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述时人尚文之弊,而示以用中之极也。”
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可以大概理解为孔圣人所叙述的事情,是当时人们崇尚“君子”所带来的弊端,所以应该选择中间路线来解决。
破题的“用中之极”取自《中庸》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直译过来的大白话,就是把控住“过”与“不及”两种极端,采用适中的方法治理百姓。
沈忆宸的破题思路,通过这八股文的破题两句,就能明显看出走在了与张居正完全不同的路线上。
张居正风格务实,直指那些做官后才想起学礼乐的是伪君子。沈忆宸堪称和稀泥,表明先学礼乐再做官,与先做官再学礼乐都不对,应该折中处理更好。
站在后世的标准上看,很明显张居正的务实观点要更吸引人,也符合他成为当朝首辅后的执政观念。
那就是在其位,当谋其政,不在乎身前身后名,只求当下能执行自己的改革政策。
沈忆宸就属于那种讲大道理的,观点并没有错误,只是放在后世眼光看待内容有些虚。
但是!凡事就怕一个但是!
沈忆宸的破题思路核心,牢牢扣住了儒家最高道德标准跟行为准则,那就是中庸之道!
无论八股文你怎么写,只要在不偏题的情况下,能符合儒家的道德精神,那么这篇文章成绩就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取中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排名高位也在情理之中,至于能不能名列榜首,就得看其他人有没有写出惊世之作了。
有一说一,现在的沈忆宸已经完全融入科举士子人设之中了,并且对于八股文的死板落后也无比感受身受。迫不得已之下,只能玩起这些“花活”。
看到主考官出题是偏向于务实的,那么答题方向就往政治正确上面靠,各种大道理拉满。力求在一众雷同的标准答案中,显得与众不同。
如果主考官出题是偏向于大道理的,那么去虚就实,写点扎实有实际意义的内容,反正不能泯然于众人。
当然,这种玩法风险非常高,因为主考官出题风格,往往就意味着他本人的文风喜好。
你偏偏来个逆其道而行之,不是恶心主考官吗?
所以在搞这种玩法之前,必须得摸清楚主考官的性格与文风喜好。这就是为什么,沈忆宸在跟成国公隔阂如此之深的情况下,会选择来到京师赶考,并且寻求对方帮助引荐。
周叙就是个标准的士大夫文人,醉心于学究,对于做官什么的反倒不感兴趣。
否则以他永乐十六年会试第二,殿试二甲第一的成绩,现在进入内阁都不意外,怎么可能还在翰林院当个区区六品侍讲?
沈忆宸这种符合儒家标准中庸之道的文章,绝对能对得上周叙的胃口。
首题写完,除了特地挑选出一道五经题展示才华,沈忆宸在其他考题上,就没有花费如此多的精力去搞什么与众不同了。
因为乡试虽然要连考三场,但事实上每场都只考一天,分别为八月初九、八月十二、八月十五。每场结束之后,中间有着三天的休息时间。
所以这七道考题,必须在一天之内完成,并且还有一道五言八韵诗要写。如若写到黄昏还未答完,那么会发给考生三只蜡烛,烛灭后即扶出场外。
沈忆宸没有这么多的精力,把每一道考题都写到精彩绝伦,只能挑选出四书五经各一首题,来展示自己学问的最高水平,这也是古代乡试科举的标准做法。
只不过在刨除了个人思维发挥之后,沈忆宸突然发现,按照标准答案写八股文,以自己的记忆力水平写作速度实在太快了。
仅仅午后,别的士子还在准备下半场鏖战,自己就已经把七篇文章尽数写完,只剩下最后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
相比较之前的童子试,乡试试帖诗要求要高了一些,韵脚从六韵,提升到了八韵。不过取重比例依然没变,只要不是胡写乱写,好好押中韵脚,内容什么的并不太重要。
考虑到马上就要写完,沈忆宸就连中午吃食都懒得做了,干脆趁热打铁誊抄完毕,想着提前交卷出去吃顿好的岂不美哉?
