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他的眼中,只要进入了这个学堂,就只是一名学子,无论在外有多大的名头,都与此无关。
课堂之上,要做的只有传道授业解惑。
早学结束之后,家塾学子们终于开始忍不住,悄摸摸的议论着沈忆宸昨晚诗会故事。
只是相比较之前的毫不顾忌,现在他们说话要低调多了。可能这就是现实,当沈忆宸身份名气大幅度拉开与同窗差距之后,之前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现在也不得不低头。
冬至诗会的热度,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达到了顶峰,主要原因就在于沈忆宸那首《金明池》,被秦淮艺伎们不断演唱,逐渐传播到大江南北。
但热度这种东西,总是会有回落的那一天,差不多一个月后,沈忆宸这个名字就开始逐渐被人们所淡忘。
究其原因,除了时间因素外,更重要沈忆宸没有功名在身。诗词写的再怎么天下无双,连学童都考取不上,就无法在天下士子心中竖立起高大形象。
可能会有大把人认同沈忆宸有才,但却没有几个人会去学习模仿沈忆宸,把他当作自己偶像。
很快时间到了年关,处于江南地区的南京城,也少见的下起了大雪。
站在自家别院之中,沈忆宸看着空中飘落的雪花,他并没有如同传统文人才子那样,认为这是一番美景,并且诗意大发。
而是心里面很清楚,南京城的温度越来越低,意味着明代小冰河时期降温越来越严重。从此自然灾害频繁,粮食大幅度的减产,引发剧烈社会动荡,最终成为压死明朝的稻草之一。
沈忆宸以往没有什么过多的悲天悯人之心,但是现在身处于这个时代,他偶尔也会瞎想,自己是否有这个扭转乾坤,拯救万民的能力?
“宸儿,院子里面凉,赶紧回屋里来。”
看见儿子站在院子中心赏雪,沈氏喊了一句,要是得了风寒什么的,那可是一件大事情。
“好,我这就回去。”
沈忆宸应了一声,然后走进屋内。
此刻桌子上面已经做好了满满一桌的年夜饭,虽然家境算不得宽松,但沈氏宁愿亏待自己,也不会亏待了儿子吃食。
所以鸡鸭鱼肉样样齐全,就想着让沈忆宸吃饱吃好,来年有个好身体学习,能在科举上有所进步。wWW.ΧìǔΜЬ.CǒΜ
母子二人就这么坐在饭桌前,一边吃着饭,一边聊着些家常。只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母亲沈氏在说,沈忆宸在听着。
吃到末尾的时候,窗外不知何家放起了烟花爆竹,空中闪亮的焰火,吸引了母子二人的目光,同时两人各自都有着心事。
沈忆宸看到焰火,不由想起了跟陈青桐在南市街的那晚,也是从那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陈青桐了,不知道现在她怎么样了。
而沈氏的心中,想着却是成国公朱勇。
“宸儿,公爷他北征蒙古,现在也不知如何了。”
对于这些家国大事,沈氏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只能问向儿子。
“应该已经出京了,很快就会遇到兀良哈三卫吧。”
如果沈忆宸没有记错的话,正统九年正月十一日,成国公朱勇与太监僧宝出兵喜峰口,兴安伯徐亨同太监曹吉祥出界岭口,都督陈怀同太监但住出古北口,都督马亮同太监刘永诚出刘家口,各将精兵万人分路征剿。
同时蒙古的瓦刺部,辽东的建州卫也趁机合而围之,最终击败了兀良哈三卫。
不过这场战役并没有大的斩获,仅仅夺回了一些兀良哈三卫掠夺的人口牲畜,细算起来连出兵成本都没有捞回来。
而且更重要一点,本来还算左右横跳的兀良哈三卫,经过这次征讨之后,完全倒向了蒙古瓦刺部的也先,为日后土木堡之变埋下了隐患。
可以这么说,正统九年的这一场北征兀良哈三卫,除了面子上打赢了,战术战略角度输的一塌糊涂。
“刀枪无眼,公爷现在年龄也大了,征战在外,望他可千万要小心注意身体。”
沈氏的脸上写满了担忧,哪怕成国公朱勇是个“渣男”,她却依然没有丝毫记恨的意思。
对于这一幕,沈忆宸也不好说什么,情感上他不太能接受,但理智上他很清楚,这就是封建礼教制度下女性的传统思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无论朱勇做了什么,就算抛弃了沈氏,只要他还活着,母亲就必须得顺从这个所谓的“丈夫”。
甚至原本的沈忆宸,对于朱勇的情感也无比复杂,有爱有恨。认真来说的话,爱更远超于恨,要是朱勇愿意认可自己这个儿子,估计也就没什么恨了。
“放心吧娘,公爷会没事的。”
虽然现在的沈忆宸,对于成国公朱勇逐渐没有那些复杂情感了,但血缘上父亲这层关系割舍不掉,能平安无事总归还是好的。
听到沈忆宸的话,沈氏点了点头,没有在继续说下去,只是眼中的那一抹担忧,始终挥之不去。
过完正月,从北边终于传来了成国公北征蒙古的捷报,朱勇在富峪川、热水川两次击败蒙古军队,受到皇帝的嘉奖,正式晋升为太保,位列三公职位。
同时朱勇身上的头衔,也在此时达到了顶峰,拥有奉天靖难特封成国公、中军都督府都督、特进荣禄大夫、右柱国、太保等等。
