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说道:“沈兄与孙兄两人,本是科场同年,而且父辈都乃朝中重臣,理应互相团结帮扶。
“之前两位兄台可能有些言语摩擦,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今日贺某人在此设宴,还希望两位能给在下几分薄面,喝下这杯酒此后就一笔勾销。”
贺平彦一番言语举动表现的很是大气,同时隐隐有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
沈忆宸有种感觉,贺平彦这人应该不仅是国子监优贡生那么简单,背后的来头势力肯定不小,否则攒不起这么大的局。
众人目光都放在这两杯酒上面,想看看到底谁举杯,只见孙绍宗的眼神中依然写满了不服,压根没有举杯的意思。
至于沈忆宸淡然自若,同样没有伸手拿起这杯“和头酒”。原因也很简单,自己有和解的心思,纯粹是不想多生事端,并不是过来求和的。
外界眼中,孙绍宗是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个,今日要是自己先举起酒杯,意思就完全变了。所以他必须要让孙绍宗先举杯,这才能让双方达成一种均势!
看着两人迟迟没有举杯,此刻屋内气氛有些凝固了起来,特别是那些歌姬舞技们,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惹怒到这群贵公子。
只见这个时候,贺平彦把目光看向了孙绍宗,朝他轻轻摇了摇头。
看见贺平彦这个动作,孙绍宗咬咬牙举起了桌上的酒杯,然后一饮而尽,又重重砸在桌面上。
对于孙绍宗后面不服气的举动,沈忆宸并不在意,只要是对方先低头就行。接着他也端起桌上酒杯一口闷了,同时倒转过来,示意自己一滴不剩。
“好!两位兄台都是大气之人,从今以后就是自己人了,有什么事情坐下来好好商量。”
说罢,贺平彦用力拍了两下手掌,屋内原本都歌姬舞技们纷纷退了出去。
“忆宸,今日这场筵席兄弟可是下了大本钱,就连雪聆阁的花魁秦流霜都请了过来,一般人想要目睹佳人芳容可是不容易。”
听到这话,沈忆宸嘴角笑了笑,并没有应声。
他对于这什么青楼花魁名角不感兴趣,毕竟后世的网络媒体发达,该看到美女都见识过。
看着沈忆宸好像不以为意的样子,马徵开口说道:“沈兄你初来京师恐不甚了解,这位秦流霜花容月貌、倾国倾城,并且诗词书画、吹箫度曲面面俱到。”
“多少王公贵臣想要见她一面都不容易,今日还是卖了平彦兄的面子,才请动了秦大家,平常可没那么容易见到。”
“喔,是吗?”
沈忆宸装出一副感兴趣的模样,免得让自己不太合群。
不过内心里面,依然没有多少期待之情,因为他很清楚所谓的花魁,就跟后世的选美比赛差不多,是一种包装宣传手段,来提升青楼妓女的身价。
甚至表现的越神秘清高,就越能吊人胃口,要是真迷上了,就意味着你成为了青楼的目标人选。
就在话音落下的时候,包厢的房门再次被打开,几名相貌俊美的女子出现在眼前。
特别是为首的一人,身穿一身粉丝轻纱,相貌无比清纯干净。特别那一双眼睛,仿佛笼罩着一层朦胧雾气,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我见犹怜。
好家伙,沈忆宸之前在应天府的时候,好歹也算是见过秦淮四绝中的“曲绝”跟“舞绝”,她们两人也称得上是下一届秦淮花魁的有力竞争者。
不过董玉静跟许佳人,依然是那种成熟女人的妩媚,而眼前这位是完全不同的风格,别有一番滋味。
望着沈忆宸仿佛眼珠子都看直了,贺平彦的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笑容,但转瞬即逝。
“妾身秦流霜,见过各位公子。”
为首的女子侧身朝屋内众人行了个礼,果然不出所料,这个女人就是京师花魁。
“秦大家不用多礼,赶紧坐下吧。”
“秦大家跟我们还客气做甚。”
“今日得意秦大家赏脸,鄙人真是深感荣幸。”
很快房间内的这几位公子哥,就流露出一副舔狗模样,这种变化让沈忆宸都感到有些啧啧称奇,至于吗?
