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升终于确定,自己好像被困在同一天了。
每天早起,都是熟悉的秦姐泼水,还有那句:‘早啊,陆升。’
走过十字街,熟悉的路人,熟悉的话语:‘河口累死了一个苦力。’
到了帮会,日复一日的窝头菜汤,日复一日的霸哥赢钱,还有:‘让你打听的事,你打听的怎么样了。’
陆升很崩溃。
他贫瘠的知识储备,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会这样。
他大喊,大叫,发狂一样的提醒众人,换来的却是众人异样的目光。
时间久了。
陆升也慢慢习惯了。
他开始做一些平日不敢做的事,反正到了明天凌晨就会重启,一切恢复原状,为什么不让自己活的滋润些呢。
所以他决定拿出珍藏着的,准备给姐姐买铜钗的钱,一大早,就买了一只烧鸭吃。
嘿嘿,烧鸭真香唉。
“对了,赌钱!”
又一日从重置中醒来。
陆升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去赌场的话,是不是能赢很多钱。
比如今天去赌场,但是不赌,只记下各个时间,各个赌桌上的点数,然后明天再来押。
想做就做。
然后,输惨了啊。
没理由的。
陆升记得很清楚,日上三竿,窗外的阳光倒映照在茶杯上的时候会出一把豹子。
可他压豹子后,豹子根本没开出来,只开了个四四六。
头大。
陆升看了看赌场的荷官,又看了看坐镇的打手,想从赌场赚钱,这个钱确实是不好赚啊。
接下来的几次轮回,陆升继续尝试赌场路线。
他发现只要自己足够低调,赢三把输两把,大概在赢到十两左右时,赌场才会出手干涉。
这时候再赌就会一直输。
拿钱走人的话,还不能去下一家赌场。
去了,只要再赢过五两,就会有人请他去见老板,然后被一番搜查,搜完再来几句警告。
“十两银子也不少了。”
陆升自我安慰着。
随后,他每天起床直奔赌场,一个上午赢下十两。
中午接姐姐去酒楼吃上等席面,陪她逛街买米,看着她脸上洋溢的笑容,如此反复,持续了十几个轮回,陆升乐此不彼。
“唉。”
“一觉醒来,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什么也不能带来,什么也不能带走。”
又一次重启后。
陆升只觉索然无味,因为不管他如何努力,第二日依然会重启。
这一天。
又在上午赢了十两银子后,陆升决定改变一下。
怎么改。
郭北县东城有两家武馆。
一个叫鹰爪门,教鹰爪手和鹰嘴刀。
一个叫谭腿门,教十二路谭腿和疯魔棍。
只要是从这两个地方学出来的弟子,不管加入郭北县内的哪家帮会,起步便是一个小头目。
所以陆升一直有个愿望,那就是进入武馆学艺,练就一身本事。
可惜,武馆的学费太贵了。
入门费就要八两银子,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指望的。
现在不同了。
陆升有钱,不差这八两银子。
“我叫陆升,家住城北,想拜入鹰爪门。”
一晃。
三个月过去了。
陆升虽然每日都会经历重启,可他的记忆没变。
三个月下来,鹰爪手的招式已经了然于心。
出手便对着关节和要害而去,普通人在他手上,一个照面便要倒下。
“我叫陆升,家住城北,想拜入谭腿门。”
每日重启,就是这样霸道。
学了鹰爪手和鹰嘴刀后,陆升依然不罢休,又把目标选在了谭腿门上。
“身家清白,有据可查,手上没有老茧,不是鹰爪门的奸细,可以准你入门。”
拜入谭腿门的时候,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
就像玩枪的人,虎口会有老茧一样,练鹰爪功的人也会在手上留下痕迹。
但是陆升不同。
他的时间每日都会重启,只要不暴露招式,单从手上是看不出痕迹的。
又是五个月。
陆升的武学天赋不错,也肯琢磨。
前后八个月加起来,鹰爪功,谭腿,鹰嘴刀,疯魔棍,都已是小有所成。
在杆子帮里试了试。
一根白蜡杆在手,一众大小头目都不是他的对手,就连霸哥,杆子帮里的第一打手,也会在十几回合内被他打的棍棒脱手,不敢再战。
然后。
陆升就有些飘了。
每次重启之后,他都会拿着白蜡杆去挑战高手。
县衙的捕头捕快,城防营的军中百夫长,校尉。
更有甚至。
他会用鹰爪门的功夫去谭腿门踢馆,或者用谭腿门的功夫去鹰爪门闹事。
一开始,败多胜少。
有几次,还因为对方突下杀手而被当场打死了。
但是一睁眼,陆升发现他还会重启到早上。
这样一来他还怕什么。
杆子帮,陆升。
今日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杀杀杀...