不算封爵,这里面光很多官员,穷极一生仰望的正一品头衔都好几个。可以说除了皇族宗亲外,朱勇已经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不过沈忆宸很清楚,这个所谓的捷报,里面水分有多重。但是他此刻也没有精力,去关注这种远在天边的战事,因为大明正统九年的应天府县试,马上就要来临了。
别说沈忆宸了,整个成国公府外院家塾,都弥漫着一种紧张气氛,就如同后世高考前夕一般。
很多平常不学无术的家伙,比如李达这种,开始临时抱起了佛脚,想着能在县试里面走狗屎运,考上个童生秀才什么的。
这日放学之后,沈忆宸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按照李庭修的吩咐,前往他的书房。
一桌一架陈设依旧,李庭修坐在书桌面前,沈忆宸进来后行礼道:“先生,学生到了。”
“嗯。”
李庭修点了点头道:“忆宸,你知道为师叫你过来所为何事?”
“学生大概猜测是关于县考。”
“没错,还有十几日就要县考,为师有几句话要嘱托你。”
“先生请讲。”
“出结作保的事情已经妥当了吗?”
所谓的出结作保,就是凡参加县试的学童,需要到本县礼房报考,填上自己的贯籍、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等资料。
除此之外,还需要与五名同考互结,并且找一名本县的廪生作保。确保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不是娼、优、皂、隶之子孙,没有处于父母的服丧期,方准报名应考。
沈忆宸并不是第一次参加县考,准确来说次次县考都有他,所以这些前期准备工作驾轻就熟,早就已经办好。
“回先生,都已妥当。”
“笔墨纸砚可有备份?”
科考之中,笔墨纸砚可是个不容忽视的细节,一旦在考棚里面出问题,那可真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总不可能让你敲敲隔壁的“号舍”,然后说声:“大兄弟,借你的笔墨一用。”
有这种举动,轻则驱逐考场,永不录用。要是严重的按舞弊论,那还真就有充军杀头的可能性。
所以笔墨纸砚这些文房用品,都得准备好,并且还要有多余备份。
“回先生,都已备好。”
“寒衣吃食可知准备?”
前面两个回答,沈忆宸都认认真真的回了,但当李庭修问这个的时候,他实在是忍不住“噗呲”笑出了声。
这可跟以往那种严师形象完全不同,就像老妈子似的,连穿衣吃饭都开始操心起来了。
“有何可笑的?”
“先生,你忘记我考了多少回县试了吗?”
听到这话,李庭修愣了一下,可能是最近沈忆宸表现实在太过于出色,他都忘记这小子以前,是个连童生都考不上的“惯犯”了。
“咳咳。”
这时李庭修清咳两声,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尴尬。
“为师听你言语,好像考了多回还很骄傲?”
“回先生,没有……”
看到沈忆宸老实了,李庭修觉得稍微挽回了一点师道尊严,于是说道:“忆宸,跟以往不同,这次在学识上面,为师并不为你担心。”
“但科举之事,终究没个定数,为师只希望能看到你红案提名。”
中进士的榜单被称之为金榜、皇榜,而中秀才的榜单,一般就称之为草案、红案。李庭修这次叫沈忆宸过来别无它望,只希望能见到自己学生高中。
“学生定不辜负先生所望。”
沈忆宸很正式的躬身行礼,从李庭修这些堪称可爱的询问中,他心里面很清楚,这是老师对自己的紧张与重视。
李庭修某种意义上,已经不仅是沈忆宸学业上的老师,而是人生的导师。以身体力行、言传身教,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师之道,师之德,师之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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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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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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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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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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