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完全因为是兄友弟恭,更多的是因为家族利益。
因为沈家的趋势走向很不好。
沈家的上一代人,也就是沈毅的父辈,一共有四个兄弟,四个兄弟当中,老大沈徽科考几十年,才勉强中了举人,中举人之后在家里又闲了好些年,最后花了大钱,补到了一个县丞,在官场辛苦多年,才在前几年坐到了县令的位置上。
不过因为举人的身份先天不足,再加上沈徽也上了年纪,这个县令的官职也就到头了。
沈家早年也是江都的大家族,祖上曾经出过两三个进士,到了沈徽这一代,就有点没落了。
这个时代,家里的产业大部分都会分给嫡长子,沈毅的大伯沈徽继承了沈家祖辈几乎所有的产业,如果沈徽能够安心守住这些家业,那么即便不出去做官,最起码沈陵这一辈子可以守着家里的田产衣食无忧。
可偏偏沈徽这人是个官迷,早年为了补官,到处花钱托人走关系,想要补个县令的缺,因为太过“官迷”,沈徽走了不少弯路,也被不少人坑过,到最后仅仅是补了个县丞,却已经把沈家的家产花了个七七八八。
这份买卖,显然是不合适的。
因为沈徽至今也只是一个县令,而且是小县的县令,除非拼了命的去搜刮,不然很难把钱贪回来。
然而事实上,影视剧里那种刮地三尺的去搜刮,现实里是很难存在的,除非你在朝廷里的关系硬到了极点,完全不怕别人举发,才能是那么个贪法。
可真正在朝廷里有什么大关系的人,也不屑于会在一个县城里找钱。
而从沈徽目前投入的“成本”来看,他去当县令这个营生肯定是亏了的。
沈家第一代中,沈毅的二伯早早的生病过世,老人家一个女儿两个儿子,过世之后两个儿子就投奔已经嫁人的大姐去了,多年不在江都。
三伯早年去北齐做生意,后来好像是生意做大了,回来了一趟,悄摸摸的带着一家老小去了北齐,一去就是十几年没有回来。
因为这件事情,老大沈徽大发雷霆,说老三是个数典忘祖的叛逆,甚至还要把老三从族谱上抹了去,不过这件事最终没有能做成,毕竟亲兄弟,没有狠下心。
这十几年时间,沈徽对外提起自己的兄弟时,都声称老二老三已经病死。
撇开老二老三家里不提,老大沈徽一共有两个儿子,老三沈陵留守在江都,老大叫沈嗣,一直跟在沈徽身边,也就是在沈徽任职的那个县城里做事情。
偏偏沈徽的两个儿子,沈嗣与沈陵,都没有什么读书天分,沈陵考过几次科考,连童生试都没有过,现在干脆已经放弃科考了。
纵观沈家的第二代人,目前也就只有沈毅沈恒两兄弟,有希望通过科考来完成阶层跃迁,其他人基本上已经没有了什么潜力。
也就是说,如果沈毅兄弟俩走不通科考这条路,按照这个时代的逻辑来说,沈家将会在沈陵这一代家道中落。ωωω.χΙυΜЬ.Cǒm
等再到下一代人,沈家可能连寒门都算不上,会被踢出“士族”这个阶层。
对于这种情况,沈陵心里自然是着急的,但是他实在也没有什么心思读书,后来沈毅展现了一些读书的天分,他就一门心思的把家里希望,寄托在了沈毅身上。
毕竟如果沈毅科考顺利,不要说是中进士,就算是中举人,沈家也可以保持住士族的身份,不至于迅速衰退下去。
听到了沈陵的叫门声之后,沈毅懒洋洋的从床上爬了起来,慢悠悠的穿好衣服。
今天是府试发案的日子,但是对于沈毅来说,却没有那么重要,毕竟他已经提前十天左右,得知了府试的结果。
府试嘛,只要不是案首,其他的名次并不怎么要紧,毕竟都只是院试的考试资格嘛。
至于案首…
沈毅清楚,凭借他目前的学问,取中府试并不难,但是想要中案首就太难太难了。
早知道,江都乃是大陈有数的富庶之地,同时也是京畿重城,从当年甘泉书院能够一届出七个进士就可以看得出来,江都的科考很“卷”。
一般能在江都府中案首的,中举人都不是什么问题,而且大多数能中进士。
沈毅目前的学问,还做不到这种地步,况且如果他真的中了案首,那么也不用等到今天,陆夫子当天就会跟他明说了。
起床之后,沈毅用盐清洁了一番牙齿,然后将嘴里的粗盐呸了出去,用清水好好洗了个脸。
“等到了建康,非得找几个匠人把牙刷弄出来不可,挣不挣钱都不要紧…”
想到牙刷,沈毅眼珠子转了转,又想到了牙膏。
不过牙刷这东西好弄,牙膏是什么成分他还真不清楚,就算一点一点去尝试,估计没有个几年时间也很难搞出来。
他微微摇头,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水珠,大踏步走向自家院门,打开院门之后,对着外面站着的沈陵咧嘴一笑:“三兄,这么早啊?”
沈陵瞪了沈毅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没事闩门干什么?我在门口敲半天都没人应。”
“不闩门怕被人偷嘛。”
沈毅笑了笑,开口道:“我一个人在这里住,不踏实。”
沈陵并没有卖进沈毅家里,而是拉着沈毅的衣袖,开口道:“好了好了,懒得跟你多说,府试发案了,与我一起去府衙门口看发案。”
沈毅微笑点头,问道:“三兄今天没有买团案?”
“太贵了!”
沈陵闷哼了一声:“今年府试团案,要七八十文钱,够买一袋粮食了,那些衙门里的人,真是黑了心。”
“上次买县试团案之后,就被你嫂子说了一顿,现在钱都在她那里,不给我用了,我也没有办法。”
沈毅哑然一笑。
上一次沈陵花钱买团案,的确有些不太理智。
毕竟又不是他沈三郎考试,也不是他们大房的人考试,那么豪爽的花几十文钱,当然会被老婆埋怨。
就这样,兄弟两个人一前一后,没过多久就到了府衙门口,这会儿发案已经有一会时间了,不过府衙门口还是很拥挤,还有一些人在人群里被人偷了钱,气的大嚷大叫。
沈陵拉着沈毅一起,兄弟俩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挤到了勉强可以看到团案的位置,沈陵站在前面,有些吃力的回头看了看沈毅,问道:“老七,你座号是多少来着?”
沈毅在他身后,看不了团案,当即回答道:“月字十一号。”
沈三郎抬头看去,团案上,案首是地字第三号。
而排第二的…
正是月字第十一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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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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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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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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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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