反正不管他打死了别人,还是别人打死了他,第二天依然会重启。
于是便不再留手,每日都要打打杀杀。
如此一来,陆升的武艺飞快进步着。
很快他便发现,1对1,郭北县已经没人是他的对手了。
就连号称郭北县凶人的县衙总捕头,在他手上也撑不到一百回合就会被他打碎头颅。
“杆子帮,陆升,今日以疯魔棍法,前来拜会谭腿门。”
陆升拖着白蜡杆,一棍打碎谭腿门的招牌:“请务必打死我,拜托了。”
“大师兄,他拆了我们的招牌!”
“大师兄,打死他,打死他。”
十几回合之后。
陆升一棍打死谭腿门的大师兄,抱拳道:“你们一起上吧。”
“为师兄报仇。”
二三十号谭腿门弟子,拎着棍棒一拥而上。
结果嘛。
双拳难敌四手,陆升当然是被打死了。
不过他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一对一,已经没人是他的对手,想要进步,就要突破自我,给自己更多压力。
第一次,打死谭腿门七位弟子,随后被围攻而亡。
第二次,打死谭腿门十二位弟子,被一棍打碎头颅。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陆升不断挑战自我。
第五十四次时,陆升喘着粗气,看着倒了一地的谭腿门弟子,脸上露出了笑容。
谷</span>“这小子,倒是有趣。”
书店内。
张恒的眼眸中倒映着一切。
一开始,他以为陆升在发现每日都会重启后会放飞自我,就像游戏玩家对游戏NPC一样,杀人放火,奸银掳掠,无恶不作,毫无道德底线可言。
可他发现自己错了。
陆升很有想法,在梦界中重启了三百多次,近乎一年的时间内,他一直在不断提高自己。
最后,甚至用生死乱斗的方式,锤炼自己的意志和武艺。
这要是放在现实,早死上百次了,可这里是梦中界,除非张恒同意,不然人是不会死的,正适合疯魔般的战斗方式。
“以后要是有一天,我的梦界大到能容纳亿万生灵,覆盖诸天万界。”
“是不是,我可以利用梦界的特性,开一家诸天武斗场?”
“又或者,将其打造成第二世界,诸天万界的强者都可以在睡着后进入,然后在此争锋,争霸,磨砺自身?”
张恒想的有些远。
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
未来是什么样,张恒不清楚。
可他知道,若是能打造出心中所想的宏伟蓝图,诸天万界内必有他的一席之地。
毕竟,梦界对他来说是没有秘密的,在这里他是规则之神,创世之神。
无数强者在他的眼皮底下争锋,塑造万法,自然而然,这些战斗与法术,也会成为他的养分。
更有甚者。
如果有强者的念头在梦境中战死。
这份神念,也会化作梦境的养分,来强大梦界。
一个两个或许不起眼。
但是亿万生灵呢?
每天有一亿真仙的念头在梦境中战死,单个来说并不多,只有一点神念,对本人毫无影响。
可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数量的变化也会引起质量的变化。
长此以往。
早晚有一天,梦境会化为真实世界。
那时,三千大世界中,又将多一个大千梦界。
张恒坐拥一方大千世界,为大千世界之主,圣人不敢说,圣人之下,应该也有一席之地了吧。
“你很好。”
陆升正在修炼。
冥冥中,有神灵的声音浮现在心头。
“谁?”
陆升站起来,举目四望:“你是谁?”
“我是谁?”
