实存在的。
因为生儿子就像开盲盒,质量很难保证,也就是说虎爹可能会生下猫儿子,像赵昌平赵侍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赵侍郎那么厉害的人物,两个儿子却一个顶一个的不成器。
这种家庭,就需要一个外姓的,而且质量有保证的“儿子”,来保证家道不衰落。
这个外姓儿子,自然就是女婿了。
而能够中进士的未婚年轻人,绝对是这个时代最优质的女婿人选,赵侍郎家里的女婿,就是从金榜下捉来的,乃是前些年二甲头几名的进士。
沈毅今年才十七岁而已,如果他今年春闱能中,绝对会成为建康城里的香饽饽,到时候不仅可能会被那些权贵人家招婿,甚至宰相家里的小女儿或者是大孙女,也有可能想要招沈毅这个女婿。
沈毅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老爹,低眉道:“爹,我才刚中举人没多久,您就说中进士之后如何如何了,这种没影的事情,最好不要说了,传出去给人家听到了,要被笑话的。”
“笑话?”
沈章颇为骄傲的抬起头,昂首道:“我儿十六岁中乡试第七名,在江都府名列第一,整个江都府,谁敢笑话咱们家?谁敢笑话你爹我?”
老沈这番话,说的气魄非凡。
不过他也有足够的底气了。
从前他是一个王府的管事,在士族圈子里并没有什么面子可言,但是现在,他的儿子是江都府乡试排名第一的亚元公,而且是十六七岁的亚元,江都府谁敢瞧不起他?
里边有人会在心里腹诽一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但是现在,也没有一个人敢当着沈章的面,说十六岁中举的沈毅,一辈子中不了进士!
见老爹神气十足,沈毅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了笑,开口道:“好了爹,您去陪大伯说说话罢。”
沈章应了一声,拍了拍沈毅的肩膀之后,离开了。
沈章走远之后,沈陵才小步走到了沈毅面前,开口问道:“七郎,咱们什么时候走,这都快中午了。”
沈毅看了他一眼,哑然一笑:“三哥怎么这么着急?”
“怕我爹反悔,不让我走了。”
沈陵小心翼翼的左右看了一眼,叹气道:“那老头你又不是不知道,又偏执又不讲道理,说不让我走,便不让我走了,咱们还是尽快离开江都地界才稳当。”xǐυmь.℃òm
沈毅也抬头看了看天,“唔”了一声之后,低眉道:“与小许他们约定的是今天上午,怎么这么久他们还没有来?莫非有什么事情耽搁了?”
沈老爷这句话刚说完,不远处许复等五个人,就一路小跑赶了过来,来到了沈毅面前之后,众人已经气喘吁吁。
沈毅看了看许复,笑着说道:“难得小许你迟到一次。”
“是因为宅子的事情…”
许复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道:“跟房东商议了许久,今天才定下价格,因此耽搁了公子的时间……”
因为曾经居无定所,四处游荡,许复这些人对于一个固定的宅子,有些无与伦比的执念。
他们迫切渴望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谁也没有办法把他们赶走的家。
沈毅看了看许复,笑着问道:“宅子看好了?”
“嗯。”
许复低头道:“房东一家人要搬离江都了,因此才愿意卖房子。”
“不过现在县衙府衙都在休沐,因此房契还是白契。”
许复低着头,开口道:“我与房东约定好了,等三月份再回江都一次,去衙门将白契便红契…”
“那时…”
小许语气里带着一丝难以掩藏的激动。
“那时,我们六个就有自己的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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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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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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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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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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