他的这种表现,在监考兵丁眼中,却暗暗摇了摇头。别的士子都张弛有度,中午懂得吃好休息一下,这样下午才有精力再战。
眼前这名考生,一直匆匆忙忙的在写,看来是学识不佳害怕交卷也写不完,只能抓紧每一分时间了。
誊抄完毕,沈忆宸吹干正卷试纸上的墨迹,免得等下叠在一起晕墨了。历史上不是没有这种倒霉蛋,心急没等墨迹完全干透就把试纸叠在一起,等到主考官阅卷的时候,才发现糊成一团。
任你写的如何妙笔生花,这种卷面整洁度也不可能取中,只能欲哭无泪了。
“军爷,交卷。”
号舍门前的兵丁,咋一听到沈忆宸说交卷,都下意识的愣了一下。
因为往年乡试,就算有写的快提前交卷的,也不会如同沈忆宸这般早。
此时才未时二刻,换算成现代计时就是下午一点半,算上三只蜡烛的加时,沈忆宸考试就连一半用时都不到。
这小子要么就是胡写一通交卷了事,要么就是开挂了直接抄的,否则哪能有如此速度?
当然,这也仅仅是心中嘀咕,一名小小的看守兵丁可不敢多言。反应过来之后,立马禀告收掌试卷官,让他来收走沈忆宸的答卷,并且立案备查。xǐυmь.℃òm
受卷官并不认识沈忆宸,见到他如此提前交卷,好言相劝了一句:“汝确定已经誊写完毕?”
沈忆宸坐的是居中新建砖瓦号舍,受卷官很清楚能安排在这种号舍的考生非富即贵。一般这种官宦权贵子弟,都比较年少轻狂不谙世事,还没有意识到科举对于他们得重要性。
“回受卷官,在下已经誊写完毕。”
说罢,沈忆宸把自己正卷试纸提交过去,上面已经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文章。
如果说单纯看写满,还有乱写的可能性,但是当受卷官看清楚上面那工整无比的台阁体后,瞬间就明白眼前这名考生不可能是轻浮玩乐性格。
因为字如其人,没有沉稳的性格跟学识功底,是写不出沈忆宸这手字的。
于是受卷官不再多言,从沈忆宸手中接过试卷。然后会把试卷交给弥封官,再次确认卷首位置姓名、贯籍等等个人资料的密封状况。
确认无误之后,就将暂时登记封存起来,等所有考生交卷之后,再由誊录官把试卷再给誊抄一遍,防止阅卷主考官从字迹上认出考生是何人。
并且誊录官誊抄过程之中,还会有一名对读官负责校对试卷的文字错误,需一字一笔都准确无误。完成之后,还要在卷末书写“某某人对读无差”的字样。
否则要是考生自己写的没毛病,誊录官给抄错因而落榜,那得多冤枉。
可以说整个乡试阅卷过程繁复无比,尽可能的用各种手段,去保证科举的基本公平性。
沈忆宸起身交卷后,由兵丁领着走出考场,路过其他号舍的时候,很多考生朝他投来了惊讶的目光。这群人心中纷纷忍不住好奇猜测,到底是哪位牛人,仅需半天就能写完七篇文章。
这家伙该不会是把乡试当作童子试看待了吧,所以才会如此狂妄,等到放榜那日必然会给他好好上一课。
明远楼上的几名考官,吃过午饭后在炎炎夏日本有些发困,其中一名同考官随意撇了一眼,如同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般,立刻来了精神。
“诸位同仁请看,居然未时就有生员提前交卷,此子属实轻狂!”
乡试不比童子试,交卷早并没有诸如当堂取中的好处,所以很多有实力的考生,就算是早早写完考题,也不会赶着交卷。
必然一遍遍的认真检查自己文章,看看哪里是否有错字、犯忌的地方。
提前一点点交卷,那还能说实力使然,提前如此之多,恐怕认真检查过程都没有,只能是性格比较张狂了。
听到这么一说,其余考官也是来了精神,有几人甚至站起身来,想要看清楚交卷的考生是谁。
周叙年龄较大,近些年更是有些老花眼,所以看远处只有个轮廓,无法确认交卷者是何人。
既然自己看不清楚,那就问问别人有没有知道的,于是周叙开口说道:“诸位同仁,你们是否有看清楚交卷者何人?”
“看清楚了,是个年轻生员,估摸着十几岁的年纪。”
“相貌陌生,不是本届知名的那几位少年英才。”
“也不是勋贵子弟,应该出身寒门。”
听着同考官们的七嘴八舌,周叙本来提起的好奇心,也逐渐消退了下来。
既然不是什么重点关注的考生,估计哪个不学无术之才,或者心理承受能力不行的考生,毅然选择提前交卷了。
这种事情往届乡试并不是没有,就如同后世高考一样,照样有人无所谓交白卷的。
王一宁却没有坐下,盯着那个交卷生员的背影看了半天,突然脑海中想起了一人。
于是他悄悄附到了周叙耳边说道:“功叙兄,那片号舍位置,好像你把沈忆宸给排在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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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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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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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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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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