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件事虽然闹得挺大,但是对沈毅的生活,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毕竟他出门的时间不是很多,建康城里也没有几個人认识他,在这个连皇帝都能白龙鱼服,微服出访的时代里,一个小有名气的沈毅在建康城里,不会有任何浪花。
现在的沈某人,正在找礼部郎中于正以及前科状元曹谦写过的东西。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尤其是官员,都喜欢写东西,搞一些文学创作。
毕竟他们是因为文学创作才当上的官员,当了官之后自然不会放下吃饭的玩意儿,有事没事就会写点诗词或者作文出来,彰显一下自己读书人的身份。
因此找到这两个人的“作品”并不是很难,尤其是新科状元的文选,就更容易了。
状元三年才有一个,中了状元之后,京城里的这些书商自然而然就会去搜集你的作品,整编成文集,或者印出来或者抄出来,放在书铺里售卖。
新科状元的作品,一般都是畅销书,甚至有些商家会为了状元制作出一套雕版出来,专门印书。
沈毅这段时间在建康城里“考察”的时候,也曾经考察过建康的印书行业,经过调查之后才发现,建康甚至周边州府的书铺,大多被林家印坊垄断,等闲很难插进去手,沈毅便在这个行业上再动心思。
正因为建康城里的印书行业相对成熟,此时沈毅已经拿到了许多两位乡试主考官备选人的文集,平日里闲着没事,他就拿着这两个人的书,在晋王府后花园小湖中心的亭子下面翻看。
不管是于正,还是新科状元曹谦,都是进士出身,曹谦更是一甲进士及第,两个人做学问的水平,肯定是要胜过沈毅的,因此沈某人虽然把这两个人的书当成考试资料在看,看书的过程中,也跟着大受裨益。
此时正是春天,暖风吹拂在亭子下面的沈毅身上,时不时带起几片衣角,很是惬意。
沈毅偶尔看书看累了,就收起书卷,低头看一看池子里的豢养的锦鲤,有时候兴致来了,他还会去厨房要几个馒头,坐在亭子底下喂鱼。
这天沈毅正在凉亭下面翻看曹状元的杂文小册子,正看得出神,一个十七八岁的华服少年,两只手揣在袖子里,笑呵呵的走到了凉亭底下,坐在了沈毅对面。
沈毅抬头看了这人一眼,连忙把手上的书放在石桌上,起身对着这个年轻人拱手行礼:“二公子。”
晋王爷有两儿两女,大儿子自然就是世子李穆,而小儿子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嬉皮笑脸的年轻人。
李康,晋王府的二公子。
相比较很是正经的世子李穆来说,这位二公子就要显得有些轻浮了,他是庶出,生下来就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与权力,因此行为就比较放纵,十五六岁就在秦淮河两岸厮混,是建康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不敢当,不敢当。”
李康伸手把沈毅扶了起来,然后笑呵呵的拉着沈毅坐下,他打量了几眼沈毅,微笑道:“说来惭愧,沈公子在我家住了这么些天了,我还是第一次私下里与沈公子见面,怠慢之处,沈公子莫要见怪。”
这种客套话,都已经成固定格式的,沈毅自然是不能接的。
“不敢。”
他抬头看了看这位晋王府的二公子,微笑道:“二公子今天起得很早啊。”
这会儿已经接近中午了。
但是这位二公子,喜欢在秦淮河畔鬼混,平日里要么是不着家,就算回来了,大部分时间也都是睡到下午,属于是这个时代夜生活极其丰富的那一批人。
听到了沈毅的话,李二公子满不在乎的爽朗一笑。
“老爹当了官,现在管的严,不怎么许我出去胡闹了,这段时间便没有出门。”
沈毅会意点头,笑着问道:“二公子找我有事?”
“我倒是没什么事。”
李康看着沈毅,笑了笑:“就是我家里那个妹子,找沈公子三四趟了罢,但是沈公子架子大,她一直没有能请得动。”
这位二公子对着沈毅挤了挤眼睛,笑着说道:“沈公子也知道,小姑娘最好面子,我那妹子在建康城里有不少好友,知道你住在我们家,吵着见你好几回了,她们几个丫头明天上午在咱们家后花园有个茶会,你就当卖我一个面子,明天去见一见人如何?”
晋王府的小郡主,的确派丫鬟邀请了沈毅好几次,大概都是参加这种建康二代们举办的小活动,但是都被沈毅一一找理由推拒。
沈毅低头沉默了一会儿,对着李康微微摇头。
“二公子,在下住在晋王府里,主要是为了有个安静的地方读书,一门心思放在考学上,没有心思做别的事情。”琇書蛧
李康哑然一笑:“让你去参加个茶会,有不是让你给她当郡马,不需要有什么旁的心思。”
沈毅苦笑道:“二公子,我不是那个意思…”
“既然不是这个意思,那么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李康直接站了起来,拍了拍沈毅的肩膀,笑着说道:“那丫头今天上午找我说了半天,我这个做二哥的既然应了她,就要帮她办成,沈公子你现在是建康的名人,无非是在外人面前给她涨个面子嘛,不是什么难事。”
他对着沈毅眨了眨眼睛,笑道:“实在不行,就当是给我这个纨绔子弟一个面子,这件事情办好了,事后我带你去秦淮河,好好潇洒潇洒。”
见沈毅依旧面带犹疑,李康脸色一板,开口道:“怎么?沈公子非得大兄亲自来,才会给面子?”
“不敢。”
沈毅叹了口气,开口道:“那就依二公子所说。”
晋王府的那位小郡主,沈毅已经见过两次了,但是都是匆匆一瞥,对于她沈毅说不上讨厌,但是因为没有接触过,也就更谈不上喜欢。
不过沈毅拒绝见她,倒是发自真心的。
如张简所说,读书人不好与宗室走得特别近,尤其是男女之间,不然将来即便中了进士,也会被别人说是靠裙带关系中试,要被人戳脊梁好多年。
与郡主接触,即便是最乐观的情况,无非就是当个郡马,而郡马在议事堂相公面前,显得太过微不足道了。
目送着二公子李康离开之后,沈某人站在原地,沉默了许久。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住人家便浑身不自在,看来…”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在心中暗忖。
“看来,寄人篱下不是长久之计,要在建康给自己搞个住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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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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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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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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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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