“我是神,梦中神。”
“你的行为,带给了我启发,我准备奖励你。”
张恒没有亲自现身,而是以神言应心的方式,将声音响彻在了陆升的心底:“你应该也注意到了,这方世界并不完整,每日都在重复。”
“因为某些限制,这样的重复还要继续。”
“对你来说,这是一种煎熬。”
“所以我决定,将你的这道神念放回现实,让你与本我合一。”
“到时候,梦界中得到的一切,你都能带回现实,你愿不愿意?”
愿不愿意。
肯定愿意啊。
陆升在梦界中生活了一年,每日重复的梦界在他看来越发的虚幻和不真实。
他就像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老鼠,孤独且无助。
要是能带着这一身武艺回归正常生活,太多了不敢说,成为杆子帮的帮主,统一郭北县的一众帮会,当个地下皇帝却是不难。
这样一来,姐姐就不用再受苦了。
“既然如此,你就去吧。”
张恒开放梦界,将陆升的神念打回他的本体之内。
下一秒。
正在家中熟睡的陆升,一个激灵苏醒了。
看着熟悉的家,还有躺在一旁,不断哼哼,好似在吃东西的姐姐,陆升双眼放光:“真回来了?”
陆升睡不着了。
披着衣服走出屋,在院子里打起了鹰爪功。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喜的陆升又蹦又跳,不是梦,他真的学会了鹰爪门和谭腿门的功夫,成了郭北县第一。
“姐!”
陆升欢喜的跑回屋。
“嗯?”
陆芸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脸的不知所措。
“我能让你过上好日子了。”
陆升又哭又笑:“我们不用这么苦了。”
几天后。
陆升拿着白蜡杆,找人做了两条横幅。
左边写:一根蜡杆,打遍郭北无敌手。
右边写:拳脚无双,杆子帮中我称王。
打着横幅,游街串巷。
连挑杆子帮八大头目,先成杆子帮帮主,再设擂台,七日连战一场未败。
一时间,陆升的名号响彻百里。
甚至有传言说,郭北县西南的荒山上,住着个化为人形,喜好棍棒的黄鼠狼。
就连它,也在百余合后败在了陆升手上,连道:“好凶的人,好凶的棒,他到底杀了多少人,杀意之盛,附在棒上,连我的法术都打散了。”
其实它并不知道。
梦中一年,每日鏖战,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陆升已经跨过千人斩,向着万人斩去了。
如此凶人,哪怕没有练出武道气血,也不是寻常精怪能招惹的。
胆小之人,对上陆升带有杀意的目光,瞬间就能吓尿,那是一种只看一眼,就让人头皮发麻的对视。xǐυmь.℃òm
“一统郭北县地下世界,被称为白杆小霸王。”
“嘿嘿,一不小心,又改变了一人的命运。”
到了张恒这个地步。
真的像小说中的老爷爷一样,举手投足,很容易就能改写别人的一生。
以陆升为例。
如果没有他的介入,陆升会永远被踩在社会最底层,很难有翻身的余地。
哪怕他有些武道天赋,可他上哪去弄几两银子习武。
而且话说回来,
要不是梦界,每日都会重置。
就算给陆升十两银子,他也更可能会给姐姐置办嫁妆,而不是拿着这笔钱习武。
习武,是因为每天重置,置办嫁妆是没有意义的。
“只是不知道,陆升以后会不会跟秦寡妇在一起。”
通过数百次的观察。
张恒发现陆升关心的人不多,姐姐陆芸算一个,秦寡妇算一个。
陆升第一次杀人,杀得便是欺负秦寡妇的老公公。
如今回到现实,时间不再重置。
以他在梦界中历练出的杀伐性格,杀人真的像喝水一样。
只可惜。
张恒等不到结果了。
因为这一日,燕赤霞来找他了。
为的是恒真道的事。
“徐鸿儒闭关的事我知道,他跟我说过。”
“另外立白莲为圣女,也有我的几分关系在,我还传了她一手法术。”
张恒一边回答,一边反问道:“出什么事了?”
“别提了,这段时间恒真道发展迅速,传教千里,信徒百万。”
燕赤霞语气微顿:“十二皇子上书,恒真道欲要造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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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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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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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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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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