“妾身多谢诸位公子们挂念。”
秦流霜又行了个礼,然后缓缓踱步,坐在了贺平彦的身边。
她的这个举动,让沈忆宸目光闪烁了一下。
本就感觉贺平彦身份不简单,否则以孙绍宗的性格,是肯定不会吃这桌“和头酒”,更不会首先举杯。
现在秦流霜的坐位,更是验证了沈忆宸的猜测,甚至是超乎了他之前的预估。
一个国子监贡生,居然在身份上还压过了当朝皇太后的弟弟,花魁都明白以他为尊,这背后到底是哪家势力才能如此?
秦流霜入座之后,其他几名女子也纷纷坐在了在场众人身边,就连沈忆宸旁边也多了一个女子。
“如今佳人已到,诸位也不必客气,尽情的诗酒唱和吧。”
贺平彦大手一挥,示意在场众人可以放开了玩,其他几名公子哥早就等待这一刻多时了,立马欢呼应承下来。
只不过看向贺平彦的目光,隐约带着一丝羡慕,毕竟花魁秦流霜是与他作陪。
“公子,奴家帮你斟酒。”
沈忆宸身旁的青楼女子,也很合时宜的举起酒壶,帮他给满上。
“谢谢。”
沈忆宸客气的道了声谢,却并没有举杯喝下。
“公子是第一次来勾栏之地吗?”
很明显沈忆宸这副画风,与周围几人嘻笑打闹有些格格不入,青楼风尘女子别的可能不行,如果察颜观色的本领不行的话,那在这行是混不下去的。
“不算是。”
听到沈忆宸这么一说,这名女子心中就有底了,“不算是”那肯定就是了。
“奴家名叫柳儿,不知公子贵姓。”
“免贵姓沈。”
“柳儿看沈公子好似不喜热闹,要不奴家陪公子吟诗作对如何?”
素闻明代的顶级名伎,诗词书画那是必修项目,沈忆宸还真没想到,有一天会有个妓女主动与自己吟诗作对。
换做其他文人士子,恐怕得诗兴大发,留下几首作品让在场女子好好欣赏吹捧一番。但是很可惜,沈忆宸对写诗作词这种事情可没多大兴趣,除非必要才懒得动笔。
“不用了,坐着就好。”
沈忆宸依旧保持这副淡然处之的态度,让身旁这位叫柳儿的女子,有些把握不住了。
她见识过不少贵家公子,有高调急色的,也有低调冷淡的,却很少有沈忆宸这种以礼相待始终不逾矩的。
原因也很简单,你要是一个纯粹卫道士,还来青楼这种地方干嘛?
几杯酒下肚后,可能是看到沈忆宸还没彻底融入到氛围中来,西宁侯嫡长子宋杰开口道:“沈兄是从应天过来的,还没见识过秦大家的曲调,要不贺兄忍痛割爱,让流霜姑娘表演一番?”
“谈何割爱,只要沈兄高兴就好!”
