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初严明礼的事情,这位户部尚书对范家以及范俢,都憋着一股火气,甚至在面临范俢求见的时候,见最基本的面子都不给,见都不见一面。
这会儿拿到了沈毅收集上来的这些文书,他自然不会有什么二话。
有了赵尚书在建康做保障,沈毅在江都想要干什么,都会得心应手,于是乎第二天早上,沈毅就带着收拾好东西的一家人,踏上了回乡的路。
这一次回家,沈毅雇了两辆马车,但是没有像以前那样聘请武师沿途护送。
因为没有必要。
上一次鸡鸣寺事情之后,沈毅心里就很清楚,一直有一队内卫的人暗中护着自己,这些内卫的人都是好手,不需要太多人,只要有五六个七八個人,就算碰到十几二十个山贼盗匪,也能够轻松处理。
而京畿跟建康都是大城,两城之间或许有一些暗戳戳的小偷小盗,但是没有大规模的寨子,安全得很。
沈毅一家人离开建康的时候,赵二赵蓟州骑着马一路相送,一直送到了十里亭,赵二才回马离开,并且笑着说等到沈毅大婚的时候,他一定到场。
送行的除了赵蓟州,还有一个有些瘦弱的小少年,正是丁满。
丁满送到十里亭之后,便对下了马车的沈毅拱手行礼道:“公子,我代大哥也就送到这里了。”
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了一张兑票,送到沈毅面前,开口道:“公子,这是大哥让我转交给您的,这家钱铺在江都也有,您拿着它在江都也可以通兑。”
沈毅接过来看了看,是一张一万两银子的兑票。
开票的钱铺是汇通钱铺,这家钱铺是天底下有数的几张钱铺之一,虽然没有做到全国连锁,但是在一些大城市里都有铺面,算是突破了钱庄钱铺这个行业的区域性限制。
有传闻说,汇通钱庄的兑票,甚至在燕都都能兑开。
不过正因为它的流动性好,收取的“保管费”也是比较高的,一万两银子估计得抽个三四百两出去。
沈毅看了这兑票一眼,哑然一笑:“我也没跟他要钱,怎么就让你送来了?”
“大哥说,公子马上成婚了,里里外外都用用得着钱的地方,本来他应该回江都,给公子帮忙的,但是…”
从许复成为高太监的“侄子”之后,他与沈毅见面的次数就少了,尤其是现在,许大官人已经慢慢成了建康商人圈子里的“小红人”,就更不方便跟沈毅见面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怕污了沈毅的名声。
沈毅低头想了想,伸手接过了这张兑票,收在了袖子里,开口道:“好,这笔钱我暂且收下来,你们那边如果有用钱的地方,再跟我要。”
“不用…”
丁满对着沈毅笑了笑,开口道:“公子可能不知道,笔筒巷那家铺子挣钱得很,大哥那里现在不缺钱,只是有很多人找他合作做生意,有些生意简直就像白送咱们钱一样,因此大哥有时候拿不准主意。”琇書蛧
“那不是找小许的,而是找高公公侄子的。”
沈毅对着丁满微笑道:“在跟高公公关系没有到一定程度之前,需要认真考量清楚,你去告诉小许,要量力而行,别人跟他合作,肯定有事情让他去办,让他提前问清楚别人要办什么事。”
“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处理,再去接别人的钱,做别人的生意。”
丁满对着沈毅作揖道:“是,公子,我会转告大哥的。”
“好了,时辰不早了,我们要赶路了。”
沈毅伸手拍了拍丁满的肩膀。
“你快回去罢,好生帮小许做事。”
丁满连忙点头,扭头骑着他的那匹马离开了。
丁满离开之后,沈毅回到了自己的马车里,拿出了手里这张兑票,若有所思。
青儿就坐在他的旁边,轻轻给他捏着腿,笑着说道:“小许哥还真是大方,给公子送这么大的贺礼。”
沈毅把兑票收了起来,微笑道:“你家公子跟他五五分账,这说不定是我自己的钱。”
青儿面带微笑:“五五分账,就应该定下约书,派个账房过去,哪有公子您这样五五分账的?”
“小许哥要是不认了,那咱们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沈毅淡然一笑:“小许的性格,最起码几年之内,应该不会这么干,几年之后如果他真的这么干了,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真定下什么约书,朝廷里那些人还不得说我私营商铺,与民争利?”
沈老爷伸了个懒腰,有些慵懒的说道:“再说了,只要你家公子在朝堂上站足够高,足够稳,可比立什么约书有用多了。”
沈家的马车在官道上愈行愈远,慢慢离开了建康,直奔江都而去。
………………
因为沈毅沈陵兄弟俩,都是思乡心切,因此每天赶路的时间不短,三辆马车在众人出发的第三天下午,也就是洪德七年的十一月十五,来到了江都城下。
到江都境内的这一天,是阴天,还带了一点小雨,再加上这会儿已经是深冬季节,天气颇为寒冷。
沈毅等人的马车,还没有到江都城下,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是沈翰林沈老爷吗?”
这声音是标准的江都话。
两个丫鬟闻言,都掀开车帘子出去看了一眼,然后缩了回来,萍儿对沈毅小声说道:“公子,是个四十来岁的瘦高个,不是咱们沈家的人…”
另一个丫鬟青儿,也小声说道:“看装束,也不是书院的人。”
沈毅掀开车帘,看了外面的中年人一眼,微微皱眉问道:“我是沈毅,阁下是?”
中年人立刻上前,冒着小雨,对沈毅作揖道:“翰林老爷,小的是范家的管家,我家老爷知道翰林老爷今日回来,特意备了薄礼,来迎接翰林老爷。”
“我家老爷就在旁边的亭子下面,请翰林老爷下车一见。”
这会儿下着小雨,这个管家虽然打着伞,但是身上很多地方已经被淋湿了。
沈毅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
这是范家来试探他的态度来了。
沈毅在马车上想了想,然后眉头舒展。
不能让打草惊蛇,也不能让他们狗急跳墙。
想到这里,沈毅下了马车,脸上挤出了一个标准的笑容,问道:“既然是范老爷,烦请带路罢。”
这个范家的管家闻言一喜,连忙对沈毅连连作揖,然后过来给沈毅撑伞,领着沈毅走到了旁边一个有些简陋的亭子下面。
这亭子只避雨不避风,这会儿一个白发斑斑的老头,在亭子下面被吹得颇为狼狈。
正是范家的家主,江都城里有名的范老爷。
沈毅上前,淡淡的拱了拱手,但是没有弯腰。
“后学末进沈毅,见过范老爷。”
范老爷连忙起身,理了理身上衣服上的褶皱,微微躬身,拱手还礼。
“翰林公太客气了。”
范老爷这会儿,不仅神色狼狈,而且眉宇之间都透露着一股小心翼翼。
这位江都有名的乡绅,见县尊府尊都不放在眼里的范老爷,这会儿在沈毅面前,竟然显得有些卑微。
沈毅见状,也忍不住在心里感慨。
可怜天下父母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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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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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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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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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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