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沈忆宸李庭修>023 名扬应天府
  明朝科举仕途不止对于功名有要求,同样对于排名也有很高要求。

  比如最终殿试成绩可分为一甲、二甲、三甲,虽同为进士,但日后前程可谓是天壤之别。

  一甲进士可进入翰林院,被授官翰林修撰、编修等职位。而翰林院素来被称为“储相”之地,这群人将是未来大明内阁成员有力竞争者!

  二甲、三甲中年轻且成绩优异者,也有机会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这步被称之为“选馆”。只是相对于一甲,升迁机会要差许多,进入内阁的希望更是渺茫。

  至于二甲、三甲中的平庸者,基本上都是外派为官,别说入大明内阁了,极大概率一辈子连中央都混不进。

  如果把一甲、二甲、三甲看做现代一本、二本、三本差别的话,那么荫监的学历,几乎就等同于专升本。

  明清有个普遍的共识,把“荫监”与“捐监”,直接认定为“杂流”。就算能考中进士,地位也较为低。

  原因很简单,但凡自己有点能力本事的,都不会选择走荫监这条路。哪怕到时候成绩优秀,“第一学历”决定命运,主考官也会戴有色眼镜排斥荫监,很难被选中为头甲,更别想进入大明权利中心了。

  除非朱勇可以达到后来张居正那样的权势,直接逆天改命空降状元头衔。否则文官集团的主考官,可不吃勋戚子弟荫监那一套。

  “那你志向又止于哪步?”

  对视着沈忆宸的目光,朱勇仿佛看见了一团炙热的火焰。这种不加掩饰的狂妄野心,从奉天靖难之后,他已经多年未见。

  没想到再一次看到,会在被自己放弃的儿子身上,真是有种讽刺意味。

  “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

  沈忆宸用了后世李鸿章的一句诗词,来表达了自己的抱负。

  这首诗是李鸿章二十一岁时,以优等生身份入京师国子监所著,虽然荫监跟贡监同为监生,但一个是靠祖上蒙荫,另一却凭实力,不可同日而语。

  不说人品政绩如何,单论文学角度这句诗意气风发,豪情壮志,大有天下公爵舍我其谁,长河史书唯我是著之意。

  沈忆宸就是要告诉朱勇,自己不愿意未来的人生,局限于堆砌成国公府这座高宅的“砖瓦”。

  封侯拜相青史留名,才是大丈夫所求!

  “好!”

  “那你就让我看看,是否能如魏国公徐达一脉那样,一门两公侯!”

  朱勇第一次没用上位者的姿态俯视沈忆宸,而是把他摆在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对话的位置上。

  并且朱勇也不在乎沈忆宸野心勃勃,相反身为成国公的儿子,必须要拥有野心跟能力,才能在官场上生存下去,让家族屹立不倒。

  “我会做到的。”

  沈忆宸默默回了这句话,不是对成国公朱勇所说,而是对自己说的。

  言尽于此,两人也没其他共同话语,沈忆宸拱手请辞,得到应允后转身离开成国公府。

  走在回家的路上,脑海中回想起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说实话沈忆宸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以前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在古代勋戚重臣面前大放异彩,可以跟大明公爵如此对话。

  恍惚中回到自己的小院,沈忆宸并没有跟母亲说今天在成国公府所发生的事情。

  因为前几日的对话,隐约能得知当年离开成国公府有一段故事,没弄清楚之前,他不想母亲目前还算平静的生活被自己打破。

  用井水洗了把脸,把脑海中杂七杂八的念头洗去,沈忆宸就坐在书桌面前,开始了温习功课。

  毕竟豪言壮志这东西,就跟吹牛皮一样,吹的时候震天响,自己也挺爽的。但是吹完之后该如何实现,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特别这个牛皮还是在国公爷面前吹的。

  还好沈忆宸这个人,虽然优点不多,但能沉下心学习绝对算得上其中一条。

  灯火烛影下伴随着沙沙翻书声,一夜很快过去。

  第二日沈忆宸照常前往成国公府上学,不过在角门处远远就看见赵鸿杰东张西望的,见到自己出现,赶忙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忆宸,我听说你昨天在家宴上,狠狠的收拾了内院那帮家伙,到底是不是真的?”

  赵鸿杰满脸兴奋,就如同后世那些看到八卦新闻的小女生一样。

  “你消息倒是挺灵通的嘛。”

  沈忆宸没有直面回答,而是调侃了一句,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一大早赵鸿杰这小子就知道了,确实效率不错。

  看到沈忆宸没否认,这下赵鸿杰更激动了,于是连忙继续说道。

  “那看来消息没错!”

  “对了,还有那首《临江仙》到底是不是你所作的,昨晚一些文人聚会都传疯了,称之为惊世之作!”Χiυmъ.cοΜ

  “这么快?”

  这下就连沈忆宸都大为惊讶,家宴下午才结束,晚上就传疯了?

  哪怕《临江仙》放在明朝诗词这种中衰之世,确实称得上惊世之作,但速度未免也太快了点。看来不仅仅是赵鸿杰一个人喜欢八卦,整个江南文人都是如此啊。

  “还真是你所作的?”

  “算是吧,有什么问题吗?”

  赵鸿杰听到后呆呆立在原地,昨晚从别人嘴中听闻这首词,是成国公婢生子所作的,说实话他始终不怎么敢相信。

  现在得到沈忆宸的亲口确认,带来的冲击着实猛烈,以往同为家塾垫底的难兄难弟,一夜之间居然成为了当世大文豪!

  “你怎么了?”

  看着赵鸿杰突然木然状态,沈忆宸反倒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没想到沈忆宸话刚说出口,赵鸿杰立马无比激动道:“你是不知道这首词的影响力,据说就连昭文书院新任讲学教授,状元公林震听到后都放言,准备邀请你参加今年的冬至诗会!”

  昭文书院?状元公?冬至诗会?

  相比较于赵鸿杰的激动不已,沈忆宸就几乎毫无波澜,这倒不是说他多么大心脏,已经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而是赵鸿杰说的这些东西,沈忆宸压根就没有概念,差不多等于对牛弹琴。

  这里面唯一熟悉点的,可能就是状元公林震,沈忆宸知道他是宣德五年庚戌科状元,勉强跟自己的塾师李庭修算一届,只是后者落榜并没有考中进士。

  看着沈忆宸一脸茫然的模样,赵鸿杰颇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急切感。

  “我就这么跟你解释吧,你那首《临江仙》现在最多扬名于应天府。要是能在冬至诗会上一举成名,那么整个大明文坛将天下皆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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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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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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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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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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