贺平彦也表现的很大气,朝着身旁的秦流霜说道:“流霜,还未向你介绍,这位可是成国公之子,顺天乡试的解元郎沈忆宸。”
“你们经常唱曲的那首《金明池》,就是出自于沈兄之手。”
本来这群青楼女子并不知道沈忆宸身份,不过能出现在这种场合,应该也是京师某个勋戚重臣子弟。
但是她们万万没想到,沈忆宸的身份居然如此尊贵,当红成国公之子也就算了,毕竟这是投胎的运气。
顺天乡试解元郎,这可就是才华横溢的表现。加上沈忆宸还如此年轻,一表人才,更是越打量越俊俏。
“原来是解元郎,妾身这厢有礼了。”
秦流霜立马站起身来,再次向沈忆宸行了一礼,同时颔首低眉,一副娇羞的模样。
换做一般人,看到这种场景,那恐怕真是把持不住。
“秦大家,客气了。”
沈忆宸伸手虚托了一下,脸上也有着淡淡笑意。
“解元郎有所不知,妾身仰慕公子才华已久,今日得见算是圆梦了。”
这句话出来,在场公子哥脸上均露出了羡慕神情,就连贺平彦嘴角都微微抽动了下。
秦流霜就算是面见朝廷王公重臣,都很少说出这样的话语,作陪普通公子最多就两句客套话,沈忆宸还是当属第一个让京师花魁另眼相看之人。
“在下才疏学浅,不敢当。”
沈忆宸依然是副谦逊模样,因为他很清楚这种顶级花魁,可千万别把她当做花瓶看待,是有真才实学的。
就如同明末的秦淮八绝,数百年过去还有诗词流传于世,又有几个文人能做到这步?
万一吹捧之下一时兴起,要与自己在诗词上面交流一番,到时候自己技不如人得话,那丢人可就丢大了。
“素闻解元郎低调谦虚,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不知解元郎喜欢听何曲?”
“秦大家自行定夺就好。”
沈忆宸对青楼曲目,那是没有一丁点的了解,想要点歌也不知道点哪首,不如让对方自己看着选。
“那妾身斗胆,就唱解元郎所作的《金明池》如何?”
“那就劳烦秦大家了。”
言罢秦流霜就走到了房间中央,同时屋外等候的乐师们,也推开门进来奏乐。
说实话,沈忆宸虽然写出了《金明池》,但青楼女子们如何唱的,他是一次都没有听过,今日也算是开了眼界。
就在秦流霜演唱之时,贺平彦靠了过来又给沈忆宸倒了杯酒,然后开口说道:“忆宸兄,今夜感受如何?”
“很好。”
沈忆宸点了点头,美酒佳人相伴属实不错,就是有个比较碍眼的人。
“不知忆宸兄弟,可有听闻过京师共兴社?”
“未曾听闻。”
沈忆宸有些不明所以,为何贺平彦突然说起什么共兴社。
要知道现在还是明朝中期,不像后期那样出现各种党派、社团进行党争,基本上还是以同乡会组织为主。
“忆宸兄没有听过也很正常,共兴社就是我们京师勋戚大臣子弟组建的一个社团,寓意团结一体,共同兴盛。”
“在下不才,正好担任了共兴社的社长。”
听到这句话,沈忆宸瞬间就明白了,为何今日这几位身份背景不低的公子哥,纷纷以贺平彦为首。
甚至就连孙绍宗,都按捺住内心的不满,选择低头与自己喝这一桌“和头酒”。
沈忆宸本以为这个贺平彦,估计就是家世背景更硬,压过了其他人一头,说不定是王振的某个亲戚。
结果没想到背后原因,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复杂,京师这群官二代居然还成立起了组织。
真不愧为天子脚下长大,从小耳濡目染各种权利斗争,玩的就是比应天勋戚大臣子弟们高端。www.xiumb.com
“不知贺兄社长身份,是在下孤陋寡闻了。”
沈忆宸当即拱手致歉,虽然不知这个共兴社到底是什么玩意,但对方一向挺给自己面子,当然得投桃报李。
“忆宸兄,你真乃折煞我也。”
“所谓社长不过是同年好友看得起在下,共同推举而成,当不得个人物。”
贺平彦表现的非常谦逊,丝毫没有把社长身份,当做炫耀、得意的资本。
话音落下,贺平彦举起酒杯随即说道:“忆宸兄,那日放榜唱名,在下与你就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今日到场的这几位友人,除了当个见证人外,更多是仰慕忆宸兄的才华。”
“现在借着酒劲,在下斗胆抛出邀请,我们整个共兴社都期待像忆宸兄这样的大才加入,不知可否考虑一二?”
