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三年的举人,京城里有名的才子杜参。
杜参虽然还不是进士,但是他的诗名却传遍了建康城,被成为新朝第一诗才。
所谓的新朝,就是指洪德天子即位以来的洪德朝。
杜参洪德三年中乡试,但是次年的会试他并没有参加,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如果他在洪德四年参与会试,最多就是个二甲进士,因此他准备再打磨三年,要在洪德七年考学,去搏一搏一甲。
因为这一句狂言,杜参在建康城的名气就涨了不少,而且他基本上每年都有好几首佳作,算得上是近几年建康城里风头最劲的才子。
此时此刻,这位杜才子站在台上,环顾四周,他深呼吸了一口,用抑扬顿挫的调子开始吟诗。
“秦淮无语话斜阳。”
“家家临水映红妆。”
吟完这两句诗之后,杜参再一次环顾众人,继续开口道:“春风不知玉颜改,依旧欢歌绕画舫。”
杜才子的状态有些狂热。
他用十分激动的语调,念完了这首诗,或者说这段词。
他站在潇湘楼的台上,依旧是抬头看向裴元裴侍郎,然后看向在座的达官贵人,声音掷地有声:“本来杜某有拙作,但是听到这首诗之后,杜某之作便不堪入耳了,这首诗,深得我心!”
他环顾四周,声音沉重。
“一甲子过去,无论是朝中诸公,还是在座诸君,都只敢在秦淮河吟风弄月,全然不敢北望了!”
“今日秦淮河的春风,不知甲子前南渡之耻,依旧吹拂画舫,但是我等陈人不是无知无觉的春风,甲子之变,皆应当牢记心中!”
说完,杜才子沉声开口。
“除非河山恢复,否则杜某再不入秦淮河烟花风流地!”
说完这句话,他就要拂袖而去。
正台上,裴侍郎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另外一位礼部的官员,却站了起来,他看向杜参,低喝道:“杜参,朝廷自有朝廷的想法,你尚且无有官身,如何敢在上元盛会议论朝廷!”
“你想以诗文乱政吗!”
这個帽子扣的很大。
但是杜参并不畏惧,他回头看向这位礼部官员,昂首挺胸:“杜某先前说了,此诗非我所写,不过却全合我心意,便在上元诗会上念了出来,在下是建康人,就住在建康城里,如果钱郎中觉得在下所作所为犯了国法,明日让建康府来我家拿人就是!”
说完,杜才子拂袖而去。
杜参走后,上元诗会的气氛变得尴尬了起来。
本来十分热闹的盛会,被杜参这样闹了一番之后,就很难办下去了。
毕竟现如今住在建康城里的人,尤其是那些贵人们,十个里有七八个祖上是南渡过来的,杜参当面说起这件事,如果他们还能继续“娱乐”下去,那么就是打祖宗的脸面了。
于是乎,杜参走后,陆续有人离场。
礼部的钱郎中,先是看了一眼自家的上司,然后对着裴侍郎微微低头,开口道:“大人,您看今日这件事如何收场?”
裴元坐在主位上,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闷哼了一声:“以直邀名之辈而已,历朝历代都不少见,一个进士都没有中的举人,平日里只在家舞文弄墨,又哪里懂得朝政,哪里懂得时局?”
“鼠目寸光!”
说完这句话,裴侍郎也站了起来,满脸不快,拂袖而去。
见上司走了,钱郎中也不好久留,跟在裴侍郎身后也离开了潇湘楼。
一时间,在场的气氛变得很尴尬。
不过潇湘楼的东家毕竟还是有些背景的,虽然两位礼部的大佬以及一些贵人相继离开,但是上元诗会还在继续举行,只是气氛变得有些尴尬,远没有从前那么热闹了而已。
就在杜参大闹上元诗会的时候,沈毅沈大公子,也在秦淮河畔。
他是下午时分,在晋王府长史司见得顾长史,说了一会话之后就离开了,到了傍晚时分,老爹沈章就给了他十几两银子,让他来上元诗会转一转,散散心。
沈毅这个人,虽然不怎么爱凑热闹,也不准备去参加什么诗会出名,但是出来逛街顺便“考察市场”还是有兴趣的,到了傍晚时分,他就带着许复一起,来到了秦淮河畔。ωωω.χΙυΜЬ.Cǒm
此时的秦淮河,已经被无数的河灯变成了一条“灯河”,不少姑娘们还成群结队的蹲在河边,将写了自己心愿的河灯放到水里。
这些放灯的姑娘,大多数都是十五六岁,正是思春的年纪,因此这些河灯里许多都是情情爱爱的东西,还有不少是写了上半句情诗,想让捡到河灯的男子补上下半句的。
而在秦淮河的下游,有不少淘气的少年正在用钩子钩河灯,然后从河灯里取出少女的美好心愿,然后几个小少年嘻嘻哈哈的传阅一番,也有人估计是捞到了心仪女子的河灯,将纸条死死地揣在怀里,任谁来抢夺也不给。
沈毅与许复走在秦淮河畔,看着沿河的河灯,以及那些嬉戏打闹的少年少女,忍不住笑道:“这样的繁华景象,如果能长久,那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可惜,恐怕只有江左一带,才能看到这样的风景。”
许复跟在沈毅身后,听到了沈毅的话之后,开口道:“公子不去猜灯谜么?”
“不猜不猜。”
沈毅哑然一笑:“那些都是带姑娘来才去猜的,咱们俩男的,去猜个什么劲?”
“咱们还是考察考察建康的生意好不好做,才是正经。”
许复跟在沈毅身后,犹豫了一下,还是对沈毅低头道:“公子,那天您带我来这里,您走了之后我又到秦淮河畔看了看,见到了秦淮河傍晚的景象,与公子吟的那首诗一模一样,就忍不住念了出来…”
沈毅有些诧异,回头看了看许复一眼,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怎么?难不成小许你才是天命之子,念诗被大人物听了去,要提拔你?”
“那倒没有…”
许复摇了摇头,开口道:“只是那天,我旁边站了个年轻公子,他似乎有些痴,听了我念后两句之后,便走了上来,死活非要我把全诗念给他听,我念了之后,他还说要带我去什么上元诗会…”
说到这里,许复挠了挠头,开口道:“听说建康城里坏人多,骗子也不少,因此我便没有理他,转头就跑了。”
听完了许复说的话之后,沈毅低头想了想,然后也没有怎么在意,微微摇头道:“你既然没有留名姓,应该就没有什么事情,了不起就是被抄一首诗罢了。”
沈七郎淡然道。
“这东西我也不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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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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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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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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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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