说完,贺平彦直接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做出一副先干为敬的姿态。
不单单贺平彦这样说,圆桌上其他几位贵公子,也举起酒杯说道:“在下敬仰沈兄才华已久,万分期待能与沈兄共兴盛。”
“共兴社团结一体,沈兄加入后就是自己人,我们定当鼎力相助。”
甚至就连有过恩怨的孙绍宗,也开口说道:“以前的矛盾摩擦都过去了,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还望沈兄莫要推辞。”
这群人的劝说里面,有恭维的、有利诱的、还有像孙绍宗这种,隐隐暗藏威胁的。
说实话,沈忆宸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今日这场“和头酒”,原来跟讲和并没有多大关系,真正的意图是让自己加入这什么共兴社。
历朝历代只要皇权稳健,都会极力的打压臣子们拉帮结派,正统朝时期同样也不例外。
并且随着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明朝前中期对于平衡各方势力做到非常好,除了王振这种宦官外,找不到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权臣”。
就连王振,说实话也不过是皇权化身罢了。
既然朝廷之上不好拉帮结派,朝廷之下这群公子哥们,就搞起来党社组织,看来是野心不小意有所图。
对于建立起势力集团,沈忆宸内心里面并不排斥,不过前提是属于自己的,谁也不想为他人做嫁衣。
基于这个理论,很明显贺平彦这群人,也不可能帮助沈忆宸创建什么共兴社,进去之后注定当个小弟。
其实当小弟也没什么,只要这个组织有前途,未来一步步的往上爬。能力足够的话,终究一天到为我所用的时候。
但是历史跟这一年多的亲身经历,已经告诉了沈忆宸,明朝这片土壤环境下诞生的党社,除了是群会搞党争的臭鱼烂虾外,其他卵用没有。
更别说党社的基础,还是一群官二代贵公子,称之为笑话都不过分。
这种注定拉垮的组织,自己跳进去过家家吗?
所以答案就呼之欲出,沈忆宸宁愿白手起家,也不想日后被这群人给拖后腿。
“贺兄,在下对于京师环境并不是熟悉,还容我再考虑一二。”
沈忆宸并没有直接拒绝,毕竟在别人的地盘上,好歹也留个面子别把话说死了。
而且得罪一个孙绍宗不怕,得罪一个京师官二代组织,麻烦恐怕就有点大了。这群人成事不足,败事那是绰绰有余。
沈忆宸这话一出,在场几名公子哥脸色有些不好看了,话都说到这份上,还要考虑一二,不是相当于委婉拒绝?
“忆宸兄有顾虑,在下也很理解,只是有些深感惋惜。否则以兄台之才,下届社长定当无人可争!”
贺平彦反倒没有流露出不满,而是摇摇头一脸惋惜表情。仿佛真的非常看好敬仰沈忆宸,想要把他给拉到这个志同道合的共兴社里面来,就连社长之位都在所不惜。
“贺兄厚爱,在下真是深感惶恐,这杯酒就当是赔罪了。”
沈忆宸也不想得罪人,于是端起桌上酒杯一饮而尽,算是给对方一个台阶。
不过台阶这东西,不是给了对方就一定要下。
孙绍宗本来就压着一肚子的不满,如若不是贺平彦强压着自己来和解,说要拉沈忆宸入共兴社,自己会低这个头?
现在既然对方不给面子,那也没必要再憋这口气,只见孙绍宗直接把手中酒杯砸在地上,恶狠狠的说道:“沈忆宸,别给脸不要脸!”
突然的变故,吓的房间内青楼女子跟乐伎都尖叫起来,坐在沈忆宸身旁的柳儿,更是下意识的紧紧搂住他的手臂,躲在身后瑟瑟发抖。
花魁秦流霜反倒没有表面上的柔弱,她仅仅后退一步,还能保持基本镇定看着场上局势。
这里面唯独沈忆宸,始终保持着一副波澜不惊的状态,缓缓放下手中酒杯,然后看向孙绍宗说道:“你这张脸很值钱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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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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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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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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